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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協議書

免責協議書彙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免責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免責協議書1

  為了渡過一個安全、愉快的假期,經參加人員共同協商,就騎行外出旅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認可該協議的人們遵守:

  第一條本次騎行遊完全是自發性非贏利自費旅行活動,結隊而行的目的是為了集中大

  家的智慧和經驗,增強解決旅行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的能力。

  第二條 自願參加人員已充分考慮到自身身體狀況、車輛狀況、人為或自然災害等諸多因素對旅行活動(包括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影響,承諾在不增加同伴負擔的情況下參與本次活動。

  第三條 參加人員應自備車輛、錢款、衣物、藥品、食品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並在出發前辦理完畢旅遊險或人身意外傷害險的投保手續。

  第四條 參加人員應負責保管好自己的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

  第五條 參加人員應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若發生人身傷害等事故,除故意或有重大過失外,同伴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參加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承諾不向旅行同伴主張任何賠償請求。

  第六條 對免費(含支付基本油費、路橋費的)搭乘同伴車輛的,除故意造成事故外,車主或駕駛員對搭乘人員的人身傷害不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 出發前參加人員集體推舉車隊隊長,隊長負責聽取隊員意見並據此決定適時開會討論日常事項,隊長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議事原則作出決定,參加人員都受此決定的約束。隊長無償為大家服務,並不承擔任何參加人員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旅行途中,參加人員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責任自負。若由此給同伴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九條 旅行途中,任何參加人員均有權在隊長組織的會議上宣佈脫離車隊單獨行動,但此後其行為後果自負,與同伴無關。

  第十條 旅行途中的行車約定:

  1、參加人員集體推舉導航車和尾車。

  2、不得超越導航車及落後於尾車。

  3、 以前車為跟車目標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在前車同意後可以換位;及時向後車傳遞前車發出的轉向、警示等訊號。

  4、 透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導航車應減速或臨時停車。

  5、 導航車發出停車訊號時集體停車;

  6、 個別車輛需暫時性停車,應通知導航車;尾車須停車照應並保持與導航車的通話。

  第十一條 應急機制及事故處理約定

  1、 強調自助、提倡互助。自己問題自己解決、一人有難大家支援。

  2、 如有車掉隊,車隊應原地停車,由尾車負責找回掉隊車,若時間較長,則車隊繼續前進,不必等待。

  3、 如有車拋錨,視情況就近維修。如耽擱時間較長,車隊提供必要幫助後則繼續前進,不必等待。

  4、 如遇交通事故,則全體停車參與救援及事故處理。同樣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伴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5、 遇阻滯時當事車輛上的搭乘人員可以先行離開。

  第十二條 電臺使用的約定

  1、 電臺是確保列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使用盡量避免安全事故。

  2、 行駛途中,電臺主要用來通報路況、行程、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不得過多談論與此無關的話題。尤其不得談論政治、色情等話題。

  3、 通話語言應精煉簡潔,清晰易懂,兩句之間略作停頓,注意規範用語、文明用語。

  4、 列隊行車時,隨行車的電臺以聽為主,儘量避免打斷導航車和尾車的通訊。

  5、 列隊行車時,導航車發現與殿後車通話質量下降,應立即降低速度甚至臨時停車,以保證車隊首尾呼應。

  6、 電臺的使用受國家無線電政策法規的約束,請合法使用,自負其責。

  第十三條 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旅行活動的人員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參與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認可本協議)簽字表

  本人親筆簽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免責協議書2

  甲方:xxxx投資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xx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甲方將西都大廈工程發包給乙方承建,特訂立如下安全管理協議書: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西都大廈及比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3、甲方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4、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和具體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做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範圍內的甲方相關安全責任條款,按標準撥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基本費、現場考評費及獎勵費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專案經理是乙方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西都大廈工程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承擔總承包責任。

  2、乙方應當建立健全的西都大廈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專案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西都大廈施工全過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相關記錄。

  3、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路,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人員,明確職責,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4、乙方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等。

  5、乙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作業環境條件等專項安全約定,由雙方另訂專項協議或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報審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免責協議書3

  “出行有風險”是此次共同出行的的基本共識,基於此,為防止意外的發生,特簽訂本協議。此協議為有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透過簽署此協議,我已經完全獲知和理解以下的條款和內容。

  一、參加拼車出遊的人員名單及身份證號碼

  二、本次活動性質

  本次活動:是自駕遊活動,屬非贏利性質自助遊,不是商業活動,也不是旅行社組團旅遊,更不是單位組織。全程遵循“自願,互助,AA制,環保”的原則。

  拼車:是指本次活動參與者搭乘其他車友車輛的行為,既節約費用、控制風險,亦可加強溝通,增進友誼。

  三、本人已知並接受以下條款

  1、本人瞭解出行有風險得基本常識,對自己的行為後果負完全責任;

  2、本人自願承擔因本次活動除車損以外所發生費用的分攤;

  3、本人承諾本人出行車輛手續齊全併合法有效,出發前有義務檢查車輛狀況,無保險車不得參加(此條僅對車主)。

  四、我理解並接受以下風險承擔與權利放棄的協議

  1、風險的承擔

  本人自願參加本次活動。我在理解、同意並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後,參加了本次活動。

  2、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

  ⑴參加本次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駕駛、徒步、露營、登山、負重遠行、山路乘車、滑雪等,在此我同意並承諾:如果因為參加本次活動(包括途中)和在本次活動中受到傷

  害的話,我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免除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的法律責任。

  ⑵我理解本次活動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嚴酷的要求;可能包括在崎嶇地帶和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可能要24小時後才能獲得救援;我理解所有救援和醫療的費用將由我自己承擔;我理解當參加本次活動時有可能面對真實的風險而受到傷害,甚至死亡,這些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交通事故,跌墜,落石,冰崩,雪崩,閃電,過河,失溫,霜凍,凍傷,咬傷,刺傷,犬咬,野獸襲擊和各種意外;我理解車輛及車輛操控人可能會有缺陷,而這些缺陷可能會導致我受傷甚至死亡;我清楚獲知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無法全面預見本次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理解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可能完全列舉了本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本人完全知曉並且同意免責和放棄權利的協議並不僅限於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⑶我清楚知道本次活動是有潛在風險的,我也理解本次活動也包含有導致受傷、疾病和甚至死亡的風險,我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險,但我自願參加本次活動。因此,我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風險,並且,我永遠免除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的法律責任。

  ⑷我同意承擔本人受到所有傷害的風險,包括癱瘓和死亡,這些風險是可能發生在參加本次活動的往返途中,或者是在參加本次活動的時候。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提供了自由選擇的權利,可以選擇往返活動集散地點的交通方式。我同意承擔由於我自己選擇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動集散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⑸我清楚獲知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都和本人一樣是自願的.參與者,並不承擔法律責任、意外保險和健康保險等。我瞭解自行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任何的傷害,在此我承諾自行足額購買相關商業保險。

  ⑹我理解我能夠透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更加註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只參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鼓勵發展一種好問和懷疑的心態,去詢問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以要求解釋任何我覺得不適的決定。我同意我將不會參加任何的活動,除非我已經仔細考慮過,並自己相信它是安全的,同時自己接受所有的相關風險。 我清楚獲知,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任何時候我相信條件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一步參加。

  ⑺在此我謹宣佈我自己身體健康,沒有那些會影響我參加本次活動或使用裝備而引發不適、損傷、病痛或其它疾病。我清楚獲知:我已經被知會需要醫生批准才能參加本次活動。我清楚獲知:我要麼就進行身體檢查並獲得醫生的批准後來參加本次活動,要麼就決定在沒有獲得醫生批准的情況下參加本次活動,並因此謹承諾承擔所有本此次活動引起的責任。

  ⑻我完全理解:在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可能會盡力協助,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我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一步理解到,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同時,任何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我。

  ⑼在本次活動中,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同意免除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的賠償責任。

  ⑽我理解,對由於我參加本次活動而導致我個人的意外事故、病痛和財產損失,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不承擔責任。即使法院判決後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需要承擔責任,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不承擔責任也無需支付法院判決中有關賠償和費用,而如果還是要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支付法院判決中的有關款項,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可以分期100年歸還有關款項。

  我同意,一旦簽署,此責任豁免協議將生效。此協議同樣有效於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

  綜上,我將作以下籤署,我保證:

  ①已經閱讀和理解以上宣告及其條文;

  ②我理解參加本次活動相關的風險;

  ③我承擔由於選擇了參加本次活動隨之而來的全部責任;

  ④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宣告:對於由於參加此次活動而引發,或與之直接和間接關聯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需求、傷害、活動(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任何形式和性質的損害,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於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都承諾免除本次活動所有其他同行人員的責任。

  ⑤我已經年滿18歲。 和我同行的未滿18週歲的子女,我負責其活動時的全部行為安全。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組織和參與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宣告依法解決,凡參加者均視為接受本宣告。代他(她)人報名者,被代報名參加者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組織者和參與者同樣不承擔。

  活動者簽名(真實姓名,手印壓蓋簽名並附簽名日期):

免責協議書4

  致:

  本人XXX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XX市分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貸款主體為福建XX貿易有限公司,抵押物為武夷山XXX房產,抵押金額:XXX萬元人民幣),因貸款必須涉及到公司法人XXX與愛人XXX檔案簽署問題,本人承諾,公司法人XXX與愛人XXX如因簽署本貸款合同所引起的所有債權債務、法律責任均與公司法人XXX及愛人XXX無關,均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與風險。本承諾函有效期限:

  1、本貸款合同到期自然終結。

  2、公司法人變更,由新法人承擔責任,原法人責任轉移到新法人,本承諾終結。 特此承諾!

  (以上空白)

  承諾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免責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商場組織顧客出遊的團體名稱)(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由商場組織顧客出遊,成年人均採取自費制度,即出遊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黃山一日遊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顧客本人承擔。

  三、黃山一日遊活動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顧客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釣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顧客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絡電話),簽署《黃山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顧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宣告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顧客必須簽署《黃山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如不能接受,後果自負。

  八、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簽字):

  旅行社

  乙方(簽字):

  (商場組織顧客出遊的團體名稱)

免責協議書6

  為了進一步推動我校拉丁舞事業的發展,讓學生創造與同齡人相互學習的機會,搭建展示自我的平臺。舞之夢藝術培訓學校受十堰市文體局、舞蹈協會、丹江口市《亞洲天池》杯的邀請,參加20xx年8月22日23日比賽本著學校推薦,學生家長同意,學生自願報名的原則,為確保活動圓滿順利,特此簽約以下安全協議:

  甲方(學生監護人):參賽學生姓名乙方(舞之夢學校負責人):

  1、甲方自願參加本活動,承諾遵守協議規定,乙方負責組織本次活動;

  2、乙方原則上要求甲方由家長陪同學生比賽,負責學生的安全起居,由於特殊原因,個別家長不能陪同的,由學生家長簽字,安全事故由學生家長自己承擔,乙方所收的250元費用,由乙方負責安排車旅、生活費用等,活動結束,按實際開支,多退少補。

  3、比賽期間,甲方不得擅自離開團隊,乙方負責辦理相關事宜,甲方協助乙方組織管理參加活動的學生,確保學生安全。

  4、乙方不負責甲方在往返途中的人身財產安全,甲方在途中發生事故,使本人或他人等造成傷害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比賽期間,個人財產安全因自身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甲方自行負責。

  5、比賽期間,要求學生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因誤時未參加活動由甲方負責比賽安全協議書作文。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開始生效。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則。

  7、本協議有效期自20xx年8月22日23日活動結束。

  甲方(學生監護人)簽字:xx

  學生簽名:xx

  乙方代表簽字:xxx|

免責協議書7

  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簽約之前,雙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相關部門諮詢。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債務清償協議書

  協議雙方:

  債權人(以下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在 年 月因經營中發生資金週轉困難,向甲方融資人民幣 萬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鑑於乙方目前的經營狀況,不能按原約定向甲方以貨幣資金歸還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以財物折抵其應償債務,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以以下財物抵償於 年 月 日向甲方的借款人民幣 萬元(以乙方財務記帳憑證為據,影印件附後):名稱 型號 數量 所有權證明及編號 評估價值

  二、本協議成立後三十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向 管理部門辦理財物所有權過戶登記。本協議自財物辦理了過戶登記之日起生效。上述財物過戶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間的債權債務即解除。

  三、因辦理財物所有權過戶登記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四、本協議所列的財物乙方已經向保險公司投保。本協議生效後,乙方負責將保險的受益權記於甲方名下,直至本期保險期滿。本期保險期滿後,財物的保險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保證上述財物的所有權上未設定過權利限制(如抵押等),亦未被有關機關查封、扣押、保全等。由於乙方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財物所有權過戶不成,甲方仍具有債權人的法律地位,有權依法行使債務追償權。 六、本協議生效後,若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公證後成立。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 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一份由 公證處備案。 協議人

  甲方: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

免責協議書8

  第一條

  凡報名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注意義務和自我保護義務,如在景區中發生脫團,或未經許可參與本公司安排的專案外景區(如下水游泳等)造成的人身財務損害後果,由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損害人依據法律相關規定和本宣告妥善解決。

  第二條

  凡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宣告。代他人報名者,被代報名參加者如遭受人身財務損害,賠償責任公司同樣不承擔。本協議中關於免除公司賠償責任之約定效力,同樣及於本次景區的所有其他參與人。

  第三條 熟知並同意本次景區的所有行程與景區安排以及所有應注意事項和細節,充分了解本次景區所存在的風險及潛在的風險,願意獨立承擔本次景區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風險。

  第四條

  鼓勵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安全保險,景區中一旦出現事故,景區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人身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參加景區的成員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但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

  本次景區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由本人獨立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有損害結果發生,公司對於景區的任何建議均不屬於構成損害和過失原因。

  第六條

  由於自然災害、交通事故、設施裝置(如天氣、動物)等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傷害,本公司不承擔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七條

  不宜參加此類景區未提前申明或執意參加者,在沒有醫療急救裝置的偏遠地區突發疾病或遇到事故等無法及時治療,本公司將不對此負責。

  參加本次景區者簽字:

免責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乙方在使用甲方自用車輛外出辦事過程中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一、協議中甲方的自用車輛包括:試乘試駕車輛、售後救援車輛、其他自用車輛以及商品車(原則上商品車不得駛離公司):

  二、協議中的乙方為公司內具有駕駛資格的員工,詳細包括:

  1、駕駛執照c1照以上,特別車型必須具備相應的駕駛資格;

  2、實際駕齡必須達到一年以上;

  3、經過部門經理稽核,並提報行政部備案的人員。

  三、協議中所指的外出辦事,是指包括試乘試駕、外出公幹在內的一切活動。

  四、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做好自用車輛的維修和保養,確保自用車輛的正常使用。

  2、自用車輛燃油由甲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對自用車輛油耗進行管控。

  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使用自用車輛期間的違規行為,做出詳細處理措施,乙方應無條件執行。

  五、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在使用甲方自用車輛外出辦事時,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穩駕慢行。

  2、乙方不得疲憊駕駛,不得開鬥氣車、霸王車;

  3、乙方駕駛車輛外出時,不得酗酒;

  4、乙方在陪同客戶試乘試駕時,應時刻注重或提醒車輛行駛安全;

  5、乙方在外出辦事時,必須事先辦理用車手續後,方可用車。

  以上1——5條,若有違背,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6、乙方不得公車私用,發現一次,對當事人經濟考核200元。

  六、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10

  甲方:xx工作室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活動的順利開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保障活動期間的飲食安全和飲食衛生,保證向乙方提供的食物和飲水符合衛生標準。

  2。保障活動期間的醫療救護工作,對突發傷病及時採取治療措施或提供治療條件。

  3。保障活動期間的組織實施安全,活動器材、用品等符合安全要求,明確提醒隊員注意安全。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後果者,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二、乙方責任

  1。在甲方指定地點和區域活動,不掉隊,認真聽取各項操作指導,並按規定進行。無論何時、何地、何事,嚴禁單獨行動,如果離開指定範圍,自願承擔責任。兒童至少有一成人同行,離隊時候請示營長同意。歸隊時立即銷假。

  2。活動中不得有任何危及他人或自身安全的行為。不在危險的地方攀爬和拍照留影,不私自玩水、玩火等。

  3。不得隱瞞自己的病史及自身的生理變化。如身體有任何不適或其它特殊情況,須及時向工作人員報告。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後果者,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三、其它責任

  甲方為乙方購買了意外傷害險和意外醫療險,符合保險理賠標準的,由保險公司按照規定予以賠償,甲方不另承擔責任。非甲方組織不當、或乙方自發、或不可抗力導致的乙方生病、受傷以及經濟損失等情況,甲方不承擔責任。

  四、本協議有效期同乙方所參加的活動時間,從乙方報到時生效,活動結束時自動失效。提前到達或延後離開期間,責任由乙方自負。

  五、本協議隨報名通知一起釋出,乙方報名即視為自動認可,報到時正式簽署。乙方未滿18週歲,應由監護人或臨時監護人代簽。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後有效,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11

  尊敬的家長朋友們:

  我校為了增加學生在校的娛樂活動,提高學生體質,增強學生體育鍛煉興趣,在學校操場圍成冰場,開展豐富多彩的冰上活動課。體育活動存在安全問題,意外的風險是時時存在的,學生和家長需要知道冰上活動的危險性,經學校領導委員會決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在校上體育課及運動隊訓練時間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的,在冰場上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學生,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或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除體育課及運動隊訓練外學生不得私自上冰場,對私自上冰造成學生身體傷害的學校概不負任何責任。

  3.學校組織上冰上體育課及冰上運動隊訓練等活動,採取學生自願上冰原則,學校對上冰的同學進行安全教育,凡是在冰場發生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上冰前要掌握必要的冰上安全知識和防護知識,做好準備活動,戴齊上冰裝備(帽子、手套、圍脖、護膝、護肘等等)、不戴齊規定裝備的不準上冰,上冰活動不準帶手機、鑰匙及尖銳的物品。

  5.學生在冰場上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後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如果您同意孩子參加學校冰上活動,就同孩子一同簽字並在簽字後面寫上同意兩字,如果您不同意孩子參加學校冰上活動請在簽字後面寫上不同意三字。家長和學生都同意學校方可讓學生上冰,否則您的孩子不享受參加冰上任何活動的權益。

  學生姓名: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學校蓋章:抓吉中心校

  20xx年XX月20日

免責協議書12

  甲方: 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公司員工家屬(以下簡稱乙方)

  一、此次活動員工家屬成年人均採取自費制度,即出遊個人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其個人承擔(兒童免費)。

  二、___一日遊活動為非盈利性質活動,並有一定潛在的危險性,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本人承擔。

  三、___一日遊活動是個人自願參加的活動,建議員工家屬自行購買出遊人身意外保險。

  四、出發前所有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必須提供真實的本人姓名+電話號碼(以及緊急事件聯絡電話),簽署《___一日遊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甲方及組織者不承擔任何法律、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

  五、如活動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壞損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組織者亦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六、參加活動的員工家屬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組織者,宣告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

  七、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知道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才能報名參加本次活動,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我知曉,一旦簽署,此協議將生效,也知曉本協議同樣有效於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代為簽名者視為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由代簽人承擔後果。

  八、凡是共同出行的釣友必須簽署《自助釣魚、出遊活動安全免責協議書》。

  九、該協議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日期,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免責協議書13

  “孤雁北上·夢圓北京”景區安全免責協議書 甲方:東莞橋頭陽光社(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願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此次景區由東莞橋頭陽光社統一組織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願者出遊,本次景區是東莞市團委主辦的“夢想.行動”之幫助東莞橋頭陽光社圓夢的景區,資金由東莞百分百實業集團捐助。

  第二條:本次景區為非盈利公益性質景區,甲方承擔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區中交付旅行社費用及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險的責任。乙方自願參加此次景區。乙方理解、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

  第三條:乙方作為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保障義務。已熟知並同意本次景區的所有行程與景區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區的潛在風險,願意獨立承擔本次景區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放棄對陽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員提出民事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如在此次景區中,乙方未遵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在景區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因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向加害人索賠。乙方同意,如有損害結果發生,甲方的任何建議均不構成對損害結果的故意或過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景區過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放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區參加者。

  第七條: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損害本人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所有景區參加者均擁有自救的權利,但無救助他人的義務。所有的救助行為都是基於完成自救基礎之上的見義勇為或道義上的責任,並不構成任何必須履行的民事義務。

  第八條:如在此次景區中,乙方因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景區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損壞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第九條:乙方清楚知道車輛行駛過程中及中途遊覽過程中是有潛在危害的。景區中會有意外受傷,心腦血管疾病發作等,乙方自願參加本次出遊景區。因此,乙方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並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到達目的地後,甲方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區,均在景區結束前有權要求乙方退出景區,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甲方負責人,宣告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在景區中若乙方私自離隊,造成的一切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二條:如在景區中乙方因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第三方受損的,由乙方單獨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區結束。協議簽訂後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免責協議書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租用於乙方使用,乙方承擔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房

  第二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本人住宿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乙方每_____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房屋租賃到期後,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在合同時間內搬離租賃房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先租。如乙方續租,需在合同期滿提前一個月交納續租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1)水、電、閉路電視費、燃氣費、電話費、垃圾費,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因目前房屋所在小區不繳納停車費、物業費和取暖費等,此協議租金不含以上費用,如果政府有關部門徵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甲方提出進行維修,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維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以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如因使用不當造成事故或人生傷害的由乙方自負。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3?%的違約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無故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未經甲方書面或口頭同意,轉借、轉租、裝修、承租房屋。

  2)損壞承租房屋或設施,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或賠償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口頭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家庭住房租賃用途。

  4)利用承租房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以居住的房去經營。

  5)合同到期內提前一個月,沒有交納下次房租費,視為不租,合同無效。甲方有權租給他人,乙方要配合甲方租房、看房。

  6)逾期未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如乙方租期未滿需退房,甲方概不退還押金。

  第七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水、電、傢俱、電器、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三日內向雙方說明。

  2、乙方在租房期間水、電、傢俱、電器損壞,由乙方承擔配件維修費用。

  3、乙方應於房屋租期滿後,將承租房房屋及附屬設施、傢俱電器裝置交還甲方。應保

  證房屋及設施、水、電、傢俱、電器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垃圾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將押金退還給乙方,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理。

  第八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遷,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的計算,多退少補。

  3、不可抗拒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客服”的情況。

  4、本院停放車輛不收任何費用,丟失車輛由車主自己承擔相應損失。

  第九條:押金

  水、電、傢俱、電器信譽保證押金,房屋押金為,合同簽訂之日起繳納,房租期滿驗收合格後由甲方原數退還乙方。

  甲、乙雙方驗收水、電、傢俱、電器能正常使用後由甲方驗收簽名。乙方需提供真實有效身份證影印件一張。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補充條款內容。補充條款內容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提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備註:傢俱與電器清單:大衣櫃、小衣櫃、床(2張)、席夢思(2張)、沙發、茶几、電視櫃(2張)、床頭櫃、餐桌、餐椅(4把)、電腦桌、空調(2個)、彩電、機頂盒、冰箱、熱水器、洗衣機(均為甲方所有)

  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電話:電話:身份證號:身份證號:年月日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免責協議書15

  一、宣告:

  1、該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活動發起人、組織者或領隊(以下協議中簡稱: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明確知曉戶外活動所存在的風險,提高參加人員的抗風險和自律能力,免除活動的發起人和同行成員在活動中出現的相關賠償及法律連帶等責任,讓戶外活動更加安全、健康、快樂、有意義。

  2、活動中,對於違反國家相關法規、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的事件,則不在此協議範圍內,必須由個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凡報名參加活動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閱讀和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青春飛揚戶外騎行俱樂部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要在註冊成為會員時簽字和在本協議上簽字。

  4、此協議為相關責任的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免賠的協議。你如果在此協議上簽字,潛在代表你就已經完全知曉、理解和同意接受《青春飛揚戶外騎行俱樂部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你就放棄了向活動發起者和其他成員提起訴訟的權利;永遠免除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二、風險的承擔:

  我參加戶外活動是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依簽署此有關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自擔的協議為前提條件的。我知曉活動的發起者只是活動的聯絡人,並非職業的領隊、嚮導或有許可證的急救人員。我知曉領隊、嚮導和急救人員及同行的成員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戶外生存課程或急救(包括野外)的培訓和經驗。我知曉他們並不能對我安全負責。

  三、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協議內容:

  1、本次活動非商業活動,非旅行社組團旅遊,也非贏利性質自助遊活動;是屬於個人設計的出行日期及路線,活動性質僅限共同愛好者自願參加、共同參與、風險自擔、責任自負;全程遵循“自助,互助,低碳環保”的原則;發起者和其它參加活動人員一樣,同樣也是自願參與者,對其他參加者沒有絕對的管理和支配權力;對於活動中突發的一切足以影響到大家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不可抗因素等重大事項尚需參加者共同商定;活動中發起者僅有義務對全隊活動進行組織協調,參加者也有義務服從活動的整體安排。

  2、凡報名參加本次活動的人員均視為你已經仔細閱讀、完全理解責任豁免、權利的放棄、風險的承擔和賠償的協議的全部條款內容。代他人報名需告知被代報人《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參加活動的被代報人也視同接受了本協議全部條款。同時,

  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知曉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

  3、戶外運動不同於常規的旅遊活動,採取的線路也不是一般的常規旅遊線路,有時氣象條件也非常規,而是具有一定的探險性質;該項運動本身最大的特點在於其具有一定的風險性;活動安排的時間是估算時間,實際活動時間可能出現較大的差異;報名前,我已閱讀活動內容和《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的全部條款,並經過合理判斷,同意接受本活動計劃和《戶外活動免責協議書》全部條款,同意自行承擔本次活動的所有的風險和後果;包括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設施帶來的風險;如果由於我的行為和我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我同意免除所有其他人的賠償連帶責任。

  4、參加本次活動,包括登山、徒步、郊遊、住宿(露營)、就餐以及活動和裝備的使用等都存在有潛在危險,可能會受到身體損傷、癱瘓、甚至死亡的風險,我也知道健身和休閒等活動也存在突發病、心臟病等甚至死亡的風險;我自願參加這些活動和使用活動的裝備,如果因為在參加本活動中受到傷害,我同意自行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且,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5、本次活動可能對身體和精神方面都有一定考驗,可能遇到在惡劣天氣中進行活動的可能,也可能遠離救助和醫療服務地點,短時間(或24小時)內無法得到救援;我清楚的知曉活動發起者無法全面預見該活動中所有的風險和不利,我知道以上所列的風險並不完全包含本次活動中的所有可能的風險;當我萬一遇到上述等傷害後,所有救援和醫療等全部費用我同意全部承擔,活動的發起者和其它參加者不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連帶責任;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的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和法律責任,並不僅限於以上所列的風險中。

  6、我清楚知道此次活動發起者不是保險公司,沒有義務為我購買意外保險等險種,我知道自己購買保險的意義,以防萬一;我知道發起者已在活動內容中提醒我本人,在活動開始前自己瞭解保險類別和購買保險;對於活動中可能出現的意外事故,可由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

  8、在此我謹宣佈我自己身體健康,適合參加戶外騎行活動,沒有那些會影響我參加戶外騎行活動或使用裝備的不適、損傷、病痛、心臟病、突發病歷或其它疾病;我理解我能夠透過以下措施來減少我的風險:注意環境,注意我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適用狀況,只參加那些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之內的活動;我清楚知道,我的安全是我個人的責任和取決於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我同意和保證,如

  果任何時候我認為是不安全的,那麼我會立刻中斷活動的進行。如我在活動中發生各種疾病或傷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

  9、當由於出現各種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發起者和同行成員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我同意放棄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我永遠免除此次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的賠償及法律連帶責任;我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將配合協助發起者及同行成員盡力協助我的同伴,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在我的判斷中,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我進一步理解到,我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去協助別人,同時,發起者以及我的同伴或者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來協助我。

  10、我在此特意和有意的宣告:我已經年滿18歲!我已閱讀和理解以上宣告和全部條款內容;我理解參加戶外活動相關的風險;我同意承擔由於選擇和參加以後的戶外活動而隨之來的全部責任;對於參加戶外活動而引發或與之連帶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包括第三方的法律要求)和無論出現任何形式和性質的害傷,無論這些法律要求是基於某方的疏忽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我永遠免除活動發起者和同行成員、任何第三方的賠償及法律責任。

  11、我知曉報名前必須事先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援,知道並同意接受本協議全部條款後,才能報名參加本次活動,報名後視同其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我知曉,一旦簽署,此協議將生效,也知曉本協議同樣有效於我的繼承人、近親、執行人、管理人、個人代表和轉讓人。代為簽名者視為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由代簽人承擔後果。

  12、協議範圍:凡是報名參加並註冊成為會員者均視為已經閱讀、理解,並完全接受該協議條款;該協議自注冊成為會員簽字後開始生效,至退出俱樂部成員時終止。(騎行至集合地點前和活動結束解散後的路途,已不屬於活動範圍內)。必須本人簽字,方可有效;他人代簽,視為無效。自簽字後,以後舉行活動無需再籤,(協議中的本次活動指青春飛揚戶外騎行俱樂部每次舉行的活動)。所產生的效力直至本人退出俱樂部為止。

  本人簽名(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