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幼兒園手抄報
食品安全工作關係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兒園食品安全手抄報應該怎麼做?
夏天剩菜的儲存妙招,讓你吃的安全放心
先要把剩菜分成兩類:蔬菜、魚、肉和豆製品。
剩菜剩肉存放條件
無論是哪一類食品,在室溫下放的時間越長,放入冰箱中的時間越晚,微生物的“基數”就越大,存放之後就越不安全。
進入冰箱之中,降溫的速度也很重要。如果冰箱裡東西太滿,製冷效果不足,或者菜餚的塊太大,冷氣傳入速度慢,放入的菜很久都難以把溫度降下來,那麼也會帶來安全隱患。
1、魚、肉、豆製品---小心有毒微生物
魚、肉和豆製品只有微生物繁殖的問題,亞硝酸鹽的問題基本上無需考慮。
魚、肉和豆製品相比,豆製品更容易腐化。它們的共同麻煩是可能繁殖危險致病菌,比如恐怖的肉毒梭菌。這種菌能產生世上第一毒“肉毒素”,毒性是氰x鉀的一萬倍。毒素在100度以上加熱幾分鐘能夠破壞,但如果沒有熱透,是非常危險的。
2、蔬菜---小心亞硝酸鹽
大家常說的隔夜可能產生有害物,其實說的是蔬菜。因為蔬菜中含有較高水平的亞硝酸鹽,在存放過程中因細菌活動可能逐漸轉變成有毒的亞硝酸鹽。
不過,如果僅僅是在冰箱中放一夜,這種亞硝酸鹽的上升還遠遠到不了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程度。但無論如何,蔬菜是不建議剩24小時以上的,涼拌菜就更要小心。
3、徹底加熱
剩菜放到第二餐是可以的,但一定要徹底加熱。所謂徹底加熱,就是把菜整體上加熱到100度,保持沸騰3分鐘以上。
肉類加熱:如果肉塊比較大,一定要煮、蒸時間長一些,或者把肉塊切碎,再重新加熱。
用微波爐加熱剩食物是個不錯的方法,它可以令食物內部得到充分加熱。但家庭中,往往控制不好微波加熱的時間,還容易發生食物飛濺到微波爐內部的麻煩。可以考慮先用微波爐加熱一兩分鐘,令食物內部溫度上升,然後再用鍋加熱,或者再放蒸鍋上蒸,就比較容易熱透。對於不希望有太多湯水的剩菜,可以用蒸或水煎的方法來加熱。
豆製品加熱:相比於肉類來說,豆製品更容易腐化,因此加熱時也要更加在意。多煮幾分鐘並不用可惜,因為豆腐中的維生素含量甚低,而它所富含的蛋白質和鈣、鎂等是不怕熱的,加熱不會明顯降低營養價值。
蔬菜加熱:蔬菜不適合長時間的加熱,可以考慮用蒸鍋來蒸,傳熱效果比用鍋直接加熱更好,且營養素損失較少。
購買食品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注意看經營者是否有營業執照,其主體資格是否合法。
二、注意看食品包裝標識是否齊全,注意食品外包裝是否標明商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廠名、廠址、電話、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準號等內容。
三、注意看食品的生產日期及保質期限,注意食品是否超過保質期。
四、看產品標籤,注意區分認證標誌。
五、看食品的色澤,不要被外觀過於鮮豔、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六、看散裝食品經營者的衛生狀況,注意有無健康證,衛生合格證等相關證照,有無防蠅防塵設施。
七、看食品價格,注意同類同種食品的市場比價,理性購買“打折”、“低價”、“促銷”食品。
八、購買肉製品、醃臘製品最好到規範的市場、“放心店”購買,慎購遊商(無固定營業場所、推車銷售)銷售的食品。
九、妥善保管好購物憑據及相關依據,以便發生消費爭議時能夠提供維權依據.
十、不購買和食用三無產品
怎樣區分產品的保質期和儲存期?
產品的保質期是產品在正常條件下的質量保證期限。《產品質量法》規定,產品的保質期由生產者提供,標註在限時使用的產品上,在保質期內產品的生產企業對該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標準或明示擔保的質量條件負責,銷售者可以放心銷售,消費者可以安全使用。
儲存日期是指產品的最長儲存期限,超過儲存日期的產品失去了原產品的特徵和特性,喪失了產品原有的使用價值,從這個意義上說,儲存日期的最後一天也稱為產品的失效日期。
《產品質量法》規定,銷售者不得銷售失效、變質的產品。
產品的保質期不同於儲存期,對同一產品,其儲存期應當長於保質期。另外,對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並不一定意味著產品質量絕對不能保證了,只能說,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其質量不能保證達到原產品標準或明示的質量條件。對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可以透過質量檢驗,確定其質量,特別是安全效能指標。如產品沒有失效、變質而具有使用價值的,可以明示降價銷售。但產品一旦超過了儲存期就絕對不能銷售了。所以消費者不要去購買超過儲存期的產品,以防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