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們也是要打草稿的勵志美文
2012年秋天到2013年1月,盧浮宮有個《拉斐爾最後幾年》的展覽。凡是他能搬得動的作品——如你所知,拉斐爾有些大玩意,諸如《雅典學派》,沒法卸來巴黎——都打義大利送來展覽了。
以我所見,看這展有兩件事令人鼓舞。其一,因為作品齊,易於對比。哪怕拿外行人眼光看,你也能發現:拉斐爾1508年25歲時的畫,就是不如1516年33歲時的圓潤活泛——就是說:這麼大的人物,也是一點兒一點兒進步,而非孃胎裡出來,一抬手就有支筆,就在產房開始刷拉拉畫的。
其二,展覽裡抖出了他的一些草稿。你會發現:拉斐爾那些被藝術史家齊贊為圓潤、完美、輕盈不著力、信手拈來的神作,也都是有草稿的。實際上,拉斐爾的草稿和如今一個藝校學生的一樣,有疊筆、有勾勒、有許多不確定的試探定型,也撩亂,也雜散。總之,很好看的草稿,但終於還是草稿。
小孩子拿蠟筆水彩筆塗顏色,也有個定規。有的喜歡直筆長刷,有的喜歡細碎短刷。大人物畫畫也有類似玩意,是謂筆觸。比如,你盯著細看,凡高的筆觸就是彎彎卷,德加的筆觸就是細密平行線。
19世紀法國首席浪漫主義獅子德拉克洛瓦,是第一個公開嚷嚷“我要把筆觸留給人看”的人。所以你看他的畫,雖然狂放不羈、蓬頭粗服,但大概能看出他做畫的來龍去脈;在他之前的古典畫家,筆觸大多都收拾得乾淨,乍一看,畫憑空生來,清靜細膩、毫不費力,草稿都不用打似的。
這就像,你去一家吃飯,主婦娉娉婷婷儀態萬方,端上一盤紅香濃辣毛血旺,你去廚房看時,一塵不染,你都懷疑這是仙女手藝、田螺姑娘了——光看畫,拉斐爾就是這樣的存在,驚為天人。但看他的草稿,就像是一個沒打掃過的廚房現場。你會恍然大悟:
噢,雖則說還是非普通人所能想像的天才,但他老人家畢竟是人,也像凡人一樣,要打草稿啊!
世界的各類傳說裡,都很愛描述匪夷所思的天才。比如王勃寫《滕王閣序》是個現場秀,如何把都督閻公嚇得屁滾尿流。比如瓦格納只正經學過六個月作曲。比如雨果不到三十歲花半年寫了《巴黎聖母院》。凡天才們,必會得上天靈感庇佑。
古希臘詩人覺得,只要心誠,奧林匹斯山的神靈會特給他們面子,忽然送出“長翅膀的語言”,把觀念“送進人們的心間”——聽上去,有些像每逢期末考試到來時,中學生一起膜拜的“考神”一樣,答案不知道,硬塞給你了,筆端如流,源源不絕。中國的傳說裡,大文人江淹,一度文采橫豎都溢止都止不住,後來做了個夢,被誰拿走了支筆,從此“江郎才盡”。
所以《儒林外史》裡,胡屠戶罵范進,也說那些舉人,都是天上文曲星下凡。這裡面有種類似的價值觀:文思、靈感,都是上天賜予。施特勞斯說過,靈感到來的一瞬間,就是一個兩到四小節的樂思會忽然浮現,於是他高高興興,把這段樂思作為主題,衍生出許多曲子來……
總之,天才是天生的,天才的靈感,就像上天賜予的一見鍾情,“上帝說要有光於是有了光”一樣,照亮了世界。尼采就認為,天才的靈感,如取之不盡、噴瀉無窮的陽光。施特勞斯們就相信,像莫扎特這樣的天才,一輩子創作出的東西,讓個抄字員來抄都嫌累,只能說是才華無止盡。
但是,非天才們沒靈感時,怎麼活呢?
作為音樂家和評論家的科普蘭先生,這麼總結:
無論有沒有靈感,作曲家們每天都會“工作”,然後做出點什麼——他用的詞是“工作”而非“創作”。眾所周知,門德爾松可能是除了莫扎特和舒伯特外,最依靠天才靈感的作曲家。但他的工作態度,參考這個故事:當年門德爾松初見柏遼茲,道不同不相與謀,心情不好,寫信跟人訴苦說自己不舒服:“居然兩天沒能工作。”
偉大如巴赫,也不是少年早慧——美國寫專欄的寫過惡毒的玩笑,說如果海頓和巴赫只活到門德爾松、莫扎特那年紀就死,他們倆會湮沒無聞。但時間給了巴赫力量。到他晚年,描述自己浩如煙海的偉大作品時,也只說:“我努力工作。”
說那些偉大爛漫的曲目,都是“工作”出來,而非天才隨心所創,是挺殺風景的。因為世界總習慣想像,認為偉大的創作者們,都過著顛沛流離吊兒郎當的生活,樂滋滋的充當酒神,把握住腦海裡飛短流長的美麗詩句、旋律或形象,然後寫字、記譜、繪畫,其他時間就用來傳傳緋聞、喝酒服藥。
這事很浪漫,但實際上遠非如此。20世紀20年代,海明威在巴黎竭力寫作。他像工匠一樣,總結出許多定律,比如:規律的生活和寬裕的經濟有利於寫作。比如:一天中寫得最流暢時停筆,第二天才好繼續。他不信奉天才,不相信靈感從天而降,他有法則,有套路,然後勤懇的工作。
比如,斯湯達說他寫東西前,先要死看一頁法典書,找語感;比如,巴爾扎克有他著名的規律生活,每天連寫帶改,都需要時間定則——光聽這些故事,就像些匠人似的,但偉大的東西,就這麼產生的。
作家們的`早年作品,就像畫家的草稿似的,是最容易露餡的東西。像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猛一看,很容易被其斑斕意象嚇唬到,驚為天人。但如果你從他早年的小說,比如《枯枝敗葉》,比如《瘋狂時期的大海》,比如《沒有人給他寫信的上校》,一篇篇看過去,就會發現小鎮、狂歡、外來者、香蕉公司……好,這傢伙,原來和他奉為師傅之一的福克納一樣,也使“用短篇攢長篇”這招兒啊!
實際上,《百年孤獨》寫出來前,醞釀了十五年之久。馬爾克斯累計了無數短篇和小故事,就像在自己腦海裡種起大片森林;直到某次旅遊時,他猛然找到了傳奇的第一句話“許多年以後,面對行刑隊,奧雷良諾·布恩地亞上校將會回想起,他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的下午……”火種有了,森林被點燃了,《百年孤獨》開始了。在此之前,他那些五彩繽紛的短篇小說,就是他的漫長草稿。
就像,我以前有個朋友,自命王小波門下走狗;看王小波《萬壽寺》、《紅拂夜奔》,廢然長嘆,人都傻了;但後來看了看《歌仙》、《三十而立》,就覺得略受鼓舞。這當然不是說他獲得了“完敗王小波”的信心,而是多少看出了一條上升軌跡。
人都愛天才,因為這個詞美妙清脫,是神賜的恩德;但大多數時候,每個一朝成仙的傳奇,都曾默默面壁打坐渡盡劫波。就像天才們最後回顧各自的傳奇人生時,並不總會提起他們不朽作品背後,那些他們拾級而上、狼藉散亂、堆山填海的草稿紙。
歐陽修被人問起怎麼寫文章,答了句“無它術,惟勤讀書而多為之,自工;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懶讀書,每一篇出,即求過人,如此少有至者。疵病不必待人指摘,多作自能見之。”——其實差不多,也就是這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