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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決策的稅收籌劃是怎樣的

融資決策的稅收籌劃是怎樣的

  決策是每個企業都會面臨的問題,也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問題之一。融資決策需要 考慮眾多因素,因素是其中之一。利用不同融資方式、融資條件對稅收的影響,精心設 計企業融資專案,以實現企業稅後利潤或者股東收益最大化,是的任務和目的。我們先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融資決策中稅收籌劃的重要性。

  案例1:某公司計劃100萬元生產一種新產品,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制定了三個方案。假設公司的資本結構如下表所示,三個方案的債務利率均為10%,稅率為33%。那麼,其權益資本投資利潤率如下表所示:

  由以上三種方案可以看出,在息稅前利潤和貸款利率不變的條件下,隨著企業負債比例的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率在不斷增加。透過比較不同資本結構帶來的權益資本收 益率的不同,選擇所要採取的融資組合,實現股東收益最大化。我們可以選擇方案C作為該 公司投資該專案的融資方案。

  當然,實際進行稅收籌劃時,所涉及的各種因素要複雜得多,下面我們進行詳細分析。

  融資決策與稅收籌劃

  融資作為一項相對獨立的企業活動,主要藉助於因資本結構變動產生的槓桿作用對經營收益 產生影響。資本結構是企業長期債務資本與權益資本之間的構成關係。企業在融資過程中應 當考慮以下幾個總是:融資活動對於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資本結構的變動對於稅收成本和 企業利潤的影響;融資方式的選擇在最佳化資本結構和減輕稅負方面對於企業和所有者稅後利 潤最大化的影響。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的融資渠道主要包括從金融機構借款、從非金融機構借款、發行債 券、發行股票、融資租賃、企業自我積累和企業內部集資等。不同融資方式的稅收待遇及其 所造成的稅收負擔的不同為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

  企業的融資渠道大致可以分為負債和資本金兩大類,這兩類融資方式的稅收待遇是不同的。 《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 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 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實施 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合理的借款利息,應當提供借款付 息的證明檔案,經當地機關稽核同意後,准予列支。合理的借款利息,是指按不高於一般商業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因此,企業透過負債的方式融資,負債的成本——借款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從而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而另據稅定,企業透過增加資本金 的方式進行融資所支付的股息或者紅利是不能在稅前扣除的,因此,僅從節稅的角度來講,負債融資方式比權益融資方式更優。但由於各種融資方式還會涉及其他一些融資成本,因此,不能僅僅從稅收負擔角度來考慮各種融資成本的優劣。下面我們分別分析幾種常見融資方 式的各種成本。

  發行債券日漸成為大公司融資的主要方式。債券是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用以記載 和反映債權債務關係的有價證券,由企業發行的債券稱為企業債券或公司債券。債券發行籌 資物件廣、市場大,企業比較容易找到降低融資成本、提高整體收益的方法,另外,由於債券的持有者人數眾多,有利於企業利潤的平均分擔,避免利潤過於集中所滯來的較重稅收負擔。

  企業透過自我積累方式進行籌資,所需時間較長,無法滿足絕大多數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另外,從稅收的角度來看,自我積累的資金也不存在利息抵扣所得額的總是,無法享受稅收 優惠。再加上資金的佔用和使用融為一體,企業所承擔的風險比較高。

  向金融機構借款也是企業較常使用的融資方式,由於借款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因此,這一融資方式比企業自我積累資金的方式在稅收待遇上要優越。

  發行股票是融資的選擇方案之一。由於發行股票所支付的股息與紅利是在稅後利潤中進行的,因此,無法像債券利息或借款利息那樣享受稅前列支的待遇。但發行股票不需償還本金,沒有債務壓力,成功發行股票對於企業來講也是一次非常好的自我宣傳機會,往往 會給企業帶來其他方面的諸多好處。

  一般來講,企業以自我積累方式籌資所承受的稅收負擔要重於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承受的稅收負擔,貸款融資所承受的稅收負擔要重於企業間拆借所承受的稅收負擔,企業間借貸的稅收負擔要重於企業內部集資的稅收負擔。

  長期借款融資的稅收籌劃

  企業的資金來源除權益資金外,主要就是負債。負債一般包括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長期負債融資,一方面債務利息可以抵減應稅所得,減少應納所得稅額;另一方面還可透過財務槓 杆作用增加權益資本收益率。假設企業負債經營,債務利息不變,當利潤增加時,單位利潤 所負擔的利息就會相對降低,從而使投資乾收益有更大幅度的提高,這種債務對投資收益的 影響就是財務槓桿作用。

  僅從節稅角度考慮,企業負債比例越大,節稅效果越明顯。但由於負債比例升高會影響將來 的融資成本和財務風險,因此,並不是負債比例越高越好。長期負債融資的槓桿作用體現在 提高權益資本的收益率以及普通股的每股收益額方面,這可以從下面的公式得以反映:

  權益資本收益率(稅前)=息稅前投資收益率+負債/權益資本(息稅前投資收益率—負債成本率)

  因此,只要企業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高於負債成本率,增加負債額度,提高負債的比例就會帶 來權益資本收益率提高的效應。但這種權益資本收益率提高的效應會被企業的財務風險以及 融資風險成本的逐漸加大所抵消,當二者達到一個大體的平衡時,也就達到了增加負債比例 的最高限額,超過這個限額,財務風險以及融資風險成本就會超過權益資本收益率提高的收 益,也就會從整體上降低企業的稅後利潤,從而降低權益資本收益率。

  從以上五種選擇方案可以看出,方案B、C、D利用了負債融資的方式,由於負 債利息可以在稅前扣除,因此,降低了所得稅的稅收負擔,這三個方案的權益資本收益率和 普通股每股收益額均高於完全靠權益資金融資的方案A。

  上述方案中,假設隨著企業負債比例的不斷提高,企業融資的成本也在不斷提高,反映在表 格中是負債成本率不斷提高,這一假設是符合現實的。正是由於負債成本率的不斷提高,增加的債務融資成本逐漸超過因其抵稅作用帶來的收益,這時,透過增加負債比例進行稅收籌 劃的空間就走到盡頭了。上述五種方案所帶來的權益資本收益率和普通股每股收益額的變化 充分說明了這一規律。從方案A到方案C,隨著企業負債比例的不斷提高,權益資本收益率和 普通股每股收益額也在不斷提高,說明稅收效應處於明顯的優勢,但從方案C到方案D則出現了權益資本收益率和普通股每股收益額逐漸下降的趨勢,這時起主導作用的因素已經開始向 負債成本轉移,債務成本抵稅作用帶來的收益增加效應已經受到削弱與抵消,但與完全採用股權性融資的方案相比,仍是有利可圖的。但到方案E時,債務融資稅收擋板作用帶來的收 益就完全被負債成本的增加所抵消,而且負債成本已經超過節稅的效應了,因此,方案E的權益資本收益率和普通股每收益額已經低於完全不進行融資時(即方案A)的收益了,此時融資所帶來的就不是收益而是成本了。

  這一案例再次證明了上述結論:只有當企業息稅前投資收益率高於負債成本率時,增加負債比例才能提高企業的整體效益,否則,就會降低企業的整體效益。

  在長期借款融資的稅收籌劃中,借款償還方式的不同也會導致不同的稅收待遇,從而同樣存 在稅收籌劃的空間。比如某公司為了引進一條先進生產線,從銀行貸款1000萬元,年利率為10%,年投資收益率為18%,五年內全部還清本息。經過稅收籌劃,該公司可選擇的方案主要有四種:

  (1)期末一次性還本付清;

  (2)每年償還等額的本金和利息;

  (3)每年償還等 額的本金200萬元及當期利息;

  (4)每年支付等額利息100萬元,並在第5年末一次性還本。在以上各種不同的償還方式下,所償還額、總償還額、應納稅額以及企業的整體收益均是不同的。一般來講,第一種方案給企業帶來的節稅額最大,但它為企業帶來的經濟效益卻是最差的,企業最終所獲利潤低,而且現金流出量大,因此是不可 取的。第三種方案,儘管企業繳納了較多的所得稅,但其稅後收益卻是最高的,而且現金流出量也是最小的,因此,它是最優方案。第二種方案次估,它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小於第三種方案,但大於第四種方案。長期借款融資償還方式的一般原則是分期償還本金和利息,儘量避免一次性償還本金或者本金和利息。

  融資租賃的稅收籌劃

  融資租賃的`稅民籌劃融次租賃是是企業融資的另一種重要方式,它是透過“融物”的形式來 達到融資的目的,因此,它既有租賃的一般特點,又具有融資的特點。

  典型的融資租賃由三方當事人和兩個合同組成,即由出租人與供貨人簽訂的購貨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的租賃合同組成。在實際操作中,一般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租賃,認定為融資租賃:

  (1)租賃期滿,租賃物的所有以無償轉移給承租人,或者承租人有權按照象 徵性的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購買租賃物;

  (2)租賃期超過租賃物壽命的75%;

  (3)租金的現值不超過租賃物合理價值的90%。

  對於企業來講,要引進一項新裝置,主要有三種方式:自有資金購買、長期貸款購買和融資 租賃。但是這三種方式所引起的淨現金流量是不同的。僅從節稅的角度來看,用貸款購買設 備所享受的額最大,因為這部分資金的成本月貸款利息)可以在稅前列支,而且自 有資金購買裝置就不能享受稅前列支的待遇,因此所獲得的稅收優惠是最小的。但是從稅後現金流出量現值來看,融資租賃所獲得的利益是最大的,用貸款購買裝置次之,用自有資金購買裝置是最差的方案。

  除了典型的融資租賃方式以外,企業在稅收籌劃時還可以考慮一些特殊的融資租賃方式。特殊的融資租賃是在典型的融資租賃的基礎上演變而來的,比如轉租賃、回租賃、賣方租賃、 營業合成租賃、專案融資租賃、綜合租賃和槓桿租賃等等。其中,槓桿租賃在國際經濟活動 中應用最為普遍。

  槓桿租賃,是指租賃物購置成本的小部分(一般為20%~40%)由出租人出資,大部分(一般 為60%~80%)由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一種租賃方式。20世紀60年代以來,西方許多國家為了鼓勵裝置投資,給予裝置購買人投資抵扣、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對於出租人而言,採用槓桿租賃,既可以獲得貸款人的信貸支援,又可以離有稅收優惠待遇;對貸款人而言,其收回貸款的權利優先出租人取得租金的權利,面明有租賃物作為擔保,因此,貸款風險大大降低;對於承租人而言,由於出租人和貸款人都可以獲得較普通租賃和貸款較高的利潤,因此,它們往往將這部分收益透過降低租金的方式部分轉移給承租人,這樣,承租人也就獲 得了利益。正由於槓桿租賃具有諸多優勢,才得以在國際租賃市場上迅速推廣。因內企業也可以借鑑這種融資方式,以獲得最佳的融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