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生態學視野下的環境可持續發展探析論文
近年來,人們對環境生態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各國都開始將生態環境保護問題列為必須解決的重點問題,針對生態環境問題,我國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戰略,並將其作為基本國策之一。若想實現人類生存與發展的可持續,人類就必須對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予以關注,對這一問題的研究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生態環境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建設的必要性
可持續發展觀念越來越受到世界各國的關注與重視,人們的生活方式、生產方式以及思維方式都受到了這一觀念的深刻影響。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會對自然造成影響,人類在發展的過程中勢必需要認識自然、利用自然、適應自然,並對自然進行一定的改造,但是以往很長一段時間內,人們都沒有意識到應當如何協調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也沒有意識到人類要想長遠的發展就必須以維護人與自然關係為根本,在這種情況下,人類對自然進行了過度的開發與索取,導致自然能源、資源的大量浪費,同時各種經濟建設活動也帶來了嚴重的環境汙染與生態破壞問題,各種負反饋效應層出不窮,具體來說,這些危害包括河流的徑流量降低,河流的下游出現斷流現象,河流水質變差,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洪澇頻繁發生;空氣汙染加劇,臭氧層遭到嚴重破壞,全球氣候變暖趨勢加重;溼地面積逐年減少,農業土地質量惡化、土地肥力嚴重降低,機井面臨調空的嚴峻形勢,農產品大量減產;森林覆蓋率降低、沙化土地的面積增加,草場不斷退化,水土流失現象日益加劇。因此可以說,當前世介面臨的生態破壞與環境汙染問題是十分嚴重的,面對這樣嚴峻的形勢,必須開展可持續建設以及生態環境建設,為人類長遠的生存與發展提供保障。
二、環境生態學視野下的環境可持續發展
(一)樹立和諧的自然觀念
自然環境是客觀存在的,人類的`生存以及發展活動都不可能脫離環境完成,人與環境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關係,即人會對自然環境造成影響,而自然也同樣會對人類的生存與發展造成影響。從現實情況來看,與自然相比,人的主導型更強,雖然人類的活動並不能涉及到整個自然界,但是就某一個時間與空間範圍來說,即使自然環境所給予的條件具有一定的穩定性,人們仍然可以透過各種活動,來使自己的空間影響力擴大。因而人類對環境與生態的破壞不僅表現在某一個時空範圍,其影響是具有擴大性與延續性的,自然狀態一旦失衡,其影響範圍極大,這種影響也會作用到人類的身上。人類生存與發展對能源、資源的依賴性較強,一旦生態環境被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條件也會被逐漸瓦解,人類最終將傷害到自己。因此,人類必須重新審視人與自然的關係,意識到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人類應當利用現有的技術條件,對自然進行必要的探索,認識到自然發展及其演變的固有規律,分析人類的各種行為可能會對自然造成的危害,然後再尊重自然規律的前提下,規範自身的各項行為。在日常的活動中,應當加強對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觀念的宣傳,樹立正確的觀念,讓全民都有意識的參與到保護自然的工作中,透過規範自身的行為等方式對自然進行保護。
(二)綜合治理生態環境問題
對於已經發生的生態破壞與環境汙染問題,人類應當予以重視,並對這些問題進行綜合治理。隨著人類生態環境意識的增強,人們意識到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應當考慮其環境效益的高低,因此在活動開展以前需進行深刻的論證與分析,考慮到經濟活動是否會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然後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看是否可以從源頭上避免問題的發生,如果不可避免那就需要在時候對發生的生態環境問題進行補救,儘量將破壞程度降到最低,努力實現經濟效益與生態環境效益的共贏。各地區應當根據當前生態環境問題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方法開展綜合治理,為環境與生態建設作出貢獻。近年來,我國各地都積極開展了生態換進治理工作,城市綠化、農業生態工程、園林生態工程、環境生態工程等專案都得到了積極的推廣,並取得了相對較好的效果。
(三)加強對生態環境建設的規劃
建設生態環境需樹立全域性觀念,從全域性角度出發,深入實踐調查,最終制定出最有利於社會綜合發展的建設規劃。生態環境問題與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都息息相關,因此,相關人員應當分階段、分層次、分行業的對生態建設問題進行細緻化全面的分析,避免出現規劃漏洞,保證規劃設計具有全面性與時效性。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工作應當注意三個基礎性的問題,第一是規劃建設的範圍,從全國來說,規劃可以按照省份、地區來劃分;從省來說,則可以按照城市以及分區劃分,而其規劃內容則應當根據農業、環境、城市、資源等部分來劃分。第二是規劃建設的原則,其原則主要有兩點,一是目的性明確,二是效益性較強,一定要突出生態環境效益,促進城市的綠色發展,同時這種發展應當是長遠的。第三是規劃建設思路,農業、工業、城市、農村的規劃應當是具有差異性的,相關人員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三、結語
生態環境問題是人類面對的共性問題,因此應當對此予以高度的關注,從人類生存與社會發展角度來看,需加強可持續發展建設以及生態環境建設,共建和諧的人與自然關係,積極改善生態環境,對汙染與破壞問題進行治理與補救,並對生態環境建設予以科學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