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管理協議書範文9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管理協議書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麥子基金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自願將合法資產委託乙方進行管理,用於投資我國深圳、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基金及國債。現就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投資金額:
投資資金由甲方出資,金額為 人民幣萬元整(小寫元),於20xx年月日投入至證券營業部的以下投資經營帳戶。該帳戶內資金只作為甲方委託乙雙方進行資產管理使用,結算及利潤分配後歸甲方所有。戶名資金帳號上海股東帳戶卡號深圳股東帳戶卡號身份證號碼
二、期限:12個月,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1、為避免甲、乙雙方單方提取投資經營帳戶上的資金或股票轉託管,甲、乙雙方共同委託證券營業部隊對合作帳戶和本協議的最終清算進行監管。
2、合作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投資決策經營,但甲方對合作帳戶上的持倉品種及總值狀況有無條件的監督、檢查權利,乙方須給予配合。
3、合作期間,乙方不得蓄意進行對倒或製造成交量的買賣。
四、結算及利潤分配:
1、合作期滿,經營帳戶以現金結算。
2、合作期滿,如經營帳戶資金產生盈利,甲、乙雙方按以下辦法進行分配:
(1)若贏利低於20(含20),甲方不參與利潤分配。
(2)若贏利大於20,甲方將盈利的25作為分成款兩日內一次性付給乙方。(本款之盈利係指:超過甲方投入經營帳戶資金的部份)
五、在委託資產管理期內,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定時間:年月日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2
委託方:
受託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本專案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託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批發部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專案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批發部概況。
2.1名稱:
2.2地理位置:
2.3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3.1委託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委託許可權
4.1 委託期間,乙方負責、處理售後和產品的定位、市場優勢。
4.2 委託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城的整體市場形象。
4.3 委託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但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用應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 商城管理回報
1乙方按照以下第2種方式取得管理回報。
1) 乙方的管理回報採取合作經營方式計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年、廣告、促銷等費用由甲方支出、勞務支出由乙方承擔、、
2、管理回報支付方式:純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每月 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所有營業額、甲方指定賬戶為: 。
4、稅金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城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乙方必須接受並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6.2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並及時提供貨源、財務、售後等支援。
6.3 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運用專業的市場研究體系、提供運營決策支援,最大程度上保障本批發部的整體市場競爭優勢。
7.2 乙方對本商城、營業時間、促銷廣告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運營機制。確保優良、消費環境。
7.3 乙方協調解決、消費者、廠家及其它各方之間的衝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資訊。
7.4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產品定位、團隊培訓、機構設定、活動籌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5 乙方負責稽核商家物件的品牌,稽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稽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註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託書、品牌代理委託書(適用於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託書等。
7.6 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
7.7 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8 在委託管理期限內,有關商城的房屋、裝置、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等由甲方繳納。
7.9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若乙方在3年之內,平均每年的營業額低於400萬元以下(含本數),將被視為乙方無能力再繼續經營管理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做同行業的任何收益,則甲方有權警告乙方,並給予乙方7天的糾正期。若乙方出現兩次類似情形,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委託期限內,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6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乙方同意自應付款之日起給予甲方 天的寬限期,寬限期滿後,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7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進行協商。未協商或者未重新達成協議的,則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收取的定金、廠家等來源於該商城的收益時,則應在甲方催告後 日內將扣留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總額的 %違約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項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則在合同解除後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扣留的全部款項,並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項二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後三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2 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分之1的違約金。
93 乙方或消費者、廠家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有權警告乙方、。
9.4 除上述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項下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5 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符合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時,違約金應分別計算。
第十條 甲乙雙方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 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所屬的( )集中供暖鍋爐房及供暖管網委託乙方進行運營管理,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與責任,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運營管理事項
1、甲方將冬季供暖鍋爐房及供暖管網委託給乙方進行運營管理。乙方獨立負責供暖運營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2、乙方在委託運營管理期間,嚴格按照甲方與政府簽訂的《集中供暖特許經營協議書》《供熱採暖管理辦法》及等相關檔案的規定,履行供熱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3、乙方負責鍋爐房及管網的正常執行、維護保養、安全以及燃料供應保障等項工作,保證供暖質量達到政府規定的標準,並保證供熱系統故障的及時維修。
4、乙方必須自行制定、執行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並對鍋爐房執行安全及人員安全負全責。
5、在供熱期間,若發生大的故障或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雙方應緊密配合,協商解決,並由甲方監督恢復正常執行。對於由供暖質量問題給甲方帶來的賠償責任,乙方須完全承擔。
6、乙方自主進行管理、維修、技術、操作等人員的選聘工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員工並制定相應的獎懲辦法。
第二條 供暖期限和供暖標準
乙方應嚴格按照《供熱採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按時供暖,並且保證達到供暖標準。
1、供暖期限:當 年 月 日至次 年 月 日為法定供暖期,具體以市政府當年公佈的供暖時限為準。
2、供暖標準:根據市政府規定執行。
第三條 供暖服務具體內容
乙方在運營管理期內涉及到維修保養等供暖綜合服務,主要承擔以下工作:
1、供暖前供熱系統的安全檢查、除錯。
2、鍋爐裝置的維護、保養、安全檢查。
3、供暖管網的維護、保養、安全檢查。
4、鍋爐及其附屬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
5、鍋爐房及供熱系統的普查,供熱裝置、設施的維修,零部件的更新。
6、甲方提供的鍋爐房及管網各類技術資料、 圖紙的使用及保管。
第四條 供暖費用的結算
1、乙方自委託運營管理之日起,乙方負責供暖費的收取工作。入網費和供暖費的收取工作,作為乙方運營管理中的成本經營費用購買熱力服務的費用。
2、入網費和供暖費的收費標準按照物價局相關檔案的規定執行。
3、遇政府對供暖費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乙方按調整後的價格收取供暖費。
第五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運營管理( )年,即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2、期滿後,甲乙雙方如有意繼續合作,可續簽協議。如不能繼續合作,乙方向甲方移交裝置、設施的經營權。
第六條 其它約定
l、本協議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若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2、履行協議期間,因外部其它因素影響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 經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3、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不負違約責任。
4、本協議期滿後,如甲、乙雙方同意續簽,雙方應在協議終止前三個月續簽新的協議。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透過補充協議得以完善。
6、雙方如產生糾紛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的可向當地法院申請訴訟。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4
甲方:XX
乙方:XX
為規範學校食堂的管理,保障師生餐飲安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海珠區××學校(以下稱甲方)食堂聘請××××公司(以下稱乙方)管理,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利益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制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方提供食堂設施裝置、場地,以及學校食堂的合格牌照,委託乙方管理;乙方必須具備管理學校食堂的合格資質(提供合格資質影印件)。食堂從業人員的聘任、福利待遇及具體運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該按照雙方制定的收費標準遵循“科學管理、優質服務、保本經營”的原則為甲方提供服務,並接受甲方學校指派人員的管理與監督。
二、甲方委託乙方管理期限
1、委託管理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學年,委託期即由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止。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食堂交付乙方使用。協議期滿不再續約時,乙方應在委託期滿之日起3日內將該食堂及所有設施裝置完好無條件地交回給甲方。協議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業務轉由其他單位或個人承接。
2、甲方在協議期滿後應繳清服務期的應付費用。
三、雙方責任和權利甲方責任:
1、提供符合防疫部門要求的場地、設施用品,並做好物品交接手續;(附物品清單)。
2、協助乙方為學校食堂按照防疫部門要求定時參加年檢,並取得有關方面的合格證照。
3、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精神,遵守《海珠區教育系統學校食堂管理規定》。
4、定期對廚房管理進行檢查,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5、根據本校情況與乙方制定師、生伙食收費標準,按時代乙方收取師生伙食費,經區財政規定程式後及時交付給乙方,保證食堂的日常運作。
甲方權利:
1、有權瞭解或檢查乙方的收支情況、每週菜譜、管理流程,有權對出品質量提出意見,要求乙方在指定時間內整改。
2、有權檢查乙方派出人員的健康合格證,有權對乙方派出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提出意見,並要求改正。
3、有權監控廚房的各項開支,對不恰當的開支提出意見,並要求儘快改進。
乙方責任:
1、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納稅、規範經營,服從甲方及上級行政部門監督,嚴格按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廣州師生集體食堂衛生要求》、《海珠區教育系統學校食堂管理規定》對食堂進行科學管理,搞好師生的膳食工作。
2、必須聘任持有健康合格證的人員從事食品生產及管理。
3、負責食堂運作費用包括從業人員工資、福利、社保及人事管理等費用。如廚房員工服務水平或服務態度達不到甲方要求時,必須給予撤換,所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承擔。
4、制定嚴格的食品安全及管理規章制度並認真落實執行,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每月收支情況、每週菜譜、生產管理流程等資料,因違反制度及食品衛生造成的事故及責任由乙方負責。
5、負責食品的採購、審驗、加工、留樣和供應,負責廚房烹飪裝置用品的保管、維修,食品的採購必須達到防疫部門的要求,並做好索證、登記留案。
6、負責合作期間廚房裝置易耗品的'更新,場地衛生,四害防治、防盜防火等工作。
7、在不提高師生伙食收費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師生伙食水平。
8、乙方每月按時把實際使用的水電費(實際水電指廚房生產製作用水、用電,師生餐廳與周邊的水電除外)交給甲方。
乙方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有關規定的場地、基本裝置和證照;
2、有權對甲方違反協議的做法提出意見,並要求甲方及時改正;
3、協議期滿時,按物品清單如數交回給甲方,如有損失照樣配齊,在甲方需簽訂新協議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
四、協議解除及違約責任協議解除原則上甲、乙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解除協議時,雙方要進行財物的交接和清點。出現以下事項可解除協議或需支援違約金:
1、因甲方食堂不能透過防疫部門的年檢,責任在於甲方的,乙方有權提出解除協議。
2、因乙方管理不善,違反協議,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同時向教育服務中心報告,收到兩次這樣的情況反映,一經查實,立即停止乙方推薦資格。
3、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師生不能按時進餐,乙方應負違約責任,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提供不合格食品導致甲方師生髮生食品中毒事故,或乙方食品被食品管理部門檢驗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並主動為甲方消除負面影響;甲方可以單方無條件解除本協議。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除協議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將該食堂及所有設施裝置完好無條件地交回給甲方。
4、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造成破壞不能繼續合作的,雙方均可解除本協議,並互不承擔責任。
5、協議到期,雙方不再續約,協議自行終止。
6、若委託管理期限屆滿或甲方單方解除本協議的,乙方未按期將該食堂及所有設施裝置完整移交甲方的,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當自逾期之日起至移交之日止,按照每日貳仟元向甲方計付違約金。
五、通知
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協議落款處的地址為雙方約定通訊地址。任一方按照該地址向對方送達的通知或文書均視為已經送達。若出現拒收的,則視為該通知或文書已經送達。
六、解決糾紛的方式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以向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即生效。
甲方(蓋章):XX 乙方(蓋章):XX
簽約人:XX 簽約人:XX
地址:XXXX 地址:XXXX
電話:XXXXXXXX 電話:X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5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委託乙方進行資產管理,乙方以人才和資訊優勢為依託,接受甲方的委託,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資產的種類及評估辦法
甲方保證委託資產的合法性,甲方委託管理的資產為下列第( )項:
1.貨幣資金,計人民幣(或美元、港幣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託管、登記的證券,詳見清單,計____________股,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並按下列方法評估價值:
(1)已上市證券按委託前一日證券收盤價。
(2)尚未上市證券按發行價________倍計。
(3)其他資產,詳見清單,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二、賬戶管理
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在乙方的營業部設定股票在賬戶和資金賬戶,授權乙方在下列賬戶中進行資產管理:賬號名稱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期限
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具體從甲方在乙方開設專門賬戶並將資產交付給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資限制
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投資範圍僅限於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種,其運作範圍為:_____________。
五、授權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進行投資,具體交易品種與買賣時機由乙方決定。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並有權對乙方管理資產的行為進行監督;
2.甲方確保未利用銀行信貸資金進行委託投資,並保證委託資產的合法性,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3.甲方保證委託資產的足額按時到位;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自行動用其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也不得擅自將相關委託資產私自留存或另立賬戶儲存。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對甲方的資產進行合理管理並有權在授權範圍內自主決定最佳投資組合;
2.乙方應依據本協議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謹慎盡職原則,對甲方的資產進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為自己的經濟利益動用甲方資產;
4.乙方保證執行證券投資的合法合規性;
5.乙方保證委託資產的安全性,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利益的活動;
6.及時清算甲方委託資產的投資收益。
八、佣金和管理費的收取方式
乙方應儘自己所能,發揮受託資產的最大效益。若年投資收益率低於________%,乙方不收取交易佣金和管理費;若高於這一比例,超過部分按以下方式結算:
1.高於____%,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
高於____%,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
高於____%,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
2.高於____%,超出部分收益歸乙方所有。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
適應業主停車需求,現就全權授權管理的宜品上層公寓地下停車場相關事宜,甲乙雙方議定事項協議如下: 一、委託範圍:宜品上層公寓地下停車場含:
1、停車場出入口道閘及附屬裝置以及收費標準等。
2、地下停車場(共計)。
3、停車場內的通風、電力、排水等設施。
二、受託方管理內容:
1、確保停車場的24小時安全,正常使用。
2、乙方受託期間應保證停車場24小時正常運營。
2、確保停車服務熱情周到,客戶滿意,不得出現客戶投訴現象,如出現停車糾紛等現象,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確保停車場內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道閘系統等的正常使用。
4、確保停車場內地面整潔無灰塵,無附著物。
5、確保從主幹道進出停車場內車輛安全,並獨自承擔責任。
三、委託管理期限: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四、其它約定
1、乙方自行辦理停車場經營的相關手續,做到依法經營並獨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甲方負責提供地下停車場相關驗收資料比配合蓋章。
2、甲乙雙方共同應承擔停車場日常運營所發生的水費、電費及其它運營費用。
3、停車場運營期間出現大額度維修(
4、乙方應指定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5、委託期內甲方不收取乙方停車場的租賃費用。
6、乙方對甲方及產權方核定的,應予以保障。該條款下所有停車位只收取管理費。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7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XX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要求
物業管理資質________級。
三、價款支付方式
中標人向受託人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
四、組成本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五、本協議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方式和時間,向受託人支付報酬。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約定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委託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前期物業管理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招標代理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委託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訂立,通用於各類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委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委託主體資格和支付代理費用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前期物業管理專案: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7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代理費用: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委託人用以支付受託人的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用總額。
1.9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委託人支付受託人代理費的方式和方法。
1.10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在內容的形式。
1.1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所應承擔的責任。
1.1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其他的要求。
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5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限的最後一天。
2.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檔案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檔案。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專案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
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人將委託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與物業管理有關的物業專案開發建設的政府批件;
(2)向受託人提供滿足完成物業招標代理業務的全部資料,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絡,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費用;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委託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要求,否則受託人有權拒絕這類要求。
4.4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得到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5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4.6確定受託人提供的有關資料。
5.受託人的義務
5.1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的工作範圍,選擇有足夠經驗的物業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前期物業招標代理工作。
5.2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援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託人應對其招標工作有關資料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5.4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物業管理專案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5.5受託人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6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洩漏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7受託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標人的獎品、宴請和賄賂,不得洩漏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5.8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以下權利
(1)向受託人詢問本次物業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2)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前期物業專案編制的各種檔案,並提出修正意見;
(3)要求受託人提交物業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4)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5)依法選舉中標人;
(6)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的原因,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1)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有權提出建議;
(2)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答覆;
(3)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人作出解釋。
(4)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5)對於本合同前期物業專案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使用和複製的權利;
(6)依法享有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費用與支付
8.委託代理費用
8.1按照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的物業招標代理工作範圍,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費用的計算方法、金額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8.2受託人對所承接的前期物業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在預算範圍內由委託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受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受託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9.委託人代理費用的支付
9.1本合同簽訂後,委託人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費用_____%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物業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額外工作,需支付的費用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9.3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費,自應支付之日起,向受託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應支付之日起計算。滯納金的計算方法,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4委託人在雙方約定的支付時間,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費用,除支付滯納金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費用的利息。
9.5支付代理費的幣種、匯率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6委託代理費用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人不得轉嫁支付責任。
四、違約、賠償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提供為保證物業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費用;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受託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款提出的受託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物業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專案有關的物業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6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洩漏了與本合同前期物業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1.索賠
11.1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另一方造成損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賠。
11.2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3受託人向委託人提出索賠,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進行。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提出補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受到受託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未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作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受到受託人遞交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4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12.爭議
12.1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爭議解決的方式。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後,由於委託人原因,使得受託人不能持續履行物業招標代理業務時,委託人應及時通知受託人暫停物業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物業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日通知受託人。
13.2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變更或解除7日前通知對方,應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損失,賠償方法或金額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3.3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須採用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4.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條件時雙方在協議書內約定。
15.合同終止
15.1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全部委託物業招標代理業務後,委託人支付了全部代理費用(含增加額外工作的費用)後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託人應付給受託人已完成工作的費用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委託人和受託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執一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
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律
1.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適用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的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委託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與物業管理有關的物業專案開發建設的政府批件或相關資料情況的時間:______________
(2)向受託人提供滿足完成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業務其它資料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託人提供的保證物業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與受託人聯絡的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____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應盡的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託人的義務
受託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物業招標工作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為招標人提供的完成物業招標工作的相關諮詢服務。
6.委託人的權利
6.1委託人擁有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擁有的其它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託人的權利
7.1受託人擁有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擁有的其它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代理費用與支付
8.委託代理費用
8.1代理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代理費用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託代理費用的支付方法
9.1預付款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受託人完成額外工作,委託人需支付的費用:_____________
9.3滯納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支付代理費用的幣種:______________;匯率:___________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本合同關於委託人的具體責任
(1)委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受託人支付委託費用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合同後,中途不得再與其他招標代理機構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招標代理合同,若違反此規定則委託人向受託人支付中標價代理費的雙倍違約金。
(3)雙方約定的委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0.2本合同關於受託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託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款約定的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前期物業招標工作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雙方約定的受託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
11.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2.合同份數
12.1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託人_______份,受託人___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
_______
受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8
甲方:xxxxx物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管理合同約定,乙方為變配電裝置有資質的專業管理公司,甲方經過對乙方的瞭解,決定將所屬配電站委託乙方管理。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電力法》,並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乙方按照《關於變配電站的執行管理規程》及甲方配電站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電業 KV巡視配電站巡視要求的管理內容,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管理的裝置及數量:
甲方所屬配電站為 區 路 KV供電的配電站,計有 KV電壓等級,變比為:KV/ KV,容量為 KVA(乾式)變壓器 臺。
二.管理地址:上海市 區 路 弄 號。專案為:
三.管理範圍:
乙方管理範圍為甲方與供電部門所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中責任分界點使用者部份的配電站即 KV進線閘刀至 KV饋線開關出線樁頭(包括 KV饋線開關)。進出線(電纜)均不屬於委託管理範圍。
四.甲、乙雙方要求:
1.甲方要求:
1.1.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配電站採用的裝置定期巡視方式。經雙方約定為每週一次,並24小時全天候應急(到現場時間20-30分鐘左右)。
1.2.乙方應指派的配電站巡視人員專人應定期抄錄有關儀表資料,記錄電壓、電流、電量等數值,每月提供一份《變配電站執行管理月報表》給甲方有關部門。乙方聯絡人 ;乙方聯絡人 ;
1.3.乙方應負責對配電站按電業的裝置執行管理標準進行規範管理,確保配電站的正常、安全執行,並保持站內環境整潔。乙方應每月根據甲方用電負荷情況提醒並協助甲方調整MD,若一年內發生二次應乙方未提醒甲方調整MD而造成甲方MD超限,乙方將承擔責任。加強力率管理,在泛歐現代大廈用電負荷正常的情況下,儘量保持配電站力率正常。
1.4.在合同期內,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所管理裝置建立預防性電氣試驗計劃和維護計劃,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1.5.乙方在巡視中發現的裝置缺陷和事故隱患應及時通知甲方,書面提出處理建議,由甲方採取措施進行消缺排除,乙方協助配合並做好有關記錄。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消缺排除,雙方事先簽定委託協議,乙方可按實際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進行結算。
1.6.配電站在執行中如發生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處理事故,並做好事故處理記錄。由非乙方管理過失原因造成的裝置故障處理,甲方可委託乙方處理事故,雙方事先簽定委託協議,乙方可按實際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進行結算。由乙方操作過失原因造成的,乙方應及時處理事故、負責修復,做好記錄,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1.7.乙方的管理內容及標準均能符合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供電部門)的要求。
2.乙方要求:
2.1.?對委託管理的配電站,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並不限於下述檔案和圖紙。
2.1.1.配電站平面佈置圖。
2.1.2.配電站電氣主系統接線圖。
2.1.3.配電站繼電保護展開圖。(包括各種保護、自切及進口繼電器的型號及說明書)
2.1.4.變配電裝置的電氣交接試驗報告。
2.1.5.主要電氣裝置(變壓器、斷路器、流變、壓變、監控系統終端等)使用說明書影印件。
2.1.6.施工結束後的竣工圖。
2.1.7.甲方與供電部門簽訂的供用電合同影印件。
2.1.8.設計院確定的負荷等級及分佈情況。(設計說明書有關章節影印件)
2.2.1.乙方在接受委託管理前,須對配電站進行全面檢查並稽核電試繼保校驗報告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對發現的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設計、施工質量、裝置、站本體建築、安全防護等方面的問題,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對影響安全執行的,甲方應及時進行整改和補充,否則由此而引發的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2.2.為了便於和供電部門的聯絡,乙方須對配電站裝置按供電部門的要求重新進行命名,並將帶有裝置命名的系統圖送交一份給甲方存檔。
2.2.3.甲方應配齊配電站應有的試驗合格的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並按電業規定定點放置。
2.2.4.配電站投運前,為確保配電站執行資訊的及時交流,甲方應設專用分機,聯絡通道應暢通。
2.2.5.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停電,應書面寫明日期和停電時間,提前24小時交給乙方巡視人員。裝置停電由乙方巡視人員負責操作,恢復送電時,甲方應再通知乙方巡視人員操作送電。緊急停電,甲方對口專業人員可以直接下令乙方操作。乙方巡視人員應記下操作命令,如無錄音電話,操作後甲方發令人應對記錄的操作命令及時籤認。
2.2.6.乙方巡視人員無法現場處理的裝置缺陷或事故隱患,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報告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乙方也可受邀參與討論,由甲方決策並付之實施。
2.2.7.出入配電站: 甲方人員要進入無人值班配電站,應通知乙方派員陪同進入,並履行登記手續。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及維修等要求,有權決定配電站部分或全部停電。
1.2.甲方可隨時瞭解配電站執行情況。
1.3.巡視人員有越出職責範圍,影響甲方企業經營行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4.甲方應當為乙方進行有效管理創造條件並提供方便;
1.4.1.提供巡視所需的設施。
1.4.2.為出入
甲方配電站提供方便。
1.5.甲方如需變更所委派的與乙方業務對口的專業人員,應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有權取得甲方委託管理的配電站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圖紙。
2.2.對有可能影響配電站安全執行的裝置、元件、器材,乙方有權提出由甲方進行改進或調換。
2.3.乙方應編制與配電站有關的執行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
2.4.乙方應根據甲方委託管理合同,就配電站執行安全等問題與供電部門進行業務聯絡。
六.管理費用:
1.管理費:每月管理費 元(含預防性電氣試驗費)。
七.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方式為按每(月、季)支付一次。
2.具體支付日期為:每個月 日前。
3.甲方以支票支付或以轉賬形式將該期管理費用付入乙方銀行賬號。
(乙方開戶行: )
(乙方銀行戶名: )
(乙方銀行賬號: )
八.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管理期限為: 年。
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於合同規定的委託管理期限屆滿前終止委託,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甲方單方面終止委託月份至合同屆滿各月的管理費金額再加上2個月的管理費金額。
2.乙方如於合同規定的委託管理期限屆滿前退出管理,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單方面終止管理月份至合同屆滿各月的管理費金額再加2個月的管理費金額。
3.甲方如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管理費用,連續超過3個月,應向乙方說明原因,以便得到乙方的諒解。
4.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停電、裝置損壞(站內),給甲方帶來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除負責搶修損壞的電氣裝置外,損壞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對 專案管理終結,本合同自然終止,此種情況不受違約責任約束。
十.合同爭議、更改、補充及終止: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同意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和程式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為準,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規定的管理期限屆滿時,本合同自然終止。如欲續訂合同,須在期滿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合同內容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可以簽定補充協議或另加附頁。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合同對甲、乙雙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十二.附件:
1.變配電裝置設施維保作業規程。
2.變配電裝置設施巡視作業規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1:變配電裝置設施維保作業規程
1.0.目的和範圍:
確保變壓器、高壓櫃、低壓櫃及附屬裝置執行合格率達到100%。
2.0.職責:
值班電工、維保電工負責執行本規程。
3.0.作業規程:
3.1.變配電裝置維保內容:
3.1.1.每次維保工作的安全由值班電工負責。
3.1.2.由電工領班負責每年將? KV變配電裝置外委做電試,每年將? KV變電裝置外委做電試,並在《裝置設施維保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3.1.3.由電工領班負責每年將電氣安全用具外送做電試,並在《裝置設施維保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3.2.?配電裝置內部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
3.2.1. 檢查電線和接線樁頭。要求電線和樁頭表面無變色、氧化現象,接觸良好。
3.2.2. 檢查接地線。要求接地線無鬆動,接觸可靠,接地線電阻小於4Ω。
3.2.3. 檢查電器元件。要求開關、接觸器動作靈敏、可靠,無損壞、發熱、異響現象。
3.2.4. 對修理過的裝置要加強巡查,修理內容記錄在《裝置設施維保記錄表》內。
3.3.?每半年對配電裝置進行一次清潔
3.3.1. 對變配電裝置(包括變壓器、高低壓櫃、量電櫃、發電機櫃)內部進行清潔工作。
3.3.2. 檢查箱內的清潔。要求櫃內電器元件乾淨、整潔,開關軌道清潔並上油。
3.3.3. 開關櫃外清潔。要求櫃外櫃頂、橋架等用清潔布擦乾淨。
3.3.4. 清潔完畢在《裝置設施維保記錄表》上作好記錄。
3.3.5. 維修後,應將固體廢棄物及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按規定送至垃圾房集中處理。
4.0.?相關檔案和記錄:
4.1?《電氣管理工作制度》。
4.2?《裝置設施維保記錄表》。
附件2:變配電裝置設施巡視作業規程。
1.目的和範圍:
配電站為 路 KV供電的配電站,計有 KV電壓等級,變比為: KV/ KV,容量為 KVA(乾式)變壓器 臺。保證上述變電機房供配電等裝置正常執行。
2.職責:
維保人員負責執行本規程。
3.0維保人員工作程式:
3.1上崗前的準備:
3.1.1維保人員應安合同約定定期定時到崗。
3.1.2維保人員上崗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3.1.3查閱上一班的執行記錄若有疑問向領班瞭解情況,各項記錄無疑義後簽名確認。
3.2在崗的巡視要求:
3.2.1巡視變壓器執行的聲音、溫度和電壓。
3.2.2巡視各支路的電流、訊號裝置。
3.2.3巡視各種安全用品是否按規定擺放。
3.2.4巡視各種消防器材是否完好,並按規定放置。
3.2.5巡視環境衛生和通風情況。
3.2.6巡視變配電室的門窗關閉情況。
3.2.7巡視是否有小動物活動的跡象。
3.2.8巡視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並記錄於執行記錄中的備註欄內。
3.2.9當值班維保人員每一次巡視,要求將巡視情況記錄於《變配電系統執行記錄表》上。
3.2.10維修後應將固體廢棄物及有毒有害固體廢棄物按規定送至垃圾房集中處理。
3.2.11遇突發事件操作程式按《突發事件處理手冊》進行處理
委託管理協議書 篇9
甲方(委託方,即開發商):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絡電話:
乙方(受託方,即物業公司):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絡電話:
甲方是 住宅小區的開發商,為了便於住宅小區的日常管理,甲方在住宅小區內規劃建設此 處停車場。為了便於停車場的正常管理和車輛的有序出入,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將住宅小區地下停車場委託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位置、面積及經營方式
1.1 停車場名稱、位置、面積
1.1.1 停車場名稱:
位置:
面積:
1.2 停車場提供服務的內容
1.2.1 乙方應以提供地下車位的 等服務內容。停車場各項約定經營方式的調整或確定乙方均需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二條 委託服務期限
委託服務期限即為本合同的有效期間。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第三條 專案收益
雙方決定專案收益用於彌補乙方對本住宅小區進行物業管理中的部分資金不足。
第四條 經營責任
乙方在委託經營期間,應進行合法經營。
第五條 經營場地、裝置設施的所有權及維修
經營場地及裝置設施的所有權為甲方享有。
場地、裝置設施的小修由 方負責,費用由 承擔。
場地、裝置設施的大修由 方負責,費用由 承擔。
乙方應合理使用場地、裝置設施,不得擅自變更其使用用途,如因經營需要而改變場地裝置設施的使用用途的,應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乙方對停車場場地進行改造的,應保證其改造行為不影響住宅小區內的住戶正常生活。乙方的改造方案應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乙方進行改造的費用由 負擔。
第六條 水、電費用的負擔
在乙方委託經營期間產生的水費、電費等費用由 方負責交納。
第七條 停車場相關證照的辦理
停車場相關證照由 方負責辦理;費用由 方負責承擔。
停車場相關證照年檢由 方負責辦理;費用由 方負責承擔。
第八條 其他
8.1 乙方應負責停車場內的治安與消防工作,其治安與消防工作應符合國家與地方的標準。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或甲方發現乙方的治安或消防工作存在隱患時,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後,應立即進行整改。
8.2 因甲方住宅小區開發、規劃等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於 天前通知乙方,因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8.3 乙方應建立健全停車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8.4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服務管理活動。對在乙方接受委託經營管理停車場之前,因停車場的經營、使用等所產生的遺留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況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相免責,但雙方應儘量避免損失的擴大。對擴大部分的損失,責任方應予賠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除本合同本條規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 1 萬元的違約金;
10.2 甲方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3 因停車場遺留問題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因停車場設施裝置配置不當或設施裝置嚴重老化、損壞,乙方要求甲方維修而甲方拒不維修,造成第三方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雙方均應遵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