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亭集序之字用法
“之”是文言文中一個重要的虛詞,用法複雜。在此本文透過(晉)王之《蘭亭集序》對“之”字的用法作簡要的歸納。《蘭亭集序》被譽為“天下第一行書”,尤其是文中的'“之”字歷來為人所稱道,該文共出現二十個“之”字,幾乎把文言文中的常用用法都用上了,
一、 用作代詞,在句中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根據具體語境
可譯為“我”“我們”,“他(他們)”“她(她們)”,“這”,或者代事。
①情隨事遷,感慨系之矣。
②猶不能不以之興懷。
③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於懷。
二、用作結構助詞,分以下幾種情況。
1、定語的標誌。用於定語和中心語之間,可譯為“的”,有時不譯。
①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
②雖無絲竹管絃之盛。
③足以極視聽之娛。
④放浪形骸之外。
⑤向之所欣。
⑥每覽昔人興感之由。
2、定語後置的標誌。通常情況下,古代漢語中定語的位置與現代漢語中的一樣,用在中心語之前,但為了強調定語有時將定語放在中心語之後,有時在定語與中心語之間用“之”連線。譯時應將後置了的定語調整到中心語之前。
①仰觀宇宙之大。
②俯察品類之盛。
3、用在主謂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
①夫人之相與,俯仰一世。
②曾不知老之將至。
③後之視今,
④亦猶今之視昔。
⑤後之覽者,亦將有感於斯文。
4、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者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無實義。
①暮春之初。
②晤言一室之內。
③俯仰之間,已為陳跡,
三、 用作動詞,可根據具體語境譯。
① 及其所之既倦,情隨事遷。 (“所+動詞”,構成名詞性短語)
[鞏固練習]
閱讀下面一段文字,完成文後練習。
曾子之①妻之②市,其子隨之③而泣。其母曰:“女還,顧反為女殺。”妻適市反,曾子欲捕殺之④,妻止之⑤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⑥教。今子欺之⑦,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遂烹也。
文中的“之”字按其用法分類,最恰當的一項是
A.①②⑥/③④⑤⑦ B.①⑥/②/③④⑤⑦
C.①⑥⑦/②/③④⑤ D.①⑥/②/③⑤/④⑦
[參考答案]
①B。
⑥結構助詞,“的”的意思。
②動詞,“到”的意思。
③代詞,代曾妻。
④代詞,代。
⑤代詞,代曾子。
⑦代詞,代曾子的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