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風險基礎審計模式和在我國應用的前景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企業的經營環境日益複雜,企業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面對錯綜複雜的社會環境和風險重重的企業以及眾多的會計報表,審計組織迫切需要一種能有效提高計效率和審計質量,降低審計成本,防範和控制審計風險的審計模式。實踐證明,風險基礎審計模式自本世紀80年代被“五大”會計師事務所發明以來,在西方國家得到了普遍的應用和推廣,並在實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在我國目前大多數會計師事務所還停留在制度基礎審計階段,甚至為數不少的計師事務所還採用賬項基礎審計。可以說審計模式選擇上的巨大落差是造成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量不高、審計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所以,引進先進的審計模式和方法,是擺在我國審計職業界和理界的重要課題。本文就這一問題進行探討。
1 風險基礎審計的內涵
風險基礎審計是指以審計風險為基礎,透過對審計風險的全面控制來實現審計目標的一種審計模式。風險基礎審計立足於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並以此作為出發點,制定審計略,制定與企業狀況相適應的多樣化審計計劃,使審計工作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1]。風險基礎審計量運用了分析的方法,這種分析的方法貫穿於審計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終結階段,使審計風險理念整個審計過程聯絡更為緊密,使審計人員能夠重視產生審計風險的各個重要環節,使審計過程成為一不斷克服和降低審計風險的過程。風險基礎審計有利於進一步彌合公眾期望差,有利於減輕審計人的責任,審計人員由被動地承受審計風險到主動地控制審計風險。因此它不失為現代審計的一個新路。
2 風險基礎審計的產生動因
在現代高度風險的社會,有三個因素促進了風險基礎審計的產生和發展:
2。1 審計期望差距的存在是風險基礎審計產生的社會因素
審計期望差距,指的是社會公眾對審計應起的作用的理解與審計人員行為結果及審計職業界自身對審計業績的看法之間的差距。這種差異的存在,無論是對審計職業界還是對會計報表使用者都是無益的。這種雙方在目標一致性上所存在的差距,常常使審計人員捲入不愉快的責任糾紛[2]顯然,審計職業界積極和主動的選擇應是尋找解決審計期望差的途徑。這是風險基礎審計產生的一個要的原因。
2。2 審計組織的經濟壓力是風險基礎審計產生的經濟因素
隨著經濟的發展,民間審計領域面臨著與其他經濟領域同樣的問題。市場競爭的加劇,促使計師事務所的邊際收益不斷下降。會計師事務所為了能在審計市場上保持自己的一席之地,必降低審計成本,去尋求效率更高的審計方法。這就是說,審計人員為形成恰當的審計意見而收集充分有效的審計證據時,他們必須按照最小成本的原則確定所需的審計程式。風險基礎審計提供了一種既能保持審計效果又能使審計效率較高的全新的思路:首先評價被審計單位控制環境,並鑑別被審計單位計報表重要組成專案的各項認定,考慮會計報表重大錯誤表述的風險;其次在此基礎上建立審計目標再次根據審計目標確定擬實施的特殊審計程式(性質、時間、範圍)。在這種審計過程中,審計程式的礎是審計目標,審計目標則以風險評價為基礎,透過風險評估分析,制定審計計劃,確定如何收集、收集少和收集何種性質的證據的決策,為更有效地控制和提高審計效果及審計效率,提供了一個完整的構。
2。3 制度基礎審計的內在缺陷是風險基礎審計產生的技術因素
制度基礎審計過於強調內部控制制度的研究和評價,而忽視了審計風險在整個審計過程中的判斷過程,而風險基礎審計則有著優勢之處,它把審計過程都歸結在一個審計模型上,審計程式的每一步驟的結論都會對審計意見有影響[3]。把這些所有影響結合考慮,透過最終所願意承擔的量化的審計反映出來,就可形成比較正確的審計意見。
3 風險基礎審計的基本程式
在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下,根據這種模式的特點,結合我國的國情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具體狀況基本程式和方法可以如下:
3。1 預期審計風險水平
審計人員運用各種方法對被審計單位情況進行調查瞭解,如召開座談會,查閱有關年度檔案資料,走訪有關部門,進行實地考察等,以評估確認預期審計風險水平。預期審計風險可按高、中、低三檔分類,也可加以量化。
3。2 確定審計範圍
(1)分析性測試
(2)評估固有風險
(3)根據分析性測試與固有風險評估的結果確定審計範圍,編制審計計劃
3。3 進行控制風險評估
(1)調查內部控制結構。分析控制環境、相應的控制程式及會計制度,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2)進行內部控制測試。根據測試結果評估控制風險。但若審計人員難以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測試,或由於成本—效益原則不擬對內部控制進行測試,應將控制風險評估為高水平。
3。4 編制審計方案
(1)確定檢查風險。根據以上步驟評估得出的量化的審計風險及審計範圍內各專案的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利用風險模型,檢查風險=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可以計算出審計範圍報表專案的檢查風險。
(2)確定審計範圍內報表專案餘額的重要性水平。一般實務中,對會計報表總體重要性的量化可參考下列指標:1)淨利潤的(5%~10%;2)總資產的0。5%~1%;3)所有者權益的1%;4)總收入0。5%~1%。
(3)編制審計方案。根據已確定的檢查風險,確定所需審計證據的數量。檢查風險與證據量成反比,所確定的檢查風險越低,限制審計風險達到期望水平所需的審計證據就越多;反之,檢查險越高,所需審計證據就越少。
3。5 實質性審查
風險基礎審計中,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都是審計人員所不能改變的,而預期的審計風險水平確保審計質量所必須予以保證的。實質性審查的.關鍵在於,將檢查風險控制在根據已確定的審計風險、固有風險與控制風險計算出的水平上,以確保審計風險固定在預期水平上。
3。6 得出審計結論
將實質審查檢查出的有錯報漏報的報表專案的錯漏金額同該專案的重要性水平比較,若前比後者大,則應確認為專案有重要錯報、漏報。但同時應注意錯漏的性質,若為故意舞弊,涉及合義務的履行或影響收益變動趨勢的,儘管其錯漏金額可能未達到重要性水平,也應將其視為重要的錯漏報,在審計報告中加以反映。
4。實施風險基礎審計後應注意的問題
4。1強化審計的質量控制
質量是任何有效風險管理系統中的一個基本因素。審計質量控制規程越嚴密,審計風險就越能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之內。制定一套完整嚴密的審計質量控制規程,並迫使審計人員遵照執行可據以識別、估計、評估和控制審計風險,以保證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和信譽。
(1)全面質量控制。包括職業道德原則、專業勝任能力的標準、審計工作委派方式、審計過程人員的督導要求、專家諮詢的合理利用、業務承接的必要考慮以及審計質量規程的監控程式等政的擬訂。
(2)審計約定專案全過程的控制。審計業務約定書的簽訂—審計計劃的擬訂和批准—審計專案的時間、費用控制—重大疑難問題請示報告—審計過程的指導、監督和複核—委託單位管理局宣告書的獲取—審計小結的撰寫—審計報告的簽發與修訂的審批,各個環節均應建立相應的控制序。
(3)三級複核程式。詳細複核———對工作底稿技術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稽核,通常由外勤主管負責。一般複核———對審計工作從整體上稽核是否適當,通常由專案經理負責。
4。2 強化風險責任控制
(1)實行質量否決權。即CPA專案查證簽名負責制和主任經理把關否決制。提高審計工作質量意識,從影響質量和風險的各因素入手,採取多種方法,對審計工作質量層層控制,定期進行考和獎勵。
(2)實行專業分組化。審計風險在很多情況下是由於審計人員不瞭解委託單位和行業的生產經營情況而產生的,因此有必要實行專業分組化。同時一批大專案實行審計隊伍專業綜合化,即顧經濟、技術、法律等專業人員的綜合利用,這樣有利於遏制風險的產生。
4。3 審計風險的控制
主要選擇減輕風險的技術和方法,建立減輕風險的程式以規避風險,降低風險,轉移風險。審風險的控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為以下幾方面:接受客戶的風險控制,選派審計人員的風險控制審計計劃的風險控制,審計證據的風險控制,編制審計報告的風險控制,審計質量檢查等。
[參 考 文 獻]
[1] 中國審計體系研究課題組。中國審計體系研究[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1999,122—123。
[2] 胡春元。風險基礎審計[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 2001,24—25。
[3] 王光遠。制度基礎審計學[M]。武漢: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13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