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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創新創業商業計劃書

法律創新創業商業計劃書(精選8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創業計劃書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創業計劃書對於創業者吸引所需要的人力資源,凝聚人心,具有重要作用。那麼擬定創業計劃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創新創業商業計劃書(精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法律創新創業商業計劃書1

  一、要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刑釋解教人員管理有關規定。

  1、各幫教小組在接到銜接通知書後,應簽訂幫教安置責任書,及時登記造冊,建立檔案,組織開展幫教。

  2、各幫教小組要在安置鄉幫教工作站的指導下,開展工作,確定責任人,落實責任制,實行一幫一、二幫一、三幫一,切實做到“幫教人員、幫教物件、幫教措施”三落實。

  3、各村幫教小組要幫助、引導、扶持刑釋解教人員落實就業或解決生活出路。

  二、各村幫教小組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瞭解本轄區的迴歸人員的思想狀況和生活情況,以及迴歸人員的摸底情況,調整工作佈置。

  三、落實見面和談話機制。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人員必須及時找到本人,根據具體情況、文化程度、思想狀況等不同情況,分別以不同方式把當前社會情況、法律法規、村規民約等基本情況,透過簡明易懂的方式對其宣傳和教育。堅持談話教育,透過定期談話和幫教,準確掌握幫教物件的家庭情況、思想動態、迴歸社會後的困難等,針對性地落實幫教措施。

  四、加強銜接工作,嚴防漏管失控。各安置幫教管理機構在接到名單後,應當逐一核實登記,建立檔案,一人一檔,並完善幫教責任書,落實幫教措施,切實做到“幫教人員、幫教物件、幫教措施”三落實。要進一步加強對重點物件的管理監控。做到當年的刑釋解教人員底數清、情況明,對重點人員不能脫管失控,儘量減少漏管失控現象,及時消除治安隱患。

  五、加強與派出所資訊通報。及時將在教人員名單、核查通知書、釋解通知書及辦理報到登記、“三無”、“三假”、重點幫教管理、外地流入我鄉、人戶分離等人員基本資訊主動通報派出所,做到資訊互通,資源共享,共同列管。

  六、指導各單位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支援幫教小組開展幫教工作,落實幫教安置工作職責。

  法律創新創業商業計劃書2

  根據貴司面試情況對法務工作的陳述,結合自身個人對我司的理解與市場分析,現就我司xx年法務工作計劃做如下設想:

  公司的法務工作與律師事務代理所有點類似,但相對而言會比其更加機動、靈活。因訴訟案件拖延時間長,結案難度大,無法做到高效高能的產生業務效益,故xx年將圍繞非訴訟服務案件為主。

  一、客戶招募

  針對現有的老客戶資源做業務開發,發掘瞭解其內部法務工作情況,瞭解其對外對內的法律服務需求,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指向性的建議,促使客戶增加對我司的法律諮詢服務需求。

  一)第三方代理服務或法律顧問服務,透過與客戶及律師事務所聯絡,爭取取得第三方法律服務的代理服務權,為其提供解決疑難、庭外和解、額外追償、維權、訴訟等法律服務。第一季度力爭促成至少兩件業務服務,代理費用達6萬元以上(每件3萬元)。

  二)尋求新市場法律服務群體,在商業氣氛濃厚的大環境,我國大多數中小型企業仍缺乏自身的商標和專利的保護,為此發掘這類客戶難度並不大。

  以商標、專利業務為客戶開發業務服務,參加專業展銷會,從商標、專利方面找到與客戶合作的突破口。特別對規模較大的中小型企業符合了《廣東省商標》或《中國馳名商標》條件的客戶,做針對性開發,開啟智慧財產權市場。爭取在上半年簽訂一件《廣東省商標》,承辦費用達5萬元以上。

  二、蒐證及案件辦理

  根據從事法務工作多年的經驗,案件的蒐證絕對離不開關係網,這與承辦案件的政府部門息息相關,因此蒐證也就是資訊收集。透過客戶內部瞭解情況之後,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為其解決“善後”問題,促使客戶有據可依、有理可辨,並確保證據的合法性、關聯性。此外,以代理人身份接觸承辦案件部門,把握尺度,理清申辯方向,儘可能瞭解對手的情況,保證取證程式及內容合法,為我方客戶爭取的利益。

  在案件辦理環節中,是最容易出錯的步驟,為減少公司內部出錯機率,建議制定《案件辦理流程規範》,規定其在非訴訟業務與訴訟業務案件辦理過程中的適用規範以及案件辦理時間,此舉也可增加客戶對我司的信心。

  三、建立及鞏固資訊關係網

  除了客戶的關係網以外,為更快更有效的解決客戶問題,須建立與政府部門及稅務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的資訊關係網。力爭在上半年度成為一個資訊化交流網路,促使有效、有利的資訊能夠馬上獲取。

  在未完全瞭解足夠的資訊,本人的xx年法務工作計劃並不全面,如有幸加入貴司工作,本人將發揮自身的關係網及特長,為公司爭取更多的客戶,為公司建立鞏固全面的資訊網,並完全各專案標指標,謝謝!

  法律創新創業商業計劃書3

  投資策劃

  制定和完善投資方面的合同,結合中國的法律環境,分析、研究、規範和完善合同的各項要件。公司設立;股東權保護;公司轉股;公司收購與兼併等

  基礎設施

  土地使用權轉讓,基礎設施的勘查、設計、施工、裝潢合同及安全生產;房地產轉讓,出租,抵押;裝置管理

  人力資源

  建立和完善勞動管理制度。新員工錄用;勞動合同訂立和履行,規範培訓合同。針對顧問單位的勞資矛盾,結合各地發生的勞動糾紛的案例,解析相關法律,指導顧問單位的相關人員掌握預防糾紛,特別是勞動糾紛的相關技巧。

  客戶管理

  重點為顧問單位建立應收款管理制度。對重要客戶的資信情況,如註冊資金,實數資本,納稅情況,經營能力,企業資產和負債,企業信譽等等,進行調查。客戶信用評估;透過銷售合同的簽訂的履行的控制避免壞帳。

  供應管理

  供應商管理和評估;採購合同的格式化;質量糾紛的預防和處理。

  物流管理

  物流合同的訂立和管理;貨運、貨代合同的標準化和格式化;貨損貨滅的責任及承擔;物流保險與索賠。外貿代理的規範運作。

  智慧財產權

  企業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計劃及實施;專利和商標管理。企業商業秘密的保護,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侵害智慧財產權的調查和處理;競業限制與期權激勵;技術合同的談判與審查。.

  仲裁訴訟

  對無法透過協調解決的經濟糾紛,透過司法途徑處理;並就產生糾紛的原因進行研究與探討,建立和完善糾紛預防機制。

  法律創新創業商業計劃書4

  一、常規工作

  常年法律顧問的常規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法律諮詢,合同的審查以及基本的資信調查(主要包括工商、房產資訊調查),根據客戶需要,也包含少量的簡單談判及出具書面法律意見(不包括供客戶辦理有關手續所需的法律意見書),上述內容在常年法律顧問合同中均已包含。

  二、關於提供較深入的法律服務的基本計劃

  常年法律顧問常規服務模式存在的主要缺點在於基本屬於被動式服務,對於企業法律風險的預防性不夠,往往是出現問題倉促上陣,因此也容易造成最終結果存在多多少少的遺憾,其實企業法律風險的控制並不僅是法律問題而更多的是系統管理問題。具體而言,公司已有比較規範全面的風險控制制度,如果上述工作中儘可能多發揮常年法律顧問的作用應該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具體計劃包括如下幾點,供公司參考:

  1、法律風險重點監控

  在去年的常年法律顧問工作中,有意識加強了與業務部門的聯絡,一方面有助於提前介入及預防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另一方面有助於熟悉公司業務的具體運作。我們認為,這一工作模式能比較解決實際問題,應該進一步強化,但這有賴於公司能否有進一步的制度安排。

  2、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字的修訂

  在我們最初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工作時,曾對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常用合同文字進行過梳理和規範,但畢竟幾年過去了,建議公司是否考慮重新修訂,如重新修訂,是否請公司各有關部門(尤其是業務部門)均提出書面意見。

  3、法律培訓工作

  提供了擬開展的三項專題法律培訓計劃,尤其是第一項主要針對公司業務運作中的實務性問題。我們的想法,公司法律培訓的關鍵是以企業實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及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如何進行正確操作進行提示與指引,其中儘可能結合公司業務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案例。建議首先在上半年安排一至二次培訓,為保證效果,可否首先在部門負責人層面作一次小規模的宣講及座談。

  以上即是20xx年度常年法律顧問工作的基本計劃安排,公司如有進一步的要求我們將盡最大努力予以滿足。

  法律創新創業商業計劃書5

  一、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1、提供日常法律諮詢意見。如提供勞動合同糾紛、工傷賠償爭議、交通事故、土地糾紛等方面的處理意見;

  2、應村集體要求參與重法律活動,擬定談判方案、為制定對策提供法律意見;

  3、協助村集體設計、制定、健全各項制度、村規民約的運作程式;

  4、應村集體委託協助清理債權債務及參與和村集體有關的所有訴訟業務;

  5、接受村集體授權委託,透過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等公眾傳播媒體發表公開宣告,維護村集體合法權益;

  6、應村集體委託,並經律師專業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對外發出《律師函》,維護村集體合法權益;

  7、不定期向村集體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法律資訊,並提供有關規避風險的法律建議或相應的對策。

  二、法律顧問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根據村集體的具體情況,可能有以下幾種工作方式:

  1、每季度安排一定時間聯絡村集體,處理村集體重要事務。在現場辦公以外的時間,透過電話進行口頭的解答及處理;

  2、遇到緊急情況時,村集體可以隨時聯絡,親自到村集體或其以它合適的方式解決問題;

  3、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村集體到仲裁機關、法院或其它場所代理企業處理相關事務。

  4、顧問期間,村集體可以指派專人聯絡。

  三、工作程式

  應當首先解決既往遺留的法律事務,處理當前緊急的法律事務問題,參與目前將要或已發生的訴訟活動,隨後轉入以減少或預防糾紛發生為目的的法律事務。本律師將嚴格履行執業律師應盡的職責、操守,盡心盡力辦理村集體所委託的法律事務,限度維護村集體的合法權益,並保守在工作中接觸到的商業秘密。

  法律創新創業商業計劃書6

  一、專案的目標

  透過勤勉、盡職的證券法律服務,促進天怡公司的母公司順利在韓國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專案的原則

  遵循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規定,遵循誠實、守信、獨立、勤勉、盡責的原則,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嚴格履行法定職責。

  三、專案的範圍和內容

  本專案的期限從20xx年12月1日至 年 月 日。本專案的主要範圍和內容可簡要概括為在核查和驗證相關檔案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的基礎上,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規定作出法律意見,製作和報送法律意見書。本專案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包括:

  (一)法律培訓與諮詢

  1、對天怡公司有關人員進行證券法律培訓;

  2、向天怡公司提供公司上市的有關法律政策資訊;

  3、為天怡公司提供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各項法律諮詢,提供口頭或書面法律諮詢意見;

  (二)法律調查

  辦理以下法律調查事務:

  1、對公司的主體、設立及存續是否合法合規進行法律調查;

  2、對公司的`股權結構及內部組織機構是否合法合規進行法律調查;

  3、對公司資產形成中的投資主體、投資行為之合法性,資產之有效性、合同狀況等重大事項進行法律調查;

  4、對公司未了結的經濟訴訟、仲裁、行政訴訟能否勝訴及其法律後果做出認真的預測分析,但該部分之法律意見僅作為一種參考意見,律師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對公司的各種經營合同及合作協議月前的履行情況作法律調查,對還未完全履行的經營合同及合作協議可能產生的法律糾紛作及其後果作出詳細的預測分析;

  6、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對公司董事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法律調查;

  7.對公司的核心技術及產品的智慧財產權歸屬及可控程度進行法律調查;

  8.對公司的各種資質認證及獎勵證書的真實性及有效性作相關的法律調查及分析判斷;

  9.對公司股票發行上市前涉及發行上市的重大法律問題,如是否具備發行股票之條件、股權比例之合法性、是否存在明顯的法律障礙等做出法律調查。

  (三)法律文書的製作

  1、參與股票發行與上市的方案設計;

  2、協助擬上市公司製作必要的報批檔案,協助辦理有關申報手續;

  3、協助擬上市公司製作、取得和完善有關資產、股權、工業產權、重大商業安排有關檔案;

  4、協助起草或修訂、審查與天怡公司有關的公司章程、招股說明書等證券募集檔案,出具驗證筆錄;

  5、為公司上市出具律師承諾函;

  6、製作和審查有關證券上市資訊批露檔案;

  7、製作、審查與證券發行和交易有關的法律檔案;

  8、為股票發行人出具各種法律意見書。

  (四)法律見證

  對股票發行與上市過程中的重要活動提供法律見證。

  (五)其他法律服務

  天怡公司與福建眾益律師事務所約定的其他服務。

  四、專案的受益者及其權利義務

  本服務專案的直接受益者是天怡公司。其權利義務有:

  1、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2、根據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整體規劃,有權要求律師修改其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以適應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的需要;

  3、應律師要求,提供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檔案資料,並保證其完整、真實、準確;

  4、有權隨時檢查監督律師的工作服務內容,但不得影響律師的正常工作秩序;

  5、有證據認為律師沒有盡勤勉義務為其進行法律服務的,有權要求福建眾益律師事務所更換律師;

  6、由於天怡公司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天怡公司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7、應如實向律師提供任何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8、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與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會議。

  五、專案的承擔者及其權利義務

  天怡公司的證券法律服務由福建眾益律師事務所承擔和提供。福建眾益律師事務所委派王志工、陳志勇、李慶耀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具體從事這一服務。福建眾益律師事務所及其承辦律師的權利義務有:

  1、必須恪守《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要求,全面履行律師職責,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優質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有權要求天怡公司提供為完成委託事項所必需的完整、準確、真實的檔案、資料,並有權對上述檔案、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3、在維護天怡公司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服從股票發行及上市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並應天怡公司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不得有損害天怡公司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6、對天怡公司所提供的檔案資料和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7、律師在授權範圍內代理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天怡公司承擔,律師不擔責

  8、律師應及時承辦委託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並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9、對天怡公司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10、因律師的過錯而給天怡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換指派的律師;

  六、專案的報酬和費用

  1、專案的律師費為三十萬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簽署證券法律服務合同之日起七日內支付二十萬元;在募股資金進入天怡公司的母公司帳戶之日起七日內支付其餘律師費。

  3、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天怡公司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鑑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莆田市以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七、專案工作方式

  1、天怡公司安排 與福建眾益律師事務所聯絡,並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並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福建眾益律師事務所指派陳志勇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法律創新創業商業計劃書7

  一、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原則

  1、提供製度化的法律服務工作,促進本所與貴司的溝通和融合;

  2、透過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將貴司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時間,由事後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採取預防的方法,儘量減少糾紛和訴訟的發生,達到更好的解決問題的效果。

  3、透過本所律師工作小組的“團隊共同作業模式”,保障對貴司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性和專業性。

  二、具體法律服務工作

  (一)、在事前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1、協助貴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應收債權管理制度,審查、修改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

  1)、協助貴司審查、修改貴司常用的合同樣本,盡力避免糾紛的發生。

  2)、協助貴司建立應收債權管理制度,將追收工作程式化、制度化。

  3)、協助貴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協助貴司審查、修改合同文字,並在必要情況下參與貴司重大專案談判,在法律方面提供決策建議。

  2、協助貴司完善人事管理、勞動管理及各項規章制度建設,主要尋求在制度框架內協調勞資關係,為公司營造穩定和諧良性互動的勞資環境。

  1)、協助貴司完備人事管理制度。

  2)、協助貴司完備勞動管理制度,盡力避免勞資糾紛。

  3)、協助貴司完備公司各項諸如安全、消防、生產等各項制度的建設。

  4)、協助貴司完善解決勞資糾紛的法律程式及證據保全制度,防患於未然。

  3、協助貴司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為貴司保護其智慧財產權提供日常性、專門性法律服務。

  1)、協助貴司建立智慧財產權的保護體系,透過制度化的安排,對貴司的智慧財產權進行合理分類,並確定相應的保護方式。

  2)、協助貴司完善商業秘密保護制度,注意尋求商業秘密與其他智慧財產權的合理銜接並提供相應的保護方式供貴司決策之用。

  3)、為貴司的商標註冊申請、各種專利如外觀設計的註冊申請等事項提供法律意見,並進行專項代理,審查、修改各種智慧財產權的許可使用合同並參加重大智慧財產權許可使用的談判。

  4)、律師的服務重點側重於協助建立智慧財產權的制度性的、日常的保護機制。當發生侵犯貴司智慧財產權的事態或者出現這種可能時,律師將盡力促使事態的和平、迅速解決,並協助貴司準備證據,為隨後的打擊侵權行為做好一切法律準備。

  5)、在日常合同的審查中,律師將特別注意與智慧財產權有關條款的詳盡審查,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時貴司在智慧財產權的維護方面處於被動地位。

  6)、重點對貴司與保護智慧財產權有關的部門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業務培訓活動,強化相關人員的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意識,風險防範意識,從而降低貴司在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總之,律師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提供法律服務的原則是協助建立預防性的保護機制,把風險因素盡力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4、根據貴司法制建設的需要,協助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業務培訓活動,增強貴司各部門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1)、法律培訓包括兩種形式:

  ①講座形式:按照貴司安排的時間、地點及課題,由本所指派律師為貴司全體管理人員進行專題講座,講解有關法律知識,包括合同法、公司法、智慧財產權法規等等,其特點是對公司的全體管理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和普法教育。

  ②專題研討會形式:根據貴司各業務部門的不同需要,按照貴司的安排,與各業務部門主管、負責人及相關領導就該部門在以往或現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研討,其特點是針對工作上的法律問題進行具體分析、討論,以幫助管理人員做出決策,降低法律風險,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2)、根據貴司的要求,對貴司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及時、專業的法律諮詢,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二)、在事中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本所律師將定期到貴司各個部門走訪,與貴司各部門的中層管理人員相互認識、交流,並爭取獲得信任。這是因為,公司的中層管理人員在公司經營運作過程中,最先接觸公司的重要工作任務,透過本所律師與其接觸、交流,將法律意識潛移默化,並讓其養成諮詢律師的習慣。這樣,就從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貴司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在工作交流的過程,也達到本所律師與貴司中層管理幹部相互的瞭解與信任,從而促使本所為貴司提供更高效、專業的法律服務。

  (三)、在事後階段本所律師將會進行如下工作:

  我們認為,只有形成完備的預防機制,儘可能將糾紛在事前或事中解決,只有在窮盡各種救濟手段後,訴訟或仲裁才是我們的必要選擇。在訴訟或仲裁前,本所律師將對有關案件的證據、勝訴的可能性、判決或裁決執行的可能性等各問題進行分析,並出具法律意見書供貴司參考,協助貴司做出決策。

  三、對利益衝突的處理

  在本所律師擔任貴司常年法律顧問的過程中,如果貴司與本所另一業務單位或顧問單位發生糾紛,本所律師將會在取得貴司和對方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對貴司與對方單位的糾紛進行調解,希望能幫助貴司化解糾紛。如果調解不成功,本所律師將會向貴司及對方單位彙報,本所律師將不代表任何一方參與有關糾紛的處理,包括訴訟和仲裁,務求在利益衝突中保持中立位置,從而避免利益衝突。

  四、法律顧問團隊服務

  為使貴司及時得到各方面專才的幫助,避免因本所律師出差或其他公事而出現時間衝突,本所特組成法律顧問小組為貴司服務,如法律顧問小組人員出差或出庭,無法應貴司要求到貴司提供法律服務(當然出現這種情況的機會很小),本所會及時調派其他律師到場為貴司服務。這樣,就能從很大程度上避免時間衝突的出現,也從制度上避免了出現“顧而不問”的情況發生。

  五、服務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時、高效的法律顧問服務為原則,為貴司的服務方式如下:

  1、指派一相對固定的法律服務小組為貴司提供法律服務。

  2、定期由本所指派顧問小組律師到貴司提供法律服務。

  3、貴司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顧問小組律師到貴司進行法律事務研究。

  4、貴司亦可隨時透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顧問小組律師徵詢法律意見,或派員到本所與律師進行法律事務研究,聽取律師的法律意見。

  5、本所設有專門的客戶服務部,負責與貴司進行制度性的溝通,及時反饋貴司的意見,以期持續改進本所的法律服務。

  在服務過程中,懇請貴司提出寶貴意見,以利於本所提高和改進法律服務質量。另外,本所將非常樂意為貴司提供除上述專案外的其他全方位專業法律服務,具體事宜按具體工作議定。

  法律創新創業商業計劃書8

  一、服務內容

  (一)日常服務

  1、解答諮詢

  2、出具法律意見

  3、起草、審查、修訂各類合同

  4、起草、審查、修訂內部規章制度

  5、參與重大涉法事項的談判

  6、承辦專項法律事務

  6-1智慧財產權方面:商標註冊,名優商標、馳名商標的認定及保護,專利申請及商業秘密保護

  6-2企業工商登記:公司設立及變更登記,包括礦產資源企業和大型集團公司的工商登記

  6-3資信調查、盡職調查

  6-4企業改制方面:產權界定,股權轉讓,公司改組、改制、重組、併購等

  6-5專案投融資,工程建築專案的招、投標

  6-6稅務籌劃

  7、承辦訴訟、仲裁、聽證、見證、調解等事務

  8、法律及管理培訓

  9、傳遞、贈閱最新的相關資訊資料

  10、對企業發展中涉及的法律前沿問題進行分析論證、設計方案

  11、幫助企業建立法務部門,培養法務人員

  (二)企業全面法律風險管理服務內容

  1、幫助企業建立全面法律風險管理體系服務

  2、企業專項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1.公司治理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2.合同(信用)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3.勞動(人力資源)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4.智慧財產權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5.重大經營專案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6.設立分子公司、改制、股權轉讓、併購、清算、破產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7.企業營銷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8.企業產品質量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9.企業競爭策略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10.企業投、融資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11.企業新增業務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12.稅務籌劃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2-13.企業法律培訓服務

  2-14.企業年度法律風險評估服務

  3、根據行業差異提供的專項法律風險管理服務

  3-1.礦產資源/能源行業

  3-2.建築/房地產行業

  3-3.化工行業

  3-4.交通行業

  3-5.加工製造行業

  3-6.網路行業

  3-7.高科技行業

  3-8.傳媒行業

  3-9.商業流通行業

  3-10.醫療衛生行業

  3-11.賓館/酒店行業

  3-12.學校

  4、企業家家庭財產法律無憂計劃

  二、服務方式

  (一)開通熱線電話,專人接聽,詳細記錄,及時回覆。

  熱線電話號碼:

  (二)服務時間及保證

  1、定期聯絡,主動服務——律師事務所每週與企業聯絡一次,視情況採取上門、電話、傳真、郵件、簡訊等形式。

  2、及時安排,有問必答——對於企業諮詢的問題,律師事務所全部予以解答。重大疑難問題原則上一週內回覆,視委託事項的緊急程度可予以調整,特事特辦,不拖拉延誤。

  3、工作記錄——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4、業務建檔——一戶一卷,一事一檔。

  5、工作報告——律師事務所定期向企業進行工作彙報,視情況按月/季/年度進行,一般在月/季/年末遞交。

  6、意見徵詢——定期向企業徵求意見,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底進行。

  (三)法律文字保證

  1、資訊往來書面化——凡是企業提供給我們的資訊資料,無論是傳真、信件、電子郵件還是其他書面或電子形式,凡有留存價值的,一律以書面形式儲存,為企業獨立建檔;凡是我們為企業提供的法律諮詢、法律建議或意見等法律文書,無論以何種形式遞交,一律以書面的形式歸檔。做到雙方往來的一切重大資訊書面化,有據可查。

  2、法律文字規範化——所有法律文書使用統一模板,格式齊全,措辭規範,內容完整。

  3、文書往來規範化——實行法律文書的簽收、送達、存檔制度。

  (四)服務質量保證

  律師事務所由40名專業律師組成法律顧問團,常年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確保服務質量。

  律師的專業分工:公司設立、股權轉讓、合同、擔保、智慧財產權、勞動爭議處理、資信調查、專案融投資、商務談判、工程招投標、改制/重組、上市、破產、對外貿易、銀行/保險/證券、財務/稅收、行政管制、訴訟/仲裁/調解、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等

  (五)保密義務及保證

  我們在為企業服務過程中,自然會因工作需要獲知企業尚未公開也不願公開的有價值資訊(包括商業秘密或其他秘密),根據法律和約定,我們有義務為企業的以上資訊進行保密,保證做到:

  1、為企業建立專門檔案,按件整理,按年度歸檔,並對其進行嚴格的內部保密管理。

  2、在法律文書的列印或書寫過程中,凡涉及企業的重要資訊一律予以整理歸檔,對廢棄不用的資料一律及時銷燬。

  3、對於在電腦磁碟或電子郵箱中留存的企業資訊進行必要的密碼控制,或及時予以刪除。

  4、對於知悉企業秘密的律師和工作人員,非因服務需要不得互相談論該秘密,或將其告知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