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導購員的社會實踐報告
今年寒假期間,為了讓我的寒假生活更豐富,對自己深造鍛鍊,也為了增長社會經驗,讓自己的寒假過的問心無愧,我決定到世紀泰華做導購,雖然這份工作看似與我的專業沒有多大聯絡,但是,我覺得社會上的任何事情都是聯絡的,就像哲學上的事物之間都是相互聯絡的一樣,對於大學生,不一定會從事自己的專業工作,要多方位立體化的瞭解社會,最後把自己武裝成社會主義的一塊磚,哪裡需要哪裡搬的“全才”。
說時遲那時快,放假的第三天我便戴上了工牌,穿上了工裝,其實說得簡單,其中也是很複雜的,好多事情,都是我沒遇到過的,需要用到法律知識的吆,下面就來說一下我的打工預備階段,
開始呢,首先是我跟銷售商打交道,首先宣告一點,我的銷售商不是泰華內部的人,而是與泰華籤合同,然後利用過年期間狂賺的,所以呢,正規的來說,她不是泰華的人,所以,我爸建議我要小心一點,但是我覺得這個人還是不錯的,挺和藹的一個姐姐,
然後還有一點就是我們的工資問題,這也是個關鍵,對於打工者來說,這很重要的,不是麼?開始銷售上說過500加提成,然後給我們說保證能賣得很好,讓我們放心,然後我們算了一下去掉提成一天也就16元錢,一天做6個小時,每個小時不到三元,我們覺得春節這段時間不划算,然後提出放棄,但是看來銷售商也很無奈然後告訴我們一個月最少給我們800,我們算了一下這樣每個小時就能4元多錢,一天工作6個小時,一天26元,這樣就不錯了,然後我們就同意了,然後呢,完工時間定在正月初八,還有呢就是,我們要看好貨,我們只有2%得破損率,剩餘的要自己負責,這是銷售商親口說的,但是,讓我們都猜不到的是,銷售商在結束的時候告訴我們要500加提成算,而且要我們加長工作時間,到初十結束,我們自然是不同意,最後經過很長時間的討價還價才成功解決,這給了我們很大的啟示,要籤合同,即使你工作兩天,也要把合同寫在紙上,不能疏忽。合同是什麼,在法律上,合同就是證據,就是鐵跟鋼,就是天平,就是信用,所以,作為法學學子竟然工作時沒簽合同,我覺得是我的一大失誤,不僅是不成熟的表現,更是法學學子不合格的表現,所以,無論如何,一定要籤合同再工作。
還有呢就是,跟對班的關係問題,說白了,這個工作是我們一起做的,所以,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都要沒有私心,這就考驗我們的良心工作了,說實話,我真地對我的對班抱有懷疑,因為她上班的第一天就算錯了帳,把自己遲到被罰的十元錢從銷售額裡面扣了出來,也就是說這個錢要我們倆最後一起承擔,這是在我說了要重新點貨之後她改的,所以,我知道,一切都不是那麼容易的,要好認真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更要搞好關係,讓她不好意思這麼不負責任,所以,我真的努力溝通,我們的關係也不錯,工作也很順心,但是,我也點了貨,察看著每日的銷售,每次都對帳,所以說,導購併不是隻做介紹賣貨,也要有統計跟思辨能力,更要有信心根耐心,責任心,更要有溝通能力。
說完了這些呢,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工作態度跟工作表現了,在工作期間,我們都點名,然後期間有主管巡崗,如果被逮到就要樂捐,就是罰款的意思,所以,在工作的時候我都是站得很直,然後微笑,然後堅持,可是,也忍不住偷懶,這要講究策略的,呵呵,說多了,總之要明智的工作,對上司要恭敬,這是生存之道,對於老員工該勤快就勤快,多做點,這是新人的生存法則。這是我爸告訴我的,呵呵。
至於寒假期間呢,大概就是這些了,比較完整,也比較簡單,但是內容卻一點都不少,我學到的也不少,知道了很多東西,關於銷售,關於怎麼跟老闆交流,則麼用法律解決問題,怎麼跟同事合作,更有我覺得我可以開一個棒棒糖店了,吼吼。還有呢就是一定要聽從爸媽的建議根意見,原來他們知道好多的,這可不是開玩笑啊。
所以,寒假社會實踐結束了,我的寒假也差不多結束了,我過的充實快樂,還有物質獎勵,這是值得高興的事情,剩下的時間就是把賺的錢給親人朋友買禮物了,呵呵。好開心啊,我終於覺得有那麼一點成就感了,來之不易,要好好珍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