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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模式論文

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模式論文

  1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能力體系的結構分析

  研究型大學的重要特徵,在於它是以科學研究為重點,以高層次人才培養為主要目標,教學、科研、服務社會相協調,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顯著影響的高等教育機構[1]。根據2004《中國大學評價》的分類[2],我國目前有研究型大學36所,約佔全國大學總量的2%。隨著教育、科技和經濟的不斷髮展以及日益緊密的結合,研究型大學日益成為知識經濟時代一個重要的創新系統,其教育科技創新能力更趨整合化,並具有更加廣泛和豐富的內涵,同時成為研究型大學辦學能力和整體創新能力的集中體現。

  1.1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的5項創新能力

  (1)知識創新能力。研究型大學是科學研究的主力軍,建有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創新基地,承擔了大量的特別是重大的國家和政府資助專案,具有較強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能力,是知識創造的源頭,並且在知識的傳播、應用乃至服務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2000~2003年,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規劃(973)專案中,以高校為首席科學家單位的佔69%(其中研究型大學佔73%),以研究型大學為首席科學家單位的佔50%。大學擁有國家重點實驗室總數的62%(其中86%建在研究型大學),研究型大學擁有國家重點實驗室總數的53%;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中的70%建在研究型大學[3]。特別是現代高技術的孕育,更多地依賴於多學科的力量,更多地源自基礎科學研究的重大突破,因此,研究型大學的知識創新能力對於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2000~2003年評出的中國高校十大科技進展中,由研究型大學完成的佔65%。

  (2)技術創新能力。儘管從分工上,企業是技術創新的主體,但是研究型大學透過與企業的科技合作以及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大學科技園等科技組織形式,大量介入技術創新過程,特別是在以高技術為核心的技術創新的前端發揮著重要作用,對技術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教育部工程中心有52%建在研究型大學;在科技部、教育部認定的國家大學科技園中,依託研究型大學建設的佔64%[4]。同時,研究型大學的科技結構中存在著大量的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同樣具有很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大學的科技活動經費籌集總額中,來自企業的資金佔36.6%;研究型大學的科技經費投入中,來自企事業單位委託的經費約佔40%[5]。隨著現代高新技術產業向著更加整合化和規模化的方向發展,其對研究型大學參與技術創新的需求不斷增加。

  (3)創新人才培養和聚集能力。研究型大學在科學研究方面的獨特優勢以及科學研究與教育教學的緊密結合,使之成為創新人才培養和聚集的高地,創新人才培養和聚集能力成為研究型大學有別於一般高等教育機構的一個重要方面。研究型大學承擔著高等教育的任務,是知識創新、技術創新所需人才的重要儲備庫。研究型大學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能力吸引著最優秀的生源,大眾化的本科教育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了廣泛的人才資源供給,而以博士生培養為重點的研究生教育則是科技、產業精英人才的主要源頭。研究型大學的在校碩士、博士生分別約佔全國的1/2和2/3。同時,研究型大學的創新文化和哲學社會科學的發展,也為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及經濟和社會發展發揮著思想庫的人才與教育作用。隨著教育、科技的戰略地位不斷提高,研究型大學對高層次人才的吸引力進一步增強,日益成為科技精英聚集的高地。

  (4)創新資源供給能力。研究型大學不僅擁有創新資源,同時也是一個資源增生的組織,其教育科技創新活動的“產品”(知識、技術、人才和資訊等)本質上都是國家和區域創新系統發展的重要資源。研究型大學透過多層次、結構優良的高等教育和廣泛、前沿的科學研究,為社會提供了知識、技術、人才和資訊等創新資源,是國家創新體系內創新資源的重要增長點。2002~2004年,研究型大學獲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數量分別佔總數的49%、38%和24%,分別佔高校獲獎總數的80%、64%和50%[3]。研究型大學具有把握科學研究前沿的優勢,其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也具有公益特性,因而創新資源供給的輻射面非常廣泛,是技術創新最強有力的資源供給者之一,其對技術創新所需資源的有效供給能力對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的發展具有重要影響。

  (5)創新資源吸納能力。研究型大學是一個吸納創新資源並進行資源開發的創新系統。隨著高等教育規模的持續擴大,研究型大學與所有的高等教育機構一樣,都面臨著教育、科研資源緊張的問題。能否充分吸納和利用社會創新資源,是影響研究型大學整體創新能力和發展的重要因素。研究型大學以自身較強的人才優勢、科學研究能力以及人才培養能力,吸引著社會特別是企業創新資源的注入,既增加了研究型大學對教育科技創新資源總量的需求,而且可以顯著改善自身資源體系的結構,併為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內創新要素的流動和高效配置創造了重要渠道。

  1.2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各項能力的內在關係

  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的5項能力,可分為相互關聯的3個能力板塊。

  (1)第一板塊:知識創新能力和技術創新能力。這是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體系的主要能力,特別是知識創新是研究型大學有別於一般高等教育機構的重要能力。正是由於這一能力板塊的優勢,研究型大學成為世界各國高等教育和研究與開發投入的重點,集中了大量的創新資源,並透過教育和科學研究創造了優質的創新資源,具備了參與技術創新的巨大潛力,成為國家戰略利益及經濟社會發展的引力中心和輻射中心,並且更加有可能從技術和社會發展中受益。

  (2)第二板塊:創新人才培養和聚集能力。這是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體系的核心能力。研究型大學高度密集的科學研究和創新資源產出,突出了其對創新人才培養和聚集的重要作用,同時也使之有條件把科學研究與培養創新人才緊密結合在一起,並在人才培養過程中進行文化的融合和輻射,使得傳統高等教育的層次和知識的創新、傳播、應用乃至服務能力得以進一步提升。

  (3)第三板塊:創新資源供給和吸納能力。這是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能力的綜合體現,也是持續發展的'動力。在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內,研究型大學的作用突出地表現在其透過良好的教育和高水平的科學研究,為社會提供優質的創新資源。研究型大學正是透過把所創造的“產品”送入技術創新環節,才能實現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的社會功能。因此,能不能為整個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提供創新資源支援,體現著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的效益和成敗。同時,研究型大學作為一個社會系統,必須吸納社會的優質資源,才能保持自身創新活動的可持續發展,不能吸納和利用社會創新資源,大學就失去了可持續發展的支援和動力。因此,創新資源的供給和吸納能力是研究型大學作為一個創新系統固有的能力要求。此外,研究型大學透過創新資源的供給和吸納,為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內創新要素的流動、共享和整合創造了新機制,而這種創新資源的流動和有效配置恰恰是創新能力建設和創新效益提高的關鍵環節,是實現科技與經濟的結合,推動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發展的關鍵。

  1.3建立多元化和板塊結構的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能力體系的意義

  建立多元化的教育科技創新能力體系,並建立起各能力之間的板塊結構,有助於研究型大學豐富和拓展教育科技創新能力的內涵,明確其教育科技創新能力體系建設的關鍵和重點。

  (1)對於研究型大學來說,教育科技創新能力最終體現在其對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的創新資源供給能力和吸納能力。因此,研究型大學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結合程度,對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能力的評價,最終均體現在其對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所需的優質創新資源的有效供給能力上。只有具有為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提供強有力的優質創新資源支撐的大學,才是高水平大學;而能從社會包括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吸納優質創新資源的研究型大學,也一定是高水平大學。從這個意義上,增強創新資源的供給和吸納能力是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能力體系建設的根本,也是研究型大學可持續發展的根本。

  (2)研究型大學的教育科技創新必須隨社會需求、技術發展和產業變化而進行動態調整。現代科技與經濟結合的實踐已經證明,大學的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必須更多地從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別是技術發展和產業結構需求中汲取變革的動力和創新的激發力,只有適應技術發展和產業結構需求的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才能更好地為社會所接受。因此,研究型大學的教育科技創新能力必須具有不斷增強的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適應性。

  (3)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必須提升到系統高度,強化各種能力之間的相互關聯。作為一個擁有豐富創新資源和承載了重要社會功能的創新主體,研究型大學必須更加註重教育科技創新的整體效益和溢位效益。研究型大學是一個各種創新能力相互關聯、相互增強的創新系統,各項能力必須整合、互補,才能增強創新的整體效益和溢位效益。因此,研究型大學在提高各項能力縱深度的同時,還應進一步增強各項能力的結合度,特別是注意科技創新和創新人才培養的整合。同時,研究型大學還必須準確確立自身在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內的位置,加強與其他創新主體之間的聯絡和互動,在教育科技創新能力體系建設方面加強創新戰略的選擇。

  2研究型大學教育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的戰略選擇

  2.1開放創新戰略

  開放創新意味著合作、學習、競爭和創新能力的提升。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之所以能成為完整的創新系統,關鍵在於各創新主體之間在功能、定位上的緊密聯絡和良好互動[6]。研究型大學的教育科技創新與企業的技術創新存在著互補整合的基礎和契機,一旦找到良好的結合點,將顯著增強雙方乃至整個創新體系的創新效益。研究型大學必須透過開放,融入世界教育科技競爭格局,充分利用國內國際的創新資源,特別是適應經濟、技術和產業發展調整創新戰略和執行機制,把為國家和區域創新體系提供優質創新資源作為教育科技創新的基本價值取向,更好地滿足國家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並與其他創新主體形成以創新資源供給和吸納為基礎的聯動關係,互相支援、互相促進、共同發展,不斷最佳化自身及整個創新體系內創新資源的配置、環境建設及能力匹配。

  2.2整合創新戰略

  (1)創新資源的整合共享機制。研究型大學要充分利用自身多學科、人才資源豐富的優勢,透過學術組織改革,建立更多以創新人才組合為基礎的學科/學術團隊或創新群體等學術組織,實現人才資源的整合和合作創新,建立以寬廣學科結構和學科範疇為基礎的學科叢集,加強學科交叉融合,適應現代科學研究整合化、規模化的要求。除了自身資源的整合之外,研究型大學還應特別注意整合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優質資源,包括高技術企業、國際的優質教育科技資源。研究型大學必須認識到,工業發達國家以及在我國工業化的現階段,相當多的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已經遠遠超過大學。

  (2)多元化創新能力的整合。研究型大學要建立自身“產品”供給與社會需求相匹配的機制,從社會需求出發設計研究開發模式和人才培養目標,提高吸納和利用社會資源的能力,實現研究型大學知識創新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整合。研究型大學要充分利用自身研究鏈條相對完備的優勢,加強自身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能力的整合,充分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大學科技園等多元化的科研組織形式,建立知識創新與技術創新有機融合的執行機制。研究型大學要加強科學研究與教育教學的整合,充分利用在知識創造和技術開發方面的創新資源,建立研究型教育教學體系,使教育教學緊跟科技發展的前沿,使學生特別是研究生更多、更深地介入知識創造和技術開發,從科技創新中受益。

  2.3創新人才戰略

  實施創新人才戰略,一是要著力提高學生的創新能力。研究型大學創新人才的培養依賴於知識創新、技術創新能力,沒有強的科技創新能力,就不可能培養創新人才。世界著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都有幾個共同特徵:既在科學研究方面具有一流水平,同時也培養了一流的畢業生;既突出研究生特別是博士生的培養,同時也具有一流水平的本科生培養質量。因此,在我國高等教育規模不斷擴大,科學研究投入不斷加大的情況下,研究型大學必須防止出現重科技、輕教育的現象,應把培養創新人才作為首要任務,在高等教育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充分利用科學研究能力提高創新人才培養能力,保持和增強研究型大學在培養創新能力、知識結構、實踐能力等方面最為優良的創新人才上的優勢和能力。二是要著力提高科技人員的創新能力。研究型大學科技創新能力主要來自人才的創新能力,社會聲譽很大程度上來自創新人才的影響。必須以人才工作為核心,把人事制度改革作為科技體制改革的突破口,創新人才制度和人才組織模式,透過科技創新培養高層次人才,透過高層次人才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2.4創新文化戰略

  創新文化建設是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課題,所包含的內容和實踐的主題都是非常豐富的。首先要把握創新文化建設的要點,包括:①以人為本,把人才作為第一資源、立校之本和創新能力體系建設的核心,在政策、制度上體現創新人才的培養、價值實現和全面發展;②合作競爭,把創新的價值、人才的價值更多地體現在合作上,強化合作基礎上的公平、公正競爭對科學研究發展的活力和動力作用,減少因分立和無序的競爭所造成的創新成本的增加;③開放學習,加強對創新的趨同,縮小大學與社會之間的距離和對創新的認知距離,同時構建自己的核心能力,擴大開放的基礎。其次,創新文化必須透過具體的制度和政策來體現和完成建設。創新文化體現在大學的發展戰略及人事、教學、科技管理及評價等制度中,研究型大學應加強對科技創新的宏觀調控和管理,加大對創新意識、創新方式的引導,透過制度改革和政策制訂形成有利於能力建設的創新文化。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創新文化戰略實施的基礎是開放創新、整合創新和創新人才戰略,其核心是大學科技體制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