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忌諱美文
在以往的那麼多年裡,幾乎可以說我從來沒有主動的去追求過愛情。就是那種主動表白的做法,我一生至今從未做過。唯一主動的一次是20歲那年寫了一封信,那就算最主動的表示了。對於現在的女孩子能主動對男性表白,實在自嘆不如。我比較喜歡含蓄的做法,對於死纏爛打的作風是相當不屑的,但很多人偏偏這樣取得了成功。如果讓我那樣做,我實在放不下面子。我一直認為感情在第一眼的時候就決定了,此後的行為無法改變結局。不過人們大部分情況下第一眼就有了感覺,也最終什麼也不會做,第一眼不過是第一印象好的'意思。人不可能對每個第一印象好的人就表示什麼。因此對於那些屢次表白,屢次遭到拒絕還不放棄的人,我實在佩服。同時我也覺得,屢次表白其實是很容易令對方生厭的事情,因此我不敢苟同。
要做一件什麼事情,我可以鍥而不捨,但對於感情上遇到的拒絕,大約就會知難而退。因為一直相信,世界上唯一一件不能透過努力就成功的事情就是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