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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協議書

精選調解協議書模板集錦四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調解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調解協議書 篇1

  甲方:xxx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陳xx 身份證號:301112xxxx

  乙方父親:陳xx 身份證號:3011119xxxx

  乙方母親:王xx 身份證號:31116xxxxxx

  乙方於xx年6月17日,在甲方木業廠上班時,因工作失誤,造成右手大拇指受傷,導致右手拇指末節甲中段以遠毀損,功能部分喪失。雙方均認可該次事故為工傷。 為了解決雙方的勞動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傷待遇賠償金4000元。該賠償金包括:①乙方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護理費用、③住院伙食補助費、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⑤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⑥傷殘就業補助金、⑦營養費、⑧繼續醫療費用、⑨未發的xx年5、6月份工資、⑩其他因本次事故應當支付的費用。

  二、在支付上述費用後,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願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

  四、乙方住院期間向甲方暫借4000元(出院時退回417元),用於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醫療費用已在本協議第一條中的賠償金中作出補償。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支付賠償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協議第二條履行之情形出現,視為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認可沒有欺詐、脅迫、引誘或趁人之危等不誠實信用之情形。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 xxx 乙方: xxx

  (蓋 章) (籤 名)

  簽訂日期:20xx年8月14日 20xx年8月14日

調解協議書 篇2

  受害人:某某,男,漢族,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住址:

  侵害人:某某,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住址:

  年 月 日下午,x某某因糾紛與xx某某發生爭執並在爭執過程中造成xx某某右手手臂受傷。 年 月 日,x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xxx區公安局治安拘留。

  由於x某某的過錯行為,已經給受害人xx某某造成了身體上的創傷和財產損失,對此,x某某深有悔意。現雙方就本案的賠償等相關事宜,經過誠懇、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1、x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給xx某某造成的損害,深感歉意,並致以誠懇的道歉,請求xx某某予以寬恕。

  2、x某某一次性賠償梁某某鑑定費、後期治療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財產損失合計人民幣萬元。

  3、x某某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付清上述賠償款項。x某某付清上述賠償款項後,雙方因本案糾紛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全部終止,梁某某也不再以訴訟、非訴等方式追究韓某某的民事責任。

  4、xx某某本著化解矛盾、鄰里和睦的態度,對x某某的故意傷害行為給予諒解,並同意並請求公關機關對本案作調解處理,不再請求公安機關追究x某某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

  5、如果上述雙方有任何一方違約,則:對於受害者有繼續追究刑事責任並要求賠償(包括但不限於上述鑑定費、後期治療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的權利;對於侵害人有要求受害人全額返還已經向受害者支付的上述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費用,並有權要求承擔上述費用10%的違約責任以及如需律師維權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如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法院起訴。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呈交xx區公安局一份存檔一份。

  受害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侵害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二O一X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3

  甲方: 張三丰身份證號碼:15151515151515151515151

  乙方: 滅絕師太身份證號碼:15456156456165165456156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20xx年8月3日在車間打架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100000000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三、甲方 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 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後因這次賠償事故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後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見證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調解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醫療機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甲乙雙方根據《處理條例》之規定,經協商,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患者基本情況:

  1、排除了對責任人的追究。由於和解無須、甚至也無法嚴格堅持法律規則,和解把糾紛主體的意志置於判斷糾紛主體行為合法性以及處置糾紛權益關係的法律規則之上。因此,儘管和解可以消除糾紛,,但其卻也常常排斥了本應介入的公權力機關對相關責任人的追究。這一問題在醫療事故和解中表現得尤為明顯。由於醫療事故往往存在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競合,在發生競合情況下,當事人間的和解可能就排斥了衛生行政部門和檢察機關對相關主體的責任追究,從而使責任人逃避法律制裁。實踐中,限制這種消極影響的辦法是為透過和解解決劃定恰當的適用範圍,規定屬於行政機關和檢察機關職權範圍內的事項不適用和解。

  2、透過和解解決醫療糾紛的侷限性還表現在其他方面:

  (1)運作中的隨意性使得人們對和解的公平性、合法性信心不足。

  (2)和解協議效力不足也容易導致更大的風險和重複成本。

  因此,在透過和解解決醫療糾紛的時候,應一方面鼓勵醫療糾紛當事人採用要式和解協議,並透過公證或擔保等形式以加強和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應協調和解和其他醫療糾紛解決方式之間的銜接,一旦和解破裂就及時透過其他糾紛解決方式解決醫療糾紛,如此才能更好的發揮和解在醫療糾紛解決過程中的作用。

  姓名: 年齡: 性別: 籍貫: 住 址:

  身份證號: 住院號:

  疾病診斷:

  治療結果:

  二、 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

  三、 醫療事故原因

  四、 賠償數額

  1、醫療費: 元;

  2、誤工費: 元;

  3、住院伙食補助費: 元;

  4、陪護費: 元;

  5、殘疾生活補助費: 元;

  6、殘疾用具費: 元;

  7、喪葬費: 元;

  8、被撫養人生活費: 元;

  9、交通費: 元;

  10、住宿費: 元;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元;

  12、患者死亡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

  住宿費: 元(不超過2人)

  合計: 元

  五、 償款給付時間:

  六、 違約責任

  七、 其他

  1、 出院處理:

  2、 如為死亡患者,屍體處理

  3、 其他

  八、 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見證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