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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中的愛情詩《木瓜》

詩經中的愛情詩《木瓜》

  木瓜

  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註釋

  ①投:投送。②瓊:美玉。(ju)佩玉。③瑤:美玉。 ④玖(jiu):淺黑色的玉。

  譯文

  你用木瓜送給我,

  我用美玉回報你。

  美玉不單是回報,

  也是為求永相好。

  你用木桃送給我,

  我用瓊瑤作回報。

  瓊瑤不單是回報,

  也是為求永相好。

  你用木李送給我,

  我用瓊玖作回報。

  瓊玖不單是匈報,

  也是為求永相好。

  賞一

  《詩經·木瓜》出自《詩經·國風·衛風》,是透過贈答表達深厚情意的詩作,是先秦時期衛國的一首描述朋友之情的民歌,是現今傳誦最廣的《詩經》名篇之一。

  “投桃報李”這個成語,應當與這詩的立意有關(該成語也出自《詩.大雅》中的《抑》),只不過是作為報答的東西更貴重,情意更深厚。本詩在這裡說的是男女兩情相悅。

  來而不往非禮也。這是我們這個禮儀之邦的習慣和規矩。一般交往中是如此。男女交往中更是如此。男女交往中的“投桃報李”,已不止是一般的禮節,而是一種禮儀。禮物本身的價值已不重要,象徵意義更加突出,以示兩心相許,兩情相悅。

  西方人是否還有這種傳統不清楚,但我們從美國作家歐.亨利的小說《麥琪的禮物》中讀到過類似“投桃報李”的故事,只是其中充滿著悲劇色彩。

  如今我們似乎已不太看重儀式了。其實,儀式在我們的生活中有著非常特殊的作用,不可或缺,正如我們不能缺少陽光和空氣一樣。儀式絕不是一種空洞的形式,總與特定的意義相聯絡。男女交往可以減去不必要的形式,卻不可不有“投桃報李”的儀式。

  賞二

  《詩經·大雅·抑》有“投我以桃,報之以李”之句,後世“投桃報李”便成了,成語,比喻相互贈答,禮尚往來。比較起來,《衛風·木瓜》這一篇雖然也有從“投之以木瓜(桃、李),報之以瓊(瑤、玖)”生髮出的成語“投木報瓊”(如託名宋尤袤《全唐詩話》就有“投木報瓊,義將安在”的記載),但“投木報瓊”的使用頻率卻根本沒法與“投桃報李”相提並論。可是倘若據此便認為《抑》的傳誦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錯而特錯了,稍微作一下調查,便會知道這首《木瓜》是現今傳誦最廣的《詩經》名篇之一。

  對於這麼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語句並不複雜的先秦古詩,古往今來解其主旨的說法居然也有七種之多(據張樹波《國風集說》統計),實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於漢代的《毛詩序》雲:“《木瓜》,美齊桓公也。衛國有狄人之敗,出處於漕,齊桓公救而封之,遺之車馬器物焉。衛人思之,欲厚報之,而作是詩也。”這一說法在宋代有嚴(《詩緝》)等人支援,在清代有魏源(《詩古微》)等人支援。與毛說大致同時的三家詩,據陳喬樅《魯詩遺說考》考證,魯詩“以此篇為臣下思報禮而作”,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意見與之相同。從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贈答說”開始流行,《詩集傳》雲:“言人有贈我以微物,我當報之以重寶,而猶未足以為報也,但欲其長以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贈答之詞,如《靜女》之類。”這體現了宋代《詩》學廢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這一說法受到清代《詩》學獨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際恆的批駁,《詩經通論》雲:“以(之)為朋友相贈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現代學者一般從朱熹之說,而且更明確指出此詩是愛情詩。平心而論,由於詩的文字語義很簡單,就使得對其主題的探尋反而可以有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個唸的內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輕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說是不甚可取的。有鑑於此,筆者傾向於在較寬泛的意義上理解此詩,將其視為一首透過贈答表達深厚情意的詩作。

  《木瓜》一詩,從章句結構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沒有《詩經》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這不是沒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變成“投我木瓜(桃,李),報以瓊(瑤、玖);匪以為報,永以為好”,一樣可以),而是作者有意無意地用這種句式造成一種跌有致的韻味,在歌唱時易於取得聲情並茂的效果。其次,語句具有極高的重疊復沓程度。不要說每章的後兩句一模一樣,就是前兩句也僅一字之差,並且“瓊”、“瓊瑤”、“瓊玖”語雖略異義實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據李時珍《本草綱目》考證也是同一屬的植物.其間的差異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間的差異那樣並不大。這樣,三章基本重複,而如此高的重複程度在整部《詩經》中也並不很多,格式看起來就像唐代據王維詩譜寫的《陽關三疊》樂歌似的,——自然這是《詩經》的音樂與文學雙重性決定的。

  “你贈給我果子,我回贈你美玉”,與“投桃報李”不同,回報的東西價值要比受贈的東西大得多,這體現了一種人類的高尚情感(包括愛情,也包括友情)。這種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贈的東西及其價值的高低在此實際上也只具有象徵性的意義,表現的是對他人對自己的情意的珍視,所以說“匪報也”。“投我以木瓜(桃、李),報之以瓊(瑤、玖)”,其深層語義當是:雖汝投我之物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實貴逾瓊(瑤、玖);我以瓊(瑤、玖)相報,亦難盡我心中對汝之感激。清牛運震《詩志》評此數語云:“惠有大於木瓜者,卻以木瓜為言,是降一格襯托法;瓊瑤足以報矣,卻說匪報,是進一層剝法。”他的話並非沒有道理,但將木瓜、瓊瑤之類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實,其他解此詩者似也有此病。實際上,作者胸襟之高朗開闊,已無衡量厚薄輕重之心橫亙其間,他想要表達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從這一點上說,後來漢代張衡《四愁詩》“美人贈我金錯刀,何以報之英瓊瑤”,儘管說的是“投金報玉”。其意義實也與“投木報瓊”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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