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免責協議書14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活動免責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活動免責協議書1
一、宣告:
1、該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活動發起人、組織者或領隊(以下協議中簡稱: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明確知曉戶外活動所存在的風險,提高參加人員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動的發起人和同行成員在活動中出現的相關賠償及法律連帶等責任,讓戶外活動更加安全、健康、快樂、有意義。
2、活動中,對於違反國家相關法規、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的事件,則不在此協議範圍內,必須由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凡報名參加活動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閱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青春飛揚戶外騎行俱樂部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要在註冊成為會員時簽字和在本協議上簽字。
4、此協議為相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免賠的協議。你如果在此協議上簽字,潛在代表你就已經完全知曉、理解和同意接受《青春飛揚戶外騎行俱樂部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你就放棄了向活動發起者和其他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永遠免除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二、風險的承擔:
我參加戶外活動是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依簽署此有關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自擔的協議為前提條件的。我知曉活動的發起者只是活動的聯絡人,並非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曉領隊、嚮導和急救人員及同行的成員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戶外生存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曉他們並不能對我安全負責。
三、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內容:
1、本次活動非商業活動,非旅行社組團旅遊,也非贏利性質自助遊活動;是屬於個人設計的出行日期及路線,活動性質僅限共同愛好者自願參加、共同參與、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全程遵循“自助,互助,低碳環保”的原則;發起者和其它參加活動人員一樣,同樣也是自願參與者,對其他參加者沒有絕對的管理和支配權力;對於活動中突發的一切足以影響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項尚需參加者共同商定;活動中發起者僅有義務對全隊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參加者也有義務服從活動的整體安排。
2、凡報名參加本次活動的人員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閱讀、完全理解責任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的全部條款內容。代他人報名需告知被代報人《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參加活動的被代報人也視同接受了本協議全部條款。同時,
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知曉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
3、戶外運動不同於常規的旅遊活動,採取的線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規旅遊線路,有時氣象條件也非常規,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險性質;該項運動本身最大的特點在於其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活動安排的時間是估算時間,實際活動時間可能出現較大的差異;報名前,我已閱讀活動內容和《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經過合理判斷,同意接受本活動計劃和《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同意自行承擔本次活動的所有的風險和後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設施帶來的風險;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賠償連帶責任。
4、參加本次活動,包括登山、徒步、郊遊、住宿(露營)、就餐以及活動和裝備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潛在危險,可能會受到身體損傷、癱瘓、甚至死亡的風險,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閒等活動也存在突發病、心臟病等甚至死亡的風險;我自願參加這些活動和使用活動的裝備,如果因為在參加本活動中受到傷害,我同意自行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且,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5、本次活動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驗,可能遇到在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的可能,也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地點,短時間(或24小時)內無法得到救援;我清楚的知曉活動發起者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完全包含本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當我萬一遇到上述等傷害後,所有救援和醫療等全部費用我同意全部承擔,活動的發起者和其它參加者不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連帶責任;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和法律責任,並不僅限於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6、我清楚知道此次活動發起者不是保險公司,沒有義務為我購買意外保險等險種,我知道自己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萬一;我知道發起者已在活動內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活動開始前自己瞭解保險類別和購買保險;對於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
8、在此我謹宣佈我自己身體健康,適合參加戶外騎行活動,沒有那些會影響我參加戶外騎行活動或使用裝備的不適、損傷、病痛、心臟病、突發病歷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夠透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只參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
果任何時候我認為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行。如我在活動中發生各種疾病或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9、當由於出現各種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將配合協助發起者及同行成員盡力協助我的同伴,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我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一步理解到,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發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我。
10、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宣告:我已經年滿18歲!我已閱讀和理解以上宣告和全部條款內容;我理解參加戶外活動相關的風險;我同意承擔由於選擇和參加以後的戶外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對於參加戶外活動而引發或與之連帶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出現任何形式和性質的害傷,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於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遠免除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任何第三方的賠償及法律責任。
11、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知道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才能報名參加本次活動,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我知曉,一旦簽署,此協議將生效,也知曉本協議同樣有效於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代為簽名者視為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由代簽人承擔後果。
12、協議範圍:凡是報名參加並註冊成為會員者均視為已經閱讀、理解,並完全接受該協議條款;該協議自注冊成為會員簽字後開始生效,至退出俱樂部成員時終止。(騎行至集合地點前和活動結束解散後的路途,已不屬於活動範圍內)。必須本人簽字,方可有效;他人代簽,視為無效。自簽字後,以後舉行活動無需再籤,(協議中的本次活動指青春飛揚戶外騎行俱樂部每次舉行的活動)。所產生的.效力直至本人退出俱樂部為止。
本人簽名(蓋章): 日期:
活動免責協議書2
“孤雁北上·夢圓北京”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甲方:東莞橋頭陽光社(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願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此次活動由東莞橋頭陽光社統一組織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願者出遊,本次活動是東莞市團委主辦的“夢想.行動”之幫助東莞橋頭陽光社圓夢的活動,資金由東莞百分百實業集團捐助。
第二條:本次活動為非盈利公益性質活動,甲方承擔保障乙方在此次活動中交付旅行社費用及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險的責任。乙方自願參加此次活動。乙方理解、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
第三條:乙方作為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保障義務。已熟知並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與活動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活動的潛在風險,願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放棄對陽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員提出民事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未遵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在活動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因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向加害人索賠。乙方同意,如有損害結果發生,甲方的任何建議均不構成對損害結果的故意或過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活動過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放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活動參加者。
第七條: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損害本人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所有活動參加者均擁有自救的權利,但無救助他人的義務。所有的救助行為都是基於完成自救基礎之上的見義勇為或道義上的責任,並不構成任何必須履行的民事義務。
第八條: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因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損壞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第九條:乙方清楚知道車輛行駛過程中及中途遊覽過程中是有潛在危害的。活動中會有意外受傷,心腦血管疾病發作等,乙方自願參加本次出遊活動。因此,乙方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並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到達目的地後,甲方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乙方退出活動,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甲方負責人,宣告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在活動中若乙方私自離隊,造成的一切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二條:如在活動中乙方因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第三方受損的,由乙方單獨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協議簽訂後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活動免責協議書3
一.所有駕車旅行活動均為非盈利性質的自助遊,活動中存在著一定的不可預測的危險性,各個參與者必須有較強的自立能力及較強的集體團隊精神,並對自身個人的安危負責。參與者參加活動前必須要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同時告知並同意該免責宣告。參與者參加活動後視作參與者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如有意外後果由參與者本人自行負責。
二.參與者在參加活動前要認真瞭解、學習各項駕駛技術、安全規則與團隊約定,在此參與者必須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戶外活動中(包括途中)因意外而受到傷害的話,放棄對其他參與者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永遠免除同隊其他人的法律責任。
三.旅遊過程中可能發生一切不可預知的危險,後果包括財產損失、人身損害,甚至死亡。各參與者應自行判斷和預估危險性並決定是否參加。各參與者對自身安全負責,不對其他參與人承擔任何安全提示、照顧、看管義務。各參與者對是否參與本次活動,在活動中是否中途退出、旅遊路線、交通方式等有完全的自由選擇權,參與者同意承擔由自己選擇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四.參與者要清楚理解並知道身體活動和車輛裝備的使用是有潛在危害的。也要理解駕車活動也包含有導致受傷,心臟病和甚至死亡的風險,要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險。因此,參與者一定要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且,永遠免除本次活動同行參與者的法律責任。
五.由於駕車旅遊屬高風險活動,亦不能保證不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考慮到駕車有一定的危險性,強烈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六.所有參加本次活動的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視為已閱讀並清楚瞭解上述內容,同意上述約定。
參與人姓名: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 :___________;
駕照有效期: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 ___________;
參與者(簽名、簽章):
日期:
活動免責協議書4
我們自願結伴開展自駕遊、自助遊活動。如旅行需要用車,車主義務提供車輛,駕駛員義務提供駕駛服務。我們同意並遵守以下協議:
(一)每次自駕遊、自助遊活動均堅持“加入與退出自願,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如果出現安全事故,活動中任何參與者(包括車主和駕駛員)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包括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但所有參與者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二)參與者應購買旅遊意外傷害保險,出現事故才有賠償保障。 (三)旅行中的費用實行AA制。旅行用車的油費、過路費、維護維修費等由大家共同分擔。
(四)參與者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
(五)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原件1份,參與者可影印存留。為避免每次活動簽名的麻煩,本協議從簽名即日起到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前均有效。凡在此期間參與下面的任何簽名者邀約的出遊活動,均為完全接受本協議全部內容。
自駕遊、自助遊活動具有一定風險,敬請認真閱讀以上協議內容後簽字確認。
活動免責協議書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一、出遊活動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乙方作為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自願參加甲方組織的出遊活動。
二、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未遵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 出現任何人身、 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法律認定的責任方自行承擔。
三、如在此次活動中,乙方個人行為導致其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法律認定的責任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參加活動前、 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 與他人衝突、 急性疾病、 意外事故等, 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五、到達目的地後, 甲方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活動, 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乙方退出活動,如乙方不聽從安排,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六、出發前乙方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 (以及緊急事件聯絡電話) ,簽署 《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七、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簽字) :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
日期:
年月日
活動免責協議書6
一、倡導自助戶外活動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貼近自然,感受社會,交友聯誼,熱心參與公益活動,在活動中學習各種知識和技術,培養團隊精神,共同提高個人素質。
二、車友會的各項活動,由車友會成員自由、自願參與進行,發起者將盡力協助所有參與者活動的順利完成,但不對活動參與者人身及財產安全負責,活動的參與人應瞭解全部活動中可能的風險,這些風險需要參與者自行承擔、責任自負。
三、車友會發起的活動的性質是自由結合、自願參加、風險自擔、責任自負,發起人僅起到倡議作用。發起人或組織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法律及連帶責任。
四、活動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符合積極向上的社會道德風尚。一切因參加活動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自承擔。
五、活動中自備的車輛裝置以及有關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責任也由自己承擔。
六、因為車輛駕駛和戶外活動具有相當程度的危險性,在參加時請注意安全,並對由此產生的後果、責任和義務充分考慮。參與者的安全責任由參與者個人自負,自駕遊活動發起人強烈建議您參加相關保險。活動發起人釋出的活動計劃和召集,屬個人倡議行為,活動的發起人、其他參與人不承擔參與人個人安全問題的連帶責任。
七、有車輛參與的各種活動中,搭乘人不論是免費搭乘,還是分攤費用搭乘,發生意外事故時,搭車人除了從車輛保險或事故對方得到的相關賠償外不得向車主索賠,車主不承擔因事故造成搭車人人身財產損失的賠償連帶責任。同樣,搭車人也不承擔車主的車輛損失。如果車主把車輛交給搭乘人駕駛時發生的事故,由駕駛員和車主共同協商,因此,車主請謹慎選擇駕駛員。
八、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的團隊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的損失或責任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九、申請人簽字後即表示申請人已經完全閱讀完畢並完全無條件同意本協議。
活動免責協議書7
為了進一步規範出遊活動,豐富業餘生活,使每一個出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參與者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自願選擇是否參加。凡參加者均示為認同並自願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愛我大興社群是一個非註冊、非經營性的網路組織,沒有任何人是專職的工作人員,每次出遊活動的發起、聯絡、組織都是版主和熱心網友的義務工作,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而非營利性活動。在參與者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活動免責協議書合同範本。由於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由侵權人對此承擔完全賠償。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出遊活動存在很多不可預見的危險,道路行駛、旅遊過程、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己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參加者應當積極主動的購買保險,降低損失。一旦發生事故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和自己負責賠償,不牽扯參與活動的組織者和其他人員;如因個人身體素質的原因致身體健康出現問題,亦同上述條款。
三、出遊一切活動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一切因參加活動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
四、出遊一切活動的車輛、設施以及有關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責任也由自己承擔;
五、所有出遊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六、出遊活動的參加者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16週歲的,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組織和參與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宣告依法解決,凡參加者均視為接受本宣告。代他(她)人報名者,被代報名參加者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組織者和參與者同樣不承擔;
七、所有參與者均應該詳細提供自己真實的姓名及年齡,並確定自己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外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與民事義務,凡未如實提供上述資訊者,活動一經加入。均視為認同上述條款並遵照執行。
活動免責協議書8
第一條
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注意義務和自我保護義務,如在活動中發生脫團,或未經許可參與本公司安排的專案外活動(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財務損害後果,由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損害人依據法律相關規定和本宣告妥善解決。
第二條
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宣告。代他人報名者,被代報名參加者如遭受人身財務損害,賠償責任公司同樣不承擔。本協議中關於免除公司賠償責任之約定效力,同樣及於本次活動的所有其他參與人。
第三條 熟知並同意本次活動的所有行程與活動安排以及所有應注意事項和細節,充分了解本次活動所存在的風險及潛在的風險,願意獨立承擔本次活動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風險。
第四條
鼓勵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活動中一旦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人身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參加活動的成員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本次活動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由本人獨立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有損害結果發生,公司對於活動的任何建議均不屬於構成損害和過失原因。
第六條
由於自然災害、交通事故、設施裝置(如天氣、動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傷害,本公司不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七條
不宜參加此類活動未提前申明或執意參加者,在沒有醫療急救裝置的偏遠地區突發疾病或遇到事故等無法及時治療,本公司將不對此負責。
參加本次活動者簽字:
4、戶外活動個人安全免責協議書
為了能將貝貝俱樂部的騎行活動長期組織下去,避免活動過程中由於意外發生不必要的責任糾紛,在遵循“自助、互助、環保、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免責條款,望大家予以遵守:
第一條
本次戶外活動本著放鬆心情、親近自然、無任何商業盈利目的、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但戶外活動有風險,參加者應具有必要的風險意識。
第二條
凡報名參加活動者意味著接受並承擔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不報名者意味著放棄參加此次活動的權利。凡參加這次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同時知道並同意該免責宣告。參加人報名後,視作其家屬也知曉並同意。
活動免責協議書9
甲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公司員工家屬(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員工家屬成年人均採取自費制度,即出遊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紅螺寺一日遊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三、紅螺寺一日遊活動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員工家屬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絡電話),簽署《紅螺寺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宣告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釣友必須簽署《自助釣魚、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協議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活動免責協議書10
加強同學友誼是聚會活動的主要目的,並且還是要在確保所有同學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發起和舉辦的活動才具有更大的意義和價值,因此本次活動特制定活動免責協議。
1、該協議的目的是為了各聚會成員明確知曉聚會活動所存在的風險,提高參加人員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動的籌備人員和同行成員在活動中出現的相關賠償及法律連帶等責任,讓聚會活動更加安全、健康、快樂。
2、活動中,對於違犯國家相關法規、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的事件,則不在此協議範圍內,必須由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凡報名參加活動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閱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以下《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要在參加本次活動前(集合時)承諾:“本人已經仔細閱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方可參加本次活動。
4、此協議為相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免賠的協議。你如果承諾:“本人已經仔細閱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你就已經完全知曉、理解和同意接受《活動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你就放棄了向活動協助者和其他參加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籌備人員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一、風險的承擔:
我參加此次活動是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依簽署此有關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自擔的協議為前提要件的。我知曉他們並不能對我安全負責。
二、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內容:
1、本次活動僅限共同愛好者自願參加、共同參與、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全程遵循"自助,互助,AA,環保"的原則;協助者和其它參加活動人員一樣,同樣也是自願參與者,對其他參加者沒有絕對的管理和支配權力;對於活動中突發的一切足以影響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項尚需參加者共同商定;本次聚會活動為大家自發參與,活動中協助者僅有義務對全隊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參加者也有義務服從活動的整體安排。
2、凡報名參加本次活動的人員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閱讀、完全理解責任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的全部條款內容!如果因為在參加本活動中受到傷害,我同意自行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傷害的風險,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協助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是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已經閱讀、理解,並完全接受該協議條款;該協議自集合報到後開始生效,至活動結束時終止。
活動免責協議書11
第一條 本次戶外活動本著放鬆心情、親近自然、無任何商業目的、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 但戶外活動有風險,參加者應有必要的風險意識。
第二條 本協議書為強制性必籤文字,簽字人必須簽寫本人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簽字者意味著接受並承擔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不籤者意味著放棄參加此次活動的權利。凡參加這次活動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同時知道並同意該免責宣告。參加人簽名後,視作其家屬也已知曉並同意。
第三條 參加本次活動者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必須遵循道德和社會公德規範,必須是環境保護主義者,並應該具備以人為本、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和助人為樂的良好品質。
第四條 參加本次活動人員應該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18週歲以上)。
第五條 參加活動者在此次活動期間的個體人身安全責任自負。鼓勵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活動中一旦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人身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參加活動的成員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條 本次活動召集人、組織者對參加本次活動者的人身安全不負有民事及相關連帶責任。
第七
條 本次活動時間:20xx年12月 日(上午7:00至下午5:00)
我已經認真閱讀上述條款,並且同意。
參加本次活動者簽字:
活動免責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商場組織顧客出遊的團體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由商場組織顧客出遊,成年人均採取自費制度,即出遊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黃山一日遊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顧客本人承擔。
三、黃山一日遊活動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顧客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釣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顧客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絡電話),簽署《黃山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顧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宣告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顧客必須簽署《黃山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如不能接受,後果自負。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簽字):
旅行社
乙方(簽字):
(商場組織顧客出遊的團體名稱)
活動免責協議書13
甲方:xx
乙方:xx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內及從事垃圾清運過程中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一、乙方使用駕駛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輛,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開出與工作範圍以外的場地,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方提供的電動三輪車,乙方負責保養維護和清洗,如出現人為損壞,修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使用車輛的權利。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在使用車輛期間的違規行為,做出具體處理措施。乙方應無條件執行。
甲方: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活動免責協議書14
一、宣告:
1、該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活動發起人、參與組織者、領隊(以下簡稱:發起者)和報名參加活動的同行成員(以下簡稱:同行成員)明確知曉戶外活動所存在的風險,提高參加活動人員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動的發起人和同行成員在活動中出現的相關賠償及法律連帶等責任,讓戶外活動更加安全、健康、快樂。
2、活動中,對於違反國家相關法規、惡意侵犯他人合法權利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的事實,不在本協議範圍內,必須由行為相關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凡報名參加活動的成年人,均承諾:自己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均已經仔細閱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需在參加每次活動前(集合時)在本協議上“活動參加人簽名”處籤屬真實姓名後方可參加活動。
4、凡希望參加活動的未成年人,其法定監護人或該法定監護人委託的監護人員(以下簡稱:監護人)必須同意並陪伴該未成年人參加活動。監護人為其本人和其監護的未成年人報名參加活動,所有流程與第3條相同。監護人承諾:承擔其監護的未成年人一切人身和財產的責任,對該未成年人的一切行為承擔責任,保證該未成年人聽從監護人的要求、按照相關的規範和安排行為。
在以下文字中,所有上述參加活動的人員包括但不限於成年人、監護人和未成年人,在本免責書項下共同被稱為“我”和/或“你”。
5、本協議為相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免賠的協議。如果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表示:你已經完全知曉、理解和同意接受本《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你完全放棄向活動發起者請求賠償和提起訴訟的權利;永遠免除對每次活動發起者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二、活動情況:
活動計劃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活動專案:(以下簡稱:本次活動)
三、風險的承擔:
活動參加人承諾:我參加本次活動是完全自願的,以簽署本有關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自擔的協議為前提要件的;
我知曉:活動的發起者只是活動的聯絡人,並非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
我知曉:活動的發起者可能並沒有參加過包括但不限於戶外活動的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不具有處理此些事件經驗;
我知曉:發起者沒有任何義務也不能對我負任何責任。
四、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內容:
1、知悉和服從保證:
本次活動非商業活動,非旅行社組團旅遊,也非贏利性質自助遊活動;是屬於個人設計的出行日期及路線,活動性質僅限共同愛好者自願參加、共同參與、風險自擔、責任自負;
全程遵循“自助、互助、費用AA分擔、環保”的原則;發起者和同行成員一樣,也是自願參與者,對其他參加者沒有絕對的管理和支配權力;
對於活動中突發的一切足以影響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因素等重大事項尚需同行成員共同商定;
活動中發起者僅有義務對全隊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同行成員有義務服從活動的整體安排。
2、風險承擔和損害賠償保證:
我清楚地知道:戶外運動不同於常規的旅遊活動,採取的線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規旅遊線路,有時氣象條件也非常規,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險性質;該項運動本身最大的特點在於其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活動安排的時間是估算時間,實際活動時間可能出現較大的差異;
報名前,我已詳細閱讀了包括但不限於本次活動的公告、計劃、行程、注意事項等內容和本《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經過合理判斷,同意接受本次活動的全部安排、計劃和本《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同意自行承擔本次活動的所有風險和後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設施帶來的風險;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我同意在責任範圍內就該等損失和傷害進行賠償。
3、人身損害保證:
我知道:參加本次活動及該活動所涉裝備的使用等等事項都有潛在危險,可能會受到身體損傷、癱瘓、甚至死亡的風險;我自願參加本次活動、使用活動所涉的裝備,如果因為在參加本次活動中受到傷害,我將自行承擔和接受任何可能對我身體造成損害甚至死亡的風險,並且放棄追究和要求發起者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本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4、身體和精神保證:
本次活動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驗,可能在擁堵的城市道路上、在惡劣天氣中進行,也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地點,短時間(或24小時)內無法得到救援,也有可能遇到包括但不限於跌墜、落石、冰崩、雪崩、閃電、過河、失溫、凍傷、咬傷、刺傷、犬咬、野獸等襲擊及各種意外傷害,甚至死亡;
我清楚地知到:活動發起者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完全包含本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
當我萬一遇到上述傷害後,所有救援、救助和醫療等等全部費用全部由我自行承擔,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人員不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連帶責任;同時我永遠免除本次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和法律責任,並不僅限於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5、駕駛保證:
如果此活動往返是自駕或包車出行,同樣存在較大危險,我清楚地知道:我已經被提供了自由選擇的權利,我同意乘座和自駕;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和受到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範圍額度內接受賠償,不再另行向該車主人(或司機)索賠;
如我是車主(或司機)受到傷害,甚至死亡,我也同意只在該車已投保的保險範圍額度內接受賠償;
發起者和其它成員不承擔任何賠償和法律責任;我永遠免除本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6、保險保證:
我清楚地知道:本次活動發起者不是保險公司,沒有義務為我購買意外保險等險種,我知道自己購買保險的意義;
我知道發起者已在活動內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活動開始前我已瞭解了保險類別並已購買保險;
對於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我同意只在保險公司已投保的保險範圍額度內接受賠償。
7、自身健康保證:
在此我謹宣佈:我自己身體健康,適合參加本次活動,沒有那些會影響我參加本次活動或使用裝備的疾病和潛在疾病;
我至少將透過: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只參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等等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
我清楚地知道: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
我同意和保證,如果任何時候我認為是不安全的,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行。如我在活動中發生各種疾病或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本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8、救助保證:
當由於出現各種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本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將配合協助發起者及同行成員盡力協助我的同伴,但這必須滿足的前提是:在我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
我進一步理解到: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發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我。
9、利害關係人同意保證:
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知道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才能報名參加本次活動,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
我知曉:一旦簽署,本協議即生效,也知曉本協議所有條款對我的繼承人、近親屬、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同樣有效;代為簽名者視為已被授權,否則由代簽人承擔後果。
10、我在此特別宣告:
我已閱讀和理解以上宣告和全部條款內容;我理解參加本次活動相關的風險;我同意承擔由於選擇和參加本次活動可能附隨的全部責任;對於參加本次活動而引發或與之連帶的任何損害導致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我永遠免除本次活動中發起者和同行成員、任何第三方戶外運動網站、註冊或非註冊組織的賠償及法律責任,但加害方出於故意或本協議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1、協議範圍:
凡是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已經閱讀、理解,並完全接受該協議條款;該協議自集合報到簽字後開始生效。
12、定義:
本協議所稱的“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徒步、騎腳踏車、登山、騎馬、攀巖、攀冰、滑雪、滑冰、涉水、游泳、郊遊、途中乘車、住宿(露營)、就餐、球類,以及從事這些活動的事前準備活動和訓練等等。
本人確認在簽署前,協議文字就已加蓋騎縫章;本人同意接受協議全部條款,受條款約束。
活動參加人簽名(未成年人可由本協議所稱“監護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