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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管理制度

生產管理制度

  在現在社會,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生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了提高商場超市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行政區域內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裝置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本規定所稱的商場超市是指從事商業零售的店鋪。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

  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對商場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種裝置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商務行政部門依照本規定負責商場超市的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工作。

  第五條

  商場超市應當遵守本規定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具備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

  商場超市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並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

  商場超市應當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教育培訓、檢查、獎懲、事故報告、重點部位、裝置設施、危險作業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

  商場超市應當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錄,並至少儲存兩年。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並持證上崗。

  第九條

  商場超市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託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條

  商場超市應當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場超市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一條

  商場超市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裝置和設施上,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應當設定在明顯位置,便於識別。

  落地式玻璃門、玻璃窗、玻璃牆應當設有警示標誌並設定在顯著位置。

  第十二條

  商場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水平開啟;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堵塞或者封閉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於1.4米,兩側1米範圍內不得設定、堆放或者懸掛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門內門外1.4米範圍內不得設踏步,並不得設定門檻。

  第十三條

  商場超市的營業區域內應當設定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寬度不得小於2.4米;輔助疏散通道寬度不得小於1.5米。

  超市的收銀區域應當設定無購物通道,按照收銀區域的寬度每20米至少設定一個,寬度不得小於1.5米,無購物通道應設有明顯標誌。

  第十四條

  商場超市與文化娛樂場所設在同一建築內的,商場超市應當配合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第十五條

  商場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定燈光型疏散指示標誌,疏散指示標誌應當明顯、連續,設在安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牆面上,指示標誌的間距不得大於10米。疏散通道應同時設定蓄光型疏散指示標誌。

  第十六條

  商場超市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域設定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達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於0.5勒克斯,斷電後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於20分鐘。

  第十七條

  商場超市在營業期間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區應當與營業區隔離,並採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商場超市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

  商場超市將營業場所、裝置出租的,應當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經營場所和裝置。

  第十九條

  10千伏電壓等級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第二十條

  變配電室應設定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採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採取防水、排水措施。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定高度不小於400毫米的擋板。

  變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裝置佈置平面分佈圖、配電線路平面分佈圖安全技術資料,並懸掛變、配電系統操作模擬圖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並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裝置、設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條

  變配電室應配備高、低壓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具,應急工具等安全用具,並保證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條

  商場超市營業區域內電源線路的設定,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接、拉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當採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裝置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二十三條

  商場超市在營業期間,應當至少每兩小時對營業區域進行1次安全巡查。營業開始前和結束後,應當進行全面檢查,並做好巡查和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

  商場超市庫房設計、使用、庫存物品的碼放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商場超市經營的髮膠、丁烷等易燃商品應當存放在專用獨立庫房內,專用獨立庫房的電氣裝置應符合防爆要求,並保持良好通風。

  第二十五條

  商場超市容納的消費者人數按照營業區域公共活動面積計算,平均每人不得小於0.8平方米。當超過規定的容納人數時,應當採取措施,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確保安全。

  鼓勵商場超市安裝人員流量統計裝置。

  第二十六條

  超市配置購物車的數量,按照營業區域公共活動面積計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過10輛。

  第二十七條

  商場超市舉辦大型促銷和社會活動,應當制定符合規定要求的活動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在人員相對聚集時,應當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場超市舉行大型促銷活動期間,應當配備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第二十八條

  商場超市設定在地下的營業區域,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設定在地下三層及其以下;

  (二)不得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於2個,且營業區域內任何一點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得大於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設定捲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

  第二十九條

  商場超市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主要危險目標、啟動程式、緊急處置措施、應急裝置器材等內容。

  商場超市應當定期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得少於1次,並做好記錄。

  第三十條

  商場超市的主要負責人和相關管理人員應當熟悉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具備應急指揮能力。

  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一條

  商場超市應當設定能夠覆蓋所有營業區域範圍的應急廣播系統,並且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二條

  商場超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三十三條

  商場超市使用特種裝置的,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日常維護、保養,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執行。

  第三十四條

  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消防、商務行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發現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本市舉辦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商場超市應當執行。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規定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處罰;

  (二)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三)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未持證上崗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要求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處罰;

  (六)未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規定處罰;

  (七)未按規定經營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罰;

  (八)變配電室未安排值班人員的、未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九)設定在地下三層及其以下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務行政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一)違反容納人數規定的;

  (二)舉辦大型促銷和社會活動,未採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暢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三)未按要求設定疏散指示標誌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定應急廣播系統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五)違反地下安全出口規定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生產管理制度2

  安全生產例檢制

  為使安全生產區域、安全設施、安全系統等裝置保持安全狀態,規範車間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檢查行為,及時發現並消除安全隱患,特對安全例檢工作要求如下:

  (一)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彙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並由綜合辦公室以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二)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專職安全員,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三)專職安全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通知有關車間和部門採取措施,同時彙報主管領導。

  (四)對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運輸工具、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並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五)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六)節假日期間必須安排專職安全員值班進行安全檢查,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保衛人員,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領導幹部現場帶班制

  為強化公司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對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與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對領導幹部現場帶班工作要求如下:

  (一)定義

  1、領導幹部:指公司總經理、各副總經理、各部門部長和各車間主任。

  2、現場帶班:指帶班領導對本班內所有作業範圍內的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二)現場帶班工作內容:

  1、現場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認真落實走動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

  2、排查隱患並要求相關部門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協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並按期複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並報公司安委會研究處理。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並按規定給予處罰。嚴禁違章指揮。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現場無法解決處理的,立即報技術部。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對車間領導幹部走動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落實不到位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6、嚴查“跑冒滴漏”現象,並按規定進行處罰。

  7、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要立即組織採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安委會報告。

  (三)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現場帶班人員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安委會請假,並通知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安排人員替班。

  3、現場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勞保穿戴,不準著便裝進入生產現場。

  4、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並由現場負責人簽字。

  5、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現的違章行為,按照規定對現場責任人進行處罰,並對違章人員進行幫教。

  6、嚴格執行領導幹部現場帶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產上,切實深入一線真抓實幹,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四)考核規定

  1、現場帶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2、現場帶班人員請假後,綜合辦公室未及時安排人員造成空崗的,每次扣罰負責人50元。

  3、帶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的,一併給予嚴肅處理和處罰。

  4、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複查驗收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後果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不低於100元的處罰。

  5、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帶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附則

  (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本制度的制定、修訂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總經理批准。

  (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綜合辦公室。

生產管理制度3

  一、專案部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班組必須抓好安全思想教育,嚴格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增長安全意識。

  二、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經常對職工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把安全知識教育,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當發現施工與安全矛盾時,應以安全為重。

  三、建立安全管理保證體系,對一些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人員,有權進行處罰,若造成事故應負=切責任。

  四、特殊機械裝置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和酒後作業。

  五、職工宿舍嚴禁使用電爐和亂拉亂接電器線路,確保用火用電安全。

  六、嚴禁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對一些違章作業現象必須進行經濟處罰,不得手軟。

  七、認真做好安全資料工作,應統一編製成冊,統一實施管理。

  八、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建立文明施工工地,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工作。

生產管理制度4

  由於建設工程規模大、週期長、參與人數多、環境複雜多變,安全生產的難度很大。因此,透過建立各項制度,規範建設工:程的生產行為,對於提高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對政府部門、有關企業及相關人員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和管理行為進行了全面的規範,確立了一系列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現階段正在執行的主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措施計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裝置、材料淘汰制度;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安全預評價制度;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等。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將各級負責人員、各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崗位生產工人在安全生產方面應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具體來說,就是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相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班組長以及每個崗位的作業人員身上。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相關規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主要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負責人或其他副職的安全責任,專案負責人(專案經理)的安全責任,生產、技術、材料等各職能管理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的安全責任,技術負責人-:工程師)的安全責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施工員的安全責任,班組長的安全責任和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等。

  (2)專案應對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檢查和考核辦法,並按規定期限進行考核,對考核結果及兌現情況應有記錄。

  (3)專案獨立承包的工程在簽訂承包合同中必須有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指標和要求。工程由多單位施工時,總分包單位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要簽訂安全生產合同(協議),簽訂合同前要檢查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安全資格證等。分包隊伍的資質應與工程要求相符,在安全合同中應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職責,原則上,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負責,服從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分包單位在其分包範圍內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4)專案的主要工種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砌築、抹灰、混凝土、木工、電工、鋼筋、機械、起重司機、訊號指揮、腳手架、水暖、油漆、塔吊、電梯、電氣焊等工種,特殊作業應另行補充。應將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列為日常安全活動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並應懸掛在操作崗位前。

  (5)工程專案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應按住建部的規定,1萬m2以下工程1人;1萬~5萬m2的工程不少於2人;5萬m2以上的工程不少於3人。

  總之,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內容大體分為兩個方面:縱向方面是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專案負責人(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工程師)、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員、班組長和崗位人員等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橫向方面是各個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能部門(如安全環保、裝置、技術、生產、財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只有這樣,才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群防群治。(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其目的是為了嚴格規範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其他企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進行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3)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8)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裝置、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0)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11)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2)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該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提供該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檔案、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該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政府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政府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是指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部門,代表政府對企業的安全生產過程實施監督管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章“監督管理”對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規定內容如下:

  (1)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3)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責令立即排除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對重大隱患可以責令暫時停止施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委託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一般包括對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一)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1.企業領導的安全教育

  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及安全文化;

  (3)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2.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幹部的安全教育

  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技術幹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專案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

  (3)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4)本系統安全及其相應的安全技術知識。

  3.行政管理幹部的安全教育

  行政管理幹部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基本的安全技術知識;

  (3)本職的安全生產責任。

  4.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

  (2)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職業病知識、安全檔案;(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員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j里程序;

  (4)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

  班組長和安全員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技術及技能、職業病和安全文化的知識;

  (2)本企業、本班組和工作崗位的危險因素、安全注意事項;

  (3)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4)典型事故案例;

  (5)事故搶救與應急處理措施。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1.特種作業的定義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裝置、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2.特種作業的範圍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特種作業的範圍主要有(未詳細列出):

  (1)電工作業,包括高壓電工作業、低壓電工作業、防爆電氣作業;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包括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壓力焊作業、釺焊作業;

  (3)高處作業,包括登高架設作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4)製冷與空調作業,包括製冷與空調裝置執行操作作業、製冷與空調裝置安裝修理作業;

  (5)煤礦安全作業;

  (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

  (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

  (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

  (11)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是:

  (1)年滿18週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群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並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三)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

  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三種形式。

  1.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

  三級安全教育通常是指進廠、進車間、進班組三級,對建設工程來說,具體指企業(公司)、專案(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班組三級。企業新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企業新員工須按規定透過三級安全教育和實際操作訓練,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1)企業(公司)級安全教育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企業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通用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識,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狀況、勞動紀律和有關事故案例等內容。

  (2)專案(或工區、工程處、施工隊)級安全教育由專案級負責人組織實施,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協助,內容包括工程專案的概況,安全生產狀況和規章制度,主要危險因素及安全事項,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

  (3)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內容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生產事項,典型事故及發生事故後應採取的緊急措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效能及正確使用方法等內容。

  2.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時的安全教育

  (1)企業(或工程專案)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裝置、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級別的安全教育,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參加操作的崗位員工和有關人員,使其瞭解新工藝、新裝置、新產品的安全效能及安全技術,以適應新的崗位作業的安全要求。

  (2)當組織內部員工發生從一個崗位調到另外一個崗位,或從某工種改變為另一工種,或因放長假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情況,企業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現崗位安全生產特點和要求。

  3.經常性安全教育

  無論何種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勞永逸的,安全教育同樣如此,必須堅持不懈、經常不斷地進行,這就是經常性安全教育。在經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最重要。進行安全思想、安全態度教育,要透過採取多種多樣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激發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熱情,促使員工重視和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經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後會上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安全活動日;安全生產會議;事故現場會;張貼安全生產招貼畫、宣傳標語及標誌等。

  五、安全措施計劃制度

  安全措施計劃制度是指企業進行生產活動時,必須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它是企業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重要措施之一,對企業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的發展都起著積極作用。

  (一)安全措施計劃的範圍

  安全措施計劃的範圍應包括改善勞動條件、防止事故發生、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內容,具體包括:

  1.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技術措施是預防企業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的各項措施,包括防護裝置、保險裝置、訊號裝置和防爆炸裝置等。

  2.職業衛生措施

  職業衛生措施是預防職業病和改善職業衛生環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塵、防毒、防噪聲、通風、照明、取暖、降溫等措施。

  3.輔助用房間及設施

  輔助用房間及設施是為了保證生產過程安全衛生所必需的房間及一切設施,包括更衣室、休息室、淋浴室、消毒室、婦女衛生室、廁所和冬期作業取暖室等。

  4.安全宣傳教育措施

  安全宣傳教育措施是為了宣傳普及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基本知識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教材、圖書、資料,安全生產展覽,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方法訓練設施,勞動保護和安全技術的研究與實驗等。

  (二)編制安全措施計劃的依據

  (1)國家釋出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政策、法規和標準;

  (2)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尚未解決的問題;

  (3)造成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主要原因和所採取的措施;

  (4)生產發展需要所應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5)安全技術革新專案和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三)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一般步驟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可以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工作活動分類;

  (2)危險源識別;

  (3)風險確定;

  (4)風險評價;

  (5)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6)評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充分性。

  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訊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是指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也就是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定時間後,應當按照規定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對於未經培訓考核,即從事特種作業的,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了行政處罰;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複審1次。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複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複審或者延期複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並考試合格。安全培訓時間不少於8個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例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知識。

  七、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制度

  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陛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八、危及施工安全工藝、裝置、材料淘汰制度

  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材料是指不符合生產安全要求,極有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工藝、裝置和材料。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我部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並公佈。”本條明確規定,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這一方面有利於

  保障安全生產;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優勝劣汰的市場經濟規律,有利於提高生產經營單位的工藝水平,促進裝置更新。

  根據本條的規定,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和材料,實行淘汰制度,需要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哪些是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和材料,並且以明示的方法予以公佈。對於已經公佈的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和材料,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都應當嚴格遵守和執行,不得繼續使用此類工藝和裝置,也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九、施工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制度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裝置的顯著位置。

  這是對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能夠有效防止不合格機械和設施投入使用;同時,還有利於監管部門及時掌握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的使用情況,以利於監督管理。

  進行登記應當提交施工起重機械有關資料,包括:

  (1)生產方面的資料,如設計檔案、製造質量證明書、檢驗證書、使用說明書、安裝證明等;

  (2)使用的有關情況資料,如施工單位對於這些機械和設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況、作業人員的情況等。

  監管部門應當對登記的施工起重機械建立相關檔案,及時更新,加強監管,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施工單位應當將標誌置於顯著位置,便於使用者監督,保證施工起重機械的安全使用。

  十、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目的

  安全檢查制度是清除隱患、防止事故、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透過安全檢查可以發現企業及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以便有計劃地採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

  (二)安全檢查的方式

  檢查方式有企業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各級管理人員的日常巡迴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的安全檢查,班組自檢、交接檢查,不定期檢查等。

  (三)安全檢查的內容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傷亡事故處理等。安全檢查的重點是檢查“三違”和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檢查後應編寫安全檢查報告,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已達標專案,未達標專案,存在問題,原因分析,糾正和預防措施。

  (四)安全隱患的處理程式

  對查出的安全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未消除安全隱患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工。應按照“登記一整改一複查一銷案”的程式處理安全隱患。

  十一、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關於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都對此作了相應的規定。(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頻道整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法》第七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建築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築施工企業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條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為:“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本條是關於發生傷亡事故時的報告義務的規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報告有關部門是及時組織搶救的基礎,也是認真進行調查分清責任的基礎。因此,施工單位在發生安全事故時,不能隱瞞事故情況。

  20xx年6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作了更加明確的規定。

  十二、“三同時”制度

  “三同時”制度是指凡是我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專案(工程),技術改建專案(工程)和引進的建設專案,其安全生產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生產設施主要是指安全技術方面的設施、職業衛生方面的設施、生產輔助性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專案概算”。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初步設計要經過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審查,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工程專案完成後,必須經過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和工會的竣工檢驗;建設工程專案投產後,不得將安全設施閒置不用,生產設施必須和安全設施同時使用。

  十三、安全預評價制度

  安全預評價是在建設工程專案前期,應用安全評價的原理和方法對工程專案的危險性危害性進行預測性評價。

  開展安全預評價工作,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重要手段,是企業施科學化、規範化安全管理的工作基礎。科學、系統地開展安全評價工作,不僅直接起動了消除危險有害因素、減少事故發生的作用,有利於全面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7妒手,麗且有利於系統地、有針對性地加強財不安全狀況的治理、改造,最大限度地降低安全生產風險。

  十四、意外傷害保險制度

  根據《建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建築職工意外傷害保險是法定的強制性保險02003年5月23日建設部公佈了《建設部關於加強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質,E20xx]07號),從九個方面對加強和規範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提出了較詳盡的規定,明確了建築施工企業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築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範圍應當覆蓋工程專案。同時,還對保險期限、金額、保費、投保方式、索賠、安全服務及行業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生產管理制度5

  目的:制定裝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裝置――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裝置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範圍:公司所有裝置。

  職責:公司所有部門及所有崗位員工

  規程:

  1、裝置選購

  1.1必須堅持“安全高於一切”的裝置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裝置執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1. 2裝置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工藝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蒐集資訊(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裝置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1.3安裝、除錯、驗收、建立檔案等。

  2、裝置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2制定裝置維護保養責任制。

  2.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2.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裝置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3、裝置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嚴格執行《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裝置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3.2裝置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3為了便於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裝置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裝置“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裝置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3.4預檢預修,是確保裝置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裝置管理人員根據裝置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裝置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裝置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4.1裝置執行與維護堅持“裝置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裝置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覺愛護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4.2.2裝置、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4.2.3做好裝置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2.4裝置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狀況良好。

  4.2.5建立裝置保養日誌,做好裝置的執行、維護、養護記錄。

  4.2.6保持裝置清潔,場所窗明地淨,環境衛生好

  5、裝置檢查制度

  5.1生產部裝置維修人員,每兩週對生產裝置進行檢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裝置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裝置大修計劃。裝置大修前必須計劃修理工時,完工時間,準備配件材料及維修所需工具等。

  5.3裝置大修完工後,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並上作好記錄。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領導、裝置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專案、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裝置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6.1裝置報廢的基本原則:

  6.1.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裝置。

  6.1.2裝置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後達不到要求。

  6.1.3裝置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6.1.4裝置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裝置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6.1.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後於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裝置均可按照裝置報廢規程申請報廢。

  6.2裝置報廢手續

  6.2.1)由裝置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部確認並簽署意見。

  6.2.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部稽核,經副總經理批准、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6.3.裝置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經過技術論證後,採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裝置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6.3.2裝置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幹,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准的基本程式執行。

  7、嚴格執行裝置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裝置技術管理檔案,記載裝置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裝置選購,裝置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式執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記錄,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儲存。

生產管理制度6

  一、目的

  為給醫院所有員工、患者、患者家屬及來訪者提供一個安全的就醫環境,特此制定本制度。

  二、定義

  醫院安全保衛工作旨在維護醫院公共安全為目的,醫院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透過物防、技防和人防,預防和保障醫院的財物和人身的安全。

  三、內容

  (一)人員保護

  1、凡在院的病人、員工、來訪者,均應依法得到人身保護。

  2、醫院工作人員,在保護自身安全的同時,有責任和義務保護患者在醫院的人身安全;門急診就診或住院病人的陪護者,對患者負有監護和保護的責任。

  3、病房區域實行門禁管理,人員按身份識別進出:病人家屬須持陪客證或探視證,來訪者須持臨時許可證。

  4、如臨床一線與患者家屬發生糾紛或肢體衝突時,所在部門其他工作人員應立即啟動院內應急機制。請立即撥打院內保衛處報警電話3110,保衛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人員在最快時間內到達現場。

  (1)保安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人員到達現場後應立即將醫院員工與患者家屬分開,詢問事態原由,按照糾紛處理原則將患者家屬帶至醫患關係與醫療安全管理辦公室處理,夜間交由行政總值班處理,能夠現場調解解決的由保安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人員就地解決。

  (2)如醫院員工在院內遭患者家屬毆打時,保安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以確保醫務人員人身安全,並做好患者和病人家屬的疏導工作,維護醫療秩序,並及時撥打“110”依法處理。

  (3)一旦警方人員到達現場後,保安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人員、保衛處人員陪同到達現場,為當事人和旁證做好筆錄,併為當事人開具驗傷單,保衛處指定人員陪同當事人到醫院驗傷。並將情況通報各相關部門。

  ①通報醫務處、門急診辦公室、護理部及相關部門,做好當事人的情緒安撫及後續工作的安排等,必要時向分管領導報告,以保障醫院的正常秩序和人員情緒的穩定。

  ②加強對患者及家屬的人身安全保護,謹防外來傷害。

  (二)財產保護

  1、醫院的公共設施、裝置、錢財以及病人、員工和來訪者的財物,均應依法得到保護。

  2、部門負責人或護士長是本部門財產保護的第一責任人,應落實部門財產保護的相關措施。

  3、門急診就診者或住院病人的財產,應由病人家屬妥善保管。(詳見《患者私人財物保管制度》

  4、醫院採取相應保護措施,以防財物被盜、被損壞。

  (1)設立電視監控系統,對人員流動量大、重點區域及容易發生偷盜事件的區域,24小時安全監控。

  (2)夜間非工作場所,夜間無人區域,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人員進入。

  (3)配足保安巡查人員,落實夜間定點定位巡查工作,對病房加強巡查力度和次數,排查可疑人員。

  (4)嚴格執行《家屬探視陪護制度》,病房夜間加強保安詢問力度,禁止無關人員以及沒有陪護證人員進入。

  (5)醫院在電子顯示頻、病人入院宣教、院週會、醫院網站等,加強安全宣教力度,教育員工、患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患者家屬和來訪者增強防盜意識。

  (三)“防搶防盜”管理制度

  1、醫院嚴格執行《鑰匙、鎖具管理制度》,各部門對本部門重點部位和貴重物品等均應建立管理制度,落實電子門禁的管理工作,嚴禁閒雜人員進入。

  2、對醫生、護士值班室、辦公室以及更衣室要求在無人情況下鎖門和不得存放大量現金,並不定期進行安全抽查,如發現違反規定予以全院通報批評。

  3、對醫院職工,定期加強安全防範培訓,提高其安全防範意識。

  4、加強入院宣教,告知貴重物品不宜帶入病房,如確須院方臨時保管的,由病房護士長負責辦理臨時保管手續。

  5、醫院在門急診、住院病區內每個房間、公共場所醒目處張貼“防搶防盜”警示標誌,提醒就醫患者及其家屬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

  6、在門急診人流密集處,重點部位加裝實時監控錄影裝置,每天加強保安維護現場秩序和對重點部位加強巡視。

  7、百思特網醫院與所在管轄區域內的漁山派出所加強聯絡和溝通,最大限度爭取警方的支援,在門急診高峰時每天增派中區防暴大隊隊員,加強巡邏。

  8、對保安進行崗位培訓,加強崗位責任心教育,使其能恪盡職守認真履行本職工作。

  (四)外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外來人員指因本單位工程或工作需要,由外單位指派臨時進駐本單位工作的人員(包括建築工程公司、綠化公司、物業公司、各類維保公司、進修人員、志願服務人員等

  2、外來人員在本單位工作期間均應佩戴醫院統一製作的臨時胸牌識別標誌,或以工作服區別。

  3、外來人員在本單位工作期間因自覺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紀行為者,醫院將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根據情況可終止在本院的工作,請其離開醫院;情節嚴重,構成犯罪者,將透過警方追究其刑事責任。

  4、外來建築工地單位,如因工作需要,在本單位內搭建臨時工棚及宿舍等,必須報請得到醫院審批同意,未經許可不得臨時搭建。其建築要求,建築材料,易燃易爆物品,電器裝置安裝,消防設施佈局等均符合安全要求,由本院後勤處,保衛處門稽核認可,方能施工搭建。

  5、建築施工單位在醫院內設定的臨時工棚及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嚴禁使用電加熱器,電餐具取暖燒煮,一經發現應予以沒收和處理,並視情節給予一定的處罰,如造成醫院財產損失者,依法追究賠償責任。

  6、外來單位攜帶施工工具及物資進入本院,應書面清單分別報工程部備案,便於攜帶出院後查驗。

  7、外來單位人員如有違紀行為,本院將按有關規定處理,如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本院將報警方調查處理,直至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8、外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醫院內未經許可不得動用各類明火,電焊工應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種操作證和醫院保衛處簽發的動火證方可上崗操作。

  9、未經審批不得動用各類明火,電焊工應持有效的特殊工種操作證和本院保衛處簽發的動火證方能上崗操作。

  10、外來人員在工作期間和工作場所,應主動配合醫院的治安防範,消防和環境衛生、控煙、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以及監督檢查工作。

  11、外來人員的所在單位,應指派一名負責人,與醫院相關部門進行對接,並保持聯絡和協調工作。

  (五)治安巡查制度

  1、巡邏人員在崗巡查時,要忠於職守、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各負其責做好本職工作。必須熟知本院區域內的各部門情況及各類裝置、各種特殊物品等重要部位情況,並按要求巡查,重點部位重點巡護,當班內發現問題認真、及時處理。

  2、職責範圍:熟悉須巡查的區域和部位情況,並根據易發案件特點,確定巡邏時間、線路和守侯地點。做到:勤巡查、勤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認真填寫《治安巡查記錄》。

  3、堅持晝夜24小時治安巡查管理。要求值班隊員白天正常巡查各病房科室不少於3次;晚間巡查須戴頭盔、攜帶警棍,重點巡查各重點要害部位、複雜場所不少於5次;做到按時巡查,保證不漏查,聞到異味和聽到異聲,需立即查明情況並報告。

  4、巡查期間,對可疑人員要認真詢查,發現違法犯罪分子以及擾亂醫院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分子,要奮力控制和制止,及時報警並送交公安機關部門處理。發現偷盜、流氓等不法分子,應即刻擒獲。

  5、檢查各公共設施(如電線、電話線、氧氣管路、上下水管、微機網路、防火設施等)當發現有異常情況或漏電、漏水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上報。

  6、遇有吵架、鬥毆、圍攻醫護人員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控制現場局面,並快速報告保衛處值班人員,情節嚴重的應立即報警110來院處理。

  7、巡查時發現火警,應立即組織撲滅,並迅速報警,組織撤離,保護現場。

  8、遇有重大情況時,必須有保衛處人員帶班,負責組織保安人員進行全院治安巡查,確保院內治安穩定。

  9、嚴禁患者及家屬在院內花壇、欄杆等處晾曬衣物。

  (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安人員管理制度

  1、保安協助負責醫院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醫院保衛處有權統一排程安排,嚴格執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定期接受崗位培訓教育,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保障醫院安全工作。

  2、保安員上崗期間,必須按醫院規定統一著裝,著裝佩戴要整潔,嚴禁制服、便服混穿。

  3、上崗期間保百思特網持良好的站姿、坐姿、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袖手、叉腰和倚靠任何東西,或搭訕閒聊、手插褲袋等不雅動作。

  4、使用禮貌用語,遇到病陪人及來訪者時必須做到讓道、微笑、問好,必要時主動給予幫助。

  5、嚴格遵守醫院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遵守作息時間,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替換班;嚴禁酗酒、賭博等;工作時遵守醫院控煙規定和《員工守則》,不看書報、接聽收音機、吃零食等;當值時間嚴禁打鬧、私自離崗。

  6、服從領導工作分配和指揮,學習掌握崗位職責要求、業務技能和工作程式。

  7、提高工作責任心,當患者、家屬、來訪者、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要機智、靈活、妥善的採取措施,全力保護患者、家屬、來訪者、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8、熟悉醫院消防安全、突發事件等應急處理流程,果斷處理崗位發生的問題,發現可疑人員和異常情況要禮貌進行盤查和監控。遇火警或其他突發事件必須全力投入現場搶救保衛工作,嚴禁藉故逃避。

  (七)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醫院在重點保衛區域設立門崗保衛制度,派專職保安人員值班,對來訪者執行身份設別和登記進入制度,維護醫院良好的秩序。

  2、保安人員應堅守崗位,熱情服務,熟悉醫院各科室的分佈情況和有關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有關引導和解釋工作。

  3、保持工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整潔,玻璃明亮、檯面無積灰、地面無垃圾。

  4、嚴格執行人車分道行駛的規定,早上八點以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禁止非機動車從醫院正門進出。

  5、醫院物資被攜帶出院,必須憑藉監管部門/科室開具的出門證明,經保衛處核實出門單與實物一致後才可放行。

  6、接受夜間醫院安全巡查工作時,做到腳勤、醫院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鼻聞、耳聽、眼看,並做好關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關窗、關燈、關水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值班領導報告,發現治安案件等情況及時撥打“110”報警。

  7、夜間對無人區域等重點安全保衛部位實行封閉式管理,禁止一切無關人員進入。

  8、當院內發生各類醫患糾紛時,要勇於挺身而出,及時保護醫務人員或病人的人身安危,及時緩解矛盾,耐心做好解釋、勸解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必要時應及時撥打“110”報警。

  (八)影片監控室值班制度

  1、影片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責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況增強安全觀念,善於發現問題,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2、影片監控室值班人員負責24小時監控閉路電視、防盜報警訊號,發現問題時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

  3、影片監控室值班人員要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應將機器裝置的使用情況,有無可疑情況要交接記錄清楚。

  4、影片監控室值班人員在值班室時對所觀察到的非正常情況、可疑人物,應詳細記錄,並視情況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報告,採取必要的措施。

  5、影片監控室值班人員要對影片監控錄影內所發生的事故及其他緊急情況進行記錄。

  6、非監控室人員不準進入,任何人不準在監控中心會客聊天。監控中心的值班人員不準離開監控室。

  7、影片監控室的影片監控錄影使用登記制度,對影象資訊的調取人員、調取時間、調取用途等事項進行登記。

  8、影片監控室的影片監控錄影不得擅自刪改,故意隱匿、譭棄留存期限內影片監控影象資訊的原始記錄;不得買賣散發、非法使用影片影象資訊資料。

  (九)影片監控室管理規定

  1、監控檢視管理

  (1)監控系統由醫院保衛處消防監控室人員負責監控室的管理工作。

  (2)監控人員不定期於每班兩次頻率檢查範圍內的工作,並作好當班的資料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向保衛處彙報。

  (3)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密切注意監控裝置執行狀況,保證監控裝置安全有序,不得無故中斷監控,刪除監控資料。

  (4)監控用的計算機不得做與監控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扣除當事人當月績效。

  (5)認真學習監控的操作規程,維護和保養好監控設施。保持影象資訊畫面清晰,保證系統正常執行。

  (6)負責監控室的衛生清潔,保持室內乾燥,裝置、佈線排列整齊。

  (7)嚴禁非監控室人員進入監控室。

  2、影象資訊儲存、使用登記制度

  (1)監百思特網控系統圖像實行自動儲存。

  (2)外來單位人員檢視監控影象需經保衛處批准,填寫監控資訊影象檢視記錄表,對影象資訊的調取人員、調取時間、調取用途等事項進行登記。

  (3)任何人不得擅自複製、查詢或者向公安機關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傳播影象資訊。

  (4)任何人不得擅自刪除、修改監控系統的執行程式和記錄。

  (5)任何人不得干擾、妨礙監控系統的正常執行。

  (6)非監控室人員嚴禁進入監控室。因工作需要調閱監控找資料的需經醫院保衛處批准,並做好記錄;

  3、安全保密制度

  (1)監控室工作人員使用數字硬碟錄影機後,要及時主動設定密碼。

  (2)嚴禁將數字硬碟錄影機密碼告知無關人員。

  (3)未經審批,非值班人員嚴禁使用運算元字硬碟錄影機系統及相關裝置。

  (4)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傳播影象資訊。

  (5)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影的任何內容。

  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監控室內突發停電或監控系統故障,監控系統不能正常工作,監控人員應立即上報,並及時通知維保人員進行修理,排除故障,告知值班保衛人員加強醫院內安全巡檢。

  (2)如發現外人強制入侵,應立即上報,並組織值班保衛人員到現場阻止,問詢入侵原因,做相關記錄,視情節嚴重程度決定是否通知公安機關。

  5、系統執行安全保障制度

  (1)維保人員要定期(每週)對數字硬碟錄影裝置進行病毒檢測,發現病毒應及時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上報。未經允許,嚴禁使用來歷不明的軟盤或光碟。

  (2)每季度定期檢察監測系統線路和裝置,超出服務期限的裝置要及時更換。

  (3)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

  (4)嚴禁帶零食進入監控室,室內嚴禁煙火,水杯應放置在遠離電器裝置的地方。

  (十)治安管理培訓制度

  1、每年開展全院性治安安全“防盜防搶”、財產及人身安全的培訓。

  2、治安培訓,必須全員參加,由保衛處負責實施培訓工作。

  3、保衛處對全院保安人員,定期開展安全培訓,牢固樹立安全憂患意識。

  4、定期聘請公安機關民警對醫院保衛處員工及安保人員開展專業知識理論培訓。

  5、重點加強在門急診保安人員的崗位培訓,掌握髮生治安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由病區責任護士,落實對住院患者及家屬對“防盜防搶”,保護財產及人身安全的防範意識的培訓宣教工作。

  四、附件:

  1、醫院安全保衛規章制度醫院治安突發應急事件處理流程圖;

  2、保衛處突發應急事件處理流程圖。

  五、參考檔案及文獻

  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

  2、《衛計委公安部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

  3、《醫院安全保衛管理相關規定》

生產管理制度7

  一、為了充分發揮職工生產經營和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企業和員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員工須服從上級和車間的統一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如不服從安排,消積怠工,視其情節給予處罰或辭退。

  三、自覺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有事或生病按程式提前請假,經同意後方可有效,否則按曠工論處。遲到5分鐘扣款5元。遲到30分鐘不計發當日工資。 四、車間內嚴禁吵架、鬥毆,尋釁鬧事,違者重處,並賠償其損失。嚴禁醉酒,上班工作中嚴禁喝酒,否則當日不安排工作,並按曠工論處。 五、工作時不得隨意串崗、脫崗和戲鬧,不做有損企業形象的事。 六、凡發給個人勞保用品、工用具要妥善保管,如有丟失,照價賠償。 七、提高服務質量,搞好服務態度,密切與代宰戶、點宰戶的關係。因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放走一個代宰戶扣責任人50元,引進一個代宰戶並經營兩個月以上的獎勵引進人50—100元。 八、搞好清潔衛生。每天工作完畢,對車間工作場地、裝置、工用器具全面打掃清洗。一次未清掃,扣衛生責任人10元,兩次扣20元,依次類推。 九、節約用水用電,下班時,務必關好門窗及水電。否則,扣車間工資50元。 十、搞好安全生產,屠宰車間務必按操作規程辦事。若違章操作,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自負,並追究其經濟損失。 十一、刻苦鑽研業務技術,努力提高產品質量。在生產過程中,因加工質量不合格造成損失,一切損失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十二、每月開會學習一次,不得誤時,遲到10分鐘扣款10元,無故不參加扣款20元。 十三、按時參加生產科組織的各項勞動,如無故缺席每次扣款15元。 十四、講究職業道德。不準利用工作之便,在生產場地購買產品,初次扣款50元。嚴禁將企業產品佔為己有,凡發現偷拿產品者,以一罰十,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並追究刑事責任。 十五、車間產品指定人員分發和保管。發給營業員銷售的豬肉及其他產品由專人編號,再由指定人員揀號分發,任何人不得選肉,確保公平公正。若為私利、為親朋人為選肉的每次扣款80元。副產品除水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剩餘副產品務必存入冰櫃,否則出現差錯或變質,由相關責任人賠償。

  勞動合同中的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研究

  內容提要:締約過失責任制度是民法債權中的一項重要制度,它的提出使締約階段也納入法律調整的範疇,進一步完善了債法理論。雖然勞動合同不同於民事合同,屬於兼具有公私法性質的社會法範疇調整,但鑑於勞動合同領域勞動權利救濟的缺陷並參考國際勞動立法的經驗,我國勞動締約過失責任制度的確立是必要

  成本分攤制度創新是新一輪農業制度變遷的突破口

  摘要:制度變遷成本的分攤可以內部制度化,也可以向外轉移,還可以向後累計推移。二十年來農業制度變遷雖然比較成功,但是在成本分攤上仍然留下了不少問題,而且這些問題已經成為了新一輪農業制度變遷的阻力。文章先對制度變遷成本進行一般分析,然後再具體分析農業制度變遷成本的分攤方式及其影響。

  關於XX縣推行政府採購制度的思考

  政府採購也稱公共採購,是指各級政府為了開展日常政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需要,使用財政性資金或預算外資金,以法定的方式,遵循嚴格的程式,購買貨物、支付工程或服務的行為。近年來,XX縣從大宗貨物採購著手,逐步拓寬採購領域,規範採購程式,建立有關制度和管理辦法,政府採購工作邁出了 。

  摘要:在知識產權制度的背後,可以發現本國現實、國際關係和法律傳統對知識產權制度的影響不可估量。因此,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設計、完善,在滿足國際公約最低要求的限度內,須顧及這些因素。從而得出結論,非授權軟體終端使用者的法律責任,顯然是不宜承認的。關鍵詞:知識產權制度本國現實國際關係法律 。

  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期待一場深刻的變革

  農村的土地,是一種屬於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市場經濟要求一切資源均需以效益最大化進行配置,但對土地資源,一般來講,無論哪個國家,也無論哪種社會制度,實際它都必須優先考慮土地對民生髮展的影響。就我國來講,我國的土地制度是歷經瞭解放前的封建土地私有制,解放後的集體所有制,改革開放後的家 。

生產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 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二條 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鑑定。

  第二十七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三十五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技措經費專案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 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 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置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裝置、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 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併送交安委辦。

  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 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製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生產管理制度9

  一、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1、建立以專案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健全安全管理網路,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主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專案部設專職安全員,各施工班組設兼職安全員負責工地日常安全生產的管理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不安全因素

  2、嚴格遵守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及檔案,認真執行工程施工招標檔案合同規定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規定。針對本工程特點,制定專項安全防護管理措施。

  3、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正常執行,專案部特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任組長,全面領導和主持本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丁宏標

  副組長:陳建華、陳錦標

  組員:楊繼平蘆阿季紀維堯李鳳林林艇

  職責:

  (1)負責對重大安全問題的處理和決策。

  (2)負責審定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的採用和實施。

  (3)負責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實和控制情況,對下達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予以監督核查。

  (4)負責處理安全事故。

  (5)負責應急救援的啟動、指揮和綜合協調。

  (6)負責獎罰事宜的研究和決定。

  4、專案經理職責

  ⑴專案經理是工程專案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⑵按規定與職工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目標責任書。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技術規範的教育,促使其遵章作業,嚴格執行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

  ⑶負責組織編制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施工技術措施。按規定要求審批發放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⑷負責組織專案的安全大檢查工作,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嚴格執行重大隱患事故管理規定,做好急發性事故的專項處理。

  ⑸負責組織特殊工種每週一次,一般工種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日活動,並建立活動記錄。

  ⑹負責組織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的安全檢查工作。保證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不帶病作業。

  ⑺負責組織施工技術人員向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⑻接受工人、技術人員、安全員的合理建議,不斷改進本工地的安全技術工作,努力改善勞動條件,創造安全、文明的生產環境。

  5、主任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職責

  ⑴對本工程施工(生產)安全負技術責任。

  ⑵對上級頒發的安全規程、制度、規定等及時向職工、民工傳達,貫徹執行。負責職工安全規程的學習、考試和考核工作,對重要工程專案的安全技術措施,要親自編制和交底。合理安排施工程式,確保安全施工。

  ⑶對重大起重作業及其它危險作業要督促有關人員按規定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認真審查其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必要時親自指導施工。

  ⑷經常督促檢查各種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保證處於完好狀態,不帶病作業。

  ⑸參加本工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⑹負責指導各工種工人的安全操作方法,組織技術人員研究圖紙,交待安全施工方法。

  ⑺參加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對重大事故要親自填寫事故報告。

  6、專職安全員職責

  ⑴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安全規程,管理制度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在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做好施工生產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⑵經常深入現場瞭解情況,檢查督促施工安全,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應馬上制止。不聽勸阻的,有權先停止工作,然後向施工員講明情況或直接報告專案經理。

  ⑶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對重要施工專案和危險作業,要親自檢查指導,協助現場指揮人員採取措施,排除險情。

  ⑷參加工地召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討論,並參與制定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參加安全大檢查工作。

  ⑸及時做好工傷事故統計和安全月報表工作。

  ⑹做好新工人入場的二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技術臺帳。按時向生產技術部報告“百日安全”活動和“安全周”活動的情況。

  ⑺協助分公司經理或專案經理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⑻積極開展文明施工安全規範化管理工作。按要求認真填寫安全生產工作臺帳。

  7、班組安全生產職責

  ⑴對本班組施工專案的安全技術工作起到日常的檢查監督作用。經常檢查施工(生產)現場安全情況,督促職工、民工做好安全設施和保持工器具的完好。

  ⑵協助安全員或班組長組織本單位人員學習安全規程、制度,並帶頭模範地遵守,對違章作業者進行批評教育,予以制止。

  ⑶幫助班組長堅持開展好安全日活動。填寫和整理班組施工安全情況。

  ⑷幫助和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⑸經常檢查班組內工人操作是否合乎安全要求,並及時糾正違章作業現象,對查出的問題協助班組長認真整改。發生傷亡事故時應立即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8、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⑴在公司(專案經理部)經理領導下進行工作,技術上接受安全員、施工員指導,組織本班工人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生產)的規定,模範地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工人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⑵支援安全員的工作,堅持安全活動日製度。根據本班工人技術熟練程度和體質情況,合理分配工作。堅持班前安全交底,檢查工作場所安全情況和機械裝置,防護用具的完好情況;班後小結和清理現場,做到文明施工,嚴禁違章和冒險作業。

  ⑶督促檢查本班職工、民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負責解決

  本班組施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遇有嚴重或較大的危險情況,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報告上級。有權拒絕冒險作業和違章指揮。

  ⑷負責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⑸發生事故時,負責搶救傷者、保護現場,並及時報告領導。組織本班組工人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進辦法和預防措施。及時正確地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

  9、電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臨時用電裝置在5臺及以上或裝置容量在50kw以上的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現場照明用絕緣膠線,不得用花線、塑膠膠芯線。

  (3)施工現場的電工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學徒工、未培訓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裝置操作工作。

  (4)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並應定期檢查、校驗。

  (5)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裝置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

  (6)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

  (7)熔化焊錫、錫塊,工具要乾燥,防止爆濺。

  (8)噴燈不得漏氣、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點火及使用。工作完畢,滅火放氣。

  (9)配製環氧樹脂瀝青電纜膠時,操作地點應通風良好,並須戴好防護用品。

  (10)不得使用錫焊容器盛裝熱氣電纜膠。高空澆築時,下方不得有人。

  (11)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砂滅火。

  (12)施工用電系統必須保證靈敏可靠的兩級以上觸電保護,杜絕漏保護範圍。

  (13)施工用電與生活用電線路必須分開架設,動力與照明保安器必須分開,保安器必須選用省級審批許可生產的產品。

  (14)電工要做好鋼腳手、井架、塔吊等防雷接地及按裝置接零保護。接地與接零不得在一個工地同時混用,接地體可用角鋼,不得使用羅紋鋼,電阻要符合要求。

  觸電保安器的觸電動作電流必須保證安全使用要求。總配電箱第一級動力用電觸電動作在電流在50—75MA及以上,照明用電必須在30—50MA及以下,開關箱內觸電保安器規格應在施工機具配套,一般機具(拌和機、捲揚機)應選用≤30MA觸電動作電流,插入式或平板式振動器、潛水泵、水磨石機及各種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選用15MA觸電動作電流。

  10、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焊割工必須持證上崗,明火作業有審批手續。

  (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3)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4)更換焊條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線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溼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乾淨,並將所有孔口開啟。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9)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擋板等隔熱措施。

  (10)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或機電裝置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線牢固。

  (11)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並不得手續把線爬梯登高。

  (12)清除焊渣、採用電弧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3)多臺焊接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並應有隔光板。

  (14)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接釷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並將粉塵及時排除。

  (15)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應大於36伏。

  (16)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7)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8)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後,方可焊接。

  (19)嚴禁利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它金屬搭接起來作為導線使用。

  (20)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接機電源,並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後,方可離開。

  二、安措費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

  專案部提取安全措施專項費用購買救生衣、救生圈、安全繩、安全帶、高頻無繩電話以及應急救援措施裝置,指定專人保管,成立應急救援小組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

  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1、安全生產和培訓是為提高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防範事故能力而進行的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生產和思想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安全教育首先能提高領導和職工做好勞動保護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2、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教育、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新上崗工人、變換工種工人教育、堅持安全活動日製度、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等,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充分運用工地的宣傳工具,廣泛宣傳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

  3、新工人進場必須經過三級教育才能進入操作崗位,專案部要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教育;要對新工人、農民工進行一般安全知識教育和工種安全規程教育;班組長、班組安全員要對初次進入小組的生產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操作教育後才可分配工作,對老工人要經常進行安全再教育。

  4、各施工隊必須把“六大紀律”、“十個不準”製成比較永久固定的標牌,立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對違反“六大紀律” 、“十個不準”者,經教育仍然不改的要按規定進行罰款處理。

  5、一般工種堅持半月一次的安全活動日製度,特殊工種堅持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日製度,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要求地進行,並做好記錄。

  6、各施工隊對配屬民工的安全教育同職工一樣要求,嚴禁“以包代教”。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透過檢查使施工現場在生產過程中人的行為、勞動條件、生產裝置、設施和安全衛生符合安全要求,防患與未然。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隱患、查事故、季節性檢查和預防性檢查等。

  2、專案部成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專職安全員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科室人員組成。

  3、專案部專職安全員負責對各工點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每月現場檢查不少於15天,要求安全員經常性的現場查詢檢查監控。

  4、安全檢查小組隨時掌握工程施工動態,負責整改工作落實,在檢查中發現重大隱患應和施工作業隊一起想辦法,指導幫助、監督施工作業隊落實隱患治理工作。

  5、對船舶作業施工隊人員必須穿戴好救生衣,否則不得進行水上作業。

  6、對危險物品及重點風險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實施從預測分析到全過程監控的辦法,運用科學的監控和檢查手段,控制重點部位傷亡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與未然。

  7、在檢查中出現安全技術措施未能到位,機械、電氣裝置存在嚴重不安全因素等,應及時向施工隊和有關職能部門彙報。

  8、各施工隊成立由隊長為組長、安全員、工程技術人員、裝置員等有關人員組成的安全檢查小組。

  9、執行專案部有關安全檢查規定,施工作業安全檢查小組,每週對施工現場機械、電氣等,尤其是對危險物品的安全檢查,必須嚴格“隊、班組日檢”、“專案部周檢”的檢查制度。每月過一次安全日活動並作好安全檢查記錄,重大問題要有專題報告。

  10、施工作業隊安全員協助施工隊搞好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督促落實事故隱患整改。

  11、各類安全檢查出來的隱患,統一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給施工單位,要求“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工作。

  12、各級安全員發出整改通知單後,整改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對實施有困難的專案應排出整改計劃。

  13、完成整改工作,並驗收後,須要填寫“整改反饋單”和整改通知單一式二份,一份存檔,一份報安全科。

  14、對嚴重影響施工安全隱患和不利於安全生產的因素,專案部將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施工隊必須限期整改和解決,對以種種理由拒不執行“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將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15、安全生產中碰到需要有關部門解決或者需要上級部門協調的“安全業務單”制度,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

  16、對安全部門發出的“整改通知單”以種種理由拖延、刁難落實整改工作的,將按專案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以保證安全檢查的實際效果。

  17、安全檢查獎、罰按專案部的有關規定、辦法執行。

  五、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各船舶電動機械裝置必須有可靠有效地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裝置。

  2、船舶機械裝置操作工和維修工必須按規範操作和維修。

  六、“三同時”安全管理制度

  “三同時”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嚴格按照象山大目灣新城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及有關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七、工傷保險繳納和管理制度

  專案部應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一時有困難的可以考慮為從業人員,特別是特殊工種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以減輕和分散工傷事故所帶來的風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裝置的保險,由承包人負責。

  八、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專案部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例如工作服、手套、套鞋、安全帽、安全帶,特殊工種人員的防護眼鏡、口罩、專用膠鞋、水上作業救生衣、等。要求施工現場安全員及時蒐集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格證等資料存檔。

  九、危險源管理制度

  危險源即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專案部對可能產生的危險因素及危險隱患採取有利措施消除隱患。

  十、事故報告和管理制度

  1、各施工隊在工作中發生工傷和人身傷亡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向專案部報告,專案部在24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同時必須保護現場,劃分安全區域;進行有關善後處理;對現場進行治理整頓,保證後期施工安全。

  2、專案部對於作業人員傷亡事故,如有隱瞞不報、虛報等情況,經發現後,除責成補報外,對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

  十一、事故應急搶險和救援管理

  專案部對各水上作業的施工隊船舶必須配備專人負責救援裝置及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應搶險急救援培訓,確保在施工當中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十二、安全獎懲制度

  專案部凡發生重傷以上工傷事故,要追究直接責任者及施工隊負責人的責任,除進行經濟處罰外,視情節和態度好壞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態度惡劣的,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依法懲處。

  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專案部對施工現場必須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各項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機構;並應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辦公室和職工宿舍應落實防火責任人,並在門上掛牌標識,各船舶應有禁菸火牌,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定警告牌。

  十四、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專案部按各施工隊月工程款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確保施工安全生產。待該工程施工完成,無安全事故發生,風險抵押金全額返還。

  十五、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專案部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生產)例會應當在每週或半月召開一次。各施工隊負責人員及有關人員必須參加例會。建立例會制度,開會時建立簽到表,會後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等有關資料歸入安全生產臺帳中。

生產管理制度10

  1、本章規定的生產部管理各項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生產崗位。

  公司透過貫徹iso 9001質量管理體系和6s管理體系加強對產品工藝質量的規範化管理。在整個生產過程中,凡是不符合iso 9001質量管理和6s管理要求的一切行為,都要及時糾正。造成質量損失的都將受到處罰。

  2、生產部所使用的各種工藝技術檔案,由技術開發部專案工程師及相關人員負責編寫。經生產、質檢部門主管稽核,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它是指導生產作業的基本依據。

  3、生產部執行的質量檔案由質檢部負責編寫,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有關產品質量檔案的編寫,要參照國家、部、省相關技術標準,以及國內外同行最高標準。已經批准執行的質量檔案是產品質量檢驗的基本依據。

  4、生產廠長和各生產車間主管負責所有產品的生產組織、進度協調、質量監督工作。各小組主管是各工序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全小組的產品質量承擔直接責任。生產廠長是整個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5、生產工序主要分為準備工序、裝配工序和檢測工序。準備工序是指按工藝技術檔案要求準備合格的、能流入裝配工序的各種原材料,外協件、外購件等,由採購組和倉庫管理負責。裝配工序指將各種原材料、外協外購件裝配成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合格產品,由生產裝配小組負責。檢測工序是指按相關技術要求將產品的各項技術引數調整到符合質量檢驗要求,由生產除錯小組負責。

  6、生產人員的所有生產作業均必須按生產程式進行。生產人員要嚴格按照工藝技術檔案的技要求,抓好產品質量。出現質量問題要追究當時人和主管領導的責任,要將生產質量計入個人和部門考核。

  7、各車間主管根據公司下達的生產計劃按崗位和能力分配生產任務。生產人員在進行生產作業時,應認真填寫《生產部月生產情況考核表》。

  8、各車間主管可以根據各生產小組任務完成的情況調整生產力量,各生產小組之間要加強溝通,保證生產任務的順利完成。

  9、生產人員根據生產工藝流程及工藝質量要求進行生產作業,上第一道工序完成時應及時自檢,自檢合格向質檢員申請工序完成檢驗,檢驗合格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10、產品銷售出庫由發貨處辦理相關手續,生產部負責安排產品包裝和搬運。整個產品包裝過程質檢員、車間主管和各生產小組組長以及發貨處相關人員要全程監督檢查。不允許出現任何質量問題。對人為質量事故要追究質檢員、主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1、生產部實行考評和計件工資相結合的薪金管理辦法,公司按生產任務核定有效用工工時,對車間管理人員採用考評考核,對生產員工實行計件工資。

  12、生產部的考評計件工資管理辦法按公司有關檔案執行。

生產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訂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企業設臵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協調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適用於(本單位名稱)全體員工。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五、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由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設臵安全管理人員)的設臵;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成。

  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企業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他職能部門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

  七、各級領導對所分管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必須認真落實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抓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工會組織職工參加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對企業各級人員、各部門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

  九、從業人員應提高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根據國家、本市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頒佈,企業部門、人員設臵變動,裝置更新改造和在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十一、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經法定代表人審批簽字後實施。

  第二章 安全生產管理監督機構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一)領導機構

  1、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主任(組長):主要負責人 副主任(副組長):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工會主席 成員(組員):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2、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本單位安全生產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 (2)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3)負責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長遠規劃及其費用的審批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於本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急需解決的問題,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工程專案,安全裝置、設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費用等的審批工作。

  (5)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聽取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工作彙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布臵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6)審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體系。 (7)支援安全生產主管領導、主管部門和安全員的工作。 (8)經常深入群眾瞭解情況,聽取職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發動群眾搞好安全生產工作。

  (9)對於輕傷事故有權做出處理決定,對於重傷以上事故,要立即上報,並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和制訂並落實整改措施。

  (10)年終安全生產工作總結與考評工作進行審批。 (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1、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設在xxx部,管理部門主任:xxx 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職責

  (1)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中長期規劃,編制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年度計劃。

  (4)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5)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協助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7)指導各部門和班組安全員工作。

  (8)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遇到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有權指令先行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企業領導,研究處理。

  (9)定期組織公司性大檢查,做好記錄,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10)督促和檢查企業職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1)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做好記錄,對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以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12)負責對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管工作。 (13)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14)參加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和大修的計劃,並按規定報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參加工程驗收及試執行工作。

  (15)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未成年工的保護工作。 (16)組織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協助主管領導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並做好記錄。

  (17)負責統計和收集安全生產資料及其檔案管理。

  (1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事故的防範措施,並且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19)向主管領導提出安全生產工作的獎懲意見。

  (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安全生產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xxx 2、安全生產專(兼)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管理公司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公司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四)安全生產管理網路。

生產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檔案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 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團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二)團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 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裝置,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會:一會打火警電話;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捲菸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 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裝置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 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 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週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 處罰和獎勵

  (一)對於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於發現並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生產管理制度13

  一、總則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並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後、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紮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髮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 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於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裝置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並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並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絡訊號或通訊裝置,並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定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於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援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並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於安全位置。當人員處於或者可能處於塔機執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並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專案部開動塔機,併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繫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裝置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生產管理制度14

  1.班組長是本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對所管轄裝置的安全經濟執行負責。

  2.制訂和組織實施本班組裝置安全經濟執行方案和措施,按裝置系統進行安全生產分析及事故預想,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和異常,做好危險點防範。

  3.帶領本班組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各項管理制度,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及時學習事故通報,吸取教訓,採取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發生。

  4.主持召開好班前、班後會和每週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工作,並做好詳細記錄。

  5.督促班組技術員和工作負責人做好每項工作(生產操作、檢修、裝置試驗等)的技術交底和安全工作環境描述,並做好記錄。

  6、做好崗位安全技術培訓、新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和全班人員(包括臨時工)經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每月組織一次班組人員參加現場技術知識問答,做到能進行現場各類急救工作。

  7.組織參加安全競賽活動。落實公司和本專業下達的反事故措施。

  8.經常檢查本班組工作場所的安全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的安全狀況。對發現的隱患和裝置缺陷做到及時消除、登記和彙報,對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進行監督檢查。

  9.支援班組安全員履行自己的職權。對本班組發生的異常、障礙、未遂及事故等不安全事件,要認真記錄、及時上報,保護好現場、組織分析原因、總結教訓、落實改進措施。

  輸煤班組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輸煤專業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負有全面管理責任。

  2.經常深人現場、班組,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措施及規章制度的貫徹情況,指導班組做好各項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3.根據各個時期工作任務的不同及新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及時提出現場規程、圖紙資料、裝置系統維修(施工)工藝、執行規程的補充或修改意見,經審批後,監督實施。

  4.編制裝置大修、更改工程和新技術、新工藝實施措施與重要施工專案的安全技術組織措施,經批准後對工作班組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並佈置、指導班組技術員編制分項檢修(施工)專案的安全措施和交底工作,認真履行裝置檢修驗收職責。組織和參加定期的安全分析、事故預想及反事故演習。

  5.組織和參加安全大檢查和專業性大檢查,審閱班組的安全技術資料,並做好本專業的安全技術資料、臺帳、圖紙的管理工作。

  6.組織本專業的安全技術培訓、規程制度的學習與考試工作。

  7.負責組織、填寫上報專業範圍內的事故分析,對所發生的事故提出技術原因和改進防範措施。

  8、不定期執行中、夜班薄弱時間的現場巡查、跟班制度,排查並消除各類現場的不安全隱患。

  9、組織本專業的安全環境描述及崗位人員的工作環境描述,增強專業員工對現場安全工作環境的瞭解掌握,保證安全。

  輸煤班組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員是班長安全工作的助手,對本班的安全工作負有重要責任。

  2.協助班長組織本班人員學習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並帶頭遵守規程;負責檢查作業現場安全措施,對違章作業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有權停止工作。

  3.協助班長組織好每週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活動要根據上級佈置和要求,結合班組實際,講求實效,並認真做好記錄。

  4.參加本班工作計劃、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的討論研究,並督促安全措施的執行。

  5、負責班安全用具的領用、試驗、管理工作,保證安全可靠。

  6.參加本班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協助班組長及時解決。認真進行“兩票”、“三制”檢查。

  7.協助班長,對本班發生的異常、未遂、障礙、事故和其他不安全的情況及時分析,吸取教訓,制訂對策,督促執行,並負責按規定填表上報。

  8、協助班長,經常檢查現場裝置、人員安全狀況,糾正違章違紀行為,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處理。

  輸煤專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燃料安全管理的規程、制度,對本企業燃料安全工作負有全面組織與管理責任。

  2.經常向職工進行安全作業和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紀律觀念。發現違章立即糾正。

  3.根據燃料管理的需要,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認真組織落實。積極落實作業安全和工業衛生的有關規定,為員工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

  4.堅持下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杜絕發生事故。每月參加一次班組安全活動,幫助提高活動效果。

  5.發生事故、異常時,儘快到達現場,協助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異常處理,爭取儘快恢復正常執行,並參與或主持事故、異常的調查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行車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做到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安全措施不符合規定、任務不清和停、帶電範圍不清的工作專案,以及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作業。

  2.參加班長召開的班前和班後會,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證質量和安全圓滿地完成任務,保證做到“三不傷害”.發生異常現象或事故時應及時向班組長彙報,並保護好現場,不隱瞞真相。

  3.認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和安全培訓,認真學習現場操作安全防護知識,事故搶險救護辦法,能進行現場搶險救護;認真學習事故通報,吸取教訓,防止事故。崗位技能達到“三熟、三能”.

  4.開始工作前檢查行車各部安全裝置是否完好,安全裝置不完好不得進行工作。工作時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5.積極參加本崗位系統的安全檢查活動,管好所維護的裝置,對裝置安全執行負責任。

  6.認真執行工作票制度,不準無票工作或使用不合格的工作票進行各項檢修工作。

  7、嚴格生產上煤操作流程和煤質生產儲存及抓配煤要求,合理的做好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

  8、不斷提高自我保防護能力,及時反應和按規程處理一切危及人身及裝置安全的問題,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

  皮帶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規定及安全技術措施,做到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安全措施不符合規定、任務不清和停、帶電範圍不清的工作專案,以及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作業。

  2.參加班長召開的班前和班後會,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質保量保安全地完成任務,保證做到“三不傷害”.發生異常、未遂、事故時,應及時向班組長彙報,並保護好現場,不隱瞞真相。

  3.認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和安全培訓,認真學習緊急救護法,能進行現場搶救;認真學習事故通報,吸取教訓,防止事故。崗位技能達到“三熟、三能”.

  4.工作前檢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時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5.積極參加本崗位系統的安全檢查活動,管好所維護的裝置,對裝置安全執行負責任。

  6.認真執行工作票制度,不準無票工作或使用不合格的工作票進行各項檢修工作。

  7、參加所屬崗位檢修裝置的監護、驗收、試運工作,裝置全部試運正常、衛生清掃乾淨,工作班人員全部撤離現場後,方可辦理終結手續。

  8、不斷提高自我保防護能力,及時反應和按規程處理一切危及人身及裝置安全的問題,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

  破碎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做到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安全措施不符合規定、任務不清和停、帶電範圍不清的工作專案,以及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作業。

  2.參加班長召開的班前和班後會,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證質量和安全圓滿地完成任務,保證做到“三不傷害”.發生異常現象或事故時,應及時向班組長彙報,並保護好現場,不隱瞞真相。

  3.認真參加班安全活動和安全培訓,認真學習現場操作安全防護知識,事故搶險救護辦法,能進行現場搶險救護;認真學習事故通報,吸取教訓,防止事故。崗位技能達到“三熟、三能”.

  4.開始工作前檢查破碎機各部開口門是否關閉,防護罩及開口門銷等安全裝置不完好不得進行工作。工作時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5.積極參加本崗位系統的安全檢查活動,管好所維護的裝置,對裝置安全執行負責任。

  6.認真執行工作票制度,不準無票工作或使用不合格的工作票進行各項檢修工作

  7、嚴格煤質生產破碎,上煤配比操作流程和煤質破碎原理要求,合理的做好本崗位裝置的執行調節,做到本崗位裝置的安全經濟執行工作。

  8、不斷提高自我保防護能力,及時反應和按規程處理一切危及人身及裝置安全的問題,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

  汙泥壓濾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規定及安全技術措施,做到不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安全措施不符合規定、任務不清和停、帶電範圍不清的工作專案,以及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作業。

  2.參加班長召開的班前和班後會,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質保量保安全地完成任務,保證做到“三不傷害”.發生異常、未遂、事故時,應及時向班組長彙報,並保護好現場,不隱瞞真相。

  3.認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和安全培訓,認真學習緊急救護法,能進行現場搶救;認真學習事故通報,吸取教訓,防止事故。崗位技能達到“三熟、三能”.

  4.工作前檢查安全用具,工具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工作時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

  5.積極參加本崗位系統的安全檢查活動,管好所維護的裝置,對裝置安全執行負責任。

  6.認真執行工作票制度,不準無票工作或使用不合格的工作票進行各項檢修工作。

  7、參加所屬崗位檢修裝置的監護、驗收、試運工作,裝置全部試運正常、衛生清掃乾淨,工作班人員全部撤離現場後,方可辦理終結手續。

  8、不斷提高自我保防護能力,及時反應和按規程處理一切危及人身及裝置安全的問題,消除事故隱患,保證安全。

  交接班制度

  2、接班人員進入現場後應穿工作服,出主控室、集控室應帶安全帽,接班人員不允許帶酒味和無關人員上班,否則交班班長有權令其退出現場,並報告有關領導。

  3、交班人員在交班前應完成下列工作:

  (1)按規定進行裝置檢查。

  (2)完成當班有關操作,定期試驗,切換工作及上級佈置的工作。

  (3)完成所屬區域及所屬裝置的清潔衛生工作。

  (5)做好各種記錄和重要記事。

  (5)完成由執行人員處理的裝置缺陷和維護工作。

  (6)整理好工具、安全用具、備品、儀表、鑰匙等。

  4、交班班長應向接班人員交待下列內容:

  (1)系統執行方式,裝置變更情況及所進行的操作。

  (2)裝置執行情況、出現的事故異常情況的處理,存在的缺陷及採取的措施。

  (3)熱工保護,繼電保護,自動裝置的執行情況及定值改變情況。

  (4)裝置檢修情況、安全措施的佈置、接地線、接地刀閘的位置數量、工作票的內容數量等。

  (5)上級領導的有關指示檢修交待、試驗措施等。

  (6)予備下班所進行的重大操作。

  (7)本班發生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和應吸取的教訓。

  (8)規程、圖紙資料、報表、工具、安全用具的使用情況增減情況。

  5、接班人員應做到:

  整點接班前20分鐘全體執行人員在指定地點前列隊集合並點名,聽取值長交待執行方式,裝置執行情況,佈置當值的生產任務和工作,然後進入車間按崗位分工對口交接和對裝置進行檢查,檢查專案如下:

  系統執行方式,機組及裝置執行情況,存在的裝置缺陷,裝置檢修情況及安全措施,查閱執行日誌,檢修交待,工作票數目及內容,接地線登記,上級命令、通知、試驗措施、工具用具、鑰匙、核對模擬圖,並檢查責任範圍內清潔衛生情況。

  6、待各崗檢查完畢,整點接班前5分鐘,在指定地點集中由班長召開班前會,各崗彙報檢查情況,聽取班長佈置當班執行方式,生產任務、事故予想和安全注意事項。

  7、各執行崗位實行整點交接班,雙方履行交接班手續:按規定交接清楚後,先由接班者在交班記錄薄上簽字,後由交班者簽字,至此交接班手續即告完成。自接班人員簽字後,執行工作的全部責任由接班人員負責。在未辦完交接手續前,交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接班人員缺崗時,上一班此崗人員暫留下頂替,直至接班人員到崗為止。

  班長接班後,應向值長彙報有關執行情況,聽取值長對當班工作的安排。

  8、全體交班人員交班後,應在指定的地點參加班長召集的班後會,內容是執行工作經驗、教訓,表揚好人好事,批評不良化傾向,傳達上級的指示、通知等。

  9、交接班時有關注意事項:

  (1)交班前交班人員應將裝置執行工況調整穩定,執行引數均應符合規程要求,不得在交班前大幅調整致使執行工作不穩。

  (2)交班時若有重大操作或事故處理,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人員可在交班值長、班長的統一指揮下協助處理事故,只有當事故處理或操作告一段落並得到值長的同意後方可進行交接班。

  (3)交接班過程中,接班者提出疑問,交班者應在整點接班前解釋清楚,否則由交接班班長或值長協商解決,並做好記錄。

生產管理制度15

  1、安全教育制度

  (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制度。

  (3)公司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2、安全培訓制度

  公司新進場的職工,必須接受公司安全培訓教育,方能上崗。公司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

  (1)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範、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2)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3)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3、勞動用品發放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

  為保障員工安全生產,加強勞動保護,合理使用勞動護品,特制定本制度:

  (1)各類勞動護品由公司統一購買並進行管理,發放部門要建立個人領用卡(或檔案),領用者要在卡在簽名。

  (2)購買勞動護品要本著實用、耐用的原則,切實起到保護職工健康的作用。

  (3)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勞動護品配備標準和時間發放。

  (4)勞動護品是保障員工健康安全的維護品,生產崗位必須嚴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勞動護品,不得將勞動護品變為家庭福利。

  (5)如遇特殊情況,需用特殊勞動護品時,使用單位要提出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後配置。

  (6)生產部根據崗位不同或崗位調整情況,在規定的範圍內,靈活掌握髮放崗位及標準。

  (7)新入廠員工試用期滿後可享受勞動護品,離職或被辭退員工要將崗位固用勞動護品上交,辦好各項交接手續後方可離廠。

  (8)對從業人員每月發放營養保健品或崗位津貼,盛夏季節發放降溫費。

  4、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各種施工機械裝置的安全使用,必須達到安全生產,防止各類事故發生,特定本安全制度:

  (1)各種機械裝置,必須設定有專業技術的人員專人操作,專人看管,實行掛牌制度並有明確的安全操作規程,同時裝置四周必須設定可靠安全防護裝置。

  (2)各種機械裝置要實行定期進行檢測、維修、保養。裝置使用完後要及時切斷電源,同時進行裝置的衛生清理,保持裝置的整潔。

  (3)購進的裝置要進行驗收檢測,要按裝置的說明書要求掌握操作要領,裝置驗收時要有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書和產品合證書,透過驗收,要保證裝置完好無損、資料齊全。並檢驗合格後方可投人使用。

  (4)要按規定不超齡使用裝置,裝置到期後立即報廢。

  (5)不向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和生產廠家購買和出租各種機械裝置。

  (6)裝置的拆卸和安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和單位進行拆卸和安裝,並由具有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和單位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5、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的個人防護用品發放制度,嚴格把好個人防護用品的購置關,根據各工序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制定個人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表,合理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做好發放個人防護用品的登記和管理。

  (2)必須做好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並形成制度長抓不懈。

  (3)車間工人必須參加結合本單位職業病危害的特點而設的上崗前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用人單位應設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訓資料。

  (4)產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應採用密封、通風、吸塵、淨化等防護措施,並與生產裝置同步執行。

  (5)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選購、運輸、貯存、使用及銷售管理制度,選購原材料應以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為原則。

  6、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

  (1)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儲藏方式,材料有無毒性、汙染或特殊要求,運輸、搬運手段等情況。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裝置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情況,控制機構、使用規程等要求的完好情況。

  隱患整改制度:

  (1)透過檢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任部門應及時予以消除;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單位的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人員。

  (3)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安全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4)對於涉及其他單位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以及分廠、車間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並及時向安全部報告。

  7、安全作業證制度

  (1)加強安全作業證的管理,保證職工持證上崗率達100%。

  (2)安全部負責安全作業證的發放、複核,特殊工種安全作業證由安全部統一到上級部門辦理。

  (3)凡是在生產崗位獨立上崗操作的所有人員,一律憑《安全作業證》上崗作業,無證嚴禁上崗獨立操作。

  (4)熟知本崗位生產原理、工藝流程,懂得安全裝置、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效能、作用,會正確使用,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考核合格。

  (5)安全作業證不準轉借、塗改和損壞,要妥善儲存。

  (6)對安全作業證的檢查是各級安全檢查的重要專案之一,對持證者的安全檢查考核情況,由安全檢查人員及時填入安全作業證內。

  (7)本證若丟失,應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材料,經本單位領導或安全員稽核鑑定後,報安全部補發。

  (8)凡是具有下列問題之一者,則吊銷其“安全作業證”。 ①在要害崗位工作剝奪政治權力、被管制、被判處緩刑或監外執行者。

  ②在要害崗位工作被開除廠籍留廠察看者。 ③精神病患者。

  ④因責任心不強,違章操作而造成重大事故者。

  (9)凡是被吊銷其安全作業證的人員,半年之後,需要復崗的,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式,予以核發。

  8、安措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費用投入保障制度為了確保公司安全,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公司安全費用投入得到保障,特制訂本制度:(1)安全費用類別本公司安全費用包括安全培訓費用、安全檢查費用、安全設施購置及維護費用、安全防護用品購置費用等,由財務部統一統籌安排。

  (2)安全費用的提取和保障措施企業的安全費用由安全部統一安排,經總經理審批後,各單位自行提取,由公司財務部應保障費用的落實。

  (3)投入年度計劃和檢查落實各單位在年初應對本單位的安全費用投入作出全年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並由公司安全部負責檢查落實

  9、事故報告與處理制度

  (1)凡發生事故,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的領導報告,採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

  (2)發生事故的部門,應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單”,按規定的時間上報有關部室和分管領導。報告上交時間:一般事故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不超過五天。

  (3)發生重大事故,由生產部寫出“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書”按規定逐級上報。

  (4)不論事故大小,事故單位負責人應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召開事故分析討論會,本著“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調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教育,吸取教訓,制定出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簽署意見後,上報有關部門。一般事故由車間或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車間部門處理,報生產部備案。

  (5)事故發生後查不出責任人時,由事故單位專責人擔負一半責任。無專責人時,由單位領導負擔一半責任。

  (6)發生事故後,視事故責任人對錯誤的認識態度及表現予以不同處理。對能主動承認錯誤,虛心檢討,領導批准,可以從輕處理,對隱蔽事故情節,推卸責任,嫁禍於人者,加重處分。

  (7)對事故責任者給予制裁,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8)公司建立事故檔案,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如現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鑑定、化驗分析、會議記錄、旁證材料、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

  (9)發生事故,各生產車間和各部門負責人不得隱瞞,並對事故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和及時性負責。

  (10)各單位負責人要及時解決和向上反映各類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若不予解決,或拖拉、遷就,有關人員將對後果負責。

  10、消防管理制度

  (1)貫徹公司防火安全小組的指示,規定,佈置、檢查、落實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2)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和有關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知法懂法,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原則,對違規行為敢於制止。

  (3)負責制定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並認真貫徹落實。

  (4)隨時向防火安全責任人彙報消防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提出合理化意見。

  (5)遇到火險、火災,迅速及時組織撲救及人員和物資的疏散與搶救,事後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搞好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善後工作。

  (6)建立義務消防隊,明確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7)定期對本部門、專案管轄區域進行安全檢查,要善於發現問題,如發現隱患,要立即採取措施整改,並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備案。

  (8)發生火災後,立即組織撲救,並協助有關部門追查火災事故原因。

  11、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1)公司各部門、處室、班組對黨和國家有關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精神,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根據公司頒發的《各崗位人員安全施工責任制》精神,按照執行程度,在安全獎發放時給予考核,按人均獎額的10%~20%進行獎懲,並按責任大小區別對待,或者隨時單獨獎懲。獎懲部門及金額由安監處提報,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安全監察人員應對安全管理、施工、行車等負責,對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指示在本公司起到宣傳、貫徹、監察作用。對違法、違紀、違章的現象和行為必須堅決制止,辦事公正。反之,工作失職、感情用事,營私舞弊、資訊失真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每次扣罰50-200元。

  (3)公司各管理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做好安全管理的各個方面。對公司制定的各種安全制度自覺逐項逐條地落實。由於崗位失職而造成安全、文明施工影響,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者每次扣罰50-100元。

  (4)安全工作是技術工作的重要組成體、技術措施(包括工具材料、工藝、方法等)必須保證施工的安全。由於技術措施不全、不善、不當、影響施工順利進行時,對責任人根據造成不良影響程度給予處罰。

  (5)技術資料必須完整、精確、校審批手續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對責任者,每次扣罰50-100元。

  (6)工程施工前,必須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未經技術交底的人員不應參加施工。違者每次扣罰隊、現場負責人或隊技術負責人100-150人。

  (7)發生事故,必須認真對待,未經具有決策職責的領導同意,不得破壞事故現場,必須保護好事故現狀,並積極配合如實提供發生事故的真實情況。同時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級報告,盡力搶救傷員。違反時追究隊長、安監等相關人員的責任,並予以從嚴處理。(8)現場負責人、安全員對發現違章作業不糾正,不制止者,與違章者等同對待,每次扣罰50元。

  (9)在安全活動時如發現無故不參加或敷衍了事則由安全員視其態度進行處罰,並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10)安全習慣性違章滿三次(雖不造成事故)不管任何人取消半年獎金的50%,如超過三次則取消全年獎金的60%的考核辦法,採取累計方式,全年考核。

  (11)現場施工人員不按安全規範要求施工,每次扣罰50~200元。

  12、安全交底制度

  (1)工程專案開工前,該專案的各級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底工作。專案經理接受公司總經理的交底,專案其他人員接受專案經理的交底。

  (2)分包隊伍進場後,總包方專案經理必須向分包方進行安全技術總交底。

  (3)職工上崗前,專案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做好該職工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項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做好危險源交底及監控工作。

  (4)專案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工種變換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要完整,並有針對性。

  (6)各項安全技術交底內容必須記錄在統一印製的表式上,寫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種及交底時間,簽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7)各項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執一份。

  13、動火管理制度

  (1)一級動火的範圍:

  禁火區域內:油箱、油罐、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線在一起的輔助裝置;各種受壓裝置;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的申報程式:

  a、申請應在一週前提出,批准最長期限為三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作無證動火。

  b、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負責人填寫,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申報二級審批動用明火作業的範圍及程式:

  (1)二級動火的範圍:

  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明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動火作業。

  (2)二級動火的申報程式:

  a、申請人應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長期限為七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作無證動火。

  b、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負責人填寫,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批,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申報三級審批動用明火作業的範圍及程式:

  (1)三級動火的範圍: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焊割等明火作業。

  (2)三級動火的申報程式:

  a、申請人應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長期限為十五天,期滿應重新辦證,否則視作無證動火。

  b、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經分公司或工地負責人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節假日動火申報必須升級申報。

  14、特種作業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由專案部根據生產實際上報安全質量環保部需培訓的特殊工種的種類及數量。

  2、安全質量環保部統一做出年度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名單,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3、安全質量環保部協助人力資源部和地方安監部門對特殊工種進行培訓、考核、成績合格者,發給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無證書者不準獨立操作。施工中出現一次安全事故者,調離原工作崗位。

  4、對特殊工種培訓後,建立檔案,儲存在安全質量環保部。

  5、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按規定年限進行復審,未按期複審或複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準上崗作業。

  6、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二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者方可從事原崗位工作。

  7、專案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前安全生產教育,並經常對特種工進行本崗位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針對性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要按規定發放,並督促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8、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塗改或改借。特種工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允許擅自離崗或讓別人代替上崗。

  15、帶班制度

  1、施工現場領導帶班,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並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2、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

  3、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到險情時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

  4、排查隱患並要求相關人員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並按期複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

  5、嚴格落實“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6、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領導要立即組織採取停工、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

  7、認真記錄檢查問題,並由現場相關人簽字,於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