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初戀隨筆
我小學六年級時喜歡一個肉肉的小姑娘,她有一整年都和我同桌,後來我們畢業去唸不同的初中,我在那個暑假給她寄了情書,寫在邊緣裁得坑坑窪窪的草稿紙上。我把信裝在一個信封裡,用醜陋的圓珠筆字跡表達我的愛意,寄完信我便覺得這麼做糟糕透了。
我原本不怎麼待見我的同桌,因為她嘴唇上有一層汗毛,而且她總是對我不屑,事實上她比那些出風頭的優等生聰明得多,但從不主動發言也不專心聽課——她的`成績倒總是保持在合適的位置。她比我聰明,這點是我無法忍受的。她的家境似乎不錯,連有些老師都有意無意要巴結一下她。我們總是瘋狂地互翻白眼,瘋狂地小聲抬槓,瘋狂地畫三八線……有一天,任我再怎麼惹她,她都不搭理我了,只軟綿綿地把頭埋到臂彎裡,於是我在請示老師之後,下樓給她倒了熱開水——我想我居然心疼她——大概是我喜歡她了。可是,僅僅隔了一週,她就又生機勃勃地回到戰場上,並且多佔了我一隻鉛筆盒的領土,所以我只好把象徵首都的五角星轉移到桌邊沿海地區。
往後,每隔一段時間她會萎靡一陣,在她萎靡的日子裡,我倍感無聊,只好時不時越過三八線偷上幾平方毫米的“領土”。每次她神采奕奕迴歸,又會抹去我租佔的土地並傲嬌地哼一聲“無聊”。
真正喜歡上我的同桌,當然不會是因為她永遠對我高昂著頭顱一臉鄙夷,也不是因為我會可憐她身體不適。在我小學六年級的時候我開始寫一些故事,我喜歡自然科學也喜歡社會科學,因此我寫穿越類的科幻探險故事——穿越到恐龍時代然後把恐龍帶回到現代什麼的。
有一日,我那肉肉的同桌在讀了我的故事後一反常態地對我展現出崇拜的表情。她嫌我字寫得糟糕,便用漂亮的帶弧形的字型為我謄抄,我每寫一頁她都給我謄抄完整。我也不再拍卡、亂跑、打架、理三國卡和朋友爭論是否真有外星人,我去圖書館待更久,順便開始翹課、不聽課而努力把故事寫得更長。
故事這東西似乎總寫不完,但必然有寫完的時候。我的創作在升學壓力下逐漸縮小,到她考入最優秀的民辦中學戛然而止。這在我年幼的心中堆滿了傷感,可我自然是無能為力的。小學畢業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始終無法擺脫對她的想念,於是寫了“情書”,按照通訊錄上的地址給她寄過去。大概我後來能夠一直堅持寫一些故事,也是因為時常能夠念起她。
其實只是暗暗喜歡,也沒有到知曉愛情的年紀,算不得初戀。這段故事也沒怎麼跟其他人講過。只是上個月聽說小學要遷走,引發了一些回憶,隔了十多年,回想起種種細節,很溫馨。
摘自《新民晚報》2014/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