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身份證明> 身份證明書14篇

身份證明書

身份證明書14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大家都嘗試過寫證明吧,證明是我們經常用到的應用文體。什麼樣的證明才是規範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身份證明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身份證明書 篇1

  委 託 人 姓 名 : 委託代理人姓名 : 委託代理許可權:

  1、同意 □ 不同意 □ 核對登記材料中的影印件並簽署核對意見;

  2、同意 □ 不同意 □ 修改有關表格的填寫錯誤;

  3、同意 □ 不同意 □ 領取各類通知書;

  4、同意 □ 不同意 □ 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委託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託人簽名:

  年月 日

  身份證明書 篇2

  證明單位:

  【本文書由盈科律師研究院張群力、侯曉宇律師提供】

  單位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同志現任我單位 職務,為我單位負責人,特此證明。

  附: 負責人姓名:

  年齡:

  身份證號:

  民族:

  住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證明單位: 單位(單位全稱,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身份證明書 篇3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單位名稱)任(廠長、經理等)職務(),是我(單位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XXX年XX月XX日

  (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

  電話:

  【填寫說明】

  其他組織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書同上。

  身份證明書 篇4

  【製作依據】

  共同訴訟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文書樣式供民事、經濟糾紛案件中的共同訴訟當事人推選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時使用。

  共同訴訟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是共同訴訟案件中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推選的訴訟代表人證明身份的資格憑證法律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條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在起訴時確定的,可以由全體當事人推選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當事人推選自己的代表人;推選不出代表人的當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訴訟中可由自己參加訴訟,在普通的共同訴訟中可以另行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在起訴時人數尚未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出公告,說明案件情況和訴訟請求,通知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向人民法院登記。

  向人民法院登記的權利人可以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推選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與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對參加登記的全體權利人發生效力。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提起訴訟的,適用該判決、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一條規定:“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在起訴時不確定的,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當事人推選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選與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訴的當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二條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和第五十五條規定的代表人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共同訴訟的代表人的推選,只是存在於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中,何謂人數眾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一般指十人以上。只有在這種情況,當事人推選代表人才有實際意義,才能真正起到節省人力、物力、時間,簡化訴訟的作用,才能從根本上實現“兩便”原則,

  即便於人民群眾訴訟,便於人民法院及時審結案件;同時,還可避免法院對同一或同類案件作出矛盾的判決。推選代表人分二種情況,一是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起訴時人數確定;二是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起訴時人數不確定。無論何種情形,推選代表人可以在起訴前,也可以在訴訟中。

  訴訟代表人進行訴訟,是根據當事人的推選或人民法院同當事人商定的;訴訟代表人既享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同時又承擔當事人的訴訟義務;訴訟代表人既是以當事人的名義,也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既是為當事人的利益也是為自己的利益進行訴訟;其訴訟行為的後果既及於被代表的當事人,也及於代表人自身。因此,訴訟代表人一經選舉或商定而產生,便享有訴訟代表人的訴訟權利和承擔相應義務。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全體當事人發生效力。訴訟代表人的權利包括兩類:一類是訴訟代表人作為一般訴訟當事人所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另一類是代表人作為其他集團成員代表所特有的權利,即不經授權而代理其他集團成員為訴訟行為,該種訴訟行為不僅對代表人本身有效,而且其效力及於集團所有成員,甚至包括那些在起訴時尚未確定的人員。但是,共同訴訟代表人無權代替其他共同訴訟成員行使實體處分權,如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等;代表人如進行上述行為,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否則由代表人自己承擔行為的法律後果。

  訴訟代表人一經選舉或商定而產生,就應當履行其作為代表人的職責,直到訴訟終結。但在特定情況下可能發生代表人的中途變更,如代表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死亡或不盡職責等。代表人發生更替、更換前的代表人所為的訴訟行為繼續有效。

  【文書樣式】

  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我等共同推選 為我方參加訴訟的代表人,其訴訟行為,對全體推選人(或單位)發生效力。

  特此證明。

  附:代表人住址:

  電話: 推選人(或單位)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一、首部

  標題,即文書名稱,寫明“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字樣。

  二、正文

  說明共同推選的代表人以及代表人代表訴訟行為的效力。全文可表述為“我等共同推選

  為我方參加訴訟的代表人,其訴訟行為,對全體推選人(或單位)發生效力。”其中的空白處寫明共同推選的代表人的姓名。

  另行起寫明“特此證明”。

  三、尾部及附項

  1.由全體共同推選人簽名或蓋章後遞交人民法院,寫明製作本文書的日期(年月日)。

  2.附項。填寫代表人的詳細地址及聯絡電話。

  身份證明書 篇5

  企業法人身份證明書

  ________現擔任我單位________職務,為我單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證明。

  我單位主管部門為________(中央在京單位,市委、辦,區、縣)。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蓋章)

  格式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________現任我單位________職務,為________主要負責人,特此證明。

  附:________主要負責人: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民族: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單位全稱,加蓋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證明書 篇6

  >同志現任我單位職務,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特此證明。

  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性別:

  年齡:

  民族:

  住址: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單位全稱,加蓋印章)

  年月日

  茲現任我單位職務,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加蓋印章)

  身份證明書 篇7

  茲委託 同志代表我單位來貴局辦理我方與 單位抵押物登記手續。

  委託單位: 法定代表人:

  簽發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為法定代表人,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印章):

  注;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的主要行政負

  責人為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明書 篇8

  法定代表人的.定義: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我國法律實行單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認為法人的正職行政負責人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為董事長或執行董事或經理(《公司法》第13條),而證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為總經理(《證券法》第107條)。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廠長或經理。

  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法人在內部關係上也往往是勞動合同關係,故法定代表人屬於僱員範疇。但對外關係上,法定代表人對外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時,其與法人之間並非代理關係,而是代表關係,且其代表職權來自法律的明確授權,故不另需法人的授權委託書。是故,法定代表人對外的職務行為即為法人行為,其後果由法人承擔(《民法通則》第43條)。並且,法人不得以對法定代表人的內部職權限制對抗善意第三人(《合同法》第50條)。

  法定代表人特徵: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組織章程規定的。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該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時才具有這種身份。

  法定代表人職責:

  法定代表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職責。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姓名、性別、年齡)在我公司(或者企業、單位)任×××(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是我公司(或者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公司(單位全稱加蓋公章)

  ×年×月×日

  附

  法定代表人住址:

  電話:

  身份證明書 篇9

  (證件號碼:)在我單位任

  單位全稱(蓋章):

  年 月 日

  授權委託書

  我授權委託 (證件號碼: )等 讓競買手續。

  代理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事項:1、提交競買申請; ( )

  2、領取競買資格稽核結果,選取競價號牌; ( )

  3、填寫報價單報價(僅適用於掛牌出讓時競買人授權的情形); ( )

  4、現場競價; ( )

  5、簽訂成交確認書; ( )

  6、領取簽訂後的成交確認書、在出讓結果確認書上蓋章 ( )

  7、簽訂出讓合同; ( )

  8、簽訂其他有關檔案; ( )

  9

  受託人 轉委託權。

  受託人在執行和處理上述事項過程中籤訂的有關檔案,我均予以承認。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本檔案適用於土地掛牌、拍賣出讓競買人辦理競買手續時授權的情形,具體填寫說明如下:

  1. 代理事項第1~8點,須在括號內填寫“有”或“無”,有代理事項的,填寫“有”;無代理事項的,填寫“無”。

  2. 代理事項中第9點,有其他代理事項的,應據實填寫;無其他代理事項的,應填寫“無”。

  3. 本檔案塗改無效。

  4 代理許可權或代理期間發生變更的,委託單位應及時書面告知。

  身份證明書 篇10

  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

  同志,在我單位任董事長職務,系我單位法定代表

  人,特此證明。

  單位地址:武漢市江岸區**大廈**層**座**室

  身份證號碼:420103************

  聯絡電話:139********

  單位名稱: (公章)

  二〇一四年七月**日

  身份證明書 篇11

  單位名稱:四川省歐榮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性質: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區金府路555號20-1幢1-3層16號

  姓 名:李長武 性別:男 年齡:職務: 總

  經理系四川省歐榮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

  日期:20xx年11月20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單位名稱:中節能建設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單位性質: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華區東三環路龍潭工業園內

  姓 名:高世科性別:男年齡:職務: 總經理系中節能建設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 (蓋章)

  日期:20xx年11月21日

  授權委託書

  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託為我的代理人,並以我的名義參加有關的工程專案的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所簽署的與之有關的一切檔案和處理有關事務,我均予以承認。授權受託人無轉委託權。

  特此證明。

  被委託人:性別:年齡:

  身份證號: 職務:

  招標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授權委託日期:年 月 日

  身份證明書 篇12

  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你委受理的關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勞動爭議一案,依照法律規定,特委託_________________為我(單位)的代理人,參加本案仲裁活動。

  委託代理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及職務:

  經常居住地: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及職務:

  經常居住地:

  聯絡電話:

  委託事項和代理許可權如下(請在以下兩項中選擇其一進行勾選):

  1、一般代理。□

  2、代為接收法律文書;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申請。□

  委託代理人在委託許可權範圍內簽署的有關文書我方均予以承認,並承擔法律責任。

  委 託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同志,現任我單位 職務,為我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特此證明。

  (蓋單位公章)

  二○ 年 月 日

  請隨附上在工商行政部門註冊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其它法人登記資料影印件。

  身份證明書 篇13

  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1.格式一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其他組織的當事人用)

  ×××(姓名、性別、年齡)在我單位任×××職務,是我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公司(單位全稱加蓋公章)

  ×年×月×日

  附

  代表人住址:

  電話:

  格式二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推選的代表人用)

  我們共同推選×××(姓名、性別、年齡)為我方參加訴訟的代表人,其訴訟行為,對全體推選人發生效力。

  特此證明。

  推選人:(簽字)

  ×年×月×日

  附

  代表人住址:

  電話:

  2.說明

  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是民事、行政案件中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作為當事人或者共同訴訟的當事人提供的代表該組織或者該共同訴訟人進行訴訟的公民身份證明的法律檔案。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是證明該類訴訟當事人的訴訟行為是否有效的重要法律文書。

  身份證明書 篇14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經營期限:

  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系_________(投標人單位名稱)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