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手抄報大全二年級簡單漂亮
人的生命永遠只有一次,失去,你就將不再擁有,讓我們一起來呼籲吧!,讓我們多等一分的紅燈,多一分安全。讓我們多一分責任少一分犧牲。讓我們多一分意識,做個有責任心的學校的一員。
安全手抄報篇一:
打雷下雨要關手機?
隨著夏季來臨,強對流天氣增多,雷電天氣也多了起來。在雷雨天氣,許多人會關掉電視,拔掉電源,關掉手機,這真的有必要麼?近日,記者從宜賓市公共氣象中心主任、防雷中心總工程師李龍處獲悉,目前居民對室內外防雷上有一定的認識,但也存在一些誤區,例如在有完善防雷裝置的室內,即便是在雷雨天氣,依然可以使用手機。
雷擊事故農村常發生
宜賓市氣象局防雷中心統計,2015年,宜賓市共發生了七起雷電安全事故,共造成兩人死亡,三人受傷。2015年,宜賓市共發生雷電災害32起,其中一人死亡,經濟損失上千萬。造成人身傷害的雷擊事故主要發生在城市郊區、農村地區和室外。
“城市郊區和農村是雷電災害頻發的地區。”李龍說,由於農村地區大多數房屋是村民自行修建,其中絕大多數房屋沒有安裝防雷設施,同時,農村地區電視電話訊號線路和供電線路亂搭亂接也為雷電進入室內大開方便之門。七年前,宜賓觀音鎮就發生一起因雷電從供電線路侵入室內,由電源插座擊中屋內九歲男孩導致其死亡的案例。城市地區因有規範的防雷裝置設計評估稽核、施工檢查和竣工驗收檢測,絕大部分新建擴建和改建房屋在投入使用時就有完善的配套防雷裝置,因此發生雷擊的事故較少。
室內需遠離金屬管線
防雷主要有外部防雷和內部防雷兩種,外部防雷主要是用避雷針、避雷網等接散器將雷匯入地下,內部防雷主要是做好等電位遮蔽和用防雷器(SPD)將侵入室內的強過電壓洩放等工作。
在室外,雷電傷害人身主要是由直接擊中帶高電位物體對人發生閃擊和跨步電壓(行走中的人,其兩腳之間的電壓差)擊中。因此,發生雷雨天氣時,應遠離樹木、電線杆、煙囪等高大、尖聳的物體;不要在空曠場地打傘、不要奔跑、不要在室外使用金屬物品。在室內,應儘量遠離門窗、陽臺和外牆,不要靠近、觸控任何金屬管線,包括水管、天然氣管道等,不能使用太陽能熱水器。儘量不要使用家電,如電視、座機電話、電腦等。有必要可拔下所有電源插頭。雷電誤區
打雷天氣不能用手機?
許多人認為,打雷天不能用手機,因為手機電磁波會吸引雷電。李龍認為,這種觀點是錯誤的,手機電磁波與吸引雷電沒有任何關係,“手機吸引雷電的機率和我們身上佩戴金屬框架眼睛或者金屬裝飾物吸引雷電的機率是一樣的。”李龍說。因此在有完善防雷裝置的室內是可以使用手機的。被雷擊是雷公在你身上刻字?
兒時長輩教育小孩總是說“做壞事的人要被雷劈。”“雷公會記得你做過的錯事,還會在你身上刻字。”李龍解釋說,“刻字”並非傳說那麼“神”,而是人體遭受雷擊後的一種“閃絡現象”。人體在遭受雷擊後,電流會以電弧的形式從人體表面穿過,由於身體還有水分並導電,水分在雷擊下迅速蒸發並在皮膚表面留下痕跡,像“刻字”一樣。
安全手抄報篇二:
客觀狀態
沒有危險是安全的特有屬性,因而可以說安全就是沒有危險的狀態。
沒有危險的狀態是安全,而且這種狀態是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因而是客觀的。無論是安全主體自身,還是安全主體的旁觀者,都不可能僅僅因為對於安全主體的感覺或認識不同而真正改變主體的安全狀態。一個已經處於自由落體狀態下的人,不會由於他自我感覺良好而真正安全;一個躺在堅固大廈內一張堅固的大床上而且確實沒有任何危險的人,也不會因認為自己危在旦夕就真的面臨危險。因此,安全不僅是沒有危險的狀態,而且這種狀態是客觀的,不依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
沒有危險作為一種客觀狀態,不是一種實體性存在,而是一種屬性,因而它必然依附一定的實體。當安全依附於人時,那麼便是“人的.安全”;當安全依附於國家時,那麼便是“國家安全”;而當安全依附於世界時,便是“世界安全”。這樣一些承載安全的實體,也就是安全所依附的實體,可以說就是安全的主體。客觀的安全狀態,必然是依附於一定的主體。在定義“安全”概念時,必須把安全是一種屬性而不是一種實體這一特點反映出來。因此可以進一步說:
安全是主體沒有危險的客觀狀態。
正因為安全是客觀的,因而它與安全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它本身並不包括安全感這樣的主觀內容。有人認為安全既是一種客觀狀態,又是一種主觀狀態(心態)。我們認為,安全作為一種狀態是客觀的,它不是也不包括主觀感覺,甚至可以說它沒有任何主觀成份,是不依人的主觀願望為轉移的客觀存在。
安全感雖然不能歸結為安全的一方面內容,但它同樣也是一種客觀存在著的主觀狀態,是在研究安全問題包括國家安全問題時需要研究的。但與安全是一種客觀狀態不同,安全感可以說是安全主體對自身安全狀態的一種自我意識、自我評價。這種自我意識和自我評價與客觀的安全狀態有時比較一致,有時可能相差甚遠。例如,有的人在比較安全的狀態下感覺非常不安全,終日裡覺得處於危險中;也有的人雖然處於比較危險的境地,但卻認為自己很安全,對危險視而不見。這種現象除了說明安全感與安全的實際狀態並不完全一致外,也說明了“安全感”與“安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安全規律
安全管理的物件是風險,管理的結果要麼是安全,要麼是事故。我們說“安全的規律”,確切地說,就是事故發生的規律,就是事故是怎麼發生的。世間的事都有個前因後果,事故這個結果也有原因,原因就在於事故相關的各個環節,就是說,事故是一系列事件發生的後果。這些事件是一系列的,一件接一件發生的,就是“一連串的事件”。所以,安全管理上就有了“事故鏈”原理。事故讓人們看到了一個鎖鏈:初始原因→間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傷害。這是一個鏈條,傳統、社會環境、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失誤、事故傷害;又像一張張多米諾骨牌,一旦第一張倒下,就會導致第二張、第三張直至第五張骨牌倒下,最終導致事故發生,出現相應的損失。按照“事故鏈”原理的解釋,事故是因為某些個環節在連續的時間內出現了缺陷,這些不止一個的缺陷構成了整個安全體系的失效,釀成大禍。
絕對性和相對性
理論上說,絕對的安全在無條件情況下是不存在的!(理論都是基於條件系的-既條件的複數形式)
那麼,在一個固定階段裡的本質安全的狀態下,我們可以認為此條件下是絕對安全的。如果放置在一個長時期的歷史狀態下,安全則只能是相對的。
絕對安全和相對安全是一種辨證(分辨論證)關係。
安全的精準計量
安全意味著一個主體不受傷害的全部或者區域性。
例如:一塊完整的建築磚塊,如果因為某些原因,導致缺失一角或者破碎,那麼殘餘剩下大塊主體,則被認為是受傷害之後的安全主體。如果以淨重稱量的話,損失部分重量和安全部分重量都可以得出資料。
我們說,所有的安全計量事件,都是生活中必須的!都會依據不同的計量原理,對損失進行確定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