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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工業鹽的介紹信

購買工業鹽的介紹信

  在當下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介紹信,藉助介紹信我們可以同有關單位或個人聯絡,商量洽談一些具體事宜。如何寫一份恰當的介紹信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購買工業鹽的介紹信,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購買工業鹽的介紹信1

靈石縣鹽業有限公司尊敬的各級主管部門及領導:

  我公司由於施工作業需要工業鹽用以避雷針裝置的可靠接地,為此向貴公司購置工業鹽15袋,希望貴公司能給於批准為盼。

  施工地點:山西省靈石縣英武鄉琴柏村。

  尊敬的各級主管部門及領導:

  我公司由於秋季生產需要工業鹽用以軟化水,為此向貴公司購置工業鹽,希望貴公司能給於批准為盼。

  公司地址:xx公司電話: xx

  特此證明

  xxx

  20xx-9-24

購買工業鹽的介紹信2

  本人xxx,在xxxx公司上班,由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公司需要給被聘用的人買社保和醫保,但是本人不需要xxxx公司為本人購買社保和醫保,為了避免以後因為這些事情產生誤會,特此證明!

  證明人:xxx

  勞動人事專家苗其巍先生指出,繳納社會保險不光是員工的權利也是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並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

  ”這就是社會保險中的五大保險費種,它們依次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是一項統籌基金,其中大部分資金來源於用人單位與員工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基金的正常運作也依賴於社保費的繳納,國家社保統籌基金同樣在社會保險關係中擁有權利義務。

  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僅僅是對員工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更何況在城鎮社會保險中員工自己也有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所以員工既然符合繳納社保條件,必須繳納,即使他自己寫保證也不能放棄。

  至於補充社會保險,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五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建立的。

  補充保險是自願的,是由用人單位選擇是否建立,由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的保險。

  補充保險並不進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納、使用、支取方式往往由用人單位制訂

  x,性別x,文化程度xx,民族x,住址x,工作單位xxx,身份證號碼xxx。

  我因(原因)x不需要公司為我購買保險。

  特此證明

名字xx

  xxxx年xx月xx日

購買工業鹽的介紹信3

  本人XXX,在xx-x公司上班,由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公司需要給被聘用的人買社保和醫保,但是本人不需要xx-x公司為本人購買社保和醫保,為了避免以後因為這些事情產生誤會,特此證明!

  證明人:XXX

  勞動人事專家苗其巍先生指出,繳納社會保險不光是員工的權利也是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並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四)失業;(五)生育。

  ”這就是社會保險中的五大保險費種,它們依次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是一項統籌基金,其中大部分資金來源於用人單位與員工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基金的正常運作也依賴於社保費的繳納,國家社保統籌基金同樣在社會保險關係中擁有權利義務。

  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僅僅是對員工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更何況在城鎮社會保險中員工自己也有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所以員工既然符合繳納社保條件,必須繳納,即使他自己寫保證也不能放棄。

  至於補充社會保險,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五條“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建立的。

  補充保險是自願的,是由用人單位選擇是否建立,由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的保險。

  補充保險並不進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繳納、使用、支取方式往往由用人單位制訂

  xxx,性別x,文化程度x,民族xx,住址xxx,工作單位xx,身份證號碼xx。

  我因(原因)xxx不需要公司為我購買保險。

  特此證明!

名字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