氾濫的感動範文
總有人被某些事感動得稀里嘩啦的,但這某些事在我看來好像沒有什麼值得感動的地方,至少我沒有稀里嘩啦過,要是有,相信以我的記性也應該早就忘了。某明星獲獎,你感動;某人救貓受傷,你感動;某領導下鄉視察,你感動,可為什麼你的母親為你做早飯你不感動,你爸接送你上下學你不感動,你生病同學關心你你不感動,盡去感動一些跟你扯不上邊兒的東西呢?你那氾濫的淚花真就代表你那氾濫的感動的質量嗎?
記得上初一的時候,班主任是一位年輕的女老師,有一次似乎是因為全班的紀律問題,讓她在校領導面前受了氣,隨後她就在班會上說起了這件事,把事情說完了,又開始說自己的身世,最後又說到了我們,至於內容是什麼,差不多忘乾淨了,只記得全班的女生幾乎都在抹眼淚,全班的男生幾乎都低著頭,明顯是被老師感動了,但感動的結果是什麼呢?老師因為抑制不住激動的眼淚就回了辦公室,在老師出去沒幾分鐘,還沒下課,班裡就又有喧鬧聲了,剛才抹眼淚的女生們討論著電視劇集,剛才低頭的男生們商談著放學去哪兒玩,所以從那時起,我瞭解了什麼叫鱷魚的眼淚,也逐漸改變了對那些被感動得稀里嘩啦的人們的看法,原來哭也可以是一種態度,不屑的態度。
喜歡看一些比賽性質的綜藝節目,但有時候看著看著就覺得不對勁兒了,感覺自己上當受騙了一般,因為每個綜藝節目總會有那麼幾個拿自己身世說事兒的人,然後評委就被感動了,就擱那兒哭,然後這選手就晉級了。不得不說,有些參賽者確實很好,但是一旦他們打出感情牌來,我就會由先前的喜歡轉變為厭惡,對於這種將自身生活經歷帶入到比賽中來的人,我向來是厭惡的。但也有例外,比如說《感動中國》,因為人家比的就是生活經歷,有人說這不是比賽,那好,那為什麼非要感動中國呢?感動你我不行嗎?那為什麼還非得選出十個呢?難道這十個就比那些沒被選上的更能感動人?感動這種東西還能分級別?還要立典型?不是比賽那又是什麼,對不?
臺上人說話,臺下人流淚,這是現今社會中感動的最真實的寫照,我們的感動幾乎全部搬上了熒幕,大多數人對著電視哭,說被什麼什麼感動了,有幾個人願意去了解那感動的源頭到底是不是真的',又或者去幫助那讓你感動的源頭中的人,因為我們把感動虛擬化了,透過一種不帶感情的媒介傳播著一種感情,這本身就有些問題,如果受了這種情感的影響也只是暫時的,頂多哭一哭,找別人說一說,最後該幹嘛幹嘛,完全達不到幫助某些人或者實現社會和諧的目的。一直堅信,只有生活中的感動才是最真實的感動,只有自己親身經歷過,那感動才會深刻,才會做到讓一個人改變,才能真正促進社會和諧。
不要讓感動氾濫,你是一個人,不是一個出售廉價情感的機器,只有把握好身邊的,你才有資格去感動那些與你扯不上邊兒的事,你才有資格讓你的感動去“氾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