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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合同

合夥經營合同彙編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經營合同1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合夥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相關規定,現就經營客車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人購買的渝Gxxxxx客車是掛靠在重慶市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經營,並經營涪陵至溫州的客運路線。

  二、渝Gxxxxx客車購買成87.8萬元,其中支付了現金50萬元,按揭37.8元;按揭公司支付保證金2萬元,涪陵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線路牌保證金2萬元。共計出資91.8萬元。其中合夥人田華、田應發和甘國兵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四分之一,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八分之一。

  三、各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得利潤和承擔虧損。

  四、從車輛開始經營每月提取1.7萬元作為還按揭款和公司的管理費,餘下的利潤在每年春運結出後按照出資比例分利潤或承擔虧損,

  五、渝Gxxxxx客車的駕駛員由合夥人田華、甘國兵駕駛,從涪陵到溫州,又從溫州到涪陵,每人工資1000元。每次出車必須兩人駕駛。

  六、渝Gxxxxx客車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管理,每月工資600元。其他合夥人在年底結算時,可以檢視賬務。平時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田華和甘國兵處理清楚。

  七、渝Gxxxxx客車需要開會、領取利潤等,合夥人田華負責通知合夥人田應發,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田應發承擔;合夥人甘國兵負責通知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馬澤桂和秦玉祥承擔。

  八、合夥人如果需要轉讓自己的出資份額,需徵得其他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不願意購買的,想轉讓的合夥人可以轉讓給他人。

  九、客車經營中出現交通事故時,各合夥人需無條件出面做好工作,否則做工作的合夥人所花的交通費、電話費、誤工費、伙食費等所有花的費用由其他沒有做工作的合夥人承擔。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合夥人承擔的,如拒不承擔,就從其出資額中扣除,同時減少其出資比例。交通事故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的以外,由當班駕駛員負責並從其所交風險金中扣除。駕駛員無責任的,不承擔任何損失。

  十、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出現意見分歧,由各合夥人協商處理。如果協商無果,由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出面解決。任何合夥人不得任意攔車,否則承擔車輛停運的一切損失。

  十一、本協議各合夥人簽字生效,任何一人違約,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20xx年5月17日合夥人田華與甘國兵簽訂的<車輛合夥經營協議>作廢。

  合夥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2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共同投資經營品牌童裝,共同承擔風險事項,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經營品牌童裝,品牌童裝位於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負責人為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現品牌童裝由乙方獨自經營,乙方同意甲方出資加盟品牌童裝經營,雙方共同利用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投資約定

  1、品牌童裝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雙方根據品牌童裝包括裝修裝潢、設施裝置、原材料等一切經營有關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後的最終總價值)。

  2、雙方各自出資情況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50 %、乙佔投資總額的50 %。

  第四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品牌童裝盈餘(利潤)按照雙方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如存在盈餘,雙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前對前一個月的盈餘進行結算,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結算利潤盈餘,禁止一方私自結算盈餘。

  2、品牌童裝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出資比例在15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出資轉讓

  如一方要求轉讓該商鋪的自持投資份額,應當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私自轉讓部分無效。如另一方不同意轉讓給第三人,則應當出資購買該轉讓份額,如不同意出資購買,視為同意另一方的份額轉讓。

  第六條特別約定

  1、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品牌童裝名稱或名義在_______市範圍內進行經營活動(包括以品牌童裝名稱單方面另設“分號”、或與他人合夥經營等)。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品牌童裝或相關品牌童裝活動。

  2、雙方確認,該店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裝潢、設施裝置、原材料等共計_______元,全部資金已由乙方出資完成,現雙方同意,甲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以相同金額出資,出資形式:以支付房租、原材料等品牌童裝經營所需的一切開支作為出資,直至甲方出資部分與乙方投資部分持平為止。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任何一方違反6、1條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2、如一方未違反4、1條款私自結算盈餘,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30日內交還私自結算盈餘部分,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元違約金。

  3、除雙方書面達成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品牌童裝經營資訊或者與他人合夥以本品牌童裝名義開設“分號”,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4、如合作期限屆滿前,一方要求退出合作的,應當經雙方結清品牌童裝的一切債務、開支費用,並且透過轉讓出資給第三方後方可退出,否則,強制退出或不參與品牌童裝後續投資、品牌童裝經營管理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依據本協議第五條(出資轉讓)規定執行。同時,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除經另一方書面同意外,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應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蓋章或簽字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以傳真形式簽字蓋章後文件同樣有效。

  6、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3

  合夥人:甲(姓名)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現住址:x市(縣)x街道(鄉、村)x號

  合夥人:乙(姓名)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現住址:x市(縣)x街道(鄉、村)x號

  合夥人:丙(姓名)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現住址:x市(縣)x街道(鄉、村)x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x(專案名稱),總投資為x萬元,甲出資x萬元,乙出資x萬元,丙出資x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x%、x%、x%。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x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x(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x(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x(簽字或蓋章)

  xx年x月x日

合夥經營合同4

  甲方:方普華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其所有的的位於惠州市博羅縣石灣鎮 路的經營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原賓館名字為: ;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 經營專案:住宿。

  二、甲方以原來賓館的裝修、裝置、人員作為甲方的出資額,乙方向一次性投放現金叄佰萬元(¥3,000,000元)對賓館進行重新裝修。該資金於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x日前轉賬到雙方共同指定的賬號。

  三、合夥期限為xxxxxxxx年,自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x日止。

  四、合夥經營期間,本賓館經營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能插手;賓館的出納由甲方負責。

  五、合夥經營期間,甲方必須提供相關生效手續履行協議,包括房地證、特種營業許可證、稅務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共同營業。

  六、合夥經營期間,涉及風險承擔,盈利分享,按甲方35%:乙方65%進行分配。

  七、如一方要求散夥,必須經另一方同意,並清算認可後簽字生效。

  八、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任何一條款視為違約,違約金的賠償對方損失。

  九、上述協議,雙方本著友好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的。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簽收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4月30日

合夥經營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渝品香麻辣香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乙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渝品香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甲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援: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渝品香加盟費30000元;

  2、 甲方不參與乙方x店經營;

  3、 甲方無償提供渝品香麻辣香鍋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甲方(含甲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全套技術支援;

  5、 合作期間內,乙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裝置,甲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渝品香麻辣香鍋專案組提出書面申請);

  7、 甲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甲方製作部分關於渝品香宣傳單頁、海報;

  9、 甲方在媒體上對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乙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乙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渝品香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選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渝品香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開發適當特色的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甲方有關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宣傳品;

  6、 將甲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渝品香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甲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不定期對乙方渝品香x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乙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2. 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規定的裝修風格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渝品香麻辣香鍋加盟店要求的視覺裝修風格,方可開業。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必須使用自動收款機,確保每日收銀款項的記錄。

  4.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基本標準來配備相應硬體裝置,如:後廚用具、保鮮櫃、冰櫃、空調、自動收款機等。

  5. 乙方經濟獨立核算,負責管理經營,甲方負責技術及技術人員,在經營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安全事故、員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經營中所遇到的困難及客人建議及時反饋給甲方。

  6. 乙方可以根據區域具體情況來制定價格,但是必須同甲方商議確定,以使價格合理,從而保證甲方品牌的美譽度。

  7. 為了保證甲方的品牌技術標準化,乙方必須從甲方處購買指定產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含香鍋底料及相關配料),甲方加工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合理費用,以區域來界定(在河北省內甲方不收取配送產品的運輸費用,在河北省外,甲方以現行的物流價格為標準收取運輸費用)。

  一、視覺權威資料及廣告宣傳費用約定:

  1. 乙方在區域內所做的宣傳,內容應與甲方已有的視覺權威資料相符合。

  2. 乙方在加盟區域進行渝品香麻辣香鍋廣告宣傳,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將協助乙方做好宣傳資料的設計事務。但其產生的實物製作費用及其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支付賠償金:

  1. 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 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乙方降低服務質量或產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 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三、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為 年。

  合同到期後,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兩個月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四、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或以各種變相手段沿用或儲存甲方的各種授權。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雙方事宜未盡之處,如有爭議,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河北省石家莊市人民法院審理。

  甲方: 乙方:

  籤 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6

  公司名稱:(最好是將雙方的詳細資訊寫上)

  合夥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合夥人(姓名):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夥經營目的是將公司做大做強,雙方共同盈利,本著公平公正訂立本合同書對雙方合夥經營生意都有保障。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合夥註冊公司,合夥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夥經營合同書。

  第四條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有效期限

  1、合夥人

  2、合夥人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不得不經商議隨意請求分割、挪用共有財產做其它事情,合夥終止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合同終止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利潤分配、資源資金分配、債務承擔

  1、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

  2、兩人是某某有限公司企業法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羅某某與陳XX各佔有某某有限公司所有總資產、固定資產、供貨商、貨物、客戶、現金、貨款、利潤比例的50%。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合夥人各按債款比例50%承擔。

  第六條合夥人雙方的權利

  1、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

  ⑤支付合夥債務;

  ⑥管理公司所有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進貨、出貨的實物和數量單據;

  ⑦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核對。

  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2、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

  ⑤支付合夥債務;

  ⑥管理公司的所有存款,存入現金與轉出現金;公司的銀行戶名:________________;

  ⑦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戶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核對。

  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3、50%進行結算。

  第七條禁止行為未經合夥人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雙方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如一方用合夥或者公司名義開展個人業務活動,另一方需要採取什麼措施)

  第八條合夥生意終止後的事項

  1、進行總資產、固定資產、存款、現金、貨款的清算,清算後有盈利,則返還出資、按比例50%分配剩餘財產給各合夥人。

  2、固定資產、貨物、不可分物品,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按比例50%分配給各合夥人。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的部分,由合夥人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

  4、供貨商資源、客戶資源按50%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十條如有一方違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另一方。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共同協議同意訂立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冊亨縣鑫民家禽養殖場(專案名稱),總投資為750萬元,甲方出資600萬元,乙方出資150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80%和20%。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登記和註冊工作,並由甲方擔任企業法人。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二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可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延期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經營原則,具體利潤分配和債務分擔情況如下: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新增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合夥補充協議。合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如果出現下列任一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完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範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夥企業名稱為:“”;

  第2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旅遊專案開發;旅遊服務、諮詢;旅遊用品貿易等。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A:

  2、合夥人B: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因本合夥企業正在籌備之中,開支具體數目只能預計,以合夥人A、B各出資萬元現金人民幣,共計萬元,本出資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繳付,在合夥企業正式開業前,由雙方共同稽核資金使用情況後,以多退少補的方式對資金進行補充或退還。

  2、經協商,由A方擔負會計和庫管職能,負責貨品的採購工作,按會計規則記錄現金開支情況、結餘情況,做好會計帳。B方履行出納的職能,負責銷售貨品,管理繳付的合夥經營金,B方在收到其它各方繳納的股金時,應出具收款收條;在開支方面,因企業需要支出的,要提前通知B方、合夥企業負責人或其它出資人,統一在B方處按發票(收據、收條)報賬,被通知的人應當在發票上籤注開支是否屬實。,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

  2、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因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實施行為的合夥人個人承擔。

  3、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4、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為合夥經營使用。

  5、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1、本合夥企業由A、B雙方共同出資開辦,每方所佔股份均等,既每方各佔50%,在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夥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等)後,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

  2、企業虧損,按合夥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1、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A方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負責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按商定事項執行合夥企業分擔的工作;

  2、執行事務的負責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3、不參加合夥企業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4、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協商決定的方法,在有異議的情況下,須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執行;

  5、被委託執行事務的負責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6、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活動;合夥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夥企業所有;

  八、入夥與退夥

  1、本合夥企業經商定,不再招收新合夥人。

  2、合夥人可以退夥,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方可退夥,若某一方合夥人因故執意要退夥的,在不妨礙合夥事務前提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退夥事宜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3、合夥人退夥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合夥企業的損失。

  4、退夥時有無法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1、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十、違約責任

  1、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30%的違約金,並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1、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透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各合夥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夥人簽字蓋章:

合夥經營合同9

  甲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丙方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合夥人秉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綜藝造型專業美髮。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五年,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6月1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及方式

  合夥人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以現金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計總投資人民幣29萬元整,即甲方出資11萬元,乙方出資10萬元,丙方出資8萬元。

  第五條:盈餘分配和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所剩盈利由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盈虧按月結算,盈利有了10%就分紅。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如合夥人要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本店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甲方在處理業務及日常事項時,須徵得乙方和丙方的認可。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③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有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內部分歧,有分派現象。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其出資額充公。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限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審美觀點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處;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

  1、合夥人在經營合同協議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股,離開工作崗位,否則,股金一律予以充公。

  2、裝修、經營期間,任何股東不得貪 汙、挪用公款,否則,股金一律充公。

  3、在經營期間,店內所有開支及收入都應有三合夥人經手簽字,方才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合夥人(簽字):

  乙方合夥人(簽字):

  丙方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10

  訂立協議各合夥人: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夥宗旨:雙方共同經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夥企業名稱:

  第三條合夥企業經營專案和範圍:機械加工

  第四條合夥期限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夥企業的成立時間以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二)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三)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四)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

  (五)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全體合夥人決定,推舉江永承為合夥負責人,管理合夥企業日常事務,具體分工如下:

  江永承負責拓展業務,與客戶訂立合同

  陳遠志負責車床加工等技術問題

  潘進明負責洗床加工等技術問題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夥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裝置的。

  b、改變合夥企業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c、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對合夥企業進行管理的。

  e、處理流動資金壹萬元以上的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合夥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企業所欠稅款;合夥企業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夥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於××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裝置、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後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裝置、用具及有關費用後××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汙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裝置、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後的一切善後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並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牆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並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透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透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合夥經營合同11

  甲方(真名):

  身份證號:

  現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真名):

  身份證號:

  現地址:

  聯絡電話:

  風險提示:合夥人資格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夥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夥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選擇合夥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夥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夥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經營本店(店名: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直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結束到期。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風險提示:合夥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夥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夥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於合夥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夥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1、前期預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含門面轉讓費___________元整,____個月房租______元整,________元整水電費押金,合計___________整)。

  甲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乙方投資現金人民幣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_____:_____。

  2、店面裝修完工後根據裝修情況多退少補。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3、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

  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______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__________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________方保管,________方監管,在每月________日核算雙方簽字後,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

  2、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②對於雙方合作事業專案有決定權。

  ③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3、________為合作人,其許可權是: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②參與合作業務專案決策。

  ③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並通報另一方。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裡,專案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一)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④後期他人入夥,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退夥:

  ①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轉讓出資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起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合夥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夥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夥人在協商合夥協議時,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作終止後的事項合作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賬務及清算利潤。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本合作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第十條補充條款

  無故不上班者不參與當日分紅。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2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菸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類牌類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書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

  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專案: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機械裝置: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透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

  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透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

  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________餐飲,範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佔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共同經營xx事宜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宗旨

  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共同經營xxx,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店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xxx營銷,範圍包括採購、銷售、售後服務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 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 __元,佔投資比例 %

  乙方_______(姓名)以____ 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 __元,佔投資比例 %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 _年___月__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方辦理銀行卡(開戶行: ,賬號: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以酒店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酒店的財產,各合夥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酒店的財產。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酒店於每年 月 日進行盈餘分配,如盈餘為負,則不進行分配,合夥人按照下列 項進行分配:

  (1)以各合夥人的實繳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及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酒店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酒店事項表決方式: 但對於改變酒店的名稱;改變酒店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處分酒店的不動產;轉讓或者處分酒店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以酒店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酒店的經營管理人員的事項,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實施;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義務: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③、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④、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⑤、禁止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⑦、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對外代表酒店。

  其許可權為: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酒店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④、____________________ _;

  ⑤、___________________ _;

  其義務為:

  ①、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酒店事務執行情況;

  ②、定期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③ 方在執行酒店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酒店,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酒店承擔。

  不執行酒店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酒店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九條 入夥、退夥、財產出資和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 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酒店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合夥財產份額的出資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財產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或另行約定: )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酒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 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 生效條款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車輛合夥經營運輸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夥經營合同,以供信守。

  一、合夥宗旨

  甲方、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和互惠的原則,現就各自經營的客車聯合經營做強做大市場。創造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經營專案為客運,經營範圍為現各自的始發和到達站點。

  三、合夥以各自出車數為準。

  四、聯合組織客源,雙方資源共享,協商發車。

  五、合夥經營核算

  組織客源費用雙方共同承擔,車輛執行成本各自承擔,營收按人/車計算。

  六、車輛執行的責任和風險各自承擔。

  七、合夥經營的營收按月結算。

  八、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後期續簽。

  九、違約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則另訂書面協議,任何口頭協議無效。

  十一、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本合同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法院訴訟。

  十二、本合同期內,若因政府管理部門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地終止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

  (本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