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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寫詩曬工資

白居易寫詩曬工資

  白居易他不僅是一位著名詩人,還是一位清廉的“政治明星”,也是我國曆史上領導幹部財產公示第一人。

  計較金錢,一點也不影響文人在文學史上的地位。白居易就開中國詩人之先河,用詩的語言將他的歷年收入進賬,或津津有味,或斤斤計較,或有零有整,或多寡不均,一一吟哦出來。約在唐德宗貞元年間(785年-805年),白居易為校書郎時,他在詩歌中寫道:“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難大用,典校在秘書……俸錢萬六千,月給亦有餘……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不久,白居易便升左拾遺,工資跟著增加了一倍,“月慚諫紙二千張,歲愧俸錢三十萬”。

  史載唐寶曆元年(公元825年),54歲的白居易任蘇州刺史,不知是因為蘇州是江南頭等富庶地方,還是白居易資歷比較老了,反正那時候他的工資已經比較豐厚了。“十萬戶州尤覺貴,二千石祿敢言貧”。

  白居易為賓客分司時,曰:“俸錢八九萬,給受無虛月。”“嵩洛供雲水,朝廷乞俸錢。”“老宜官冷靜,貧賴俸優饒。”“官優有祿料,職散無羈縻。”“官銜依口得,俸祿逐身來。”隨後,白居易調進中央政權機關,為太子賓客,分司洛陽時,工資已是他剛做官時的十倍,“俸錢八九萬,給受無虛月”。接著,升為太子少傅,工資漲到了頂峰,“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僱我作閒人”,而且還相當清閒自在,很是令人羨慕。連蘇軾也表示豔羨:“我似樂天君記取,華顛賞遍洛陽春。”

  到晚年,白居易退居林下,回到洛陽履道里的大宅子頤養天年,還可以領到一半的養老金,“全家遁此曾無悶,半俸資身亦有餘。”“壽及七十五,俸佔五十千。”

  從白居易的詩裡,我們可大約瞭解到唐朝時做官拿的工資是多少,不過白居易個別詩詞裡自說俸錢亦有誤。如白居易送陝州王司ma建赴任詩云:“公事忙閒同少尹,料錢多少敵尚書。”白居易當時與王司馬同級,五品官。一司馬,俸錢怎能敵尚書?他貶到江州不久,即寫信給元微之,略雲:今雖謫佐遠郡,而官品至第五,月俸四五萬。潯陽臘月,江風苦寒,歲暮鮮歡,夜長無睡,引筆鋪紙,有念則書,言無次第,勿以繁雜為倦,且以代一夕之話也。信內言月俸四五萬,這才是老實話。唐代官制,司馬薪級約略如此。至於尚書官俸,唐製為一百貫文,即十萬也。司馬僅為五十貫文,即五萬,差一半,怎可敵尚書?看來白居易有誇大之嫌。不管怎樣,白居易敢如此曬工資,是值得後人肯定的。

  拓展:

  名人白居易的“官道”

  白居易生活在唐朝走下坡路時期,面對軍閥割據、政局動盪的混亂時勢,37歲就任左拾遺(諫官)的他,倡導親民之風,反對宦官專權,竭力挽回殘局。他政績斐然,先後任刑部侍郎、太子少傅、刑部尚書,大權集於一身,可謂名滿天下。

  剛入仕途時,白居易擔任政府機關校書郎,是個抄抄寫寫的“文秘”,他在詩中說:“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難大用,典校在秘書。俸錢萬六千,月給亦有餘,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不久,因才幹凸顯,升為左拾遺,薪水翻了一番,作詩:“月慚諫紙二千張,歲愧俸錢三十萬”。他用詩歌,公示家產,表白心境,不讓別人有賄賂的機會,也不給自己留下納賄的空間。

  白居易的“新政”之風和執政模式在當時官場可謂獨領風騷。他愛管“閒事”,向以敢諫聞名。一次,他竟管到了皇帝的後宮,斗膽請求皇帝遣散一部分宮女,既縮減開銷,還減少社會的曠男怨女。無論什麼時代,這樣的官場“另類”,總顯得不“懂事”。雖然皇帝欣賞他的才華,但丟了皇帝的臉面,“地雷”已經埋下。

  “官二代”王鍔升任嶺南節度使,兼領廣州刺史、御史大夫。時嶺南節度駐節廣州,乃為唐朝重要貿易港口。“精明”的王鍔,貪贓枉法,斂聚財富,大賄朝中權貴,賂買各處關節,贏得“國之良臣”的美譽。

  家富族強的王鍔大肆搜刮民財獻給皇上邀功,唐憲宗決定提拔王鍔為宰相,滿朝文武敢怒不敢言,白居易卻挺身而出,以理進諫:“王鍔苛刻百姓,貪得無厭。今若授以宰相,天下人怎不恥笑。如此一來,上行下效,豈不朝綱大亂。”他屢次犯顏直諫,憲宗自然心中不快,宦官趁機群起誣陷,終於將他貶為地方官。

  本色不改的白居易,先後任江州、蘇州、杭州等刺史,他幾番異地交流,深知民間疾苦和社會的黑暗,可仍然秉承“兼濟天下”之宏志,坦蕩剛直,政平訟簡,惠政於民,為民謀福。

  身為杭州市長的'白居易,民生為本,大興水利,親率州民修築了西湖白沙堤,引水灌田,解決了當地的水旱災害問題。人們為了紀念其功德,將其所築之堤命名為“白公堤”,就是如今西湖上的白堤。他離任時,百姓站滿了運河兩岸,官員和百姓哭喊著隨船送行了十多里。他在《別州民》一詩中記下了這感人的場景:“耆老遮歸路,壺漿滿別筵。甘棠無一樹,那得淚潸然。稅重多貧戶,農飢足旱田。唯留一湖水,與汝救凶年。”

  為官清廉,淡泊名利的白居易,除了飲茶吃菜需要在當地購買外,從不索要任何名貴物品。他卸任後,兩袖清風,僅帶回兩塊天竺山石,以資紀念。

  一天,他擺弄石塊時,才發現自己竟做了一件“不清白”的事。他甚感對不起杭州,對不起天竺山。他想,倘若每個遊客都帶回天竺山石,哪裡還有天竺山的秀美?自己認為沒有帶走杭州一丁點兒東西,難道這石頭不是杭州的東西嗎?山石雖不值錢,但取之玷汙名聲,這好比利用職權非法取得錢財了千金,不是一個為官清廉者應該做的。他越想越不能原諒自己,悔恨萬分,忍不住揮毫寫下了這首“自責詩”:“三年為刺史,飲水復食葉。惟向天竺山,取得兩片石。此抵有千金,無乃傷清白。”不論古今,兩片山石都不足為怪,要說為此而自責,更覺不可思議。然而,白居易卻把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放大”了,引申到了利用職權非法取得錢財的重大惡果上。這是何等可貴的自律精神!

  白居易因此名聲鵲起。他慷慨俠義,樂善好施,常在家中接待來訪,傾聽民聲疾苦,幫扶弱勢群體,還創作了大量反映社會現實、抒發報國之志的詩篇,成為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特別是他在《觀刈麥》詩中寫到:“今我何功德?曾不事農桑。吏祿三百石,歲晏有餘量。念此私自愧,盡日不能忘。”詩人因身為國家公職人員,拿著俸祿,衣食無憂,沒有建樹,而深感愧疚。他“民之所憂,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的質樸,表現了一個有良知官吏的人道主義精神。

  白居易是那個時代的天子驕子,能官能文,才氣縱橫,為民而歌。他與李白、杜甫同譽為中國詩壇的三大巨星,成為享譽世界的文化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