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鄉文學獎”徵文啟事
原鄉文學獎以年度為單位,採取社會大眾投票、特邀評委評審等方式進行評選,以作者自願參加為原則。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原鄉書院專欄《原鄉文學獎徵文》發表的作品,均為參賽作品。
一、投稿說明
1、本徵文只限於散文和小說。將以每月同題詩的形式進行徵文。
2、凡參評原鄉文學獎的稿件,須註明“文學獎”,否則,按正常來稿處理。
3、參評作品,須未在其他微信公眾號發表過,並按原鄉書院投稿說明進行獨家授權。
4、已經在報紙或雜誌發表過的,同樣可以參加徵文,請註明所發報刊及時間,會優先錄用!
5、投稿郵件主題,請以此樣式:原鄉文學獎徵文+體裁+作者+作品名
6、作品一律在18000字以內,提倡1000至5000字的短作品。請自行認真校對,文責自負。投稿時儘量將作品內容置於郵件正文,最好是自然段之間空一行,並去除不必要的空格。
7、參賽者可按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隨附個人簡介及近照。如附近照,請以郵件附件的方式傳送。
8、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9、即日起,接受投稿。
二、發表提示
1、原鄉書院將以《原鄉文學獎徵文》專欄發表參評作品。
2、只有在《原鄉文學獎徵文》欄目發表的作品,才具備參評資格。
3、所發表的作品,一週內打賞的`六成作稿酬,10元內無稿酬。
三、評選辦法
1、一般以月度為單位進行初評,或根據來稿情況,視情況進行階段性初評。
2、初評:月度或階段性初評以大眾投票為主要方式,對參選作品進行評選。以得票多少入選前若干名。同一作者的,只能有一篇入選,無特殊情況,票數高的入選,其他名次順延!確定有效投票的前若干名後,由評委再從中評出若干篇。如整體票數都過低,將直接按得票高低評選數篇入選作品!本著寧缺勿濫的原則,票數過低的將不進入排名和終評!
3、詩歌,單獨進行徵文和評選。
4、終評:除社會大眾投票和特邀評委評選外,視情參考其他要素,具體細則另行確定。
5、對最終獲獎的作家,擬進行獎金、獎盃、獎品證書等表彰。具體表彰形式和內容,另行確定。
四、宣告
1、嚴禁抄襲,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文責自負。
2、評選活動將可能會根據投稿情況做相應變動。
3、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評選中的相關規則及可能發生的變動。
5、評選規則的最終解釋權歸原鄉書院編輯部。
原鄉書院編輯部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