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得住的浪漫美文摘抄
年輕時,以為浪漫是場對手戲。
最羨慕宿舍樓下襬放999朵玫瑰,用蠟燭圍成心形,男生單膝跪在中間,向樓上某個姑娘喊“我愛你”。
最恨情人節時和男朋友走在步行街,有人兜售玫瑰,直到那人臉對著臉問:“來一朵?”他也臉對著臉問:“來一朵?”
更不用說,終於成婚,蜜月出去旅行,在西湖,你想漫步斷橋,感受“白蛇送傘,許仙驚鴻”的一瞬,他伸伸懶腰,“哎,我在杭州有幾個哥們兒,你散步,我去喝酒?”
就此鬧掰。你哭著去了靈隱寺,濟公記住了你的眼淚;他懊惱著,在旅館猛打遊戲,末了,還是去喝酒。
多年後,提到那次旅行,你大叫:“我永遠不會原諒你!”他則認為你是無理取鬧,“各自去做喜歡的`事,不好嗎?”那樣子,彷彿是你沒理。
不浪漫、無美感。
沒有美感的生活是無法忍受的,你只怪找錯了對手。你把這苦惱和朋友分享,發現她們那兒也有類似的。每個心存浪漫的人都或多或少有著不滿。
不滿多了,也就死了心,因為你終於發現需要人配合完成的、期待對方做出反應的,都不可靠,你根本無法控制。
你現在發現,所謂浪漫就是在普通的日子裡仍保持審美,因美,你和你的日子都會發光。
那天,你陪一個外地來的朋友逛琉璃廠,她說她要買幾本工筆畫畫冊,你問她:“給孩子買的?”“以前學過?”她都搖頭,她說,她年少時的夢想就是畫畫,現在拜了一個好師傅。
你回家,寫了一段話——
年輕時以為浪漫是場對手戲,就如打乒乓球,需要一個好對手,若對方不懂、曲解、無回應,便嗔、怒、怨、忿。現在越來越覺得浪漫不過是一個人的內心戲,你讀多少書行多遠的路,交什麼樣的朋友選擇何種生活方式,決定你能感知或為自己營造的意境——只做有審美意義的事,是一個人就能解決,也最靠得住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