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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經營合同

酒店經營合同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酒店經營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酒店經營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 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 號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建築面積:㎡,(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註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元。發包給乙方用於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2)承包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後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元×10%÷12個月×3個月=元。

  二、 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透過租賃、合作經營、委託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採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稅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採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並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說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 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築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牆、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佈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承包經營期滿後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後,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 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 本合同的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於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甲方:

  乙方:

  時間:

酒店經營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搞活 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 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 大酒店共計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資金 ____________萬元,甲方佔總股份 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並承擔所有的債權債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元注入 ____________%,乙方佔總股份大酒店賬務____________%,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將甲方原有的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 新合作經營的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 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將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係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 在合同同意簽訂後,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 新合作企業經營後,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

  2、 乙方在合同生效後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 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並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 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後,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 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經營合同3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此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於___訂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著合作經營共同發展之目的。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___酒店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內物品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___酒店位於___省___市____區,營業面積共___平方米。具體可營業範圍為___等。

  2.將___酒店的經營權移交給乙方經營。

  3.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裝置、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經營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共___年,承包期滿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第三條押金及租金支付(以人民幣計)

  1.該承包金一次性包死,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該酒店及其設施、裝置、裝修等,不另行計取費用。

  2.承包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每月租金為___元。包括場地租金。每月10號前需繳納當月租金。

  3.計租日期:甲方工程及房間配臵完成可交付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之日起一星期後開始計租,乙方應在相應本合同簽訂後將全部經營手續移交乙方後支付甲方首月租金。

  4.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員工工資及提成、營業宣傳、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汙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5.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2項和第3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和甲方確認的票據方式向甲方交納,由甲方出具發票。

  第四條酒店的交接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應當將該酒店移交乙方,包括酒店所在房屋、設施裝置、酒店用品等財物及財務賬簿、收據、發票、營業手續等。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合同約定提供___酒店給乙方經營,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管理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設施、裝置、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不可抗拒因素例外)。

  5.免費提供停車場和室內廣告給乙方使用。

  6.甲方必須按照房間配備協定(另訂)來配齊房間的各類裝置設施固定資產(如客房電視機冰機等各類營業所需的設施)及數量。

  7.甲方需負責酒店的工商、稅務、消防、衛生等相關執照,確保乙方正常經營。需提供正常營業需要手續,如消防驗收,營業執照稽核合格等。如未合格因此產生費用由甲方負責。

  8.甲方所列權利及義務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因甲方原因停水停電或因各類甲方需提供的驗收未達標非正常停業一日由甲方減免乙方當月二日租金,當月連續非正常停業連續超過7天(含7天)或當月共計超過10天(含10天),需減免當月租金。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主體做任何改動。

  2.負責經營過程對酒店所有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酒店所有固定資產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否則按價雙方協議賠償。自然損壞不作賠償。

  3.經營期間,經營裝置損壞或報廢,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

  4.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5.在承租期內經營自負盈虧,其對內、外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6.乙方應依法納稅,因乙方偷漏稅收造成甲方受處罰等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如發現承包範圍內影響安全隱患,如乙方改動產生的安全隱患應及時維修,屬於甲方負責維修範圍之內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維修,因乙方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承擔日常消防安全責任並且承擔消防裝置設施的維修保養。

  9.承擔所聘用人員的社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待遇等費用和責任,甲方出具有關手續。

  10.乙方在經營期間造成一切違法行為,屬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11.乙方有權將全部或部分專案轉讓他人經營。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均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的損失。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萬元並全額退回押金,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2.經營期間若發生重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自然災害和社會事件,雙方因相互體諒對當時租金或承包事宜作出修改或調整。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透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透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兩份。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經營合同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檔案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甲方將賓館的客房部(四至六層,共三層)的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執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遊業賓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四條甲方監督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承包經營的範圍和條件

  第五條甲方所屬的營業場所地理位置座落於,其中經營樓層面積。

  第六條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大樓的四樓至六樓的商務房間(一樓大廳,乙方只享有出入權利)。

  第七條上述一樓大廳若乙方在今後打算承包經營使用,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索取賠償。

  第三章承包經營期限

  第八條甲方承包經營盛發商務賓館的期限為年,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條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繳費,雙方可自願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第十條

  第五章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

  1、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裝置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並支援乙方在正常營業範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盛發商務賓館的建築物、裝置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瞭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6、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於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二條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種年檢手續。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盛發商務賓館的裝置設施狀況及提供賓館的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4、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盛發商務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第十三條乙方的權利

  1、為使賓館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乙方方可有權對盛發商務賓館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在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裝置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3、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內不斷擴充套件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賓館的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4、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報甲方。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5、乙方若以盛發商務賓館的無形或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的義務

  1、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許可,其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為藉口衝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裝置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徵得甲方許可,改造後的房屋裝置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並不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3、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賓館正常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範圍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用於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為,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7、乙方對於電器裝置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於乙方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用。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及品牌保持一致,並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裝置及備品,合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8、承包經營賓館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給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9、賓館中乙方自購裝置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0、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影片、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和財務安全等工作規範,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違約責任追究及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但首先提出終止方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賠償標準為:當年總經營承包費乘以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的10%計。

  第十七條在承包經營期間,由於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八條由於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方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

  賠償標準:影響時間天數×年承包費/365天計。

  第十九條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時付清年度承包金,即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按合同要求索賠。

  第七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二十條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變更,可由雙方友好協商,重新簽訂變更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時繳納承包金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法規,並造成一定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章合同糾紛、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對於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

  透過相應的法律程式解決。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佈的法規檔案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檔案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酒店經營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設立並經營酒店,經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基礎上,雙方現依法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方式

  1、雙方根據總投資,按出資比例履行出資義務,共同經營管理合夥組織,共同分享收益、分擔損失。

  2、合夥人財產投入數額及所佔份額:

  甲方投入: __________元,佔合夥份額__________,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乙方投入: __________元,佔合夥份額__________,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二、合夥期限

  至,如合夥到期酒店仍能夠合法正常經營且雙方均未提出異議也未進行合夥解散清算,本協議自動繼續按原約定條款履行。

  三、合夥組織

  1、合夥專案:酒店

  2、經營範圍:

  3、酒店名稱:

  4、酒店地址:

  5、經營形式:個體工商戶

  四、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為酒店工商登記的經營者和實際經營者之一,應當於之前依法辦理酒店經營所需全部證照,保證酒店的經營手續合法,並保證辦理工商、消防等相關證照年檢的及時和合法。

  2、乙方作為酒店的實際經營者之一,就投資比例對酒店享有贏年終分紅權以及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利。

  3、雙方的出資只能用於對酒店的成本性投資(房租、裝修、經營類手續辦理費用、進貨、員工薪資等正常經營開支),合夥人不得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擅自挪用合夥出資。

  4、雙方均享有酒店的財務管理權,嚴格遵守財務公開制度。為避免甲方利用登記經營者的身份便利隱瞞經營狀況或對乙方製造財務查閱障礙,乙方可在甲方實施每筆資金開支時進行監督和審查或不定期要求查閱財務賬簿原件,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隨時提供相應資料。合夥期間若出現因資金開支不明等財務問題而產生爭議糾紛且甲方不能舉證證明資金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時,甲方應當按照資金實際損失或可預見收益的數額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對於酒店經營管理過程所涉各類事項(採購、僱傭、裝修、辭退、選拔、財務管理、發展意向等),雙方均應協商並爭得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各類事項作出決定。

  五、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盈餘為毛利潤除去運作成本、稅金、費用、工資及其它合理開支後剩餘部分,酒店應於每年之前完成年終財務核算後按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比例對每年盈利進行分紅,未按前述約定及時組織年終核算的,任一合夥人有權要求對方配合協作。一方不予配合導致不能進行分紅的,應按照應分紅數額向非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債務承擔:在酒店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先以酒店財產清償,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時由全體合夥人按照出資份額比例承擔。

  六、入夥及退夥

  1、合夥人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可轉讓部分或全部所持酒店出資出資份額給第三方,涉及入夥或退夥均需由全部合夥人重新簽訂合夥經營協議。

  2、若涉及退夥,需在酒店進行財務審計、對合夥期間債權債務核實清楚後進行,退夥的一方需根據審計報告對其合夥期間應承擔的債務進行書面簽章確認,否則退夥協議不生效。

  3、在合夥人喪失經營管理酒店的能力、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能力、死亡或登出的情況下:

  □按退夥處理,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繼承人負責辦理退夥手續,酒店由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

  □合夥協議終止,合夥關係解除,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繼承人負責代辦解散清算手續。

  □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繼承人無異議,由其代理該合夥人繼續經營,或代替該合夥人作為新的合夥人入夥重新按本協議的約定繼續經營。

  七、合夥人會議:

  1、合夥人會議時間:

  2、合夥人會議召開方式:

  □由執行合夥人召集和主持

  □合夥人以外的酒店事務執行人負責組織和通知各合夥人召開

  如會議召開組織人未履行義務,其他合夥人有權召集和主持合夥人會議,如召開人確已履行通知義務且合夥人無正當理由不予回覆或故意不參加的視為該合夥人同意其他合夥人對於合夥人會議事項作出的決定。

  3、合夥人會議的主要決議事項包括:

  (1)提名、更換合夥飯店事務執行人;

  (2)增加、降低飯店經營目標,調整、轉換經營專案、擴大業務型別,制定酒店發展規劃;

  (3)決定合夥飯店的內部機構設定和支出計劃;

  (4)決定合夥飯店的物價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5)其他涉及酒店內部經營和制度的事項。

  4、合夥人雙方對於酒店經營事項意見不同不能達成一致決議時,以出資比例較多的合夥人意見為準。如雙方出資比例相同,應按照最有利於合夥組織及酒店利益的決策為準,仍不能達成一致的可按照本協議的管轄約定提出訴訟或仲裁。

  八、合夥事務執行

  1、合夥事務的執行合夥人為:

  2、執行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飯店利益的活動。

  3、合夥協議或者合夥人會議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禁止任何未經授權的合夥人進行經營活動,否則其所獲商業利益歸全體合夥人,其造成的損失由其個人對外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給酒店造成了損失,則其他合夥人有權要求其對酒店承擔賠償責任並同時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其他合夥人按酒店前經營期間以來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的倍支付違約金。

  2、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無法計算具體利益或損失的按照第九條第1款之約定支付。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或擅自以酒店財產設定抵押的、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該合夥人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如損失具體可計算),若無法計算具體違約金數額的按照第九條第1款之約定支付。

  十、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且任一方不願再繼續合夥關係;

  (2)全體合夥人書面協議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酒店被依法吊銷、登出;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2、解散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書面指定,自合夥解散事由發生15日內應當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清算後,按下列順序清償:賓館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賓館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按合夥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4、清算時如合夥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按比例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一、爭端解決

  因本協議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協商儘量達成共識,如協商不成:

  □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由乙方住所地仲裁委仲裁。

  十二、其他

  1、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合夥人可以修改此協議條款或補充約定,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牴觸的,以補充,變更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時間:

  時間:

  乙方:

酒店經營合同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位於____市____路_______區____店___經營權在本合同內發包給乙方經營,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____市____路___店___交乙方承包經營。

  1.2.乙方承包“興峰酒店後,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1.3.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潤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

  2.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保證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元整(大寫:_______元整___)人民幣,上述款項分兩次上繳,每_______個月為一個支付週期,即人民幣_______元整,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上激第一期利潤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後期乙方分別在第一期到期日前_______日支付下期費用。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支付方式:現金。

  2.3.乙方承包該菸酒店後需要支付給第三方的場地租賃費用,由甲方交付,並由甲方負責支付給第三方。

  第三條債權債務承擔

  3.1.承包經營期間,菸酒店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為理營業執照、納稅,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方,承包後在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乙方在收到付費賬單或付費通知單後應按時交納清結各項款項。

  3.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四條甲方權力和義務

  4.1.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2.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並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4.3乙方對菸酒店的水、電、裝修及房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後施工,且不得破壞原有的主體結構。

  4.4甲乙雙方共同辦理乙方承包營業的相關手續。任何一方均應盡力協助對方。

  5.1甲乙雙方同意對現有場所進行重新裝修。重新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負責全面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承包費及其它約定費用。

  5.3乙方負責承擔經營範圍內的水、電、煤氣和所使用的設施,裝置年檢和保養及其他相關所有費用。

  5.4乙方負責菸酒店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並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衛生,稅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5.6乙方得審查甲方的《房屋租賃合同》,對甲方與第三方的約定須承認和遵守。

  5.7乙方在經營期間與所屬人員及顧客發生糾紛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8由於第三方房屋租賃費用的調整,由甲方通知乙方予以變更,其費用加(減)入上繳利潤總額,並分配到每次上繳利潤中。

  第六條雙方承諾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後不得參與入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對外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約。

  7.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合同,在新的書面合同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菸酒店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___貳___個上繳利潤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指標,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

  7.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乙方無法經營下去,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7.4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5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7.6合同期滿,乙方有意續約,以當時市場價格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約優先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乙方如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上交利潤的,超出時間從每天按未付金額的5‰(大寫:千分之五)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超出一個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按時付清其他各項款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並且過錯方在未徵行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屬違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菸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經營合同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以下稱股東):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出資買甲方所持百分之

  一、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源比率行使表決權。

  2、每月____日按股權比例計算上月紅利。(元月份除外)

  3、可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4、按股權比例分取酒店清算後可分配的資產。

  5、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它權利。

  6、甲乙雙方在店內消費總額按8折計算,重大節日除外(節日當天按9折計算)簽單不得超過3000元。

  二、股東的義務:

  1、為了使酒店良好的運營,各股東應遵守酒店整體運營策劃安排,各盡其職,為酒店創造更好的效益。

  2、按時足額繳納應繳的追加投資金,按股權分配。

  3、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按股權比率以現金支付方式分擔。

  4、各股東對酒店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是相同的,但必須聽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調動。

  5、保守酒店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6、遵守法律法規和酒店規章制度。

  三、組織管理:

  1、酒店最高權利為股東會,股東會有全體股東組成,為更好的經營管理好本酒店,聘請甲方經營管理本酒店。

  2、乙方不得直接參與酒店管理及運營,若有建議和異議可透過股東會提出,全體股東商議後敲定,甲方負責傳達落實各管理負責人調整糾正。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其行為妨礙店內正常運營,若造成損失,自行以現金支付方式承擔,否則甲方有權無償要求乙方退出股權。

  4、此股金為原始股,入股後這股,不得抽回股金,若乙方轉讓股權需透過甲方簽字同意,否則甲方視為乙方自動無償放棄股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並終止乙方參與分紅。

  5、乙方如不聽從店內整體運營和策劃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股(並賠償損失)。

  6、乙方本人

  四、自年月承擔,與乙方無關。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經營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甲方投資的位於___________省的___________酒店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1、___________酒店由乙方一人投資興辦。

  2、乙方全權委託甲方經營管理上述酒店。

  3、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報酬:

  (1)每月固定工資___________元;

  (2)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__元),按月營業額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按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若月營業額達___________元以上,則超___________元部分按___________%計提獎金。

  (3)乙方領取報酬時間為下__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__日。

  4、甲方應按月將經營情況書面告之乙方。

  5、甲方應合法經營;並承擔因違法經營而給乙方及酒店造成的一切損失。

  6、甲方與____________就酒店事宜所籤協議系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簽署。

  7、為方便酒店經營,乙方出資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義購買汽車一輛,車輛實際所有權人為乙方。

  8、在經營期內,涉及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賠償。

  9、經營期滿後,酒店若經營虧損,則甲方應承擔___________%部分虧損額,乙方承擔___________%部分。

  10、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1、經營期內,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導致酒店無法經營,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2、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在經營期內以轉讓、出購等方式處置酒店。

  13、本協議期滿後,雙方另訂協議明確是否續簽。

  1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酒店經營合同9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遊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 (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 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一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衛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衛生裝置、冷藏等裝置;

  (5)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裝置,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衛生(pa)裝置、洗衣房、辦公室等裝置;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裝置;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裝置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執行;

  (3)酒店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衛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戶;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託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裝置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附加稅;

  (4)土地使用稅;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兌損失;

  (8)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專案;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誌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於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二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託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檔案、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週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定方案,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後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定;

  2、對酒店設施佈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幹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裝置執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鉤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路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路,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8)透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儘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並透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體設施,使之能良性迴圈,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裝置、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係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後___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說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三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後,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戶。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後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四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託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裝置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透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當地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五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裝置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專案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裝置、陳設和傢俱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餘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併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餘額如數歸還委託方。

  第六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託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託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託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七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範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託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託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託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鉤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製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定等事項。

酒店經營合同10

  甲方:XX

  地址:XX

  乙方:XX

  住址:XX

  身份證:XX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充分利用雙方各自的優勢,資源互補,在中國酒店經營管理及品牌加盟的專案上進行合作。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開發專案和範圍

  按甲方要求發展酒店客戶加入華夏客棧酒店品牌的託管。

  第二條 、合作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合作方式

  1、 雙方各自承擔開發專案的費用。

  2、 乙方對外洽談專案,以甲方的名義進行,甲方為乙方提供統一的名片,乙方無權利代表甲方簽署任何有法律責任的檔案。

  第四條 、利潤分配

  1、 利潤定義:管理費收入。

  2、 分配方式:甲乙雙方利潤按5:5分成。

  第五條 免責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專案終止,甲乙雙方不負法律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合作任務,若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義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七條 終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權終止本協議,不需陳述理由,但應該在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對方。

  第八條 保密條款

  有關本次合作,甲乙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只能用於本次業務,甲乙雙方應將對方提供的資料視為機密檔案。

  第九條 透明化

  具體合作專案進行期間,所有的交流、對話、協議、成交等均需甲乙雙方進行或在對方知曉的前提下進行。在另一方不知曉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單獨對外簽訂任何協議與達成任何交易。

  第十條 其它

  未盡事宜將由本協議、甲乙方透過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XXXX 乙方:XXXXXX

  董事總經理: 乙方簽字:XXXXXX

  地址:XXXX 身份證:XX

酒店經營合同11

  特許人: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受許人:(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願加盟經營xx品牌酒店一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

  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 市區(縣)(面積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xx品牌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為: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範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於甲方所有,為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徵,受法

  律保護。

  2、乙方僅在省市 區 (面積 平方米)使用xx品牌字號、

  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

  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體配置、員工著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

  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籤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

  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援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援為:

  (1)選址規劃 (2)平面佈置圖 (3)裝置方案 (4)裝修方案 (5)採購方

  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援為: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

  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援為: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援為: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

  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援為: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

  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援為: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

  (詳見《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於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

  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1 人,主管2人,收銀2人。於開業前30天到達加

  盟店,總督導時間為 天。乙方承擔支援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後,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

  旅費自理,並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

  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為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透過集中採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

  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裝置、傢俬、服裝、床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專案見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

  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

  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帳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後,甲方收到貨款後開始組織採購,並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

  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託運或在貨物發運後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

  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後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500000元(大寫:人民幣伍拾萬元整)。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加盟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

  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為,甲方

  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

  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後歸還剩餘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為,合同期滿後,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

  片標識,並歸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檔案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碟、榮譽銅牌等一個月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一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為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xx品牌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為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約的權利。合同約定期滿自行終止(見第十條4款),甲方即可在當地另行開辦加盟店,甲方不再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並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援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於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三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四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洩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秘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洩露前項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洩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後續支援,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後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XXXX”即構成侵權行為,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XXXX”品牌及侵犯“xx品牌”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為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為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專案,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後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覆。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覆,則視為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2)雙方協商一致;(3)經法院判決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為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製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洩露甲方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檔案或電腦軟體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八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後,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後,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為準。

  第二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888-88888888”字樣。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經營合同12

  甲方:

  乙方:

  為搞活 大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將甲方原有區域(大堂吧)經營性鋪貨,的大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新合作經營的大酒店共計資金萬元,甲方佔總股份%,乙方總股份%,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日內將大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並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係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在合同同意簽訂後,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新合作企業經營後,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簽訂後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元注入大酒店賬務。

  2、乙方在合同生效後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並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後,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經營合同13

  甲方(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出租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位於南昌市青山湖南大道與新溪橋路交匯處城南大廈靠西面二十米的房屋一直五樓租賃給乙方,作為餐飲住宿等專案經營使用。

  2、乙方向甲方租賃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以實際測量使用面積為準)。

  3、該房屋的條件和要求:附屬設施、裝置狀況、水、電、消防等現有配套設施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

  4、甲方作為該房屋的唯一合法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合同關係。甲方應保證對本合同所涉之租賃房屋及配套附屬設施等享有使用權及合法處置權。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及共有人等第三方權益,並不被第三人合法追索。

  5、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可用於餐飲住宿等商業用途。確保水、電供應及一次性消防合格,乙方辦理相關證照和營業手續,甲方應予配合。

  二、房屋租賃期限和交付日期

  1、該房屋租賃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11月16日起至20xx年11月16日止。裝飾裝修期限為4個月,屬免租期。

  2、租賃期滿後,按照市場價格,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三、租金標準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為______________含(__________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房屋維修費)。五年後,每三年房屋租金遞增5%,甲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不以任何理由另行調高租金,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繼續履行。

  2、租賃房屋採取先交費後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計人民幣十九萬五千元整。乙方無任何違約的情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押金。

  3、乙方不按時交納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應按當期應支付房屋租金的千分之五(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30日仍未交納房屋租金的,甲方可書面通知解除租賃合同,如乙方選擇解除合同,雙方費用結清,乙方向甲方支付解除合同時當年三個月的房屋租金當作違約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因使用該房屋正常發生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排汙:乙方負責辦理排汙和環保手續,承擔相關費用,甲方負責配合乙方辦理。甲方提供滿足乙方使用量的化糞池。

  3、屬於操作使用等人為因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4、消防: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租賃的所有建築物的一次性消防系統滿足乙方需求並經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可用於商業活動的正常使用,確保酒店正常開業及日後正常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費用由甲方承擔。

  5、空調:乙方根據自身需求及市容要求自行安裝。安全責任自負。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透過協商的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記憶體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2、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裝置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

  七、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可以轉租、轉讓和交換。

  2、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3、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或因資不抵債、銀行等抵押需要處理該房屋的,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屋出售時間,價格及付款方式等相關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故意提高條件,乙方在他人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如甲方侵害了乙方此項權利,應支付乙方含裝修款在內的所有損失賠償。

  八、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本期租金中未履行部分的相應租金。

  1、不可抗力:因自然外力等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毀,滅失的。

  2、政策性拆遷:租賃期內如遇房屋拆遷,甲方應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規賠償乙方損失。

  九、綜合條款

  1、租賃期內,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抵押權人認可及履行本租賃合同內容。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和附件內容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對本合同條款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有乙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照本合同規定索賠。

  4、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應先通知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經營合同14

  甲方: 乙方:

  為搞活酒店經營,轉變經營方針,提高經濟效益,按照民法典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將甲方原有的酒店所屬的有形和無形資產以75萬元整體拆股作價(具體有形資產見清單),甲方以原有資產,乙方以貨幣方式進行重新確股合作經營。

  二、 新合作經營的酒店共計資金100萬元,甲方佔總股份49%,乙方佔總股份51%,法人由乙方推薦人擔任。

  三、 甲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在合同簽訂後,在乙方資金足額打入的同時,移交所有的有形和無形資產由新合作人經營。

  2、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____日內將酒店的所有債權債務進行清點核算,並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如因債權債務不清影響新的合作人經營,要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3、 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償好所有債權債務關係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業的招聘錄用。

  4、 在合同同意簽訂後,甲方應保證酒店原有的財產不受到毀損和破壞,以順利完成移交工作。

  5、 新合作企業經營後,甲方以自己的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經濟權利。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24小時內,以貨幣形式一次性將人民幣51萬元注入酒店賬務(其中26萬元歸甲方獨有,25萬元為酒店按股共有)。

  2、 乙方在合同生效後迅速進入新的合作企業經營,不得影響新的企業正常經營。

  3、 配合甲方做好財產登記、核算、移交工作,並在新的合作企業中與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員工招聘錄用工作。

  4、 新的合作企業經營後,乙方以自己股份共同承擔合作後的一切經濟合同所帶來的經濟責任,享有由它帶來的一切經濟權利。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 本合同自簽訂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經營合同15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xxx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夥各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簽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經營宗旨

  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餐飲,經營地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大道__________商業街__________號門面房、

  第三條合夥期限

  暫定六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年__________、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賬戶

  1、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股份比例、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在經營過程中,如需追加投資,合夥人必須按所佔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為放棄本合夥中佔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專案,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設立存取款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投資所佔比例分配、

  2、因大股東在酒店經營中同樣付出努力,但未拿報酬,故酒店拿出總營業額百分之一為大股東的活動經費、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擔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共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本酒店無關的人員不得接納入夥、

  (二)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有提前個月告知合夥人併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人民幣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夥給另一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否則按退夥方式對待、大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合夥人三個月內從事與本酒店無關的工作,其股份必須轉讓給其他股東、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 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許可權是:對合夥事業進行正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定權、拓展事業,選擇合適的專案等等、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協助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事業、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有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則否其他合夥人有權沒收其所佔股份、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一方合夥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與結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在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又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事業解散後15天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它利害關係的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償後如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佔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有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是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共同協商,本著有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分,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