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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案

【推薦】考核方案模板集合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複雜的一種。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核方案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內容

  一、五項評比:(衛生、早操、午間操、午休、晚寢)15分

  二、讀報(準時下班落實每天工作,維持紀律等)10分

  三、按時記錄上交班主任工作臺帳(家訪、談話團隊班活動記錄等)10分

  四、上足上好班會課(有目的、有要求、有內容)10分

  五、黑板報和班級財產管理(每月底出刊,每月初檢查班級財產管理情況)10分

  六、學校、各處室佈置的工作任務落實完成(各種考試、教育、實踐、活動、競賽等)10分

  七、杜絕“三種現象”(上網、抽菸、打架)15分

  八、班主任會議(必須準時參加會議並作好記錄)5分

  九、“長明燈”現象(晴好天氣不開燈)10分

  一十、逃課(平時上課、週六補課等)10分

  二、記分和考核方法

  一、五項評比:15分

  月總分在98分以上得15分,在95-97.9之間得10分,在85-94.9之間得5分,84.9分以下得0分。

  二、讀報:10分

  月讀報在20次以上得10分,在10-19次得5分,在9次以下不得分。

  三、按時記錄和上交班主任工作臺帳:5分

  臺帳記錄全得5分,記錄稍缺得2分,臺帳不交(每月一次)扣10分。

  四、上足上好班會課:10分

  上足(45分)上好(有教案)得10分,未上足(30分)得5分,挪作他用扣10分。

  五、黑板報和班級財產管理:10分

  按時刊出黑板報和無財產損壞得10分,嚴重損壞公物(質視損壞情況)最高扣20分。

  六、學校、各處室佈置的工作任務落實完成:10分按質按時完成得10分,不完成不得分。

  七、杜絕“三種現象”:15分

  無三種現象發生得15分,其中發生一次得5分,有處分(抽菸、打架)扣20分。

  八、班主任會議:5分

  準時參加並記錄好會議內容得5分,公事請假不能出席得3分,無故不參加不得分。

  九、“長明燈”現象:10分

  查到晴好天氣開著“長明燈”二次扣5分,五次以上扣15分。

  一十、逃學:10分

  無逃課得10分。有逃課學生屢禁不止不得分。

  三、考核規定

  一、當月正常做好班主任工作給予考核。

  二、當月病事假累計超20天,不予考核。

  三、班上有嚴重違法違紀學生(派出所立案)不予考核。

  四、當月班上有三人次打架並有行政處分的不予考核。

  五、當月班上有流生者不予考核。

  四、考核獎等次

  當月考核獎與當月的考核分掛鉤。具體等次如下:

  一、90-100分為優秀級得70元

  二、75-89分為良好級得60元

  三、60-74分為合格級得45元

  四、60分以下為不合格級得0元

  五、其它

  一、班級學額以50人為核算單位,每超5人的,加獎3元;

  二、本辦法作為班主任“評優”的重要依據(每月考核分在90分以上)

  三、有流生扣當月考核獎70元,當年度不得評優評先;

  四、本辦法從20xx年10月執行,考核辦法中未盡事宜,解釋權屬校長室。

考核方案 篇2

  為在評優、評先中體現公平、公正、公開,減少人為因素的不當影響,切實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熱情,提高我校的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則

  1 、按考核程式操作,採用公示制度,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教師。

  2 、提倡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努力爭取,不搞輪流坐莊,平均分。

  3 、在同等情況下,上一年已評為先進的,退讓今年評選到的。

  4 、對於不參加評優考核的教師,一律按不稱職上報。

  5 、按評價分值由高到低成為學期或學年各級評優、評先的依據。

  二、辦法

  (一)總分 100分,其中教學成績佔 60%,學期考勤佔 10%,兼職工作或班主任佔 10%,師德師風佔 20%。

  (二) 教學成績 60分。具體方法見《新林中學教師考評辦法》。

  (三) 學期考勤滿分 10分,缺勤扣分方法如下:

  ( 1) 缺早操 (升旗、查宿舍 )每次 0.2分,缺會每次 0.5分,開會遲到或早退每次 0.2分。

  ( 2) 請假每天 0.2分(半天 0.1分),全學期請假超過 7天,按每天 0.5分扣。

  ( 3) 缺課每節按 1分扣(有一節計一節),班主任會缺席每次 0.1分。

  ( 4) 其它活動缺勤臨時再議。

  依據:學期考勤記錄。

  (四) 兼職工作考核得分( 10分)

  ( 1) 沒有分管工作此項得分按分管工作人員考核中等人員得分 2分。

  ( 2)按分管工作給分不同,分管工作得分亦有不同(班主任屬於分管工作,按滿分考核),標準如下:積分 1分此得分最高為 5分,積分 2分此得分最高為 7分;積分 3分此得分最高為 8分,積分 4分此得分最高分為滿分。多項兼職,若有一項積分在 4分(含),按滿分計;若分項積分均在 4分以下,取其和積分計。班主任並分管其它工作,選取成績優異者項考核。

  ( 3)分管工作給分辦法:優秀得分 80%以上,良好得分 70%以上,合格得分 60%以上。要求各部門按崗位職責制定目標責任書,量化考核目標。

  ( 4)班主任考核:按週考核等級計分,一級每次積 0.5分,此項總分 7分;鞏固率 3分,每流失一生扣 0.6分(時間段為:上一學期結束時到本學期結束時)。

  依據:檢視,查記錄,調查學生。

  (六) 師德師風得分( 20分)

  按照《教師師德師風考核辦法》,被考核為優秀檔次的加分 10分以上,被考核為合格檔次的加分 5分以上。合格以下檔次,不得年度評優、晉升職稱、評選先進。

  20xx年10月

考核方案 篇3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xx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勞社廳函[20xx]10號)和《關於印發<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規程(試行)>的通知》(勞社廳函[20xx]3號)兩份檔案的精神和指示,最新的高階人力資源管理師試點考核方案調整如下:

  一、考核內容

  依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國家職業標準》中規定的高階人力資源管理師工作要求,以及各項要求的比重分配,制定試點鑑定考核內容,高階人力資源管理師鑑定試點考核最新方案。考核分三部分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含職業道德和專業知識)、專業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

  二、理論知識考試

  (一)考試方式:書面閉卷標準化考試,考生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試題型:

  1、職業道德考試題型為:選擇題,其它考試《高階人力資源管理師鑑定試點考核最新方案》。

  2、專業知識考試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

  (三)考試題量和分值分別為:職業道德題25道題;專業知識單項選擇題60道題,多項選擇題40道題。

  (四)考試時間:90分鐘。

  (五)考試評分:理論知識考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其中,職業道德佔理論知識總分的10%,專業知識佔理論知識總分的90%。

  三、專業技能考核

  (一)考核方式:操作技能採用書面閉卷筆試。

  (二)考核題型:專業技能為綜合分析題或圖表分析題。

  (三)考核時間:專業技能考核為120分鐘;

  (四)考核評分:專業技能考核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

  四、綜合評審

  綜合評審採用書面筆試或面試。在20xx年3月26日的具體考試中,將採取檔案筐方式。綜合評審考核為180分鐘。

  五、成績核定

  1、理論知識考試總成績=職業道德成績(滿分10分)+專業知識成績(滿分90分),滿分100分;

  2、專業技能考核總成績滿分100分;

  3、綜合評審考核滿分100分;

  4、理論知識考試、專業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三科成績皆達60分為合格;

  5、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

  說明:檔案筐又叫公文處理測驗。模擬現實工作情景為考生提供一系列檔案和材料,要求其在規定的條件下對這些檔案進行處理,以考察其工作能力和處事風格等。

考核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為了正確評價教師的師德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先進、調動教師的'積極性、促進教師提高師德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提高學校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水平,特制定此考核評價方案。

  二、考核評價物件 各院系部任課教師。

  三、考核評價內容

  主要包括師德表現、教學工作、科研工作、出勤等方面,重點考核教學工作。

  四、考核評價原則

  1.堅持全面、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2.實行專家、教師、學生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遵循特點、分類評價的原則。 4.堅持實事求是,注重實績的原則。

  五、考核評價等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級。優秀佔10%左右,當年受處分或者有嚴重教學事故的教師視情節輕重,可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

  教師考核評價標準及計分表

  注:教師“師德表現”的評價由學生評價、專家評價、教師評價、三部分構成,分別給予權重係數為0.4、0.4、0.2。

考核方案 篇5

  為了增強責任意識,調動大家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執行力,確保“保證提前交貨”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績效考核辦法。

  第一條 被考核物件:木製品車間、塗裝車間、地板車間、裝飾板車間班組長及其以上管理人員。

  第二條 考評成員:生產部、人事部

  第三條 考核內容:

  生產計劃完成率、產品合格率、產品返工期限。

  第四條 考核方式:

  1、車間助理級及以上幹部與本車間的綜合指標完成率掛鉤獎懲。

  2、班長、組長以所管轄班組綜合指標完成率掛鉤獎懲。其中,造型班與飾板班掛鉤考核,木線班與框架班掛鉤考核;飾板班以壓飾面及櫃筒頭產品為考核專案,框架班以木線指接產品為考核專案。

  3、工資與績效掛鉤基數的確定:

  ⑴班長、組長按被考評者工資收入總額的80%與績效掛鉤;績效考核辦法⑵助理級及其以上幹部按被考評者工資收入總額與績效掛鉤。

  第五條 生產計劃完成率考核標準

  1、以《月生產計劃表》與《生產計劃跟蹤日報表》為計算依據,《生產計劃跟蹤日報表》中的資料均為實際交接的合格產品數。月終的《產品返修跟蹤日報表》上未交接的返工產品的數量應作衝減。

  2、木製品車間木線班、造型班月生產計劃進度與周生產計劃進度各佔完成總量的50%。每月的工作日均分為4個階段,第階段計劃進度佔月度計劃的12.5%,第三、四階段超出計劃部分按50%計核產能。

  4、獎勵標準:

  木製品、塗裝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2%,不足107%,按掛鉤基數獎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7%,不足112%,按掛鉤基數獎12%。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12%,不足120%,按掛鉤基數獎16%。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或超過120%,按掛鉤基數獎20%。

  裝飾板、地板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2%,不足107%,按掛鉤基數獎5%。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7%,不足112%,按掛鉤基數獎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12%,不足120%,按掛鉤基數獎10%。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或超過120%,按掛鉤基數獎15%。

  5、處罰標準:

  木製品、塗裝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5%,不足102%,不予處罰;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0%,不足95%,按掛鉤基數扣罰6%;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85%,不足90%,按掛鉤基數扣罰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80%,不足85%,按掛鉤基數扣罰10%;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為80%以下,按掛鉤基數扣罰15%。

  裝飾板、地板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5%,不足102%,不予處罰;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0%,不足95%,按掛鉤基數扣罰6%;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85%,不足90%,按掛鉤基數扣罰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為85%以下,按掛鉤基數扣罰10%;

  第六條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考核標準

  1、以質檢部《質量月報表》為計核依據。

  2、產品合格率達成率=本工序月累計合格率/本工序計劃指標

  3、獎勵標準(四個車間):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101%(含),不足103%,按掛鉤基數獎6%。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103%,不足106%,按掛鉤基數獎8%。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106%(含)以上,按掛鉤基數獎10%。

  4、處罰標準(四個車間):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99%(含),不足101%,不予處罰。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97%(含),不足99%,按掛鉤基數扣罰5%。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95%(含),不足97%,按掛鉤基數扣罰7%。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95%(不含)以下,按掛鉤基數扣罰10%。

  第七條 產品返工考核標準

  1、返工產品滯留期限處罰標準:

  ①以《產品返工跟蹤表》為依據,按交接單批次和日期計算。

  ②各工序考核標準量化如下:

  造型班產品返工不超過5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木線班產品返工不超過5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打磨班產品返工不超過3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描色班和索色班產品返工不超過2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面漆工序產品返工不超過3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③返工產品在本工序滯留超期兩天以內,由該班班長、組長分別承擔60%、40%罰款,超三天(含)以上由該班班組長、車間助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平均承擔罰款。

  ④返工產品滯留超期10天(含)以上或由於車間管理人員原因造成延期,由車間助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平均承擔罰款(班組長不承擔罰款)。

  2、產品返工費用考核標準:

  ①按公司檔案《關於產品返工管理規定》相關條款進行責任劃分。

  ②按財務部統計《產品返工費用匯總表》進行相關人員扣款。

  第八條 其它原因考核

  ①被考核部門因外部因素影響完不成考核指標的,受影響的產品數量不列入考核基數,此外部因素由生產部裁定。

  ②產品計劃完成率是指根據生產部制定的月生產計劃去完成相對應的產品,超出指定範圍內的產品,超出部分數量按30%計核產量(因材料影響除外)。

  第九條 考核期限

  本考核辦法從20xx年3月1日起施行,以往考核辦法與本辦法不相符合的,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