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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實務試題及參考答案

律師實務試題及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1、根據《律師執業證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國律師執業證(A) 註冊一次。

  A.每年度B.每二年

  C.每三年D.每五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於(C)透過。

  A.1995年1月15日B. 1995年5月15日

  C、1996年5月15日D. 1996年10月15日

  3、《律師法》明確規定,我國律師協會的性質是(A)

  A.社團法人 B.事業法人

  C.機關法人 D.企業法人

  4、法律援助制度產生後,經歷了發展階段依時間先後順序可表示為(A) 。

  A.慈善事業——個人權利——國家福利

  B.個人權利——國家福利——慈善事業

  C.國家福利——個人權利——慈善事業

  D.國家福利——慈善事業——個人權利

  5、下列有關勞動合同爭議解決的說法中,正確的是(B)

  A.勞動爭議仲裁必須由雙方當事人事先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

  B.勞動爭議仲裁實行地域管轄原則

  C.勞動合同爭議的解決適用《合同法》和《勞動法》

  D.勞動爭議仲裁實行一裁終決制

  6、行政訴訟案件中,被告及其代理律師享有(A) 。

  A.上訴權B.反訴權

  C.和解權D.起訴權

  7、申請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的律師事務所,必須具有執業律師(C) 人以上。

  A.20B.3

  C.10D.5

  8、下列有關律師執業制度說法正確的是(D)。

  A.律師最多隻能在兩個律師事務所執業

  B.國家機關現職工作人員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批准可以兼任執業律師

  C.曾擔任法院的律師,從法院離任後兩年內不得擔任執業律師

  D.律師執業不受地域限制

  9、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辯護律師自(B)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和技術性鑑定材料。

  A.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 B.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

  C.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之日 D.人民法院受案審判之日

  10、下列有關律師會見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

  A.律師在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均可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B.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犯罪嫌疑人須經偵查機關批准

  C.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應持律師資格證、律師事務所會見介紹信等證件

  D.律師會見被告人,人民法院應派員在場

  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1、律師在執業過程中造成當事人損失的,當事人要求賠償時,可透過(ABCD )等途徑獲得

  救濟。

  A.直接向律師索賠 B.向律師事務所索賠

  C.向律師協會申訴 D.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律師法》規定,律師事務所成立應當具備的條件是(ABC )。

  A.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B.有10萬元以上人民幣資產

  C.有三名以上律師 D.有穩定的案源

  3、法律援助制度的存在意義具體表現為(ABCD)。

  A.保障有困難的公民的合法權益 B.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實現司法公正D.法律制度健全完善的標誌

  4、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的情況是(ABD)。

  A.委託事項違法B.委託人隱瞞事實

  C.委託人無法承擔費用D.委託人利用委託事項從事違法活動

  5、律師執業活動中,由委託人支付的費用包括(BC)。

  A.醫療費B.翻譯費

  C.異地辦案食宿費用 D.禮品費

  三、名詞解釋(每小題5分,共20分)

  1、律師執業原則:法律規定的,貫穿於律師的執業活動整個過程,指導律師實現律師任務的基本準則。

  2、統一收案制度: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向當事人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帳。

  3、仲裁:發生糾紛、爭議的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一致協議,自願將爭議的事項交由專門的仲裁機構裁決,爭議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

  4、律師代書:接受委託的律師,依據委託人提供的事實及其指定的事項,並依據有關法律,以委託人的名義,書寫有關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的一種業務活動。

  四、簡答題(每小題8分,共32分)

  1、簡述刑事自訴案件包括哪幾類?

  根據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刑事自訴案件主要包括三類:

  (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2、簡述律師執業的限制。

  根據我國《律師法》的規定,律師執業活動的限制性規定主要包括:

  (1)律師只能在一個律師事務所執業;

  (2)國家機關的現職工作人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

  (3)曾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兩年內,不得執行訴訟代理與辯護業務。

  3、簡述律師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收集證據的過程中,律師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收集證據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式進行;

  (2)收集證據必須主動及時;

  (3)收集證據必須客觀全面;

  (4)收集的證據必須妥善保全。

  4、簡述美國律師管理體制的特點。

  美國律師管理體制主要特點包括:

  (1)律師管理以行業協會為主,以律師協會為主對律師進行管理;

  (2)州律師協會在律師管理中佔有重要地位,扮演行會管理的角色;

  (3)法院在監督管理律師上地位特別,與律師協會共同管理律師;

  (4)律師管理體制中律師、律師協會、法院相互制衡。

  五、論述題(共18分)

  談談律師辯護的重要性。

  答:律師辯護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或由法院指定的律師,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最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訴訟活動。

  律師辯護在整個辯護制度中處於極為重要的地位,這不僅是由於辯護律師較其他辯護人具有無法比擬的優越性,而且還在於其他辯護具有一定的侷限性: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辯護的侷限性。

  (1)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瞭解事實真相。

  (2)其心理狀態不利於為自己辯護。

  (3)有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常常被剝奪人身自由,無法收集證據。

  (4)大多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法律知之不多,故缺乏有效的辯護能力。

  2、非律師辯護人的侷限性。

  (1)無權調查取證。

  (2)缺乏法律知識和辯護經驗。

  (3)容易感情用事或產生思想顧慮。

  3、律師辯護的優越性。

  (1)具有系統知識和辯護經驗。

  (2)具有廣泛的訴訟權利。

  (3)律師辯護有充分的法律保障。

  (4)律師有嚴格的組織紀律性,受職業道德和法律約束。

  (5)律師有自己的組織,可集體討論,更好的`實現當事人的權利。

  律師辯護的上述優越性,使得律師辯護比非律師辯護能夠發揮更好的效果,成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辯護外切實實現辯護權的重要保證。可以說,律師辯護已經成為現代辯護制度的基石。

  答案與評分標準

  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1、A 2、C 3、A4、A 5、B 6、A 7、C 8、D 9、B 10、A

  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10分)

  1、ABCD2、ABC 3、ABCD4、ABD 5、BC

  三、名詞解釋(每小題5分,共20分)

  1、律師執業原則——法律規定的,貫穿於律師的執業活動整個過程,指導律師實現律師任務的基本準則。

  2、統一收案制度——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按照國家規定向當事人統一收取費用並如實入帳。

  3、仲裁——發生糾紛、爭議的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一致協議,自願將爭議的事項交由專門的仲裁機構裁決,爭議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

  4、律師代書——接受委託的律師,依據委託人提供的事實及其指定的事項,並依據有關法律,以委託人的名義,書寫有關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的一種業務活動。

  四、簡答題(每小題8分,共32分)

  1、根據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刑事自訴案件主要包括三類:

  a)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b)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c)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2、根據我國《律師法》的規定,律師執業活動的限制性規定主要包括:

  a) 律師只能在一個律師事務所執業;(2分)

  b) 國家機關的現職工作人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3分)

  c) 曾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後兩年內,不得執行訴訟代理與辯護業務。(3分)

  3、收集證據的過程中,律師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a) 收集證據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程式進行;(2分)

  b) 收集證據必須主動及時;(2分)

  c) 收集證據必須客觀全面;(2分)

  d) 收集的證據必須妥善保全。(2分)

  4、美國律師管理體制主要特點包括:

  a) 律師管理以行業協會為主,以律師協會為主對律師進行管理;(2分)

  b) 州律師協會在律師管理中佔有重要地位,扮演行會管理的角色;(2分) c) 法院在監督管理律師上地位特別,與律師協會共同管理律師;(2分)

  d) 律師管理體制中律師、律師協會、法院相互制衡。(2分)

  五、論述題(共18分)

  律師辯護是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或由法院指定的律師,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最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訴訟活動。(4分)

  律師辯護在整個辯護制度中處於極為重要的地位,這不僅是由於辯護律師較其他辯護人具有

  無法比擬的優越性,而且還在於其他辯護具有一定的侷限性: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辯護的侷限性。

  (1)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瞭解事實真相。(1分)

  (2)其心理狀態不利於為自己辯護。(1分)

  (3)有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常常被剝奪人身自由,無法收集證據。(1分)

  (4)大多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法律知之不多,故缺乏有效的辯護能力(1分)

  B.非律師辯護人的侷限性。

  (1)無權調查取證。(1分)

  (2)缺乏法律知識和辯護經驗。(1分)

  (3)容易感情用事或產生思想顧慮。(1分)

  C.律師辯護的優越性。

  (1)具有系統知識和辯護經驗。(1分)

  (2)具有廣泛的訴訟權利。(1分)

  (3)律師辯護有充分的法律保障。(1分)

  (4)律師有嚴格的組織紀律性,受職業道德和法律約束。(1分)

  (5)律師有自己的組織,可集體討論,更好的實現當事人的權利。(1分)

  律師辯護的上述優越性,使得律師辯護比非律師辯護能夠發揮更好的效果,成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辯護外切實實現辯護權的重要保證。可以說,律師辯護已經成為現代辯護制度的基石。(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