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基礎第二章測試題
導語:經濟法基礎第二章複習得怎麼樣了,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測試題,希望前來查閱。
經濟法基礎第多選題
1.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可導致勞動合同關係終止的有( )。
A、勞動合同期滿
B、勞動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
C、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
D、女職工在哺乳期
2.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B、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C、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D、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而支付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目前可受理勞動爭議的調解組織有( )。
A、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B、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C、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D、人民政府
答案與解析
1.【答案】 ABC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選項D屬於勞動合同終止的例外情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
2.【答案】ABCD
3.【答案】 ABC
【解析】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目前可受理勞動爭議的調解組織不包括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