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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規章制度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6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績效考核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1

  為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調動全域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不斷創新性的開展工作,結合本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突出幹事創業,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的原則,充分體現考核的客觀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幹部職工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修養。鼓勵先進,營造積極向上的工作熱情和良好的工作氛圍。實現“縣內橫向爭位次,縣外同行創一流”的工作目標。

  局直各科室單位。

  (一)工作業績(90分)。

  每半年對各科室民主考評1次(其中班子成員佔60%,局直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佔40%),半年和年底各佔50%。

  (二)資訊工作(10分)。

  根據《資訊宣傳考核辦法》考核的分值,將最高分數折算成7分,其他科室成績按比例折算計分。完成分配任務的另外加3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三)加減分。

  1.榮譽加分。科室當年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集體榮譽稱號,給本科室對應加9分、3分、1分,縣委、縣政府在本年度考核中因以上成績給本局加分的,給本科室加分按2倍計(加分不重複計);為本局贏得縣級集體榮譽稱號,加1分。工作屬跨年度的表彰只按頒獎年份計獎,由科室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將表彰通報或獎章、獎牌、證書等有效證件提供給考核辦。

  2.經驗推廣加分。當年為國家級、省級、市級提供現場會(工作安排、務虛會除外),且縣委、縣政府在本年度考核中給本局加分的,給科室對應加18分、6分、2分;為全縣性的會議提供現場的(工作安排除外),給科室加1分。由主辦科室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將會議資料或其它相關有效資料以及應予加減分的方案報分管領導,由分管領導稽核後報考核辦。

  3.因工作被各級通報表揚、批評或同類科室全市評比(均以書面通報排名為準)前三名或後兩名的,提交研究確定加減分分值。

  4.為本局提供有效招商引資資訊(以招商局認定為準)的每條加12分(招商辦除外)。

  5.因違規違紀行為被上級檢查通報或新聞媒體曝光,扣當事人所在科室4分。

  6.因工作被服務物件投訴造成負面影響,經查屬實的,由局長辦公會研究,情節嚴重的,一次扣當事人所在科室最低4分。

  7.涉及多科室配合的工作,完不成的扣1—3分,由牽頭科室提報,分管領導稽核,由考核辦彙總,提交研究確定。

  8.科室要制定完善工作制度,並嚴格考核。沒有職責分工、沒有考核辦法的,扣5分;不按時提報考核成績的,每次扣一分。

  9.其他應給予科室加減分的,提交研究確定。

  以上各項加分無上限,減分直至總分扣完為止,同一事項不重複加減分。

  績效考核成績是幹部選拔、職稱評定、職稱聘任、評先樹優、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一)獎勵。

  1.設立榮譽獎。根據年終考核總成績,對總分前八名的科室授予“優秀科室”稱號,根據考核成績和綜合表現評選出二十名“先進工作者”。

  2.設立突出貢獻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局長辦公會研究,給予表彰獎勵。

  (1)科室或個人在全縣中心工作、重點工作、招商引資中做出突出貢獻,得到縣委、縣政府肯定或表彰,且社會影響較大的。

  (2)在工作中成績突出,為__縣或__縣農業局爭得到國家、省、市級榮譽,且社會影響較大的。

  (3)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等行為,併產生了積極的社會效應的。

  突出貢獻獎和加分不重複計。

  (二)處罰。

  (1)年度成績最後一名的科室黃牌警告,降低當年度科室人員的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不得參與評先樹優。連續兩年最後一名的科室,對科室主要負責人免職或降職,並實行一票否決。

  (2)凡因違反紀律被上級通報批評或被投訴追責的,除按《考勤制度》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罰外,當事人的當年度工作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並實行一票否決;所在科室當年度黃牌警告,處罰參照第一條規定執行。

  五、考核的方式方法

  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須在本次考核結果公佈後的兩個工作日內提出,過時不予認可。對提出的異議,經認定屬實的,考核辦在兩個工作日內重新公佈。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2

  為了規範員工管理,將企業的績效與個人的工作績效直接掛鉤,針對公司實行“兩直”管理後出現的隊伍管理方面的問題,為改善員工績效,提高能力與素質,建立切合我公司實際的績效考核系統,特制訂本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1、鼓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有效改進員工工作績效。

  2、發掘員工潛力,幫助員工成功與發展。

  3、促進員工人事升遷、獎懲、調整工資依據。

  4、促進主管與員工之間的瞭解。

  第二條適用範圍

  1、適用於各專案部工作人員

  2、適用於機關工作人員

  3、其他單位依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績效考核辦法

  第三條考核依據

  根據職工在被考核期間的工作成果與表現為依據,各單位主管對所屬員工平時工作情況隨時記錄,嚴格考核。

  第四條考核原則

  考核要求客觀公正,各單位對所屬員工的考核,儘可能用客觀指標來衡量工作成果及進步成長情況,不可只憑主觀感覺或印象等方式來考核,以免造成不公平現象。

  第五條考核等級劃分

  等級劃分參考分數百分比(上限)

  一等9010

  二等8520

  三等8040

  四等7520

  五等7010

  第二章考核方式方法

  第六條本績效考核辦法採取了評級量表法[詳見績效考核表1-6],對公司所屬員工進行考核,按照工作性質及專業分類如下:

  層次

  類別

  適用考核表

  考核

  時間

  考核

  週期

  高層

  管理

  副總

  表一

  年末

  年度

  專案經理

  表二

  年末

  年度

  中層

  管理

  機關業務主管

  表三

  年末

  年度

  機關職員

  表四

  年末

  年度

  專案副總、總工

  表五

  專案結束或年末

  專案或年度

  專案管理人員

  表五

  專案結束或年末

  專案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3

  一、指導思想

  xxxxxxx有限公司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匯入績效考核機制,以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強化員工的工作責任心,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不斷促進本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並確保公司與員工共同成長。

  根據《xxxxxxx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本著同工同酬、多勞多酬、高效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特擬定本管理制度。

  二、績效考核目的

  1、績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況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透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旨在進一步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質。

  2、績效考核使各級管理者明確瞭解下屬的工作狀況,透過對下屬的工作績效評估,管理者能充分了解本部門的人力資源狀況,有利於提高本部門管理的工作效率。

  三、績效考核用途

  1、瞭解員工對組織的業績貢獻。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3、提高員工對公司管理制度的滿意度。

  4、瞭解員工和部門對培訓工作的需要。

  5、為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提供依據。

  6、為人力資源規劃提供基礎資訊。

  四、績效考核原則

  1、公開的原則:考核標準的制定是透過協商和討論完成的,考核過程是公開的、制度化的。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武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的原則:考核人在對被考核人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作出合理解釋。

  4、公私分明原則:績效考核是針對工作業績進行的考核,績效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5、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的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於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五、績效考核週期

  1、公司績效考核包括月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

  2、月度考核時間是每月1日~15日,考核上月績效情況。

  3、年度考核一年開展兩次,考核時間是7月5日~15日考核上半年度;1月5日~15日考核上一年度的下半年度。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4

  一、考核目的

  為了完善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強化公司員工的責任意識與成果意識,並運用該評價的方式,指導、幫助、約束和激勵廣大員工,真正實現收入靠貢獻的分配原則。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的所有員工。銷售分公司參照執行。

  三、考核依據

  1、依據員工的崗位標準(崗位說明書),考核由崗位員工的職管負責人負責具體實施,公司行政部負責監督管理。

  2、依據被考核員工考核期內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工作質量、工作態度)、工作協作、組織紀律等三方面、十個考核要素綜合評分,由本部門協同行政部共同實施。

  3、實施員工的考核必須與本人所從事的崗位相對應,嚴禁員工拿崗位的報酬而從事低崗位的工作。

  四、考核分值

  1、實行百分制,其中崗位標準考核(I)60分;綜合考核(II)40分;輔助考勤及獎懲(III)追加分。

  2、考核結果由行政部負責評審確認。

  五、績效考評週期

  1、定期季度考核(3、6、9、12月份的30日前為考核完畢日期);

  2、綜合全年四個季度考核結果彙總產生年度考評成績。

  六、考核評分標準

  I.崗位考核評分標準見後頁。

  II.綜合考核評分標準

  (一)完成工作計劃情況(包括例會研究決定事項和總經理交辦工作)

  1、工作質量

  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部門工作計劃和辦公例會研究決定事項和總經理指派的臨時任務;

  (1)每有1項應完成工作任務沒有完成扣3分(屬於下屬負責的工作負監管跟進不力責任扣1分)。

  (2)每有1項工作任務沒按計劃進度完成扣2分(屬於下屬的工作扣1分)。

  (3)工作質量不高,酌情分三檔(1、2、3)扣分。

  (4)每出現一次失職和工作差錯,視造成公司損失大小和對其它部門工作的影響程度分三檔(5、10、20.)扣分;若沒有造成損失只扣2分。

  2、工作態度

  要求辦事程式清楚;作風民主正派,內部團結合作,人際關係和諧正常;紀律嚴明,令行禁止,步調一致,及時和經常關心、幫助(指導)同事(下屬)工作。

  (5)考核時,徵詢其他相關員工意見,根據員工意見酌情扣0-5分。

  (6)要求部門管理人員客觀、公正,按時完成對所屬員工的績效考核工作。若行政部在複核中發現有明顯的不客觀、不公正現象,每有1例扣2-5分。

  (二)部門協作

  (7)要求顧全大局,全力協助、支援相關部門工作。有1次其它部門合理投訴扣2分;考評時根據其它部門反映情況酌情扣2-5分。

  (三)組織紀律

  (8)要求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每有1次違反酌情扣1-5分。

  (9)提高工作質量、在改進工藝、上有顯著成績視成績大小加5-20分。

  (10)要求行動迅速、效率高、質量好,按時圓滿完成領導交辦和部門月工作計劃中負責的工作任務。每有一次沒按時完成或不符合領導要求扣2分。

  III.出勤及獎懲

  1.出勤:遲到、早退次×0.5 曠工天×10 事假天×0.4 病假天×0.2=分

  2.處罰:警告次×2 小過天×4 大過天×8=分

  3.獎勵:表揚次×2 小功天×4 大功天×8=分

  4.分數計算:1 2=追加扣分3=追加加分

  (四)總分計算

  100-I分±II分±III分=實得總分

  七、考核結果應用

  1.A檔(90分以上):在考評當月足額髮放實發工資。

  2.B檔(70分—89分):在考評當月按80發放實發工資。

  3.C檔(50分—69分):在考評當月按60發放實發工資。

  4.D檔(50分以下):在考評當月按40發放實發工資,並給予留用一季度處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給予辭退處理。

  5.年度綜合考核為“不合格”者,予以降級、降薪或解除勞動關係。

  八、考核紀律與責任

  1、上級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上級領導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2、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分或免去全月獎金。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考核者在每季的25日前將考核表報送行政部。不能在規定的日期內上交考核表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每延誤1天,減發考核者10的實發工資。

  後附:《員工季度績效考核表》

xxxx機械有限公司

  20xx年6月20日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鬥力,加強村班子和村幹部隊伍建設,促進村級管理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央和省、市委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村班子,指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本辦法所稱的村幹部,指村兩委成員,不含上級選派、選聘到村任職的幹部。

  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縣委組織部負責村班子和村幹部考核的宏觀指導和檢查督促,鄉鎮黨委具體組織實施,並將考核結果記入村幹部個人檔案。

  第四條考核村班子及村幹部,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公開民主、績效掛鉤的原則,堅持全面考核與重點工作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組織考核與民主測評相結合,力求科學、全面、準確。

  第二章考核內容

  第五條鄉鎮黨委每年應組織一次對村班子及成員的全面考核。考核分為平時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兩項。村幹部考核辦法第五條平時工作考核內容。主要考核村幹部出勤、請銷假和鄉鎮交辦的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第六條年度目標任務考核的內容。以村班子及村幹部的創業承諾事項為主,對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圍繞“五個好”標準,對村幹部的考核側重於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主要內容包括:

  1、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

  2、引導和帶領群眾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積極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情況;

  3、當年經濟工作目標落實情況;

  4、新農村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情況;

  5、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劃生育工作情況;

  6、精神文明建設情況;

  7、黨的建設,包括基層組織建設、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廉潔自律情況等;

  8、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三章考核辦法

  第七條對村班子和村幹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進行,並結合村級換屆對村幹部進行屆末考核。

  第八條每個考核物件的平時工作考核,由鄉鎮黨委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在年終經黨政聯絡會議集體研究後,以百分制進行量化打分。

  第九條村班子和村幹部的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分黨員群眾民主評議和崗位目標量化考核兩個方面。

  第十條黨員群眾民主評議。按照縣委組織部《關於轉發市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社群)幹部“雙述雙評”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廣組【20xx】63號)要求,對村班子及村幹部個人進行民主測評,再由鄉鎮黨委計算民主評議得分,其計算公式為:民主評議得分={優秀票數×1十稱職(合格)票數×0.8十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票數×0.6}/總票數× 100。

  第十一條崗位目標考核量化評分。由各鄉鎮結合自己實際,根據村班子和村幹部年初創業承諾事項,對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行分解細化,明確評分標準,年終經黨政聯絡會議集體研究後,以百分制進行量化打分。

  第十二條考核等次確定。鄉鎮黨委按平時考核得分佔20%黨員群眾民主評議得分佔30%,崗位目標量化考核得分佔50%的比例計算出村“兩委”班子和成員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確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計算,95分及以上的為優秀,80-95分(含80分)的為稱職(合格);60-80分(含60分)的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為不稱職(不合格)。

  村幹部考核優秀等次比例不得超過全鄉(鎮)村幹部總數的`10%。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村“兩委”班子,該村幹部不得評為“優秀”和“稱職”等次。

  第十三條對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內部不團結、嚴重影響工作並經整改沒有明顯改變的;

  2、班子集體以權謀私、貪汙挪用集體財物等違紀的;

  3、工作不主動,措施不得力,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被“一票否決”,或在重點工作上有重大失誤的;

  4、民主測評中,“不合格”票超過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應確定為不合格的。

  第十四條對村幹部的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稱職:

  1、政治素質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問題上立場動搖,參加社會非法組織的;

  2、業務素質差,難以適應工作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職責,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受到上級查處或通報批評的;

  3、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被“一票否決”的村的“兩委”主要幹部和分管負責人;

  4、違反工作紀律,在開展村務中造成工作被動,損害群眾利益的;

  5、參與賭博、迷信、色情等活動,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

  6、因打架鬥毆、酗酒鬧事、嚴重違反社會公德,造成嚴重後果的;

  7、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長期不在崗,或無理取鬧,擾亂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的;

  9、有以權謀私行為,存在不廉潔和其它違紀問題的;

  10、本年度內受到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和違法犯罪的;

  11、被評為不合格班子的村“兩委”主要幹部;

  12、民主測評中,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的;

  13、其他原因應確定為不稱職的。

  第四章結果運用

  第十五條村幹部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村幹部績效工資,根據年度考核結果,被評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的,分別按照《建立健全村幹部“三位一體”激勵保障機制暫行辦法》(X發【20xx】12號)規定的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20%、100%、80%發放,年度考核不稱職的,不享受績效工資。

  第十六條村班子考核結果與獎懲掛鉤。鄉鎮黨委按照年度考核結果,對評為優秀的村班子進行表彰獎勵。對評為不合格的村班子,由鄉鎮黨委進行集中整頓。

  第十七條對考核為優秀的村幹部,優先推薦參加各類先進的評選;對考核為基本稱職的村幹部,取消先進的評選

  資格,並指派專人開展談心談話,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對考核不稱職的村幹部,由鄉鎮主要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村幹部連續兩年被評為不稱職等次,且經誡勉無明顯改正、群眾反響強烈的,由鄉鎮勸其自行辭職。經組織勸辭後拒不辭職的,可由鄉鎮作免職處理或依法啟動罷免程式。

  第五章考核紀律

  第十八條村幹部應自覺接受考核評議。鄉鎮黨委工作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評議結果。嚴禁以弄虛作假、拉票等非組織活動干擾和妨礙考核、評議工作。對違反上述紀律的人員,經鄉鎮黨委查實後,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或黨紀政紀處分。造成考核結果嚴重失實的,由鄉鎮黨委宣佈考核結果無效。違反考核紀律的村幹部,當年考核等次直接確定為不稱職。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鄉鎮可依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村改居的兩委幹部及其他村自聘人員的考核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績效考核規章制度6

  為探索建立機關工作人員績效考核機制,加強機關管理,強化工作學習交流,提高工作效率水平,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原則

  堅持五個結合:考勤、學習與工作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平時與年度結合,考核與促進工作學習交流結合,結果與年度獎金髮放和幹部評優、推薦任用結合。

  二、物件範圍

  全體機關工作人員。

  三、內容標準

  考核內容包括考勤、學習、工作三個方面,考勤包括全勤、請假、曠工、加班等情況;學習包括學習筆記、學習成果講用情況;工作包括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計劃安排、總結調研、各類報表、執法記錄、專案材料、會議記錄、發表的資訊等文字資料。所有考核內容實行百分制考核,分別根據考核內容的數量、質量、時效,按照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先定性,再定量,實行百分制考核。其中考勤、學習定量滿分各20分,工作定量滿分60分(個別考核物件按考勤滿分20分,工作滿分80分進行考核)。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分別記相應滿分分值的85-100%、70-84%、60-69%、0-59%的分值。每考核時間段內,學習、工作兩項考核優秀人數比例分別控制在考核物件總數的20%以內。

  (一)考勤

  在考核時間段內,全勤(無曠工、請假和遲到早退)記滿分;其餘為良好或稱職、不稱職等次,並按曠工每天扣2分,因私、因病請假每天扣1分、節假日和工作時間以外加班一次記1分的標準記入相應考核分。考勤工作由分管機關副局長負責,辦公室確定專人做好平時記錄工作,每週通報一次。請假以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簽字的請假條為憑,否則視為曠工。加班必須要有主要領導的安排,否則不予考核。如因加班多而出現考勤項考核分超過該項考核滿分的,以滿分記入。

  (二)學習

  根據學習筆記內容是否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內容是否充實及數量多少,以及是否在機關學習例會上開展學習成果講用及講用效果評價等情況,分別評定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分別記入相應考核分。

  (三)工作

  參照《公務員平時考核手冊》工作計劃和工作情況記錄,根據考核時間段內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工作計劃安排、總結調研、各類報表、執法記錄、專案材料、會議記錄、發表的資訊等文字圖片資料的數量(工作量)、質量、時效等,結合平時工作表現,分別評定優秀、良好、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分別記入相應考核分。其中資訊報送包括公開發表在各級媒體上的經驗總結、情況反映、調研文章、簡報訊息和圖片等,媒體包括登記註冊且合法出版發行和運營的報刊、開放性網際網路站(最低一級的為商務局機關網站)。

  四、方式方法

  個人陳述,集體評定,定期進行,年度累計,兌現獎罰。根據考核內容,由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個人陳述、查閱學習筆記(包括學習成果講用交流)、工作成果資料(工作計劃安排、總結調研、各類報表、執法記錄、專案材料、會議記錄、發表的資訊等文字資料),結合工作難易程度和被考核物件平時表現進行考核;考勤由分管機關副局長負責考核,一週一通報,年度與幹部職工法定年休假補貼兌現掛鉤。

  五、組織領導

  (一)考核小組由商務局領導班子各成員組成,局長xx任組長,副局長xx、陳東勤、xx、xx任副組長,酒類商品管理局局長宋世傑、工會主席李建義、紀檢組長王靜平、政務大廳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吳應應為成員,負責組織、指導和監督考核工作,審定考核結果,對有異議的考核結果進行復核。辦公室楊雲傑具體承擔有關日常統計工作。

  (二)考核結果平時在機關內部通報,年度累積計分,與一定數量的獎金掛鉤,兌現獎罰,同時作為年度公務員(職工)考核評定等次、幹部推薦任用的重要依據。

  (三)因個人原因未參與階段性工作的被考核物件,其本階段考核分直接記零;部分參與階段性工作的,先按參與工作時間佔考核階段時間的比例多少計算出其定性定量考核部分應得滿分及對應獎金數量,再依照本辦法有關規定評定其應得考核分值,兌現相應獎金。

  (四)兌現獎罰時先計算出單位考核分應得獎金數,再根據個人年度考核得分計算出個人應得獎金數,具體公式如下:M元×N人÷X分=Y元/分,其中M為每人應得獎金的平均值,N為參與兌現獎金的總人數,X為所有參與兌現獎金人員的年度考核得分總和,Y為每考核分所得獎金數。

  (五)本辦法由商務局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