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在現在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新員工績效考核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新員工績效考核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發現員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揚長避短,持續改進提高工作績效,將員工工作目標與企業戰略目標以及個人績效相結合,確保員工工作目標與企業目標保持一致;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員工業績進行客觀、公平、公正地評價,並透過此評價合理地進行價值分配,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範圍
利達公司正式錄用員工。(銷售部、後勤人員或試用期員工除外)
第三條:考核原則
客觀原則:對被考核者的任何評價都應明確的評價標準,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自主原則:各部門可根據自身工作特點在一定範圍內制定相應的考核規程和評價標準,形成部門的考核實施細則,部門內所有崗位均有對應的考核指標;
公開原則:各級考核指標(含專案、達到狀態、權重和評價標準)的制定與過程調整,對員工公開;
反饋原則:過程監控結果和考核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提出今後努力改進的方向;
改進原則:考核目的在於監督責任者的職能履行與實施,促進責任者對公司/部門經營目標的有效貫徹與實現,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對責任者的自我糾正和改進情況的評價;
第二章考核體系
第四條:考核物件
Ⅰ類員工:計件、計時工資人員及基層普通員工;
Ⅱ類員工:車間基層管理人員及其他月薪人員;
Ⅲ類員工:辦公管理人員;
第五條:考核內容
考核根據工作標準的關鍵指標進行考核。
第六條:考核型別
員工績效考核分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種,具體以實際操作為準。
第三章考核實施
第七條:考核權責
總經理:對於副總、銷售、行政、財務部進行追蹤。
副總:對於生產、技術、採購、品管、動力部第一負責人進行評分。
財務總監:對生產統計、各個倉庫保管員進行評分。
各部門:按照本辦法負責本部門的考核具體實施,由部門第一負責人對本部門人員進行評分;
行政辦:負責考核辦法的制定,對績效考核的總體原則、績效考核的方法及績效考核的注意事項進行說明,組織、指導、督促考核的實施過程。
第八條:考核等級對照表(Ⅱ、Ⅲ類人員適用)
第九條:考核程式
1、總經理室每月30日前對公司各部門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2、副總每月29日前對公司各部門上月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3、財務總監每月29日對統計、各倉庫保管員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4、各部門第一責任人每月27日前對本部門人員上月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確定等級;
第十條:工資核算
1、Ⅱ類員工與Ⅲ類人員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其他補貼
備註:其中各部門基本工資詳見表一,由總經理確定該員工基本工資
表一崗位基本工資標準表
2、Ⅱ類員工與Ⅲ類人員績效工資=預定績效工資x人考核績效係數
備註:其中各部門績效工資詳見表二,由總經理確定該員工績效工資
表二績效工資上下限額度
3、I類人員月工資=Ⅰ類計件工資+考核獎50元
新員工績效考核制度2
1、加強對班主任的過程管理,引導班主任做好常規工作,提高班級管理工作的質量。實施班主任過程管理制度,每月對班主任各項常規管理工作進行量化考核,並依據學校考核細則規定按時發放班主任各項津貼。
2、期末依據班主任每月考核成績、班級教育教學成績情況,評選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主任,並對文明班級班主任和優秀班主任給予獎金、旅遊等一定的獎勵。
3、班級學生有違法、嚴重違紀行為、意外傷害事故或安全事故,班主任應負主要責任的或連續兩學期期末班級考核為最末的,取消下一學年的班主任聘任資格及學校其他評獎評優資格。
4、班級發生團伙打架、意外傷害、夜間外出等嚴重違紀行為的,本班級當月班主任津貼下降一檔;問題嚴重、影響惡劣的扣發當月全部考評津貼。
5、學校重大活動班主任無故不參與造成損失的,當月班主任津貼下降一檔;對學校安排的師生檢查、評比、集會、報告、演出、參觀、競賽等各項活動不積極參與並有阻撓行為產生不良影響的,本月班主任津貼下降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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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員工績效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強化員工以責任結果為導向的價值評價體系,不斷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強工廠的整體核心競爭力。
第三條各級管理人員透過績效管理三個階段的實施,確保部門工作不漏項,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憑效果,管人憑考核。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基層專業及管理人員(含部門主管)和車間專業及管理人員(含車間副主任)。
第二章指導思想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分為本部門工作和跨部門團隊工作,沒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條考核者要對被考核者進行客觀公正的考核,同時必須透過績效管理幫助下屬員工提升績效成績。
第三章績效管理的操作方法
第七條員工績效管理
按月進行,並分為三個階段。包括績效目標制定階段(考核期初)、績效輔導階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溝通階段(考核期末)。
第八條績效目標制定階段由部門負責人(或委託人)與員工共同制定"個人績效承諾"(PBC)表。個人績效承諾包括該職位考核期應承擔的工作任務、達到的目標、措施、完成時間、考核的標準、提供的見證性資料等進行詳細列示,作為員工工作受控的具體標準。
第九條個人績效承諾來源包括:
1、來源於為完成部門指標而必須完成的工作任務和措施,體現出該部門或職位對總目標的貢獻。
2、來源於員工參與跨部門團隊或業務流程最終目標,體現出該職位對跨部門團隊目標或流程要求的支援。
3、來源於本職位應負責任。
4、創新性目標或計劃。
5、個人績效改進計劃。
第十條個人績效
承諾的制定應符合明確、可測量、可達到、與職位關聯和有時限的原則。
第十一條部門內所有員工達到績效考核規定的工作要求後,應保證部門內所有工作的正常展開,包括:部門KPI指標的實現、業務流程的執行、部門和個人績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條各級員工必須對本職位考核期績效要求進行承諾。
第十三條績效輔導階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導、支援員工共同達成目標和計劃的過程,同時考核者應對員工行為與結果及相關的關鍵事件或資料進行收集及記錄。
第十四條各部門必須在部門內建立健全"雙向溝通"制度,如:例會制度、總結制度、彙報/述職制度、關鍵事件記錄、工作日誌制度等,保證各項工作資訊的及時和真實傳遞。
第十五條每月結束各部門負責人對照員工績效承諾的專案和標準,做出客觀的評價,經考核複核者複核後,考核者就考核結果向員工進行反饋溝通。
第十六條考核責任者必須與員工進行正式的面對面反饋溝通,內容包括考核結果、工作成績、工作不足及改進措施,並共同確定下一階段的個人績效目標(含績效改進目標)。對於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還需特別制定改進計劃。
第十七條被考核者必須進行對考核結果的"被告知"簽字確認。若被考核者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評價,可在相應考核表的"員工意見欄"表述,考核者有責任就員工的不同意見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十八條被考核者如果對考核者的處理意見仍有異議,可按PBC考核流程在兩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訴。人力資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並將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人。
第十九條對於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門專案工作中的人員,部門在進行月/年度考核時,原則上應採用或參考專案組的評價結果。
第四章考核結果及其應用
第二十一條員工PBC考核採取百分制進行衡量,員工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為當年12個月的平均考核分數。
第二十三條主管、車間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70%發放,其餘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主管和車間副主任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x30%x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四條基層員工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80%發放,其餘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基層員工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x20%x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條員工連續三個月考核結果為D、全年累計4個D、年度考核結果為D的,直接淘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的解釋、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可在本制度的原則範圍內進行細化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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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提升企業整體素質,增強企業競爭力,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和評價,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的目的
1。造就一支業務精幹、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確保個人、部門和公司績效目標的實現,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全面、公正的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促進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提升。
3、為員工薪酬調整、年度評優、晉升或獎勵、降職、辭退等提供人事評核的客觀依據,以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目的。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考核依據的原則;
2、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四。考核適用範圍
凡公司中層以下(包括中層)所有人員的考核適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員不適用本方案: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員工;
2全年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包括請假與其它各種原因缺崗)的員工。
五。考核組織機構
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領導公司績效管理的各項實施工作。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辦公室、財務審計部、資訊管理部、經營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物業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等部門主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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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提高業務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明確工作任務,體現個人能力,創造積極向上的學習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為業務部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制定的有效參考檔案,依據每個人的業務能力經考核後合格後,確定業務部每位員工的崗位職稱。
3、業務部崗位職稱共分為四個標準,依次為實習業務員,業務員,業務助理,業務經理(需經公司全體公選)。
4、實習業務員:新聘從事公司業務工作的新進人員,熟悉公司經營內容與工作流程,掌握與客戶溝通的基本技巧和方式,瞭解公司主營專案的基本知識,能就具體專案與客戶進行順利溝通,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伍萬元者。
5、業務員:滿足4中要求,能夠獨立完成專案的資訊查詢,業務聯絡,業務溝通,專案跟進,合同簽訂,工程款回收等工作,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貳拾萬元者。
6、業務助理:滿足5中要求,能夠協助實習業務員跟進專案,處理客戶關係,幫助實習業務員進步,促進專案洽談,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叄拾萬元者。
7、業務經理:滿足6中要求,能夠處理業務部日常工作安排,管理業務部的人員,制定業務部工作計劃,對所有專案資訊的情況進行督促和管理,組織公司業務培訓工作,對所有專案負責,三個月內簽訂合同金額不少於伍拾萬元者。
8、崗位職稱的認定。崗位職稱採用綜合業績,理論考試,實踐結合綜合考核評定,考核通過後的次月享受新的崗位職稱待遇。
9、業務部崗位職稱申請考核範圍及要求:業務部所有員工均有權利考核以上四個崗位中的任一崗位。
10、申請考核週期:除業務員職稱外,其它職稱均採取三個月一次的集中考核評選制。
11、考核不透過者下次考核仍可參與,且不影響現有崗位職稱及待遇。
12、業務助理不限制人數,僅以個人能力及工作態度和方法為依據。
13、業務部經理採取競爭上崗制,遵循優勝劣汰的原則,由業務部員工集體評選產生。
14、在工作中出現重大錯誤,導致公司遭受損失的依據個人職稱採取批評,罰款,職稱降級,直至開除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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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舞銷售人員工作熱情,提高工作績效,積極拓展市場,促進公司產品的營銷,維護公司的正常發展,特制訂本方案。本方案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用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來評估考核公司業務部的工作績效及績效工資,以提倡競爭、激勵先進、鞭策落後。本方案的實施物件為公司銷售人員,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按部門銷售經理、業務人員(跟單)分別制訂。
一、業務部經理職責、
(1)考核制度的制定與修訂。
(2)負責對部門內銷售人員考核的具體實施。
(3)對季度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4)依據考核最終結果,作為對業務部成員加薪、升職、辭退等的主要依據。
(5)對考核制度與考核指標提出修改建議。
二、考核指標:
公司對銷售人員的考核指標有:銷售計劃(數量)完成率、銷售額增長率、銷售價格保持率、銷售費用、欠款回收率、訪問成功率、客戶意見發生率、新客戶開發率、老客戶保持率。
三、考核頻次:
1、月度考核,每月評分一次。
2、年度考核,公司每半年核算每一位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即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銷售人員該年度6個月度考核分之和)÷6。
3、每月8日前,將被考核人員考核表報送人事部。
四、考核細則:
月度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70%)+(出勤×30%)出勤(百分制):30%
當月滿勤100分,缺勤1天扣4分。(半天按1天計)
五、銷售員日常工作考核(百分制):70%
1、客戶的管理方面(30分),出現下列情況,每項扣5分,情節嚴重者該項1不得分。
(1)未完成每月的客戶開發維護計劃;
(2)客戶存在問題,銷售員未能及時解決;
(3)沒有嚴格執行公司銷售政策,缺乏對公司產品的瞭解;
(4)沒有很好的執行公司領導取得的合同;
(5)客戶反饋表對銷售員工作不滿意;
(6)回款不及時;
2、銷售員管理方面(70分)
(1)週報(40分):認真填寫《周工作彙報表》,未按時交付、字跡潦草、難以辨認等,此項不得分;
①上週工作總結(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②下週工作計劃(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③客戶走訪情況(10分):每週須走訪3家以上,並對走訪情況在週報上做詳細記錄,不得漏項。如連續走訪同一家客戶將《客戶拜訪紀實》一同上交,如不交者該項不得分;(每項扣3分,2項以上不填者該項不得分);
④跟單記錄(10分):對於簽訂的訂單合同及跟蹤施工過程需填寫每日跟單記錄,以備日後查詢
(2)市場資訊反饋(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3)產品質量問題反饋(5分):認真填寫,要求做到及時有效;
(4)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規定、(5分):銷售員須嚴格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規定》。如發現違反《車輛管理制度規定》中任何一項條款,該考核分數全部扣
(5分)內部培訓(10分):無缺席,成績優秀者得10分,缺席一次扣3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注:如連續不上交材料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加倍扣分。
六、考核許可權:
1、採取逐級考核原則。
2、業務員的考核由業務主管評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彙總,業務經理初審,分管副總經理複審。
3、主管的考核由公司業務經理評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彙總,分管銷售副總經理初審,總經理複審。
4、公司銷售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考核由公司董事長(或授權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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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
簡稱考核,目的在於透過對員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專案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於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
試用三個月後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僱,應附試用考核表,註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准。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於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複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並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效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透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效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註明。
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透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瞭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於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範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於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透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並指明今後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儲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儲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後,必須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內容與專案;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