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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協議書

有關投資協議書【熱門】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關投資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關投資協議書1

  甲方(股東): 身份證號:

  乙方(股東):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XXXXX業務諮詢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 公司名稱:XX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公司住所:

  第三條 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條 公司經營範圍:

  第三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四條 公司註冊資本: 萬元人民幣。

  第四章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第五條 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如下:

  股東: 身份證號: 地址:

  股東: 身份證號: 地址:

  第五章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六條 股東以人民幣為單位出資。

  第七條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如下:

  股東: 出資: 元(即佔投資總額的 50%);實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資,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

  股東: 出資: 元(即佔投資總額的 50%);實行一次性付款(如果分期出資,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按照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依法獲取分配公司利潤;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並轉讓出資額;

  (五)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

  (七)公司終止後,依法公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八)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九)其他相關的權利。

  第九條 股東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四)公司成立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

  (五)各股東均不得私自轉讓或處分公司的財產;

  (六)股東有義務向其他股東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七)其它相關的義務;

  第七章 公司事務執行

  股東應當按照有益於公司的角度執行日常事務,但下列事頂必須經全體股東同意才有效;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四)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五)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它相關的事項。

  第八章 公司股份轉讓

  (一)公司登記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股份;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時,應當通知其他股東,不通知而轉讓的,該轉讓行為無效,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轉讓方承擔。

  (三)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四)其它情況按法律規定執行;

  第九章 法律責任事項

  (一)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成立初,公司未進入正常運營期以公司名義產生的生活費用均由當事人獨自承擔。

  (二)股東執行公司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公司所有,所產生的費用、虧損或民事責任,由有限公司承擔。

  (三)股東在執行事務時如因故意、重大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共同投資人可以對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五)股東應當遵守國家相關法律,不得以公司名義進行違法活動,造成經濟損失,行為方應向其他投資人承擔賠償責任,行為人所產生的民事或刑事責任由行為人自己承擔。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為保證協議的實際履行,雙方自願提供所有向其他投資人提供擔保。雙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宜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本著公司利益,平等、合理、友好協商一致後,另行補充協議。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約地點:

  乙方證人(簽字): 甲方證人(簽字):

  乙方證人身份證號碼: 甲方證人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投資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合作共贏、共擔風險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投資_______________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對由乙方擔任投資者的“_______________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 ”)出資人民幣萬元(以現金出資方式),並以乙方作為名義投資人代為行使相關投資人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投資委託。_______________產品成立後封閉一年,途中不開放和分紅,滿一年後結算並分紅,具體分紅金額由銀行和_________統計並分配至乙方認購____________的銀行賬號,甲方根據出資金額擁有對應的收益。

  二、委託許可權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作為名義出資人在____________的投資人認購、由乙方代為投資及收取股息或分紅、代為繳納認購費和管理費、以及代為行使投資人協議授予投資人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有權在投資分紅或退出時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代為持有該投資所形成的投資權益,不得將此權益轉讓及質押。

  2.在乙方投資代持期間,因代持投資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投資相關的認購費、固定管理費等)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可代為支付,但最終進行收益分配時應從甲方投資收益中扣除。

  3.作為委託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_________的信託合同、本協議及合夥企業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4.甲方作為“投資代持”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未獲得甲方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指定代持的投資及其收益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2.乙方承諾在取得投資收益後,將代持投資所產生的相應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其他收益,並扣除相應費用)轉交給甲方,並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後7日內通知甲方並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3.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五、雙方銀行賬戶

  甲方賬戶名稱:

  開戶行:

  銀行帳號:

  乙方賬戶名稱:

  開戶行:

  銀行賬號:

  六、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資訊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資訊屬於公知資訊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_____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八、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後,且甲方將資金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號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有關投資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丙方:

  見證方:

  第一條合夥宗旨: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公平,誠信共贏的原則合作經營。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柒萬元整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二)乙方出資人民幣柒萬元整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三)丙方出資人民幣柒萬元整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四)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金額為依據,三方按33、33%比例平均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金額為依據,按平均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兩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①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②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③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四人轉讓,第四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四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合夥雙方均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張*磊或委託第四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日常支出;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第四方見證方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見證方:(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投資協議書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黛芙妮爾美容養生會所專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甲方為法人註冊成立的為專案投資主體,其主要經營專案為。

  乙方投資人民幣______萬元參股(暗股),摺合現投資合作專案的______%,雙方合作投資於。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乙方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資產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乙方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第三條事務執行

  1。乙方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乙方投資人不插手專案日常管理運營。

  2。甲方有義務向投資人報告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並以每週週一跟乙方進行每週財務結算;

  3。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乙方投資人向甲方以外的人轉讓其在甲方股份中的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甲方同意;

  2。乙方投資人出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3。乙方投資人在徵得甲方同意前不得從投資中抽回出資額;除非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投資人損失。

  第六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有關投資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手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手機: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投資經營創意美術服務等專案,具體協議如下:

  一、投入資金及股份份額:

  甲乙雙方就地址為商鋪進行合作,前期商定總投資為大寫(小寫),具體出資與股份比例如下(若本中心遇其它狀況,如擴大經營規模等,需追加投資,投入比例與持股比例不變):

  1、甲方出資金額:大寫(小寫),甲方佔有股份%,甲方以佔有的股份比例分享投資的利潤,分擔投資的虧損。

  2、乙方出資金額:大寫(小寫),乙方佔有股份%,乙方以佔有的股份比例分享投資的利潤,分擔投資的虧損。

  二、經營管理: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本協議中心的財務管理、協助處理中心的相關事務。

  2、甲乙雙方對店面裝修裝配、教具耗材購買、經營管理、師資培訓、銷售培訓、課程創新、新老客戶維護、市場開發、成本核算等等培訓中心相關事宜均負有責任;

  3、雙方所有投資與經營收入款項,應用於本協議中心的建立與經營,做到賬目清晰,不得挪為它用;

  4、遇重大難題和關係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後執行;

  三、分紅方式:

  雙方協議按每叄個月核算中心財務報表,評議中心的運作狀況,並按持股比例分紅;若有變動,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四、合作期限:

  如本協議中心正常運營,雙方均無意退股,本協議則發揮其正常具有的法律效應。

  五、股份轉讓與撤資:

  1、投資人向合作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本協議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不得私自轉讓,否則視為無效轉讓;

  2、共同合作人依法轉讓其股份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公司正常經營下甲乙雙方不得隨意退股,如簽訂協議之日起半年內執意退股,退股以投資金額的50 %退出,半年之後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作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因以下原因之一可終止:

  ①合作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②合作中心違反法律被撤銷;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①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轉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然後按比例分配。

  ②如有虧損,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股份比例承擔。

  七、補充和附件:

  如需要搬遷本協議中心的位置,或者其他本協議未盡事宜,之後均以附件形式進行補充,補充附件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投資共同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有關投資協議書6

  原股東(甲方):

  住址:

  身份證:

  投資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

  甲方現因受讓第三方轉讓的雲南____有限公司旗下位於______中心E幢二層201-5號__輪滑俱樂部經營,需要一筆運作資金,現就乙方向甲方投入資金人民幣元整(小寫元),享有該輪滑社股權及分紅權之事宜,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書,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專案簡介及投資

  1、甲方透過有權第三方轉讓,以人民幣_____元合法持有云南_____有限公司旗下位於_____中心E幢二層201-5號___輪滑俱樂部全部經營權、所有權、股權,甲方有權將其持有的該目標店鋪____%經營權、所有權、股權以人民幣______元轉讓於乙方。

  2、乙方承諾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投資合作資金一次性支付至甲方,甲方應在收款之同時,向乙方開具合規的收據。

  3、乙方做為投資人,在乙方將全部投資合作款支付至甲方後即持有該俱樂部_____%經營分紅權及該俱樂部店內設施裝置_____%所有權。

  第二條入股比例

  乙方持有分紅股份比例為該俱樂部40%純盈利分紅權及該俱樂部40%股權。

  第三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乙雙方按投資持股分紅比例持有該輪滑俱樂部的利益及責任,甲方經營管理該輪滑俱樂部的運營,乙方做為投資人享有分紅利益。

  2、甲乙雙方作為股東享有法律規定的股東應有的權利,包括要求檢視財務賬目,並按規定的股份,按股比例分配分紅(即除去一切開支成本費用後)。店鋪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3、盈餘結算,店鋪內盈餘每個月(盤算)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成本按約定比例(甲方60%,乙方40%)分配,甲方於每月日進行盈餘結算,並將淨盈利(除去運營成本、採購成本、人工成本、宣傳成本等)的40%於每月日以形式支付至乙方。

  4、為保證店鋪穩定性,甲乙雙方不得將其股權抵押、轉讓或贈與第三方。

  5、雙方有權檢查公司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另一方有義務向檢查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6、甲乙雙方投資人出資形成的公司財物及孳生物為雙方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雙方共同處置。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處置,如有此類行為一律視為無效。

  7、若協議終止或者清算時,共同投資人按持股比例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

  8、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個人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過錯方應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和退出

  1、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共同投資人任何一方不得撤資或退股、轉讓。如果任何一方私自強行撤資、退股或轉讓,視為其自行放棄該俱樂部經營以及分紅的權利,該俱樂部不承擔(承認)任何責任。如其行為有對俱樂部造成損失,俱樂部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2、_____年後,該俱樂部正常經營後,如投資人某一方提出申請,經全部投資人同意後,可轉讓或退出其在公司的股份,具體事項須另行商議簽約。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日,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2、如違約方違反本協議任一條約定條款,守約方均可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並賠償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守約方所有經濟損失。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透過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條款內容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原股東(甲方):(簽字)

  日期:

  投資人(乙方):(簽字)

  日期:

有關投資協議書7

  本協議在以下當事人之間簽署:

  甲方:王 五,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乙方:張 三,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丙方:李 四,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甲乙丙三方就投資合作經營深圳市某某公司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深圳市某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萬元。其中甲方作為股東實際投入資本金20萬元,佔公司的股權比例10%。

  1.2、三方均認可是在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固定資產和貨幣資產等實有資產處於***資產狀況,詳見財務報表***。

  1.3、甲方向乙、丙兩方保證,甲方已經取得了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實際經營權和控制權。

  二、合作與投資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2.2、投資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資額及比例如下:

  2.2.2三方應於****年 月 日前將投資款繳納於深圳市某某公司,由深圳市某某公司分別向三方出具財務收據。

  三、收益分配

  3.1 利潤分配比例

  3.1.1 三方經營深圳市某某公司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3.1.2.1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發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後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時,三方均同意把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負債支付完畢之後再分配收益。

  3.1.2.3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潤並予以分配。

  3.2 前期負債的專案

  三方均明白和認可,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債務是指如下之債務:

  3.2.1 ***

  3.2.2甲方為取得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實際經營權和控制權而需向其他股東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整);

  3.2.3 ****

  3.3 前期負債的償還

  3.3.1 上述3.2.2條約定支付給其他股東的費用償還,以甲方和其他股東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所約定的方式支付。該《股權轉讓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附件,且乙丙兩方均予以認可該《股權轉讓協議》;

  3.3.2 乙丙兩方均予以認可,以支付給其他股東的同樣方式支付上述3.2.3條中約定支付給甲方的費用。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4.1不論三方是否作為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三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4.2 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股權變更登記

  5.1 當本協議3.2條專案費用支付完畢之後,依照附件《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為股東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5.2 股權變更之後三方的持股比例與三方的出資比例一致。

  六、合作經營管理

  6.1 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2 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三方共同決定。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商討規定。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並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在參照適用公司章程的規定時,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關於股東的權利和承擔關於股東的義務。

  三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至***人民法院管轄裁決。

  八、本協議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深圳市某某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協議簽署地:

  附件:《股權轉讓協議》影印件(已驗原件)

有關投資協議書8

  甲 方: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江蘇省蘇州市普福寺路27-2號 聯絡電話:

  乙 方: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絡電話:

  丙 方: 性別:男 民族:漢族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絡電話:

  甲、乙、丙三方為共同開拓市場銷售業務和尋求穩定客戶資源,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及公正公平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入股 有限責任公司和 有限責任公司,為體現三方公平公正、精誠團結和一致對外,避免日後三方因風險投資產生糾紛,特訂立本協議。

  一、各方投資專案和投資總額

  1.甲乙丙三方於XX年 月 日共同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 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

  2.甲乙丙三方於XX 年 月 日共同投資入股有限責任公司 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丙方佔該公司 %的股權。

  二、各方入股作價與出資方式、出資額

  詳見各方分別簽定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具體事項。

  三、投資各方風險共擔明示條款

  1.投資各方已充分了解並明確各方的入股投資專案、入股投資公司和投資金額內容,並認同分別共同投資專案的市場前景。

  2. 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一致同意和認可投資各方所分別簽定的投資入股協議書的全部內容。

  3.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分別行使各方在兩個入股投資公司中的股東的權利義務(詳見各方所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具體事項)。

  4.投資各方已充分理解並分別明確三方在所入股投資公司中作為股東權利的許可權、範圍和期限(詳見投資各方所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的相應規定事項)。

  5.投資各方不得在分別投資入股公司後進行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內部之間在分別入股投資公司內部股權範圍內進行內部購買、轉讓、合併,購買、轉讓、合併的股價以原投資入股股價為準和雙方進行轉讓約定。

  6.投資各方因分別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債務糾紛、破產清算情形時,由投資各方按照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承擔債務和破產清算費用以及其他合理必須的開支費用。

  7.投資各方因分別投資的專案公司發生虧損產生分攤虧損費用時,由投資各方按照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共同分攤承擔虧損費用。投資各方在其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虧損時,取消分取紅利。

  8.當投資各方分別入股投資的公司發生虧損和出現嚴重債務、破產清算情形時,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為由拒絕按照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中約定的內部出資比例和出資數額承擔入股投資公司的虧損費用、對外債務和破產清算費用。

  9.除甲方外,投資各方就分別共同投資入股兩家公司,並分別共同授權甲方以甲方個人名義行使投資各方在兩家公司的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表明投資各方已充分信任、一致同意並尊重甲方代表投資各方行使在三家閥門公司所作出的任何為合法合理行為,投資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為由而拒絕認同甲方在兩 公司所作的一切合法合理的行為。

  10.除甲方外,其他投資各方不得以非入股投資公司股東為由而要求甲方個人歸還投資各方投資款,以免損害投資各方共同投資利益(投資各方進行內部股權轉讓、購買、合併除外)。

  11.未經投資各方書面一致同意,投資各方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用在各入股投資公司中所享有的內部股權進行質押、抵押和為任何第三者提供擔保(經投資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代表其他投資各方就分別投資入股的公司需要或投資各方一致同意以甲方名義共同需要除外)。

  四、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不得擅自洩露本協議內容和各方分別簽訂的投資入股協議書內容。如有違反,則守約方視違約方洩露情形嚴重與否,有權書面共同決定是否取消違約方的內部股東資格,是否要求違約洩露者承擔全部違約或部分違約責任(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作為違約賠償金);

  2.投資各方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投資各方有權書面共同決定取消違約方的內部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為本協議服務人員和投資各方依法授權從事與投資事項有關內容除外)

  五、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透過訴訟途徑解決。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投資各方所分別共同簽定的兩份投資入股協議書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簽定之前,甲、乙、丙三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 每方各執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簽章同意之日起生效,每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訂地點:

有關投資協議書9

  第一條 股份企業的名稱和經營飯店地點:

  股份企業的名稱:xx科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專案的名稱:xx飯店

  經營飯店地址:x縣xx路;

  第二條 投資目的和股份企業的經營範圍:

  投資目的:投資商應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守法經營、依法納稅、努力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經營範圍:xx飯店

  第三條 股份企業的經營期限:無期限。

  第四條 企業法人代表和投資商的姓名及其住所:

  企業法人代表: xxx 性別: 男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家庭地址:xx組 xx 號

  企業投資商: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第五條 投資期限,自 xxxx 年 x 月 x 日起,至 xxxx 年 x 月 x日止,共 3 年。

  第六條 投資商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投資商姓名: 投資金額: 萬元人民幣 投資方式:貨幣

  各投資商應在本股份企業設立登記前繳付所認繳的投資額。

  第七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利潤分配:股份企業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稅後利潤應當提取法定的“三金”,餘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給投資商;

  虧損分擔:投資企業出現虧損或債務,投資商按投資比例承擔,投資商對股份企業虧損或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八條 股份企業事務的執行

  1 、各合夥人對執行股份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執行股份企業事務,而投資商不再執行股份企業事務,但有權監督執行股份企業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股份企業事務的情況。

  2 、執行股份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股份企業。

  3 、執行股份企業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投資商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股份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股份企業所有者,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股份所有者承擔。

  4 、投資商為了解股份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簿。

  5 、投資商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股份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6 、投資商不得同本股份企業進行交易。(經股份所有者同意除外)

  7 、投資商不得從事損害本股份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入股與退股:

  入 股

  新投資商投資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投資商投資協議;

  訂立投資協議時,企業法人代表應當向新投資商告知原股份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1 、入股的新投資商與原投資商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股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 、入股的新投資商對入股前股份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退 股

  股份企業在存續期間,投資商轉讓其在股份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由企業法人代表購進股份,然後再市面上發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資商可以退夥:

  1 、投資商投資協議約定的退股事由出現;

  2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退股;

  3 、發生投資商難以繼續參加股份企業的事由;

  4 、其他投資商嚴重違反股份協議約定的義務;

  投資商在不給股份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股,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投資商退股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股人按照退股時的股份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股的投資商財產份額。

  投資商退股的,股份企業財產少於股份企業債務的,退股人應按約定比例分擔虧損。

  第十條 股份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股份企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情形的應當解散;

  股份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經全體合夥人決票權過百分之 80 同意,可以自股份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有企業法人代表負責清算;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股份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投資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 、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股份企業造成損失;執行股份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2 、投資商擅自退股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3 、投資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股份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給股份企業或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投資商爭議的解決方式:

  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企業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補充股份協議。本協議未規定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股份企業法》或其他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投資商和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股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企業法人代表和投資商各執一份。

  四、本股份協議經企業法人代表簽名、蓋章和投資商簽名後生效。

  企業法人代表簽字 ( 蓋章 ) : 投資商簽字:

  簽約時間:

  xxxx 年 x 月 x日 xxxx年 x 月 x 日

有關投資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本著優勢互補、平等自願、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醫院(以下簡稱醫院)腫瘤治療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等專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目的、形式、年限

  1、目的:甲乙雙方透過合作,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達到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目的。

  2、形式:

  ①甲方將原甲方獨自投資的醫院腫瘤治療中心專案全權交由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按雙方約定返還該裝置款項;

  ②原乙方與醫院簽訂的除腫瘤治療中心以外的專案仍然由甲方全權經營管理與處置,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各項手續。

  3、協議期限:自______年3月31日至______年6月30日止。

  第二條:投資約定

  1、甲方投資:

  ①甲方將已投入的腫瘤治療裝置以色列氬氦刀和北京飛天TPS粒子治療系統交由使用,乙方按雙方約定返還該裝置款項。

  ②甲方原購進仍然可用的耗材和藥品由乙方按市場價進行收購,空調、車輛及其他辦公室裝置另行協商。

  2、乙方投資:

  ①投資中心所需的用於腫瘤治療所有運營費用,並負責醫療市場的開發與維護。

  ②對外宣傳廣告及其他一切對外營銷(義診等)活動方案,包括醫院網站、電視宣傳、資料等所需的費用。

  ③自本協議簽訂起醫院要求的新投資以及為發展本中心業務需要的裝置的投資由乙方負責投資。

  第三條:專案獨佔性

  中心為甲乙雙方在醫院唯一從事腫瘤診治專業的科室,主要開展腫瘤的診斷、治療、康復等。

  甲乙雙方不得就本專案跟第三方合作。

  第四條:專案經營與管理

  1、中心由乙方全權管理與經營。

  2、乙方對醫療業務管理工作必須按照國家(地方)、軍隊(武警部隊)醫院的標準和要求執行,作為一個科室納入醫院的行政和質量管理體系。

  3、乙方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醫療操作規程和相關規章制度,文明行醫、合法經營。

  4、乙方根據實際需求聘請中心所需醫務人員,聘用人員必須具有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和資格證書,所聘人員要及時報醫院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第五條:氬氦刀和TPS系統裝置約定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按每例氬氦刀治療費的5%作為返還給甲方的氬氦刀和TPS治療系統裝置款項。

  2、在氬氦刀能正常使用以及氬氦刀的各項資質檔案與使用手續齊全後的第2個月起,乙方保證每月返還給甲方的氬氦刀和TPS款項不低於2萬元,不到2萬元的以2萬元返還給甲方。

  3、氬氦刀的各項資質檔案與使用手續齊全後計算起,乙方三年內返還給甲方的裝置款達118萬元人民幣後不再返還給。如果乙方返還給甲方的氬氦刀治療費用三年內不達到118萬元,乙方於第三年的最後一個月補足118萬元給甲方,以部隊政策內沒有“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為前提條件。

  4、氬氦刀和TPS系統裝置歸屬:乙方返還給甲方裝置款達118萬元人民幣時,氬氦刀和全套TPS系統均歸乙方所有。

  5、三年內甲方負責維修氬氦刀裝置的主機,並且由甲方承擔主機的維修費用。

  5、乙方按月返還裝置款給甲方。

  6、如果乙方拒絕按雙方約定返還氬氦刀和TPS款項,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終止本協議和撤走氬氦刀和TPS款項,並且不給乙方任何補償。

  第六條:合作營銷約定

  1、甲方充分利用自己的營銷網路進行營銷,甲方介紹來的病人使用氬氦刀治療的,在扣除成本後,甲方分成80%,乙方分成%。

  2、氬氦刀治療的成本包括:按原乙方與醫院簽訂的合同所上交的管理費、耗材費(氣體等)、醫生勞務費、管理人員費用(總體成本不得超過氬氦刀治療總收入的37%)。

  3、乙方將合作營銷的分成按月返還給甲方。

  第七條:除腫瘤治療以外的其它病種治療的約定

  1、原乙方與醫院簽訂的除腫瘤治療中心以外的專案仍然由甲方全權經營管理與處置,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各項手續和運營管理,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2、腫瘤治療中心以外的病種收入款項,每月醫院返還到乙方的賬戶之後,甲乙雙方3個工作日內進行核算後,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八條:財務管理與費用結算:

  1、醫院轉款匯入乙方賬號,財務由乙方派人管理。

  2、經營收入實行“當月結清”方式,每月日前甲乙雙方核算上月的費用與分成,在收到醫院結算款五個工作日內匯到各方指定賬號。

  第九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洩露給第三方,否則洩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損失。

  第十條:協議的修改、變更和解除

  1、對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修改、變更與解除,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補充協議才能生效。

  2、由於不可抗力及部隊政策發生變化,致使協議內容無法履行,或雙方均認為合作終止的條件成立,經協商可以終止合作。在沒有違約和沒有遭遇不可抗力的條件下,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作。

  3、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

  4、違約處理:解除合同;違約賠付金為萬元;或者守約方按審計核定的損失向違約方索賠。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延期履行協議。如遇部隊政策調整,不能履行協議時,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終止合作。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三條:爭議和解釋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及其附件,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3、法人代表的更換或主體更名不影響本協議的正常執行。

  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定補充協議,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年_____月___日

有關投資協議書11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作如下協議: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專案程序延緩。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脫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以甲方為法人註冊成立的 公司為專案投資主體,投資主體資產,銷售渠道,商標,智慧財產權等共計人民幣 萬元。乙方投資人民幣 元參股(暗股)於 名下,摺合 在該企業股權的 %,雙方合作投資於 專案。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專案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

  1、乙方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資產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乙方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3、乙方投資人以暗股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三條、事務執行

  1、乙方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甲方有義務向投資人報告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乙方投資人向甲方以外的人轉讓其在甲方股份中的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甲方同意。

  2、乙方投資人出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乙方投資人 年內不得從投資中抽回出資額。除非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投資人損失。

  第六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定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投資標的投資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 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有關投資協議書12

  (甲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

  (乙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

  自願組成聯合體,參加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投標.現就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1.(甲公司名稱)為聯合體牽頭方,(乙公司名稱)為聯合體成員;

  2.聯合體內部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聯合體由牽頭方負責與業主聯絡.

  (2)投標工作由聯合體牽頭方負責,由雙方組成的投標小組具體實施;聯合體牽頭方代表聯合體辦理投標事宜,聯合體牽頭方在投標檔案中的所有承諾均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檔案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檔案,切實執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擔合同規定的一切義務和責任,同時按照內部職責的劃分,承擔自身所負的責任和風險,在法律上承擔連帶責任.

  (4)如中標,聯合體內部將遵守以下規定:

  a.聯合體牽頭方和成員共同與業主簽訂合同書,並就中標專案向業主負責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b.聯合體牽頭方代表聯合體成員承擔責任和接受業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並且在整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價款支付)均由聯合體牽頭方負責;

  c.聯合體分工原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投標工作和聯合體在中標後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攤.

  3.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書規定的期限之後後自行失效;如中標後,聯合體內部另有協議的,聯合體牽頭方應將該協議書送交業主.

  4.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送業主一份,投標報名時遞交一份,聯合體成員各一份;副本一式六份,聯合體成員各執三份.

  甲公司名稱:(全稱)

  (蓋章)

  乙公司名稱:(全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有關投資協議書13

  投資專案:裝修/裝潢公司

  合作人數:三個(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誠信合作,快捷經營,客戶信任,穩定發展!第二條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專門提供家庭裝潢、店鋪裝潢及工、礦廠房基礎建設裝潢、維修安裝服務及客戶特別定製服務等。

  第三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如各共同投資人對合同沒有進行否決要求,則合同按照相同要求進行優先續約;如共同投資人無意願繼續續約,則由所有投資人共同商議並決策;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______;2、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集資完畢以保證合作投資專案的正常運作與經營;

  3、共同投資人共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共同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本合同終止後,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依據經營狀況按照投資比例予以返還;如續約或合同經過所有共同投資人商議繼續執行的,共有資產不予以分割;第五條經營方式,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甲/乙/丙均可直接參與日常管理工作,由於共負盈虧,經商議參與經營者均不領取基本工資待遇,屬無償為合作投資專案服務;具體管理經營模式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商議決定;

  2、盈餘分配,以資金投入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資實業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有;

  3、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共有投資人的資金投入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4、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投資比例承擔風險;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有投資人承擔;

  第六條共有投資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轉讓

  1、共有投資人增加:

  ①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現有共有投資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共有投資人退出: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②不得在合作不利時退出;

  ③退出需提前三個月告

  知其他共有投資人並經全體共有投資人同意;

  ④退出後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共有投資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股份的轉讓:允許共有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共有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

  讓共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共同投資人增加對待,否則以共同投資人退出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作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共同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共同投資人法人;因所有共同投資人均參與管理,則法人的許可權有: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作投資的產品或服務,購進常用貨物及用品;

  ④支付合作債務;

  ⑤承擔合作期間法律要求範圍內的全部法律責任;

  2、其他資產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作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共同投資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作投資專案的財務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作投資的重大事項;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資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合作投資人共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共同投資人經營與合作競爭的業務範圍;

  3、禁止共同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同行業競爭的合資專案;

  4、法律禁止的,危機到合作投資事業的行為和活動

  5、如共同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款,應按合作投資的實際損失賠償;經勸阻無效者,可由全體共同投資人決定進行除名;第九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投資事業因以下事由之一須終止:

  ①本投資協議書合同期滿;

  ②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③合作事業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或解除此投資協議書效力的;

  2、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①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協商並推舉清算人,須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財產/物,可按市場行情折價賣給其他共同投資人或第三方組織,其價值款項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共同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財產償還,共有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共同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共同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地方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註冊營業日期開始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共同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如有遺失或損壞,須向所有共同投資人申請並在場進行補充簽署,個人增補合同視為無效合同;

  共同投資人甲: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人乙: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人丙: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投資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資、共同受益、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廠。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共同制定本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的履行地點是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雙方協商確定的出資情況如下:

  1、a甲方負責提供建設本瓦廠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大窯及哈風、烘乾洞及鐵路、瓦機房、配電室、辦公室、宿舍等),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該項費用是甲方的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建設本瓦廠所需場地租賃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金額:)。

  b甲方負責提供工廠用電源、水源、協商協調當地各種社會關係,保證工廠能夠正常生產經營,不受外界非法干擾。該項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2、乙方負責提供缸瓦廠所需全部生產裝置和生產技術;負責缸瓦廠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負責提供建廠初期所需的原材料、週轉資金;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的裝載機一輛、變壓器一臺(型號315)、低壓全部裝置(包括配電盤、電纜等);乙方該項投資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雙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條a項中的義務於___年___月___日履行完畢;乙方的義務於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畢。

  雙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權無論協議期間或協議期滿,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權的行使需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經營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經營的虧損。

  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權益及其孳生物為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在本缸瓦廠償還完建廠初期所借得週轉金、預備下足夠的生產資金(拾萬元人民幣左右)後,剩餘利潤一季度分配一次;當產生利潤較大時,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委託乙方代表投資人執行日常事務;

  2、甲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報告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提供財務會計一名、收貨人或發貨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納一名。賬目做到日清月結,並提供給投資人財務報表一份,做到賬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員由乙方負責安排。

  4、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投資人承擔;

  5、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可以對乙方執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投資人共同決定;

  7、下列事務必須經甲方同意:(1)轉讓投資於缸瓦廠權益;(2)以上權益對外出質;(3)更換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員;

  8、在生產過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四條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投資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本廠成立後,任一投資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資額;

  2、本廠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出資總額百分之三十的懲罰性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雙方協商同意,雙方的合作期限為五年。合作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滿,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

  第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份,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投資協議書15

  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夥期限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略)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甲(姓名),男,_年_月_日出生,住址: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萬元,甲出資_萬元,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第三條第四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夥人:___(簽字)合夥人:___(簽字)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第一章總則第一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χχ股份有限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第二條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第三條公司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發起人第四條公司發起人分別為:第三章宗旨、經營範圍第五條公司的宗旨是第六條公司的經營範圍是第四章股權結構第七條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物件為法人、社會公眾。

  第八條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第十條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萬元。

  第十一條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

  第十二條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所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十三條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籌備委員會的職責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檔案。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絡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透過。

  第十七條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定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入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帳戶。繳款時間以匯出日期為準。

  第十九條本協議書一式份,於 年 月 日在市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