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殺人雜文隨筆
孔子死後,儒家的地位不斷上升,到孟子口裡,居然神話到了孔子刪改國史《春秋》的地步。他忘記了董狐之事,孔子既非史官,又非王侯,哪有資格接觸到尚屬國家機密的國史?
《論語》中有這樣一段話:“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於是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甚至有人說這是句讀不對,說應該是:“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似乎非這樣不足以符合人道主義和動物保護主義的做法。其實問一句是否傷人,只是表現一下對人的關切而已,被問者自然也會報告是否傷馬,所以不必問馬。如果什麼都問了,那《論語》豈不成了流水賬?
馬棚裡的養馬人大概是孔子首先想到的,不知道是不是就是魯君給他的“一車,兩馬,一豎子”中的那個“豎子”。有一回孔子出遊時馬跑了,並吃了農民的莊稼,農民很生氣,就把馬扣下了。孔子的學生子貢去向農民陪不是,但說了很多好話卻沒有把馬要回來。於是孔子就派養馬的人前往,他的說辭竟然是:你不能耕於東海,我不能遊於西海,所以我的馬總不免要吃到你的莊稼!於是順利地把馬要了回來。有的時候“秀才碰到兵”,子貢之輩是隻能束手無策的。
孔子的理想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這自然是很人道主義的,但孔子幾乎沒有朋友,對待老人也有雙重標準,比如《論語.憲問》中記載,他對原壤老人就不僅用了柺杖去打他的小腿,還要罵他:“老而不死是為賊!”於是在剩下的.青少年面前,就穩做了唯我獨尊的老師。而《史記》記載的齊魯夾谷之會,孔子攝相事,也許是孔子最自以為是的一件事了,會上齊人表演“四方之樂”,孔子說是“夷狄之樂”,不等演完就讓人把演員趕下了臺;齊人又換演“宮中之樂”,這回孔子不僅不讓演完,說這是“匹夫而熒惑諸侯”,還讓人把演員的手腳都砍了!
孔子不僅傷人,他還曾命申句須、樂碩去攻打過費人。而他的殺少正卯,則更是眾所周知的。少正卯本來與孔子同在魯國創辦各自的私學,而且孔子的學生曾“三盈三虛”,都跑到少正卯那裡去了。估計兩人進行一場辯論的話,孔子會很快敗下陣來。而且《史記》說:少正卯還是“魯大夫”,至少和孔子一樣是入了幹部編制的,而孔子上臺才七日,沒有透過任何法律程式,就急著自作主張把這個不同政見者殺了!這讓孔子的門人也覺得太過分了,所以問他:“夫少正卯,魯之聞人也,夫子為政,而始誅之,得無失乎?”而孔子竟然說出了他要殺的人還不少,共有五種人。他還特地宣告:那些盜竊等刑事犯還不在此列,這五種人是:一、心達而險;二、行闢而堅;三、言偽而辯;四、記醜而搏;五、順非而澤。而少正卯有幾樣兼而有之!
於是不禁要讓人狐疑:殺少正卯,是不是心達而險?砍無辜者手腳,是不是行闢而堅?說演員“匹夫熒惑諸侯”,是不是言偽而辯?“所刺譏皆中諸侯之疾”,是不是記醜而搏?諸侯爭霸,東周還在,卻不見他“君君臣臣”,是不是順非而澤?
晏子說“夫儒者滑稽而不可軌法,倨傲自順,不可以為下;崇喪遂哀,破產厚葬,不可以為俗;遊說乞貸,不可以為國。”這話不是沒有道理的。我們現在學習國學,也把“孔子學校”辦到了國外,連小孩子也在背《論語》章句,如果不把它有害的一面告訴大家,對於民主的程序、對於反對形式主義、反思以往的歷史教訓,都將是極其不利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