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貸款委託書四篇
被委託人在行使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在許多事務中都可能會用到委託書,你知道委託書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貸款委託書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貸款委託書 篇1
本企業(單位)委託經辦人員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向人民銀行徵信管理部門提交“貸款卡發放核准”行政許可專案的相關申請材料申請貸款卡發放。
特此證明。
委託企業(單位)法人簽章: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申請企業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企業貸款委託書【2】
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被委託人:性別: 身份證號: 本人因工作繁忙,特委託受委託人 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徐州 華昌肥業有限公司的所有業務,和所做的一切決定,我均予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授權單位和法定代表人享有和承擔。
委託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書授權單位:
法人代表人:
被授權人: 職位: 工作單位:
注:被授權範圍:徐州華昌肥業有限公司的全部業務
年 月 日
貸款委託書 篇2
委託人(甲方)受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辦房屋抵押按揭貸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嚴格遵守:
一、委託代辦事項甲方因生意週轉的需要,現委託乙方辦理以上房屋抵押貸款事宜的相關手續。
二、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1、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按照金融機構的規定,向乙方提供辦理上述房屋貸款事宜必需的所有材料。
2、甲方向乙方預付辦理抵押貸款辦證費用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_____元)。
3、委託代理擁金的收費標準和期限甲乙方簽訂本協議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委託代理擁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三、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籤訂以後,如果甲方中途悔約,則乙方不退回代理擁金。
2、甲方對乙方的各項工作給予配合,如因甲方不及時履行協助義務或不是乙方的原因而發生延誤的,乙方工作期順延。因甲方自身原因而導致上述委託事宜不能完成則乙方不退代理擁金。
3、乙方如因銀行收緊政策原因沒有完成上述委託事宜則應退還全部代理擁金給甲方,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四、其它約定(此約定需雙方另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甲方):受託方(乙方):地址:電話:經辦人: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貸款委託書 篇3
支行名稱: 銀行單筆貸款責任書 (支行貸款責任書)
為規範信貸管理行為,加強貸款管理,明確貸款調查、審查、審批、發放等崗位責任,嚴格落實“包放、包收、包經營、包收益、包管理”的信貸管理責任機制,防範信貸風險,經貸款網點負責人(行長或分理處主任)及客戶經理(支行綜合管理部經理或客戶經理)同意,在自願原則基礎上根據信貸許可權簽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 基本內容
借款人名稱: ;貸款種類: (固定資產貸款、流動資金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小寫) 萬元;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擔保方式: 。
第二條 承諾事項
(一)保證所經辦貸款各項資料全面、真實、準確,保證貸款人、擔保人提供的各類證照合法、合規,並對第一條“基本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二)全面執行了貸款盡職調查、全面風險審查、集體審批審議制度,貸款操作程式符合《 銀行貸款業務操作規程》。
(三)所經辦貸款全面落實貸款發放要求和相關限制性條款。
(四)履行經辦貸款的貸後管理責任,一是定期前往借款人及保證人經營處所,對借款人生產經營、保證人保證能力和抵質押物價值變動等進行及時瞭解、掌握;二是對借款人、保證人、擔保物在貸款期間發生的、與信用風險有關重大事件,及時進行預警並書面上報合行總部或支行。
(五)不以“化整為零”方式向客戶發放貸款,以逃避 銀行總部及支行大額貸款審批報備制度。
第三條 責任承擔
(一)貸款經辦網點行長或分理處負責人為本筆貸款第一責任人。
(二)本筆貸款發放過程中,行長(分理處負責人)及綜合管理部經理(客戶經理)對本筆貸款因管理滯後、有重大過失、重大決策失誤或違規行為的,對本筆貸款承擔清收、賠償責任。
(三)在本筆貸款未收回前,行長及綜合管理部經理對本筆貸款負終身責任,不因工作調動、交流等原因免責。
(四)對於違反該責任書第二條“承諾事項”及其他信貸管理規定的,按《 銀行責任追究辦法》執行。
第四條 責任書管理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效力相同,一份上報銀行各支行存檔,一份由貸款經辦網點視同重要信貸檔案資料歸檔管理,本筆貸款本息全部收清後終止。
貸款經辦網點(公章): 行長或網點負責人(簽字):
綜合管理部經理或客戶經理( 籤 字):
年 月 日
貸款委託書 篇4
委託書
委託人: 委託人:
受託人:
委託人有坐落於 北京市 房產一處,(房屋所
有權證編號:),因委託人不在北京,現委託代為辦理上述房產抵押貸款和出售的'如下手續:
1、辦理貸款申請、放貸業務及簽署相關檔案,領取相關資料等相關手續,
包括簽訂相關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借款申請書等檔案;
2、多次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相關事宜,領取抵押後的房產證及他項權利證等;
3、辦理銀行、放款單位、個人、小額貸款公司的提前還款手續及領取
解押材料、房產證、他項權利證等檔案;
4、代為到公證處辦理上述房產抵押貸款有關的強制執行公證;
5、代為接收銀行、放款單位、個人、小額貸款公司所發放的款項;
6、其它與上述房產抵押貸款有關的一切事宜;
7、多次辦理該房產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領取房產證;
8、辦理上述房產進行評估的相關事宜。
受託人在其許可權範圍內及受託期限內所簽署的一切有關合法檔案及行為,委
託人均予承認,並由委託人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受託人有權轉委託。
委託期限:自本委託書簽署之日起兩年。
委託人(簽字):
_______ 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