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入股協議書範文六篇
在當下社會,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作社入股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作社入股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成立農業種植專業合作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額和投資方式
1.甲乙雙方已充分了解農業專業種植合作社發展情況,並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共同成立農業專業種植合作社。雙方同意,以註冊成立的專業種植合作社為專案投資主體。
2.甲乙雙方出資分別為:合作社成員出資總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甲方出資人民幣700萬元,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70%; 乙方出資人民幣300萬元元,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30%。雙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發起設立,作為共同發起人應於20xx年9月30日前將上述出資額打入註冊成立的合作社銀行帳戶,雙方按照出資額同比例進行注資。
第二條 合作社業務範圍
註冊成立的合作社業務範圍:穀物、蔬菜、棉花、紅薯、
西瓜的種植 、銷售;為本社成員提供穀物、蔬菜、棉花、紅薯、西瓜種植所需的生產資料的購買(化學危險品除外)。為社員提供農耕、農播、農收機械服務。具體以工商註冊為準。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種植合作社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共同投資於專業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註冊資金的投向和使用
1.註冊資金用於合作社的全面發展。
2.合作社資金具體使用許可權由合作社全體成員、理事會依照合作社章程等相關制度執行,實施前需要經成員大會有效透過。
第五條 合作社的組織機構安排
1. 理事會由3名理事組成,其中甲方推薦2名理事人選,乙方推薦1名理事人選。
2.理事會設理事長、常務理事和理事,合作社理事長
由合作社社員大會在甲方委派的理事中選舉產生;甲方向合作社推薦常務理事人和財務負責人人選。
3.合作社經理在乙方選派人員中由理事會聘任或解聘,對理事會負責。經理在理事會的領導下負責合作社的經營和管理。
4.合作社理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合作社理事會成員二分之一以上透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合作社章程進行規定。
5.合作社監事會由2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推薦 1名,乙方推薦 1 名。
6.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監事會成員,由成員大會按照以上約定選舉產生,依照本協議和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對成員大會負責。
第六條 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在專業種植合作社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
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2.專業合作社成立後,甲乙雙方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3.合作社社址和辦公場所由乙方選擇,經甲方認可後確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範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於因違約而給其對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第九條 特別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工商註冊所需的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起人由乙方進行吸納選定,報甲方審定後確定。
2.合作社成員選舉和表決時,每一成員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甲方作為合作社主要出資股東,持有合作社70%的出資份額,甲方享有合作社全部基本表決權的20%的附加表決權;附加表決權與基本表決權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合作社的總表決權為基本表決權和附加表決權之和。
3、合作社的利潤分配,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的當年盈餘,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餘。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
合作社入股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共同促進發展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
1、甲乙雙方的合作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違法、違規和有損國家利益、公眾利益以及合作雙方的利益。
2、甲乙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合作應本著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並重,以市場為導向,堅持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平等互利的原則。
3、甲乙雙方在上述共識的基礎上,結成緊密的合作伙伴,持續深入發展雙方可能的各個方面或行業領域的合作。
二、執行方式
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開放式溯源平臺。乙方自行組織生產,準備必要的辦公裝置,基礎條件具備後,向甲方提出加入申請,甲方按稽核標準對乙方條件進行稽核。
三、合作雙方權利和義務
1、在協議約定的技術專案中,甲方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術指導與技術支援。
2、甲乙雙方建立合作伙伴關係後,甲方組織產品銷售時,乙方為其提供產品相關資訊,保證產品正常銷售。
3、甲乙雙方應充分利用溯源平臺,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合作。
4、甲乙雙方不得以合作機構名義做違法、超出合作業務範圍及影響對方形象的一切工作及行為活動。
5、甲乙雙方工作過程中,出現有損害雙方形象及違反雙方規定的行為,對方有權利單方面中止協議,同時有權利追究違反規定一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6、甲乙雙方有義務執行雙方所達成的決議,遵守章程,維護彼此的合法權益。
7、甲方負責為乙方培訓系統操作人員,乙方接受培訓的人員應達到熟練操作並能解決簡單問題的程度。
8、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合作內容委託給任何第三方。
四、協議的生效、補充、變更、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
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認可之時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代表:
簽署時間:
乙方代表:
簽署時間:
合作社入股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丁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卯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資成立農業生產專業合作社專案事宜,並由____(理事長姓名)方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專業合作社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產發展計劃,並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共同創業。
各方同意,以各方註冊成立的______專業合作社為專案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方出資_____整,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
各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____專業合作社股份股本總額比例為: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__方(理事姓名長)作為共同投資人發起人應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
公司賬號:
開戶行: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合作社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專業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合作社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專業合作社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合作社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合作社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______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_____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______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______方(理事長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_________專業合作社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_________專業合作社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合作社成立後,_______各方需根據運營情況繼續合作經營投入,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_____方(理事長姓名)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______方(理事長姓名)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乙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丙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丁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卯方(簽字):______
____年___月__日
簽字地點:____
合作社入股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投資經營農業種植專業合作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額和投資方式
1.乙方已充分了解農業專業種植合作社發展情況,並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經營甲方於 年月日成立的農業專業種植合作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2.原合作社成員共同出資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現乙方出資人民幣萬元,佔出資總額的百分之%。雙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經營。
第二條 合作社業務範圍 註冊成立的合作社業務範圍: 種植 、銷售;為本社成員提供穀物、蔬菜、棉花、紅薯、西瓜種植所需的生產資料的購買(化學危險品除外)。為社員提供農耕、農播、農收機械服務。具體以工商註冊為準。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種植合作社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共同投資於專業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資金的投向和使用
1.入股資金用於合作社的全面發展。
2.合作社資金具體使用以及經營許可權歸乙方。
第五條 合作社的組織機構安排
1. 理事會由3名理事組成,其中甲方推薦1名理事人選,乙方推薦2名理事人選。
2.理事會設理事長、常務理事和理事,乙方任合作社理事長,乙方向合作社推薦常務理事人和財務負責人人選。
3.合作社經理在乙方選派人員中由理事會聘任或解聘,對理事會負責。經理在理事會的領導下負責合作社的經營和管理。4.合作社理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合作社理事會成員二分之一以上透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合作社章程進行規定。 5.合作社監事會由2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推薦 1名,乙方推薦 1 名。
第六條 投資的轉讓
1、甲乙雙方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在專業種植合作社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2.專業合作社成立後,甲乙雙方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3.合作社社址和辦公場所由乙方選擇,經甲方認可後確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範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於因違約而給其對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第九條 特別規定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工商註冊所需的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起人由乙方進行吸納選定,報甲方審定後確定。
2.合作社成員選舉和表決時,每一成員享有一票的基本表決權,乙方作為合作社主要出資股東,持有合作社70%的出資份額,乙方享有合作社全部基本表決權的20%的附加表決權;附加表決權與基本表決權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合作社的總表決權為基本表決權和附加表決權之和。
3、合作社的利潤分配,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後的當年盈餘,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餘。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合作社入股協議書 篇5
甲方: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
乙方: 身份證號
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為了合理有效利用魚臺縣特有的土地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種水稻種植產業的形成和發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並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援下,經營範圍以水稻種植、銷售為主的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於 20xx年 12月22日在老砦鎮邊莊村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自願入股,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入股自願、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民主管理、按股分紅的原則成立。
第二條 、入股形式
乙方以戶為單位,以入社申請表為依據,自願加入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擁有的股數金額自願入股,共計 股,金額為 元。
第三條 、入股 期限和退股
乙方與合作社簽訂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內,必須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發揚相互協作精神,積極開展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社員一切以合作社利益為中心及帶動村民共同發展為目的。
社員要求退社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長提出書面申請,方可辦理退社手續。退股社員的社員資格於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社員須分攤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在會計年度決算後30日內,退還該社員賬戶內出資和公積金的份額。如本社經營盈餘,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第四條、損害合作社利益
如果有社員給本社名譽和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社員,經成員大會批評教育無效,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員簽字要求該社員退出,合作社辦理該社員退社手續。(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餘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合作社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第五條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為合作社股東。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字)生效後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簽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社入股協議書 篇6
甲方:***石榴種植專業合作社
乙方:
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作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石榴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優質石榴買賣協議。
1、乙方負責對優質石榴種植,甲方負責對優質石榴技術指導。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收購要求向甲方承諾優質石榴種植面積為 畝,並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甲方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石榴 公斤。
3、乙方種植的石榴只要符合質量標準和規格,甲方負責包銷。
4、甲方應搞好種植石榴的資訊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乙方科學種植,提高石榴的產量和質量。
5、甲方向乙方提供石榴樹苗,農戶開工時技術全面指導生產規劃,農戶一次性按每畝元交給合作社。
6、本協議在履行中雙方產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7、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履行完畢後失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 章: 蓋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