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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的人生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項安全生產指標。根據《國家建築安全生產條例》和《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對我們職工在施工生產中應注意的事項和一些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入場公司、專案部、班組三級安全宣傳教育,並嚴格遵守遵守執行。

  第二章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1、我國建築業安全生產的指導方針是: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思想。

  2、安全生產的原則是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講效益必須講安全是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3、必須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和“工地守則”及“文明施工守則”。

  4、建築企業,根據歷年來工傷事故統計:高處墜落約佔40~50%,物體打擊約佔20%,觸電傷亡約佔20%,機械傷害約佔10~20%,坍塌事故約佔5~10%,因此,預防以上幾類事故的產生,就可以大幅度降低建築工人的工傷事故率。

  5、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做到不傷害自已,不傷害他人,也不被他人傷害。

  6、企業職工、合同工、臨時工、承包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一心一意搞好安全。

  7、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變換工種培訓和專案經理部的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後上班;不得在禁火的區域吸菸和動火。

  8、施工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予以拒絕施工,並有責任和義務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9、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臨邊和陡坡進行施工時必須繫上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擲物體,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作業。

  10、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吊盤上下。

  11、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安全禁示牌等不得任意拆除和隨意挪動。

  12、建築業屬於高空作業,如班組因工作需要招用臨時性工人時,嚴禁招用患有高血壓、心臟並癲癇並貧血病和年齡未滿16週歲的兒童等不宜從事建築生產的人員。

  13、在工棚(包括木製品生產車間)吸菸時,應該將煙火和火柴梗放在有水的盆裡,不要隨地亂丟,不要躺在床上吸菸,電燈泡距離可燃物應大於30cm。

  14、如發現有人觸電時應立即:①切斷電源,如拉下閘刀、保險絲等;②用木棍挑開電源;③站在幹木板或木凳上拉開觸電者的乾衣服,使其脫離電源,萬一觸電者因抽筋而緊握電線,可用乾燥的木棍、膠把鉗等工具切斷電源;或用乾燥木板、幹膠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斷電流。

  15、施工現場要按規定懸掛滅火器,工地一旦發生火災,無論任何人發現火警都有義務迅速向當地消防部門報警,報警時要講清楚起火原因、地點,並要派人在路口接應消防車。

  16、發生火災時,現場所有人員都要積極撲救火勢,並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17、如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司和主管部門,不得瞞報和謊服。

  18、發生傷亡事故後,因搶救人員的需要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繪製現場簡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有條件的可以進行拍照。

  19、事故現場必須經過勞動部門、安全監察機構和司—法—部門組織的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的清理工作。

  第三章專案部安全教育

  1、參加本企業生產的職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文化,業務知識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接受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護知識,牢記“安全生產,人人有則”,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

  2、勞動紀委服從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堅守崗位,工作時思想集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特種作業員,應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4、聽從現場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的指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和要求職工違章作業,職工對違章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5、使用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應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上高難度空作業。

  6、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四口”防護,安全標誌牌,警示牌、安全操作規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動,要移動時必須經現場管理人員同意方可。

  7、不得在工作地點或工作中開玩笑、打鬧,嚴禁酒後上崗,以免發生事故。

  8、高處作業不準上、下拋擲工具,材料等;不得在高處作業下方操作,如需要上下交叉作業,必須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9、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和陡陂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10、遇有惡劣氣候,風力在五級以上時,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

  11、暴風雨過後,上崗前要檢查自己操作地點的安全設施是否完整,出現隱患,應通知管理人員或班組長,派人維修,消除隱患,確認安全後方可上崗操作。

  12、不得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不得叫小孩進工地賣點心。

  13、凡是患有高血壓並心臟並貧血病以及其它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14、不得站在磚牆上或其它危險部位安裝、砌牆、劃線、刮縫等。

  15、工地材料堆放要整齊穩固,成堆成垛,搬運材料應自上而下,不得由下而上或從中間抽取,以免造成倒垛傷人毀物事故。

  16、架上清理雜物,地面應設監護人,禁人入內,可是加設圍欄。

  17、在建工程,每層清理的建築垃圾,雜物應集中運至地面,禁止隨便由高處往下拋擲,以免造成塵土飛揚或掉落物傷人。

  18、不準在臨時工棚內使用電爐、煤油爐不準任意設灶。

  19、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嚴禁明火,吸菸等。

  20、消防器材,用具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它用或移動。

  21、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裝置,非專業操作人員不得使用。

  22、人貨電梯在執行中,任何人不準將頭、手、身體伸入架內,吊籠未停穩前任何人不得入內取物。

  23、砂漿機在運轉時,機筒口的灰漿不準用砂鏟,掃帚刮掃、砂漿機料口的防護棚要完好,不準站在砂漿面的防護柵上倒水泥,防止工具或腳滑進砂漿機造成事故。

  24、登高作業應從規定的斜道或扶梯上下,嚴禁攀登腳手架,井字架或利用繩索上下,嚴禁乘坐井架吊籃上下。

  25、在高處或腳手架走,不準東張西望,休息時不得將身體依靠欄杆,更不得坐在護欄上休息,不準在腳手架上午休。

  26、高處作業,不準用磚頭墊高架板,也得在架板上墊磚頭操作。

  第四章班組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鋼筋班組

  1、每個工人都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專案部的各種規章制度。

  2、鋼材、半成品等應按規格、品種分別堆放整齊。製作場地要平整,操作檯要穩固,照明燈具必須加網罩。

  3、拉直鋼筋,卡頭要卡牢,地錨要結實牢固,拉筋沿線2米區域內禁止行人。人工絞磨拉直,禁止用胸、肚接觸推杆;並緩慢鬆解,不得一次鬆開。

  4、展開圓盤鋼筋要一頭卡牢,防止回彈,切斷時要先用腳踩牢。

  5、在高空、深坑綁紮鋼筋和安裝骨架,須搭設腳手架和馬道。

  6、綁紮立柱、牆體鋼筋,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下且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樓面上綁紮,整體豎起;柱筋在4米以上應搭設工作臺;柱、梁骨架應用臨時支撐拉牢,以防傾倒。

  7、綁紮基礎鋼筋時,應按施工操作規程擺放鋼筋支架(馬凳)架起上部鋼筋,不得任意減少支架或馬凳。

  8、多人合運鋼筋,起、落、轉、停動作要一致,人工上下傳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線上;鋼筋堆放要分散、穩當,防止傾倒和塌落。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為做好xx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企業的財產和員工的安全,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企業的穩定和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xx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嚴格要求,並制定公司突發事故的通報機制。

  第一條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公司全體幹部及員工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領導一定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2、各公司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機械工作人員的崗位操作規程,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學習,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3、各公司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組織管理網路,設定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級管理,各級責任人要對所管轄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的監督檢查,杜絕事故隱患。

  4、各公司應把本單位關於安全生產管理的檔案資料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機械工崗位操作規程、事故防範及應急措施、生產安全責任人名單等報送公司總經理室備案。

  第二條突發事故通報機制

  為了及時掌握各分支機構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做到及時反映問題,在發生突發事故時能迅速採取有力措施進行控制和處理,把事故的影響和損失減至最低。我司透過對有關情況的通報使各單位及全體員工吸取事故教訓,對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於未燃。制定突發事故通報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受傷,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並在處理完成後第一個工作天內向總經理辦公室彙報有關情況。

  2、機械及傷人事故(指有人員輕傷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發生後各單位在做好緊急處理工作後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彙報。

  3、較嚴重的事故(指有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事故發生後各公司在做好人員拯救和報案工作後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和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報告。

  4、報告突發事故時應先以電話向各分公司經理及部門經理報告情況,由公司經理致電總經理室報告。此後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事故單位應以書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發生經過、處理情況、責任劃分等彙報總經理室。事故處理工作結束後,事故單位應填報《突發事故報告表》(參考附表)交總經理辦公室存檔。

  5、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突發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發現有隱瞞事故不報的情況,將根據事故的大小,嚴肅追究領導責任,並要對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上述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求及突發事故通報制度,希各單位嚴格認真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1.各車間的火災危險性

  各車間內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鋸末、pvc、抹機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極易著火;砂輪、焊接等,對火花控制不好容易發生火災;機械軸承、皮帶摩擦生熱或用電鋸鋸硬質木材時間長髮熱時,也容易引起火災;吸塑機、包邊機、機貼機、電爐等溫度控制或操作不當也會引起火災,電氣裝置安裝不符合規定或使用不慎(電箱內堆積灰塵過多未及時清理),又缺乏必要檢修,也能引起火災;太陽燈照射不當或使用不慎,極易引起火災;由於違反工作制度隨意攜帶明火或吸菸,也會導致火災。

  2.各車間防火要求

  (1)各車間存放物料整齊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設施。成品應及時運走,刨花、鋸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掃乾淨,倒在指定地點;

  (2)木工車間一般情況下不宜採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陽燈烤射半成品時距離應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時間不可超過3分鐘,太陽燈要有專人負責,下班時要及時把電源關掉;

  (3)木工車間使用下料鋸、直v機、橫v機等生產時一定不要連續作業超過6小時以上,防止摩擦生熱引燃起火;

  (4)貼皮車間電爐在操作過程中應溫度控制得當,350°溫度熱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鐘時間,電爐上面嚴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貼皮車間吸塑機、包邊機溫度嚴格按照作業規範進行作業,吸塑機加熱倉溫度控制在90°~160°之內,包邊機加熱倉溫度控制在0°~180°之內,加熱管溫度控制在60°~250°之內,加熱倉內嚴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貼皮車間、裝配車間作業時注意烙鐵的使用和放置,嚴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機水在擦拭清潔的過程中嚴禁靠近含熱量大的機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後的抹布嚴禁亂擺放,一定要放置在規定的工位或區域內,每天下班前及時把電源關掉;

  (7)貼皮車間網架班在編制網架的過程中,電燙鬥同網布在同一位置接觸時間不可超過3分鐘,操作停留過程中一定要把電燙鬥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觸在工作臺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時把電源關掉;

  (8)裝配車間流水線機倉內每天下班前及時清掃乾淨,熱膠爐溫度正常生產時控制在120°~180°之內,開機前融化膠時溫度控制在250°內10分鐘調回正常使用溫度;

  (9)車間在操作各種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裝置是否完好,軸承、滑軌等要經常加油,機器上、電控箱內、機器倉內積落的粉塵每天下班前要及時打掃乾淨;

  (10)電氣裝置安裝應符合要求。電鋸等工作間的電氣裝置應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塵爆炸(粉塵濃度高時若意外產生火花會引起爆炸);刨花、鋸末較多的電動機(下料鋸、直v機、橫v機、雙邊榫、鑼機、圓鋸機、推臺鋸),應加防塵罩;

  (11)車間落地扇、太陽燈放置位置得當,嚴禁電源線跨過道阻擋通道,車間內嚴禁私自同手機充電;

  (12)車間內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車間內嚴禁吸菸和用明火作業;要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等餘料堆放到安全地點,並切斷電源,關閉門窗鎖門。

  (13)要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1、作業時必須辦理申請、稽核和批准手續,要明確作業的地點、時間、範圍、方案、安全措施、現場監護等。

  2、作業時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聽從現場指揮人員及安全員指揮,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

  3、無證或手續不全、作業票過期、安全措施沒落實、地點或內容更改等情況下,一律不準作業。

  4、特殊作業時,必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驗證,並懸掛相應的警示標識,明確現場監護人員職責。

  5、作業前必須準備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設施,消防器材及設施應指定專人負責。

  6、作業中途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彙報,加強聯絡,經檢查確認安全後才能繼續施工,不得擅自處理。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1、總則

  1.1為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正常履行安全生產決策機構的職能,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強化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實,特制定本章程。

  1.2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在總經理領導下的安全生產決策機構,並透過各職能部門對企業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實行全面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1.3廠屬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全員參與”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監督管理原則,各部門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齊抓共管,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推行安全目標管理,並接受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領導和監督檢查。

  2、組織機構

  2.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總經理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由技術處負責處理。

  2.2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技術處,由技術處設定專人擔任辦公室主任。技術處作為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全廠安全工作的歸口管理,其他部門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日常安全工作;實行“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管理體系。

  2.3廠屬各部門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管理網路,落實安全責任。

  3、職責

  3.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5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6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及大型檢修專案的安全技術防範措施,並監督執行;

  3.7組織職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預防職業病的發生;

  3.8組織實施安全標準化和持續改進安全標準化;

  3.9對安全工作實行績效考評。提倡公眾監督,使安全管理持續改進,促使企業不斷髮展。

  3.10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

  3.11負責調整安全生產所需的人力和物力。

  4、權利

  4.1安全生產委員會在執行工作任務中,有權參加有關的安全生產業務會議,查詢有關檔案資料,向有關人員瞭解情況,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積極配合,如實彙報情況。

  4.2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有權直接向廠長、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4.3安全生產委員會有權對廠屬各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和考核,並對安全隱患整改提出建議。

  4.4安全生產委員會有權要求廠屬各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督促貫徹執行。

  4.5對安全生產做出重大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安全生產委員會有權進行獎勵,對發生重大事故領導責任的各級領導和責任者,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4.6有權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調整。

  5、工作制度

  5.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會議由委員會主任主持,全體成員參加。

  5.2安全生產委員會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全委會。必要時,可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擴大會議,研究、決策緊急的重大安全工作問題。

  5.3、會議主要內容:聽取各單位執行安全職能的情況彙報和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傳達上級指示,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分析安全形勢,制定安全工作目標;總結、部署階段性安全工作,對引起爭議的制度解釋作出仲裁。

  5.4安全生產委員會在會議召開過程中必須嚴格會議紀律,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向主持人請假。

  5.5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可以透過書面或口頭形式互通訊息,交換意見,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

  5.6安全生產檢查原則上每週進行一次,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安全糾察崗成員參加,檢查範圍為公司各部門,檢查後形成安全檢查報告,提出安全隱患的整治措施,並落實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

  5.7安全專項整治由安全委員會成員提出安全專項整治的內容,主任招集安全生產委員會相關人員,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專家進行專題討論,形成安全專項整治的方案。

  6、附則

  6.1本章程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6.2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一、食品成品貯存方法:

  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生

  (2)通風乾燥

  (3)無鼠害

  二、食品成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有害昆蟲。

  三、食品成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成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成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黴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成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敗變質食品和有異味的食品。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保證電廠安全可靠發電,保證電網穩定執行,保證國家資產和投資者的權益免遭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發電行業的特點和我站的組織形式制定,用於規定電站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關係。

  第三條電站實行以法人代表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統、分層次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並充分發揮作用。

  第四條電站應在工作範圍內,樹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責任”的意識,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按照統一的部署,依靠全體員工共同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第五條應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業規程、標準,制定適合本站實際的規章制度,使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第六條電站必須貫徹“企業安全責任主體”、“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

  第七條電站對安全生產事故及異常情況的處理,執行“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

  第八條本規定適用於電站從事發電、檢修、試驗、電力建設等為主要業務的部門和人員。

  第二章目標

  第九條電站安全生產的總體目標是防止發生對電站員工造成傷害、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對資產造成重大損失的以下幾種事故:

  (一)人身死亡事故;

  (二)電站垮壩事故;

  (三)特大裝置事故;

  (四)其他特別重大事故。

  第十條電站安全生產目標:

  (一)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發生重大及以上裝置事故;

  (三)不發生重大及以上火災事故;

  (四)不發生惡性電氣誤操作事故;

  (五)不發生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六)不發生重大環境汙染事故;

  (七)不發生由本單位責任造成的有嚴重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事件。

  第十一條電站實行三級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一)企業不發生人身重傷和一般裝置事故;

  (二)班組不發生未遂和異常;

  (三)個人無違章,實現“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第三章責任制

  第十二條電站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制度,每年上一級行政正職與下一級行政正職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各基層企業要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做到逐級負責。

  第十四條電站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站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責。

  第十五條法人代表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職責:

  (一)負責組織本單位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

  (二)負責建立健全並落實本單位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檔案,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並組織實施,及時協調和解決各部門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五)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每月至少一次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彙報。按本規定第五十六條定期主持安全分析會議,研究解決生產工作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和重大問題;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六)保證安全監督機構及其人員的配備符合要求,確保安全監督部門履行職責;

  (七)保證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等安全生產所需經費的投入、提取和使用,保證安全獎勵所需費用的提取和發放;

  (八)其他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中所明確的職責。

  第十六條電站安全生產負責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責任人,對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負領導責任,向法人代表負責。

  第十七條各部門、各崗位應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責任逐級到位,並實行下級對上級的安全生產逐級負責制,認真貫徹、執行、落實國家和上級主管單位的各項安全工作規定。

  第四章安全監督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根據撫寧區教育局建立“平安校園”的要求,確保做到無火災、無刑事案件、無重大責任事故、無造成社會影響事件、無師生違法犯罪,校園及周邊秩序良好,保證建立“平安校園”工作順利進行。為使我校安全工作規範、有條理,提高廣大教職工的責任意識,特制定我校安全生產製度。

  一、學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簽訂中心學校與我校、學校與教師安全工作責任書。

  2、責任範圍根據各教職工的崗位職責而定,崗位職責所示崗位工作的區域、崗位工作的物件即為該崗位的安全責任範圍。該崗位對“範圍”內的安全負有直接責任。凡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責任。

  3、學校領導、教職工因故“換班”、“離崗”須徵得有關領導同意,否則在此期間的安全責任自負。

  4、各教職工在“範圍”內發現安全隱患,且無力整改的,應及時與學校、上級主管部門聯絡,以求迅速消除隱患。對隱而不報者,後果自負。

  5、對破壞事故現場或設法推卸責任者,一經查實,從嚴處罰。

  6、本責任制與各教職工年終考核掛鉤,具體可根據損失情況給予各級行政處罰,嚴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責任。

  二、學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1、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各有關安全方面責任落實到人。定時和不定時督促檢查安全措施和學生遵守安全規則情況,把事故隱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學校做好治安、防暴、防盜、防火工作;

  3、加強檢查,嚴防玻璃、磚石等高空墜落,在第一時間內消除所發現的危房、危牆、危樹等各種危險隱患;

  4、抓好用電安全,消除學校不安全的用電和不合理的電器安裝

  5、學校應配齊必備的急救藥品;

  6、抓好衛生管理和督促檢查,嚴防食物中毒和細菌性痢疾等腸道傳染病的發生;

  7、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座,並進行板報,各班每週必須有一節課時間進行安全教育;

  8、學校要嚴格安全值日製度,值班老師必須按時到崗,加強巡視,認真履行職責。

  三、學校基礎建設專案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建施工方針,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2、基建施工單位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

  3、基建施工過程中必須以學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原則上應在學生不在校的情況下施工,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做好防範措施,不得讓學生進入施工區域。

  4、基建施工過程中,對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不得隨意進出教學區,學校要做好防盜工作。

  5、學校後勤部門要經常檢查督促施工質量,保證施工的安全

  四、學校基礎設施、裝置管理、檢查和維修制度

  為了確保學校財產和教師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及時發現校園內不安全因素,迅速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搞好安全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1、查內容:學校設施安全,課堂活動、校內外活動場所安全。

  2、查現場,查隱患為主。查裝置以及相應安全衛生設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校內路面是否暢通,出入是否有秩序,教室內電器設施是否安全接地,通風情況,消防設施、學生飲用水是否符合安全衛生規定。

  3、查管理、查制度:檢查負責人是否重視安全工作,安全制度是否落實。

  4、查事故處理:發生事故是否及時報告,是否按"三不放過"要求找出事故原因,嚴肅查處,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5、整改措施:對於出現的問題,相關責任人必須在第一時間整改,把問題控制的最小程度,預先排除安全隱患,防止出現更大的險情,堅決危險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明確目標,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推進我校教育事業的穩步發展,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1、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負責全面協調指揮,各相關責任人負責所分管工作,分工責任、齊抓共管、強化安全職責。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學生在課堂裡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學生在課外活動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體育教師負責。各班、各課、各部門發生事故,必須在三十分鐘之內向校長室或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2、處理安全事故,要按學校分級管理的原則。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報告鎮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學校應組織、指揮、排程現場的搶險救助工作並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學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主動參與組織搶險救助工作。

  3、凡發生師生有死亡,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主管部門,並在12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必須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以及經濟損失狀況。

  4、處置事故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指揮,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搶險組、搶救傷員組,維護現場秩序警戒組、善後處理組,後勤保障組等,以確保搶險、救助工作有序進行,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5、安全事故發生後,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要根據現場條件和自身能力對事故作最好的應急處理。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後要以最快速度報告校長室。學校要做好相關現場保護工作。事故調查必須採取“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沒有追究不放過;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任何學校或個人不得違反規定,隱瞞事故調查。

  6、為了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學校加強對重、特大事故的隱患排查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定防範監控方案,確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從而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7、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合同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對事故作深入調查分析,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呈校長參考。校長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作進一步調查分析,確定事故性質。校長召開有關會議,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人員作公正處理,並加強對責任人和當事人的教育。處理結果備案歸擋並在教職工大會上公告。

  8、對安全事故採取漠視、退避、推諉或掩蓋的,要給予嚴厲批評,並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

  六、學校消防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室、辦公室、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滅火器、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使校園安全工作做到組織嚴密,措施到位,責任明確,特制定本制度:

  1、每星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例會時間為星期一下午。

  2、安全工作例會時間在半小時左右,安全例會每星期一次,特殊情況可改不可丟。

  3、對上週出現的問題,制定相應補救措施,責成專人具體落實。

  4、對下週的安全工作部署,做到責任明確,分工負責,提前佈置,督促落實,事後監督檢查。

  5、對例會部署的工作,責任人必須保質保量完成。

  6、安全例會不流於形式,人人能發現學校不安全隱患,安全周彙報記錄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八、具有較大危險的場所、部位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

  1、課間值班。

  2、設一名學校領導帶班,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值班情況。

  教師輪流值班。

  值班教師要認真負責,按時到崗,下課鈴響之前到達值班位置,疏導學生,上課後方可離開。

  帶班領導要經常監督檢查教師值班情況,確保有人值守。

  3、體育活動場所

  老師組織學生體育活動,要認真檢查體育裝置,對已損壞,不符合要求的裝置,嚴禁學生使用,並及時報修並出示警示標誌。

  開展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範、指導以及防護工作,運動前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老師不得指導學生開展有危險性的活動,學生不準離開老師自行開展有危險的活動,學生要聽從教師指導,學會正確的運動技術和自我保護。

  在體育活動中老師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老師要負責任。

  不要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

  九、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為全面落實安全責任,明確目標,加強管理,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推進我鄉教育事業的穩步發展,特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1、安全工作獎懲

  安全保衛值班人員不按時到崗者記遲到,遲到超過30分鐘者記曠工1節,脫崗1小時以上記曠工2節。

  安全保衛值班人員不在規定地方值班,視為脫崗,如遇特殊情況須自行調換,要提前向帶班領導彙報,不調換,不值班視為脫崗。

  校內公共財物丟失或損壞追究:直接責任人、帶班領導、值班教師、保衛人員、有關人員的責任,並原價賠償,公物賠償視其情節按比例共同負擔。

  較大責任事故,應及時上報教育局或派出所,除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外,仍按上述規定處理。

  對忠於職守、圓滿完成所分付工作的,給予晉職、晉級、評優等優先資格。

  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獎懲標準由各學校根據自身情況制定。

  2、責任追究制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部門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各校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部門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複、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學校衛生管理制度

  1、每年學校組織全體學生進行一次體檢(不得收費)。建立學生體質健康卡片,納入學生檔案。

  2、對體檢中發現學生有器質性疾病的,要及時同志家長,做好轉診治療。

  3、加強對學生個人衛生、環境衛生的管理。

  4、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飲用水衛生和飲食衛生管理,辦好學生膳食,加強營養指導。

  5、把健康教育課納入教學計劃,保證開設健康教育課。

  6、要配合保健所做好學生近視眼、弱視、沙眼、寄生蟲、營養不良、貧血、脊柱彎曲等學生常見病的群體預防和矯治工作。

  7、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做好急、慢總結,並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和保密知識教育。

  3、每逢節、假日前要對本部門、組內的安全設施進行檢查,落實安全措施。

  4、上報範圍:①財物安全的各種隱患、危險源。②影響師生學習、工作的其他校外隱患、危險源。

  5、受理部門:正常工作時間,校園內涉及財物安全的隱患、教學安全的隱患涉及其他安全的向學校領導彙報;非正常工作時間,向值周值日教師、校門口保安人員彙報。

  校外的、重大的或即將發生的隱患,應及時將情況向學校或有關社會職能部門彙報,並能在穩妥可靠的前提下采取一定的防範措施。

  6、操作程式:師生髮現各種安全隱患、危險源,可口頭或書面向學校或主管部門彙報。

  學校和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應詳細詢問有關情況,做好登記工作,並提出初步意見。同時判斷隱患、危險源性質、程度,合理處置。

  校內一般安全隱患,在自己職權範圍內的,應及時整改,及時排除隱患。非自己職權範圍內的,應及時將有關材料轉有關職能部門處置;校內重大安全隱患、危險源,應在受理後24小時內向校長、中心學校彙報;校外安全隱患向學校彙報的,由校長同有關方面彙報、協商解決。

  7、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應關注並經常研究隱患排除和危險預防工作,組織開展安全月(周)、安全宣傳教育、隱患集中清查等活動,提高師生安全自覺性。

  8、不盡事項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完善解決。

  十二、學校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定點經營單位或取得縣勞動行政部門認可的勞保用品定點經營單位去購買勞保用品。新購的勞保用品應由後勤組織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能入庫。入庫的勞保用品,倉庫應妥善保管。嚴禁採購、發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

  2、發放勞保用品是為了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而採取的一種防護措施,不同於福利待遇。

  3、領用勞保用品的員工應按按照勞保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學校應不定期對勞保用品的使用和配備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使用勞保用品者,不得遺失或有意損壞,否則,按情節輕重給予賠償。調換工作、調出者,應按規定辦理移交或上繳,否則,按價扣款。

  5、學校應經常檢查勞保用品的質量,保證安全有效。

  十三、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有計劃的做好領導幹部和師生安全培訓工作,按時參加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開展對學生安全知識教育、自護自救演練活動。

  3、對教職工開展群眾性安全知識競賽、評比、娛樂活動,提高安全意識、安全救災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教育,強化大眾化的安全“三不傷害”的意識宣傳教育工作。

  5、透過開展安全知識教育課堂、看電影、圖展、幻燈和模擬預防事故演習等多種活動形式,定期對師生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注重對新生入校安全知識培訓。

  6、學校要做好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資料積累、歸類整理、收整合冊、出教材的工作。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一、總經理安全責任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負責貫徹實施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

  3.把安全生產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4.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時”.

  5.按國家有關檔案規定,落實公司安全措施經費,配齊安全管理幹部,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支援安全部門工作,行使安全否決權.

  6.主持制定安全生產規劃,並納入公司總體規劃中.

  二、分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規劃;審查批准安全生產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組織公司安全大檢查和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

  3.組織對公司屬各單位的安全培訓與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決權.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總經理安全責任

  1.直接組織領導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責任,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四、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安全責任

  1.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2.負責制訂、稽核各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標準和防止事故的技術措施.

  3.在組織科研、設計、施工、技術攻關、技術改造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技術規範規定,認真組織安全衛生的科研和安全技術的應用.

  4.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鑑定.

  5.負責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及專職安全員,對公司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負有監察管理責任.

  2.協助領導組織開展公司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根據上級指示、要求提出貫徹執行的具體意見.定期、不定期研究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病趨勢及重大安全問題,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議.

  3.宣傳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職工安全生產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駕駛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年檢年審、辦證工作.

  4.經常瞭解現場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單位及時解決不安全不衛生因素,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5.參與審查和彙總安全措施計劃,監督檢查安全經費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關部門制訂和貫徹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參與審查施工設計及施工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工程開工驗收,發現不貼合安全、衛生規定的問題有權要求解決.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技術方面的技術革新,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程度,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消除安全隱患.

  7.協助領導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提來源理意見,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8.指導所屬單位專(兼)職安全員的工作,監督各職能部門搞好各自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工的勞逸結合、女工保護和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參與事故調查並提來源理意見.

  10.在業務上理解上級安全部門和地方勞動部門的指導,按時報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財務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經費,專款專用,單獨立帳,由安全部門掌握使用,財務部門監督.

  2.負責發放有毒有害等作業保健費和夏季清涼飲料費等工作.

  3.監督檢查勞保用品購置費用標準.

  七、人力資源部門安全責任

  1.按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對新員工進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必須理解專業部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組織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發證.

  3.對患有職業病的人員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調換工作、安排治療.

  4.負責公司管理幹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產納入年度考核資料.

  5.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行政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負責生活及辦公用電、用水、食堂飲食衛生等安全工作.

  3.負責及時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負責車輛運輸的合理排程,監督、檢查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遵章守紀的情景.車況不好的不準出車.

  5.與安全部門配合,負責駕駛人員的各種安全教育活動.對車輛事故要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

  九、經營合同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1.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2.經常教育經營人員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專案時,經營人員負責協助調查各種現場施工條件,共同做好安全生產.

  十、分公司經理安全責任

  1.負責對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全面負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生產方針.

  2.熟悉各種規章制度,以身作則.不違章指揮,不強迫工人冒險作業,對各種違章作業、野蠻施工行為必須立即制止.

  3.經常對生產工人進行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經技術培訓的員工進入技術崗位或未取得操作證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

  4.負責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經常性的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採取措施,限期整改.

  5.堅持執行“五同時”,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討論佈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問題,提出改正意見,並組織實施.

  6.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保護現場,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分析,並進取採取改善措施.

  十一、專案經理安全責任

  1.對承包專案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景,制定本項工程各項安全生產辦法,或提出要求,並監督實施.

  3.在組織專案工程專業承包、聘用專業人員時,要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制和人員,並明確各專業承包人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援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勞務隊伍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勞務隊伍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專案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施工機具安全管理規定的實施.

  6.領導、組織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制定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二、專案付經理安全責任

  1.專案付經理協助專案經理搞好專案工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嚴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模範執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安全生產規定,定期的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隱患採取措施,及時整改.

  3.認真執行“三項制度”的規定,並切實組織落實,監督實施.

  4.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各工種的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驗收工作.

  5.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組織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制定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十三、專案技術負責安全責任

  1.對專案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結合專案工程特點,主持專案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3.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專案工程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經批准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

  5.主持安全防護設施的驗收,發現裝置、設施的不正常情景應及時採取措施,嚴格控制不貼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裝置、設施投入使用.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參加配合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十四、安全員安全責任

  1.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熟悉施工圖、規程、規範,指導施工作業人員按章作業.

  3.參加安全技術方案的討論,並協助領導付諸實施,在實施中進行監督檢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4.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5.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每一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作好安全日記.發現事故隱患及違規現象及時制止糾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門及人員的安全檢查監督,及時解決提出的安全問題,並上報有關領導.

  6.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事故要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上報有關部門領導,參加事故調查.

  十五、專案施工員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並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景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

  3.經常檢查所管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裝置設施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裝置設施技術狀況是否貼合安全要求,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理解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解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5.發生員工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

  十六、專案班組長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本事.

  3.開好班前會,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4.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5.發生因工傷亡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十七、炊事員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嚴格食品衛生制度,搞好個人清潔衛生工作.

  2.腐爛變質的食品嚴禁購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須分開存放,飯、菜必須加蓋(罩),出售食品必須使用食品夾,嚴禁直接用手抓.

  3.燒菜、煮蒸飯時揭蓋要細心,抬菜飯及湯時需走穩,以防燙傷.使用絞肉機、拌麵機時,嚴禁機器轉動時將手伸入食物.

  4.經常打掃食堂清潔衛生.下班時,必須檢查煤氣灶龍頭是否關好,並收藏好食物,關掉好門窗.

  十八、電工安全責任

  1.認真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公司“施工用電管理規定”.

  2.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並及時報批.嚴格執行經審批的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負責現場用電巡視檢查,發現違規用電現象立即制止.

  4.負責各級配電箱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5.學習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十九、電焊工安全責任

  1.持證上崗.

  2.負責電焊作業區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

  3.配合安全員在施工作業前對電焊機的安全效能進行檢查.

  4.負責電焊機的維護保養和管理.

  二十、機修工安全責任

  1.遵守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

  2.保證檢修質量,下班後清理好現場,堅持工作現場清潔整齊.

  二十一、材料員安全責任

  1.在採購中,必須對自身的安全負責.

  2.材料進場時,必須按指定位置根據規格、品種分類有條不紊地堆放,同時要提醒裝運的駕駛人員在工場內做到安全行車.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電纜、電線及其它用電裝置.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XX地區營林生產工作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營林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安全生產,依照相關規定、標準,結合我區營林工作實際,制定《XX地區營林生產安全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XX地區轄區內從事營林生產作業的經營單位,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發展、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國家、省政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五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要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完善安全生產設施條件,確保營林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六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工會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  第七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享有安全生產保障權利,並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二章營林生產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應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外聘作業人員必須簽訂用工合同,明確安全生產義務和權利。單位要為生產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並積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營林生產單位必須配備安全員,安全員必須熟知安全生產知識,在一線檢查時候應有明顯的標識,如佩戴袖標等。

  第十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及時為從業人員發放符合國家標準、在使用期限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時認真填寫發放記錄,並監督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一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營林作業場所要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各作業組要有班組長跟班作業,隨時督促檢查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

  第十三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發生緊急情況時要啟動應急預案,各小組要分工明確,妥善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保護事故現場,要按照時限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的向當地管理部門和安全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並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第十四條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做好個人防護,穿長袖緊身衣服及高筒靴,枉防蟲罩,紮緊袖口、領口和褲腳口以防止蜱蟲(草爬子)的叮咬;春季要為作業人員注射森林腦炎疫苗,提前做好預防。

  第三章車輛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上道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配置安全設施,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保證行車安全;與客車會車時,必須先行避讓。

  第十六條營林生產車輛、通勤車輛要按規定檢驗機動車安全效能,定期維修、保養,保證車輛狀態完好。嚴禁車輛帶病執行使用。

  第十七條營林作業組建點、撤點時,要選擇駕駛經驗豐富,熟悉路況的駕駛員,嚴禁客貨混載、超員、超速。同時要有專人(管理人員)押車,控制安全車速,保證安全行駛。

  第十八條營林生產經營單位要使用或僱傭合法資質的車輛,並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督促遵章守規。

  第四章營林生產作業點安全管理

  第十九條營林生產作業點搭建營地要選擇地勢平坦、背風、朝陽的地點(坡度5度以下)。在雨季或多雷電區,營地絕不能紮在高地上、高樹下或比較孤立的平地上。要將已經選擇好的帳篷區打掃乾淨,清除石塊,矮灌木等各種不平整、帶刺、帶尖物的物品,並填平地面。

  第二十條營林生產作業人員在春秋兩季生產時,必須辦理野外作業證,經過防火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進山作業。

  第二十一條營地周圍要打防火隔離帶,煙筒必須安裝防火罩。在防火期內應有二號工具、防火桶及細沙等滅火器具。

  第二十二條用火區應在下風處,距離帳篷區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防止火星燒破帳篷。爐筒和帳篷連線處要採取防火隔離措施。生產、生活用火要確定有專人管理。使用蠟燭時要與帳篷和可燃物保持一定距離。嚴禁臥床吸菸和隨意丟棄菸頭。

  第二十三條機庫與員工帳篷不得連線搭建,機具、油料嚴禁放置於帳篷內。機庫與員工帳篷之間安全距離不得小於50米。

  第二十四條營林生產作業點必須設定醒目的安全標誌,張貼或懸掛安全標語、條幅。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安全檢查記錄等。

  第五章割灌機、油鋸、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條割灌機操作人員、油鋸手必須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首次使用前要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第二十六條嚴禁酒後、疲勞、患病者操作割灌機、油鋸。

  第二十七條要穿緊身的`長袖上衣和長褲,不要穿短袖、裙子、穿戴圍巾、領帶和工作衣進行作業。

  第二十八條按規定穿工作服和戴相應勞保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手套、防滑工作鞋等。

  第二十九條新增油料時,油箱蓋和加油口四周必須在加油前清潔,以免有雜物進入油箱,割灌機要放置一平坦地方,使油箱蓋朝上,加滿時不能外溢,加油後一定要用手擰緊油箱蓋。

  第三十條要經常檢查安全裝置是否牢固,各部分的螺絲和螺母是否鬆動,燃油是否漏出,特別是刀片的安裝螺絲及齒輪是否牢固。

  第三十一條保養與維修時,關閉發動機,卸下火花塞高壓線。

  第三十二條割灌機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於20米,油鋸手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安全距離不得低於50米。

  第三十三條割灌機與撿枝丫人員之間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三十四條注意怠速的調整,應保證鬆開油門後鋸頭不能跟著轉。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使用機器時或在機器附近吸菸,防止產生火災。

  第三十六條如碰撞到石塊、鐵絲等硬物,或是鋸片受到撞擊時,應將發動機熄火。檢查鋸片是否損傷,如果有異常現象時,停止使用。

  第三十七條割灌機手、油鋸手在5級以上風或者降雪天氣禁止作業,以免風折木傷人或者視線不清傷人。

  第三十八條割灌機手不宜長時間作業,3-4小時應強制休息,同時檢查各個零部件是否鬆動,特別是鋸片部位。

  第三十九條機器運輸中應關閉發動機。搬運或存放機器時,鋸片上一定要有保護裝置,搬動時要使鋸片向前方。

  第四十條油鋸在清理風倒木、懸浮木、折斷木時不得單作業,應配備助手,使用支架,並截斷就地歸堆。

  第四十一條中幼林撫育人員必須正確使用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嚴禁酒後從事生產作業。

  第四十二條撫育後採伐木和藤條灌木不得高於5公分,伐區內高於40公分的.舊伐樁必須伐掉。

  第四十三條枝丫歸堆後必須橫山堆放,長不超過2米,寬不超過1.5米,高不超過1米,堆要整齊,成行成列,在林地空間,不得靠近活樹。

  第四十四條修理打枝時,要將低於1.7米的死枝清理乾淨,確保樹幹光滑。

  第六章採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條採種作業人員,要選擇技術熟練,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擔任,患高血壓、心臟病、癲癇和不適合高空作業人員,禁止上樹採種。

  第四十六條上樹採種,必須使用爬樹器、安全帶、安全繩等裝置,保證防護裝置質量,堅固適用。採種作業人員每組不得少於3人。

  第四十七條在上樹採種時,必須站在不易折斷的枝丫上,並繫好安全帶,嚴禁跨越樹採種。採用機械裝置採種作業的,應注意機械的安全使用和油料的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條遇有搭掛樹和掛枝的樹木,以及身畸形怪狀等易折易斷樹木和五級以上風、雨、雪天時,不準上樹採種。

  第四十九條地面撿運種子人員應佩戴好安全帽,嚴禁與採種人員交叉作業。

  第五十條採種人員上下樹時,地面上要有人監護以防蹬空墜落,不準單人作業。

  第七章割帶、整地、造林人員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割帶、整地等作業人員,在作業時必須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第五十二條清理倒木、樹頭、枝丫時,要抬運,不準用肩扛,在坡度較和有滾動危險的地段清理倒木時,不準站在下坡作業。

  第五十三條割帶、刨穴、撫育等作業使用的工具,要經常檢查,安裝要牢固,並將刀、斧上套,鋸上夾。

  第五十四條刨穴時,首先清除障礙物,確保作業安全。

  第五十五條整地與造林同時進行時,前後距離不得小於3米。

  第五十六條在30度以上陡坡造林時,要防止浮石滾落傷人。

  第五十七條造林設臨時假植棚、要搭牢固,經安全員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五十八條作業人員要了解熟悉生產作業場所的環境,嚴禁單人出行,以防走失迷山。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由XX地區行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規定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產經營工作,使得企業財產和員工身體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行業相關規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一、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生產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進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公司生產、裝置、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環境下順利進行。

  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制。實行生產工作以“預防為主,安康為本,預防為先,科學管理,持續改進”的工作方針,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負責各系統的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產領導機構是:由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領導下的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委員組成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主管生產負責人對生產計劃部、物資供應部、生產車間、檢驗中心、倉儲庫房、裝置動力部負責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產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工作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總結安全生產工作總體情況。主管生產負責人負責每季度向公司生產經營總負責人彙報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執行監督檢查制。各級相關領導定期、定人,按職責分工、分別深入作業現場巡迴檢查。

  六、生產車間要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程操作裝置,定期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和裝置保養,及時維修裝置故障,確保生產安全。

  七、生產各部門和車間要嚴格按照醫藥生產相關規定衛生標準,落實對員工個人衛生、裝置衛生、環境衛生的檢查。

  八、公司各部門嚴格按照安全防火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對化學危險物品使用、貯存、運輸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強管理,消滅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

  九、生產各部門要嚴格按照生產裝置、電氣、線路、能源供給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檢查、維護、保養管理工作。

  十、生產各部門應加強生產員工勞動防護設施、用品管理,生產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定配戴防護服、防護手套及相關保護用具。

  十一、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生產各部門應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安全技術知識方面的培訓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負責人,要積極加強提高本部門員工安全思想意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技術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生產各部門加強員工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生產員工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處理一般安全問題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產各部門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規定,定期對生產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保證產品質量。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一、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營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裝置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於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並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並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專案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製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專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裝置使用、電氣線路佈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建立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迴監督檢查,隨時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裝置、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後,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專案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專案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專案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專案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並監督落實。專案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五、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3、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4、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範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6、對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翫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現事故險情,即不採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評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12、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13、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後,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14、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專案及建立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一、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裝置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裝置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菸、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溼手溼布去擦電器裝置。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專職管理機構,有關責任部門及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

  1、嚴格遵守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並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彙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迅速採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並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並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防範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複發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並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複雜工程專案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專案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定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專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裝置,並協助專案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採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並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彙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並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三、公司技術負責人(總工程師):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7)起重吊裝作業;

  8)拆除、爆破作業。

  3、審批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四、總會計師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安全措施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並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五、技術質量科長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過程中,要在每個五一節中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後的方案,若有變更,應及時修定。

  3、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六、財務審計科長

  1、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撮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及上級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確認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3、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4、辦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和工程專案意外傷害保險。

  5、根據設計要求評估專案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資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資金參考資訊。

  七、安全科長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2、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4、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動工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7、指導基層專(兼)職安全員工作。

  8、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9、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期執行。

  10、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八、生產經營科長

  1、協助主管經理編制公司生產經營計劃和措施,召開有關生產經營會,解決施工生產中的疑難問題。

  2、負責工程投標具體工作,協助聯絡工程活動,徵求建設單位意見和要求,隨時掌握各項施工進展情況。

  3、嚴格執行各項有關政策的規定,負責工程預決算工作,確保工程預決算的質量及各項費用準確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4、負責對工程專案的施工資料日常檢查落實,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兌現。

  5、負責各項工程圖紙預算,圖紙會審,施工中的變更通知,質量檢記錄等各項施工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九、辦公室主任

  1、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根據企業實際,配備具有一定文化、技術和實踐經驗的安全乾部,保證安全乾部的素質。

  2、加強新調入、轉業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檢查人員。

  4、組織對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有關的學習,要安排安全生產的學習。

  6、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7、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檢查,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8、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塵毒濃度,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9、正確使用防暑降溫費用,保證清涼飲料的供應與衛生。

  10、對冬季取暖火爐的安裝、使用負責監督檢查,防止煤氣中毒事故發生。

  11、對施工現場大型生活設施的建、拆,要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2、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上報並積極組織搶救、治療,並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負責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提出防範措施。

  十、專案經理:

  1、對所承接的工程專案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為本專案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積極組織專案經理部管理人員及參與本專案施工管理的相關人員學習國家、市、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結合相關要求及專案工程特點,制定本專案工程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各項管理措施並按要求組織具體執行。

  3、開工前負責向建設單位索取地下管線交底資料並領導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措施。

  4、開工前組織編制以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及監理公司總監審批簽字後實施。

  5、進場前依據相關要求及公司規定編制施工現場、生活區設定方案,報工程部初審,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審批後實施,保障生產、生活硬體條件符合標準要求。

  6、開工前組織制定專案部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專案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專案部安全管理機構。

  7、開工前組織編制各項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總工程師及監理公司總監審批簽字後實施:(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控制措施;(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4)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業;<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業;<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7>起重吊裝作業。(5)冬、雨季施工方案。

  4、負責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5、編制的總體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重點專案及部位的專項措施應由具體法人資格的企業技術、安全等相關部門和技術負責人審批後,向操作者進行嚴密交底。交底後要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及時解決實施中發現的問題。

  6、積極配合施工員、安全員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內部管理等工作。

  7、負責對隱患、傷亡事故、已未遂事故進行技術分析和鑑定,並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三、質檢員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專案工程特點,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對本專案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協助安全員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時,協助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專案部。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十四、安全員

  1、對專案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2、按照施工現場生活區設定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監督檢查現場設定,確保其符合標準要求。

  3、審查勞務分包方,專業分包隊伍的資質手續;管理人員、特殊作業人員等的相關崗位證書;保障分包方的手續及參與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業人員符合公司要求。

  4、認真做好對新入場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項培訓及日常安全生產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入場一週內必須將其詳細個人資料及培訓情況存入管理檔案。

  5、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預案、協議,編制較大危險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1)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2)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式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3)起重吊裝作業;(4)大型腳手架搭、拆;(5)模板工程。負責與勞務分包方、專業分包方及工程專案施工現場範圍內同時作業的相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6、認真做好公司自有機械裝置(包括施工機具及物料升降機)的安裝、檢查與驗收。

  7、認真做好公司租賃裝置(包括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等)的裝置出租方、裝置、人員三個方面的相關手續及證件的審驗,並做好裝置安裝、頂升、日常使用、拆除四個關鍵階段的安全檢查。

  8、負責在如下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施工現場出入口、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

  9、按照安全技術措施及相關標準要求編寫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向作業人員作書面交底,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0、對專案生產、生活所有場所進行巡查,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消除不安全狀態,排除安全隱患。

  11、如實記錄安全內業資料。

  12、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制定防範措施,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作好本專案安全生產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1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五、材料員

  1、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誠實正派的工作作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熟悉材料規格、型號、產地、效能、結構特徵、構造原理、內在質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場價格變化,本著節約、就近取材的原則,精打細算降低材料的成本價。

  3、採購材料做到七個堅持:1、要核實材料計劃單;2、要貨比三家,質量價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質保書、五金交電產品的出廠合格證及名優產品證書,必須隨貨交驗;4、要具備正當齊全的結算憑證;5、要辦妥遺留事務;6、要確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進場及時辦好入庫手續。

  4、積極參與專案的成本核算,堅持“三不”採購:一是無施工部門需要材料計劃不採購;二是不合質量要求的物資不採購;三是感情投資的物資不採購。

  5、隨時瞭解所在專案的材料庫存情況,杜絕因積壓而影響材質和資金週轉,同時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應脫節,影響施工生產。

  6、完成專案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機械管理員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各項機械裝置管理制度、操作規範,管理好本崗位範圍內的機械使用、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2、嚴格實行定機、定人、定職責、持證上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級主管彙報。

  3、負責搞好機械裝置臺帳管理,對分管的機械日常運轉、維修、保養的情況作詳實記載。

  4、參加制定機械管理的目標、措施、辦法等並組織實施,參加現場中小型裝置安裝驗收,監督整改措施落實,必要時行使安全否決權。

  5、定期向主管領導彙報現場機械管理情況,提出改進方案或建議。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機操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檢查機操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協助處理機械事故,落實“四不放過”的措施。

  7、完成專案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組長

  1、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崗全安全技術操作教育,未經教育考試合格,不準分配上崗作業。

  6、發生因工傷亡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一、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明確的監理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及遼建發[20xx]22號檔案精神,增強安全監理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二、崗位安全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

  2、各專案總監理工程師為直接責任人。

  三、監理安全責任及工作職責

  1、監理人員必須對施工單位報送的專項施工方案及計算書(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資料進行審查,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審查意見,確保編制內容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複審合格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對《條例》中規定應組織專家論證的基坑、地下暗坑、高大模板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監理人員必須審查專家論證意見。

  2、監理人員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整改,隱患嚴重的要求施工單位暫停施工,並報告建設單位,隱患整改完畢須經總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並簽發復工指令後方可恢復施工。

  3、施工單位拒不按監理要求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復工的,監理企業必須及時向工程專案所在地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報告在緊急情況下可先用電話等方式報告。

  四、安全監理工作內容

  1、監理日記

  (1)、監理日記必須設《安全生產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措施》專欄(現行監理日記無此專欄,暫記在其它記事內容專欄),經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審鑑。

  (2)、監理日記應記明:

  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狀況

   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的使用和落實情況

   現場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處理記錄

   發生事故的詳細記錄

   現場文明施工情況記錄

   其他臨時會議,檢查記錄

  2、監理人員履責情況

   安全管理和安全質保體系組織機構,包括專案經理、工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數量及持證上崗情況

   施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制定

   起重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和電氣裝置等設定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基坑支護、模板、腳手架工程、起重機械裝置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拆裝等專項方案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事故救援預案的制定情況。

   施工總平面圖是否合理,辦公、宿舍、食堂等臨時設施的設定以及施工現場場地、道路、排汙(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關安全標準規範和文明施工要求。

   建築施工臨時用電

   土方開挖工程

   基礎支護與降水工程

   拆除工程

   腳手架工程

   模板工程

   高處作業

   建築施工機械

   應急救護預案

  3、要把《條例》中規定的監理安全責任內容列入監理規劃,並制定實施措施,嚴格執行。

  4、在參加投標時,投標檔案要有安全生產監理責任制度,並在承諾書中明確安全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監理做出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