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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亭集序之字用法

蘭亭集序之字用法

  “之”是文言文中一個重要的虛詞,用法複雜。在此本文透過(晉)王之《蘭亭集序》對“之”字的用法作簡要的歸納。《蘭亭集序》被譽為“天下第一行書”,尤其是文中的'“之”字歷來為人所稱道,該文共出現二十個“之”字,幾乎把文言文中的常用用法都用上了,

  一、 用作代詞,在句中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根據具體語境

  可譯為“我”“我們”,“他(他們)”“她(她們)”,“這”,或者代事。

  ①情隨事遷,感慨系之矣。

  ②猶不能不以之興懷。

  ③未嘗不臨文嗟悼,不能喻之於懷。

  二、用作結構助詞,分以下幾種情況。

  1、定語的標誌。用於定語和中心語之間,可譯為“的”,有時不譯。

  ①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

  ②雖無絲竹管絃之盛。

  ③足以極視聽之娛。

  ④放浪形骸之外。

  ⑤向之所欣。

  ⑥每覽昔人興感之由。

  2、定語後置的標誌。通常情況下,古代漢語中定語的位置與現代漢語中的一樣,用在中心語之前,但為了強調定語有時將定語放在中心語之後,有時在定語與中心語之間用“之”連線。譯時應將後置了的定語調整到中心語之前。

  ①仰觀宇宙之大。

  ②俯察品類之盛。

  3、用在主謂之間,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譯時也可省去。

  ①夫人之相與,俯仰一世。

  ②曾不知老之將至。

  ③後之視今,

  ④亦猶今之視昔。

  ⑤後之覽者,亦將有感於斯文。

  4、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者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節音節的作用,無實義。

  ①暮春之初。

  ②晤言一室之內。

  ③俯仰之間,已為陳跡,

  三、 用作動詞,可根據具體語境譯。

  ① 及其所之既倦,情隨事遷。 (“所+動詞”,構成名詞性短語)

  [鞏固練習]

  閱讀下面一段文字,完成文後練習。

  曾子之①妻之②市,其子隨之③而泣。其母曰:“女還,顧反為女殺。”妻適市反,曾子欲捕殺之④,妻止之⑤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⑥教。今子欺之⑦,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遂烹也。

  文中的“之”字按其用法分類,最恰當的一項是

  A.①②⑥/③④⑤⑦ B.①⑥/②/③④⑤⑦

  C.①⑥⑦/②/③④⑤ D.①⑥/②/③⑤/④⑦

  [參考答案]

  ①B。

  ⑥結構助詞,“的”的意思。

  ②動詞,“到”的意思。

  ③代詞,代曾妻。

  ④代詞,代。

  ⑤代詞,代曾子。

  ⑦代詞,代曾子的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