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捐贈協議書> 關於捐贈協議書範文彙編10篇

捐贈協議書

關於捐贈協議書範文彙編10篇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捐贈協議書10篇,歡迎大家分享。

捐贈協議書 篇1

  捐贈方: 授權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贈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弘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公益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捐贈方自願向受贈方捐贈,並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內容、捐贈方和受贈方的權利與義務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捐贈方自願向受贈方捐贈 ,用於 。

  專案地點: 專案總投資: 專案負責人: 初定20xx年X月專案開工,預計20xx年X月專案竣工。

  二、捐贈方的權利與義務

  1、捐贈方應在簽約之日起五日內,負責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受贈方。

  2、捐贈方有權向受贈方查詢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管理情況,並可就專案進度、專案質量和資金使用等提出意見和建議,督促專案如期完成。

  3、捐贈方有權對專案命名提出意見。

  4、捐贈方有權參加專案的奠基和竣工儀式。

  5、捐贈方因受贈方未按照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款物的,捐贈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三、受贈方的權利與義務

  1、受贈方在接受捐贈款物後,必須依照捐贈方指定的專案使用捐贈款物。並按照捐贈方提出的專案進度、專案質量和資金使用的意見和建議,認真整改,確保專案保質保量、如期完成。

  2、受贈方對於捐贈方就捐贈款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詢,應當給予積極配合。

  3、受贈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捐贈方追加捐款,專案不足資金由當地政府統籌解決。

  4、受贈方於捐贈專案竣工後的十日內向捐贈方和授權代表人分別提交該捐贈專案竣工的專項報告。

  5、受贈方在收到款項1個月內向捐贈方頒發證書和牌匾。

  6、受贈方按捐贈方意見進行專案命名並立碑紀念。

  內容如下:

  中共福建省委統戰部

  福建省工商業聯合會 援建

  福建省光彩事業促進會

  專案名稱:xxxxxx

  捐資金額:xxxxxx

  捐資企業(個人)xxxxxx

  xx縣(xx鄉)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立

  四、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簽訂協議,如有未盡事宜,以實現協議為目的,自願協商解決。

  五、雙方可就本捐贈協議履行的其他相關問題,達成其他補充協議,雙方一致同意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一份,報省光彩會一份,設區市統戰部、工商聯各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捐贈方和受贈方有權簽約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捐贈方: 受贈方:

  授權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署日期:20xx年X月XX日

捐贈協議書 篇2

各位司機朋友:

  大家好!這裡是廣大司機朋友的心靈港灣司機網。

  為司機鬆綁,為汽車減負是我們的宗旨。這裡是司機。車主為自己爭取人權、福利權、行車權、停車權、言論自由權、車輛買賣、互幫互助的平臺。

  慈善事業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是社會保障的有益補充,也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善舉。當我們衣事無憂,享受生活的時候,身邊還有許多需要幫助的人,也許我們並不缺乏愛心,缺乏的僅是奉獻愛心的機會。

  司機網本著用愛心為生命加油,為社會奉獻真情的宗旨,成立了司機網互助基金會,本著捐款自願、互幫互助的原則,為需要幫助的朋友排憂解難。

  司機是個高風險職業。天地之間,司機最累,收入低,且稍不留神就有可能釀成悲劇。禍及全家,給家人帶來經濟精神雙重負擔。司機網的平臺就是幫助那些身處困境中的司機朋友減負,加油。

  一盤散沙,任人宰割;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慈心為人,善舉濟世。能力不分大小,善舉不分先後。您的所有善款都將用於幫助有困難的司機朋友。善款不分多少,可貴的是這份愛心!所有捐款者名單與善款金額都將在司機網上公佈。

  司機朋友與社會愛心人士所捐善款,全部用於司機朋友們的特殊救助之用,由司機網互助基金會集中管理,收支公開,接受廣大司機朋友與社會各界監督。

  協議人:xxxx

  xx年xx月xx日

捐贈協議書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編:

  電話:

  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公益事業發展,支援農村飲水工程,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並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內容、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雙方本著平等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在此自願向乙方捐贈__________元,用於解決_______困難,決定捐助資金定向資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簽約之日起_______日內,負責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乙方。

  2、甲方捐贈如需分期分批完成的,甲方應在其所承諾的每次捐贈移交期限屆滿前_______日內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乙方。

  3、甲方有權參與乙方開展的與所捐贈專案有關的社會公益活動,並可以對每期社會公益活動進行實地考察與評估。

  4、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管理情況,並可就相關工作的改進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

  5、甲方有權就所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相關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額扣除事宜,要求乙方給予有關協助。

  6、甲方因乙方未按照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款物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7、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項下的捐贈義務為不可撤消之義務,甲方應在其承諾的數額及期限內向乙方移交相關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甲方如無法依約移交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其移交義務的除外)又不向乙方及時通報無法移交的客觀原因的,甲方應承擔該捐贈義務_______%的違約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捐贈後的_______日內向甲方頒發捐贈證書,並出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的檔案和財政部監製的公益捐贈收據。乙方並應協助甲方辦理相關稅額抵扣所需事宜。

  2、乙方有權在本協議規定的公益事業活動範圍內合理使用捐贈的資金。

  3、乙方對於甲方就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詢,應當給予積極配合,並應及時給予客觀全面的說明。

  4、乙方於每期公益活動活動結束後的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該公益捐贈專案的專項報告。

  5、甲方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接收處理如需有權機關批准方可辦理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有權機關辦理相關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批准事宜,乙方所承擔的協助辦理義務以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為限。

  四、雙方可就本捐贈協議履行的其他相關問題,達成其他補充協議,雙方一致同意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如本協議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戰爭、水災、火災、地震等)導致遲延履行本協議或無法履行本協議時,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負法律責任,但應在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快將有關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對方,並應依據客觀條件及時出具相應證明資料。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有權簽約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甲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捐贈協議書 篇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公益事業發展,支援農村飲水工程,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並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內容、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雙方本著平等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在此自願向乙方捐贈________元,用於解決村村民吃水困難,決定捐助資金定向資助吃水工程。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簽約之日起_______日內,負責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乙方。

  2、甲方捐贈如需分期分批完成的,甲方應在其所承諾的每次捐贈移交期限屆滿前五日內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乙方。

  3、甲方有權參與乙方開展的與所捐贈專案有關的社會公益活動,並可以對每期社會公益活動進行實地考察與評估。

  4、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管理情況,並可就相關工作的改進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

  5、甲方有權就所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相關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額扣除事宜,要求乙方給予有關協助。

  6、甲方因乙方未按照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款物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7、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項下的捐贈義務為不可撤消之義務,甲方應在其承諾的數額及期限內向乙方移交相關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甲方如無法依約移交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其移交義務的除外)又不向乙方及時通報無法移交的客觀原因的,甲方應承擔該捐贈義務20%的違約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捐贈後的_________日內向甲方頒發捐贈證書,並出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的檔案和財政部監製的公益捐贈收據。乙方並應協助甲方辦理相關稅額抵扣所需事宜。

  2、乙方有權在本協議規定的公益事業活動範圍內合理使用捐贈的資金。

  3、乙方對於甲方就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詢,應當給予積極配合,並應及時給予客觀全面的說明。

  4、乙方於每期公益活動活動結束後的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該公益捐贈專案的專項報告。

  5、甲方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接收處理如需有權機關批准方可辦理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有權機關辦理相關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批准事宜,乙方所承擔的協助辦理義務以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為限。

  6、甲方捐助資金直接劃入偃師市水利局打井工程隊,用於打深井工程。乙方不得挪用資金。乙方要全力為打井工程提供條件,早日建成農村飲水工程,造福人民群眾。

  四、雙方可就本捐贈協議履行的其他相關問題,達成其他補充協議,雙方一致同意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如本協議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戰爭、水災、火災、地震等)導致遲延履行本協議或無法履行本協議時,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負法律責任,但應在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快將有關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對方,並應依據客觀條件及時出具相應證明資料。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有權簽約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捐贈協議書 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郵編:電話:

  傳真:

  乙方:中國盲人協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86號

  法定代表人:李xx,中國殘聯理事、中國盲人協會常務副主席

  郵編:100034電話:(010)66580105

  傳真:(010)66580042

  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弘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公益事業發展,支援殘疾人福利事業,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並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內容、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雙方本著平等的原則進行合作,甲方在此自願向乙方捐贈,用於。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簽約之日起日內,負責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乙方。

  2、甲方捐贈如需分期分批完成的,甲方應在其所承諾的每次捐贈移交期限屆滿前五日內將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移交於乙方。

  3、甲方有權參與乙方開展的與所捐贈專案有關的社會公益活動,並可以對每期社會公益活動進行實地考察與評估。

  4、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管理情況,並可就相關工作的改進完善提出意見和建議。

  5、甲方有權就所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相關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稅額扣除事宜,要求乙方給予有關協助。

  6、甲方因乙方未按照協議約定用途使用捐贈款物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執行。

  7、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項下的捐贈義務為不可撤消之義務,甲方應在其承諾的數額及期限內向乙方移交相關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甲方如無法依約移交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其移交義務的除外)又不向乙方及時通報無法移交的客觀原因的,甲方應承擔該捐贈義務20%的違約責任。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捐贈後的五日內向甲方頒發捐贈證書,並出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的檔案和財政部監製的公益捐贈收據。乙方並應協助甲方辦理相關稅額抵扣所需事宜。

  2、乙方有權在基金會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活動範圍內合理使用捐贈的。

  3、乙方有權確定捐贈專案所需費用的5%-10%為專案配套資金,並有權為專案履行之目的使用該配套資金。

  4、乙方對於甲方就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所提查詢,應當給予積極配合,並應及時給予客觀全面的說明。

  5、乙方於每期公益活動活動結束後的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交該公益捐贈專案的專項報告。

  6、甲方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接收處理如需有權機關批准方可辦理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有權機關辦理相關捐贈資金或捐贈物品的批准事宜,乙方所承擔的協助辦理義務以不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的禁止性規定為限。

  7、乙方的受助銀行賬號為:

  開戶銀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平安支行。

  開戶名稱:中國盲人協會。

  銀行賬號:4095200001819900000121。

  四、雙方可就本捐贈協議履行的其他相關問題,達成其他補充協議,雙方一致同意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如本協議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戰爭、水災、火災、地震等)導致遲延履行本協議或無法履行本協議時,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負法律責任,但應在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快將有關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對方,並應依據客觀條件及時出具相應證明資料。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有權簽約人簽字蓋章後即刻生效。

  八、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甲方:

  乙方:中國盲人協會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捐贈協議書 篇6

  甲方(捐贈方):

  乙方(監管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育基金會

  丙方(使用方):

  為促進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以下財產,用以支援丙方事業的發展,並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第 項財產

  1、現金: (人民幣 )(大寫)

  (□定向非留本 □定向留本 □非定向)。

  2、動產:(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3、不動產:(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

  第二條 捐贈財產用途(是/否具體指定):

  第三條 捐贈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3、交付方式:

  第四條 甲方在約定期限內將捐贈財產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

  第五條 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交予丙方,丙方對所收捐贈財產進行登記造冊,並報甲方和乙方備案。

  第六條 乙方和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財產,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並簽訂有關變更使

  用協議。

  第七條 丙方在使用本捐贈財產時,有義務妥善管理和使用捐贈財產,主動接受乙方監管,並定期向甲、乙方報告捐贈財產使用情況。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管轄和保護。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鳴謝方式及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蓋章):北航教育基金會

  法定(授權)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丙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電話:

  簽訂時間:

捐贈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

  為弘揚中華文化,促進華文教育事業發展,加強中外文化交流,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願捐贈

  現金:(人民幣/其它)(大寫)給乙方。

  動產:(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不動產:(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

  第二條贈與財產用途(是/否具體指定):

  第三條贈與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交付時間:

  二、交付地點:

  三、交付方式:

  1、甲方在約定期限內將贈與財產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並配合乙方依法辦理相關法律手續。

  2、乙方收到甲方贈與財產後,應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並登記造冊,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四條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甲方的查詢,乙方應當如實答覆。

  第五條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財產,但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乙方根據國家和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的有關規定給予甲方相應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蓋章):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年月日

  

捐贈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教育基金會

  為弘揚中華文化,促進______教育事業發展,加強中外文化交流,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捐贈

  現金:____________(人民幣/其它)(大寫)給乙方。

  動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不動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

  第二條 贈與財產用途(是/否具體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贈與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約定期限內將贈與財產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並配合乙方依法辦理相關法律手續。

  2.乙方收到甲方贈與財產後,應出具合法、有效的財務接收憑證,並登記造冊,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四條 甲方有權向乙方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甲方的查詢,乙方應當如實答覆。

  第五條 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財產,但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條 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教育基金會的有關規定給予甲方相應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起生效,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教育基金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捐贈協議書 篇9

  甲方(捐贈方):

  乙方(受贈方):

  為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基金會管理條例》/《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以下財產,用以支援乙方慈善事業的發展,並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捐贈內容

  甲方自願向乙方捐贈第 項財產

  1、現金: (大寫)(人民幣 )

  2、動產:(名稱、數量、質量、價值)

  3、不動產:(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狀況及所有權證明等)

  4、智慧財產權:(種類,權利證號等)

  第二條 捐贈財產用途(是/否具體指定):

  第三條 捐贈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付時間:

  2、交付地點:

  3、交付方式: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查詢,複製其捐贈財產管理使用的有關材料;

  2.乙方違反協議約定用途,濫用捐贈財產的,有權要求其改正;

  3.要求乙方不得公佈甲方的身份資訊;

  4.對捐贈建設的工程專案留名紀念,提出工程專案名稱;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保證對上述財產具有無瑕疵的處分權;

  2.捐贈的'實物財產應當具有使用價值,符合安全、衛生、環保等標準;

  3.在約定期限內將捐贈財產及其所有權憑證交付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4.不得指定其利害關係人作為受益人;

  5.不得利用捐贈的方式要求乙方以任何方式宣傳法律禁止宣傳的產品和事項。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1.要求甲方依照約定時間和方式交付捐贈財產;

  2.甲方拒不交付捐贈財產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提起訴訟;

  3.拒絕甲方要求的宣傳菸草製品、賭博、涉毒等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要求;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1.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應當向甲方開具由財政部門統一監(印)的捐贈票據,捐贈人選擇放棄接受捐贈票據的除外

  2.乙方收到甲方捐贈財產後,應當對所接收的捐贈財產進行登記造冊,做好相關的記錄。

  3.乙方和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贈財產,不得擅自改變捐贈財產的用途。如果確需改變用途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並簽訂有關變更使用協議。

  4.乙方有義務妥善管理和使用捐贈財產,主動接受甲方監管,並定期向甲報告捐贈財產使用情況。

  5.依法履行資訊公開義務

  第八條 違約的處理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有權要求對方改正,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甲方責任免除

  甲方透過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媒體公開承諾捐贈的;捐贈財產用於扶貧、濟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殘、優撫、救助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的,簽訂本協議後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經向乙方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書面報告並向社會公開說明情況後,可以不履行本協議義務。

  第十條 協議的終止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雙方的義務均履行完畢的;

  3.司法機關裁決終止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當積極溝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效力條文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

  乙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

捐贈協議書 篇10

  贈與人:

  受贈人:

  為鼓勵廣大學生刻苦學習成為優秀人才,經贈與人與受贈人友好協商,由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立 獎學金,雙方當事人為明確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捐贈目的

  贈與人在受贈人處設獎學金,目的在於鼓勵學生全面發展,成為國家棟梁之材,造福於人民。

  第二條 捐贈金額

  贈與人設立 獎學金的基金為人民幣十萬元。

  第三條 捐贈金額的交付

  贈與人於 年 月 日透過銀行匯款至受贈人人民銀行賬戶。受贈人應當及時進行查驗。

  第四條 獎學金管理與發放

  (一)在 獎學金設立的同時,由贈與人與受贈人共同組成 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對該基金進行管理和發放。

  (二) 獎學金的基金由受贈人負責在 銀行開設專門賬戶。每次定期儲蓄一年,利息用於發放獎學金。發放後剩餘的利息仍存入獎學金專門賬戶,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200%,可以將發放獎學金數額提高一倍。發放後剩餘的利息亦再存入該獎學金專門賬戶,基金總額達到設立時的300%後,全部利息均用於發放獎學金,獎學金數額相應提高。

  (三) 獎學金每年發放一次,時間為每年九月份;每次獎勵 名優秀學生,每人獎學金為 元。

  (四)獎學金髮放標準

  凡獲得 獎學金者必須符合下列標準:① 大學在校的專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② 學習成績優秀,其中專科生與本科生學習成績須列全院(系)前五名,研究生須有質量較高的論文發表;③品質良好,本學年內未到任何校紀處分。

  (五) 獎學金評定辦法

  凡符合第四款所列標準者即有獲獎資格。入圍後,由 獎學金管理委員會根據入圍者提供的有關材料進行評議,然後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出獲獎者,當場揭曉,並張榜公佈。

  第五條 獎學金存續時間

  獎學金為永久性獎學金,受贈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條 捐贈的撤銷

  有下列情形出現時,贈與人可以撤銷捐贈:

  (1)受贈人在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使不應獲獎者獲獎,與 設立目的不符的;

  (2)受贈人擅自將 獎學金挪作他用的。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當事人可以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受贈人表示接受本贈與時起成立並生效。

  第九條 其他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簽訂之後須經公證,始得成立與生效。

  (三)本合同正式文字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章): 受贈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戶: 賬戶: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公證意見:

  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