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重大火災的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發生重大火災的應急預案(通用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發生重大火災的應急預案1
為落實《消防法》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確保人員的生命及財產安全修訂此方案。
一、組織領導
1、成立以單位負責人為總指揮、單位分管安全為副指揮、單位防火領導小組為組員的預案指揮部、指揮部通常設在值班室或安全辦。
2、成立以各部或科室義務消防員為基本的消防隊伍。
二、處置原則與方法
(一)處置原則:沉著冷靜、消於初期、忙而不亂、先人後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財產的損失。
(二)處置方法
1當得到報警訊號經實地檢視確定火災的危險性。
2事發部門領導立即組織本部門義務消防員和其他同志採取各種手段撲救爭取將火災消滅在初級階段並及時向119指揮中心報警。
3火災消除後、安全部門要做好現場的保護和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及時總結教訓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當發生火災,具有蔓延趨勢的:
(1)指揮部成員立即到指揮位置,組織人員疏散、財物的搶救。
(2)迅速向“119”報警並觀察火勢蔓延的方向和現場情況,開闢消防通道並向火場救災指揮部報告。
(3)發生人員疏散緊急命令,並利用廣播系統宣傳在人員疏散過程中應注意事項迫降消防電梯運送消防隊員和滅火器材到現場。
3、疏散方法
樓層消防隊員維持消防電梯前的秩序,必要的配備應急照明燈,為疏散人員指引方向,所有疏散人員應保持鎮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疏散人員後消防樓梯上應靠右邊依次下樓,右手扶樓梯把手,左手搭在前一個人肩上緊接而下,嚴禁擠、推、搶道、防止發生傷人事故。
三、各類人員職責
(一)火場總指揮員職責∶
1、組織設立指揮部、瞭解火場情況。
2、確定一名副手到總機房負責通訊聯絡、確保通訊暢通,提高通訊效率和準確性。
3、確認火災類別等級,根據著火地點的燃燒物品、著火空間、範圍判斷火災類別、等級(在短時間內有能力自救的、可視為初級火情,火勢超初級火情的輕度或火勢雖小、但固有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引起爆炸和火勢蔓延的、應視為中級以上火情)
4、根據火災類別和等級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119”報警,是否需要疏散人員、向各部門下達指令、明確分工。
5、組織滅火搶救隊伍,以各部門義務消防員為主體撲救火災,救護傷員、搶救物資等。
6、公安消防隊員到場後,及時取得聯絡、聽從消防人員指揮及火災現場的基本情況等。
7、火災災撲救後,組織人員保護現場、清點人員、物資做好善後工作。
(二)安全辦職責
1、接警後立即趕到現場,並根據火場情況向總指揮部提供有效的撲救方案。
2、按總指揮指令負責現場指揮,組織義務消防人員和就近職工投入救人滅火、搶救物資、疏散員工。
3、立即派人向火場運送滅火器材。
4、根據滅火需要,確定是否起用消防滅火系統。
5、指派人員在底層控制電梯使用和維護秩序。
發生重大火災的應急預案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機制,明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程式、職責和措施,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員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財產安全,及時、有效、正確地實施應急救援。根據國家的有關安生生產的法律法令,結合本公司實際,制訂本應急預案。
第一條、突發性事件的內容
1、預防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近期主要是預防火災安全;
2、預防疾病;
3、預防食物中毒;
4、突發性工傷事故。
第二條、突發性事件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餘樵
副總指揮:季峰、丁崢元
成員:劉文海、王海、金唐榮、王豪、陸俊、卞介永
2、總指揮、副總指揮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全面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受傷人員現場搶救及護送轉院等工作;
3、保安人員負責現場滅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導、治安保衛、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等工作;
4、行政部負責指揮、組織人員現場救火和事後現場保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調查瞭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和事件結果評估,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5、生產部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支援;
6、在緊急狀態下,各部門負責按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時、準確地實施生產、電器等裝置的緊急停用及相關事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儘量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7、浙XXXXXX、浙XXXXXX、滬XXXXXX、浙XXXXXX為應急救援指定用車,在接到指揮部救援指令後,必須火速趕赴現場集結待命。
第三條、應急保障措施
1、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快速反應、協調作戰、單位救援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配備、配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經常性地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長期處於良好狀態,當前重點是要定期檢查滅火設施,排查安全隱患,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常識教育,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能培訓,每年舉行一次安全救援演習,提高員工處置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確保公司各處消防通道暢通無阻,一旦發生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可以依法支配、統籌、調動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裝備、器材、物資等資源;
5、災害發生的部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實施救助,並立即報告總指揮,同時報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傷害事件110。
第四條、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職責
1、日常管理、一般突發性事件由行政部負責,其他各部門協助;
2、發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並開展工作,行使工作職責;
3、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救援行動,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第五條、任何員工都負有保護公司生產設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損壞的義務,嚴禁任何人亂用和損壞安全設施。
第六條、各部門都應積極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在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的第一時間內必須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並積極組織、實施救助,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實施救援,並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七條、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定期開展應急救災演習活動,提高全員自救、互救能力,為應急預案的實施打好基礎。
第八條、凡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肺結核、甲肝、乙肝等)的員工,應及時治療和休養。
第九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嚴格執行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應急救援的緊急指令,全力以赴參與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發生重大火災的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徹底消除校園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校園安全知識,提高師生的自我防範意識。
2、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採取有效的預防和處理措施。
二、組織機構
1、建立二級校園安全管理網路,實行分級管理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領導工作
組長:焦月華
組員:各處室主任、校醫。
2、各處室主任、班主任為本部門及本班安全工作負責人,
各專業實驗室管理員為直接責任人,負責具體工作的落實。
三、任務與要求
學校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園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廣大師生健康的傷害,安全受到威脅的事件。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反應及時,依靠科學,措施果斷的原則。
四、型別及措施
(一)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校園值周領導、各處室人員、實驗員及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在向校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校安全消防組織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鍁,水浸的棉被等。
(4)各級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略)。
(5)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二)群體性的事件或個體重大突發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事件當事人所在部門領導、涉及班級班主任及政教處幹事。
2、報警程式:
(1)所屬班級班主任。
(2)當事人所在部門領導。
(4)校分管領導和校主要領導。
(5)如需報告公安機關,須報請領導同意。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值周領導、班主任、保衛幹事等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校園值班人員立即按照程式向領導報告。
(3)各部門領導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情況邊向校領導彙報。
(4)如有人員受傷,立即送往校醫室或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5)如是毆鬥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入值班室,其餘人員驅散。
(6)如是意外事故,應儘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須立即撥打公安“110”,並將鬧事人員扣留。
4、注意事項
(1)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採取措施。
(2)處理群體性的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三)被盜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值周領導、案件涉及的部門領導、校分管校長。
2、報警程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班主任、保衛部門領導報告。
(2)案件涉及的部門領導。
(3)根據案情報告分管領導和校主要領導。
(4)經校領導同意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保衛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安撫工作,不要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事件當事人所在部門領導、有關人員、校分管領導、及校主要領導。
2、報告程式:
(1)學生要報告班主任。
(2)總務處領導及有關人員。
(3)校分管領導。
(4)校主要領導。
(5)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校區衛生所或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3)由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4)立即組織學生骨幹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學院領導安排本單位人員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要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輔導員和學生幹部骨幹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主要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發生重大火災的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實施森林火災應急,最大程度減少森林火災及其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國境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1.4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森林火災發生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省級人民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的主體,國家根據森林火災應對工作需要,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援。
1.5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災害分級標準見附則。
2組織指揮體系
2.1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國森林防火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國家林業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森林防火工作。
2.2撲火指揮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省界的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協調、指導。
地方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前線指揮部。參加前方撲火的單位和個人要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接受火災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執行跨省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接受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軍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2.3專家組
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諮詢與建議。
3預警和資訊報告
3.1預警
3.1.1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由國家林業局制定。
3.1.2預警釋出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部門加強會商,製作森林火險預警資訊,並透過預警資訊釋出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釋出。
必要時,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釋出預警資訊,提出工作要求。
3.1.3預警響應
當釋出藍色、黃色預警資訊後,預警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加強森林防火巡護、衛星林火監測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資訊釋出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落實防火裝備、物資等各項撲火準備;當地各級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當釋出橙色、紅色預警資訊後,預警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加大預警資訊播報頻度,做好物資調撥準備;武警森林部隊對兵力的部署進行必要調整,當地森林消防隊伍視情靠前駐防。
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3.2資訊報告
地方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及時、準確、規範報告森林火災資訊,及時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對以下森林火災資訊,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立即向國務院報告,同時通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
(1)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火場距國界或實際控制線5公里以內,並對我國或鄰國森林資源構成威脅的森林火災;
(5)發生在省(區、市)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6)發生在未開發原始林區的森林火災;
(7)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8)需要國家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9)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後,基層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第一時間採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縣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初判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分別由市級、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必要時,可對指揮層級進行調整。
4.2響應措施
森林火災發生後,各有關地方和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採取以下措施:
4.2.1撲救火災
立即就近組織基層應急隊伍和專業森林消防隊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當地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公安消防部隊等救援力量,調配航空消防飛機等大型裝備參與撲救。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排程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
4.2.2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採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
4.2.3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4.2.4善後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卹。
4.2.5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核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透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4.2.6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4.2.7釋出資訊
透過授權釋出、發新聞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釋出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資訊,回應社會關切。釋出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4.2.8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餘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後,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4.2.9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後果基本消除後,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4.3國家層面應對工作
森林火災發生後,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國家層面應對工作設定IV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4.3.1IV級響應
4.3.1.1啟動條件
(1)發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同時發生3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IV級響應。
4.3.1.2響應措施
(1)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加強衛星監測,及時排程火情資訊。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協調相鄰省份派出專業森林消防隊進行支援。
(3)視情釋出高森林火險預警資訊。
4.3.2Ⅲ級響應
4.3.2.1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重大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Ⅲ級響應。
4.3.2.2響應措施
(1)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排程瞭解森林火災最新情況,組織火情會商,研究火災撲救措施;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根據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請求,就近調派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參加火災撲救。
(3)武警森林指揮部指揮當地武警森林部隊撲救火災,指導相關武警森林部隊做好跨區增援準備。
(4)中國氣象局提供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做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準備。
4.3.3Ⅱ級響應
4.3.3.1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72小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4.3.3.2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揮部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根據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請求,指揮部調派武警森林部隊跨區域支援,調派森林航空消防飛機跨省(區、市)參加撲火。
(3)根據火場氣象條件,指導、督促當地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4)根據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請求,協調做好撲火物資調撥運輸、衛生應急隊伍增援等工作。
(5)協調中央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
4.3.4Ⅰ級響應
4.3.4.1啟動條件
(1)森林火災已達到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火勢持續蔓延,過火面積超過10萬公頃;
(2)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3)發生森林火災的省級人民政府已經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國務院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國務院決定啟動I級響應。必要時,國務院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4.3.4.2響應措施
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設立火災撲救、人員轉移、應急保障、宣傳報道、社會穩定等工作組,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指導火災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制定森林火災撲救方案。
(2)協調增調解放軍、武警、公安、專業森林消防隊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跨區域參加火災撲救工作;增調航空消防飛機等撲火裝備及物資支援火災撲救工作。
(3)根據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或省級人民政府的請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資,增派衛生應急隊伍加強傷員救治,協調實施跨省(區、市)轉移受威脅群眾。
(4)組織搶修通訊、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訊、電力及救援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暢通。
(5)加強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範次生災害。
(6)進一步加強氣象服務,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7)組織統一發布森林火災資訊;收集分析輿情,協調指導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8)決定森林火災撲救其他重大事項。
5後期處置
5.1火災評估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人民政府提交評估報告。森林火災損失評估標準,由國家林業局組織制定。
5.2工作總結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及時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後,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國務院報送火災撲救工作總結。
5.3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6綜合保障
6.1隊伍保障
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森林部隊等受過專業培訓的撲火力量為主,駐軍、武警其他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撲火力量為輔,必要時可動員當地林區職工、機關幹部及當地群眾等力量協助撲救工作。
跨省(區、市)調動撲火力量增援時,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6.2運輸保障
增援撲火兵力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鐵路輸送方式為主,特殊情況由民航部門實施空運。專業森林消防隊、武警森林部隊的輸送由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鐵道部或民航部門下達運輸任務,由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揮部、武警森林部隊聯絡鐵路或民航部門實施。
6.3航空消防飛機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後,首先依託火災發生地周邊航空護林站森林航空消防飛機進行處置;在本省(區、市)範圍內調動森林航空消防飛機支援,由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按轄區向國家林業局北方航空護林總站或南方航空護林總站提出請求,總站根據實際情況統一調動。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需要跨省(區、市)調動森林航空消防飛機支援,由省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按轄區向國家林業局北方航空護林總站或南方航空護林總站提出請求,總站報國家林業局同意後組織實施;需要呼叫部隊及其他民航飛機支援,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6.4通訊與資訊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應急通訊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訊裝置和通訊指揮車。各級通訊保障部門應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火災時的通訊暢通。林業、氣象等部門及時提供天氣形勢分析資料、衛星林火監測雲圖、火場實況圖片影象、電子地圖及火情排程等資訊,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支援。
6.5物資保障
國家林業局加強重點林區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訊器材等物資,用於支援各地撲火需要。地方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裝備。
6.6資金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7附則
7.1災害分級標準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7.2涉外森林火災
當發生境外火燒入或境內火燒出情況時,已簽訂雙邊協定的按照協定執行;未簽訂雙邊協定的由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外交部共同研究,與相關國家聯絡採取相應處置措施進行撲救。
7.3以上、以內、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7.4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後,國家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7.5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國務院辦公廳負責解釋。
7.6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發生重大火災的應急預案5
無論何時,一旦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立即向消防監控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後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請其派人查明真相,並做好應急準備。
目擊報警
1.1小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該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該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後報警。
1.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該採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之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並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溼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消防監控室報警
2.1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裝置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赴現場確認,並通知消防專管員。
2.2火情確認後立即通報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總經理或值班領導以及工程部負責人。
2.4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檢視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採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2.5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並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割槽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該派保安員或管理員逐單元上門通報,通報順序為: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起火層上面2層起火層下面1層。
2.7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報警要求
3.1內部報警應該講清或問清: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燃燒範圍報警人姓名;報警人電話。
3.2向“119”報警應該講清:小區名稱;.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誌物);火災發生部位;.燃燒物品;火勢狀況;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報警人姓名;報警人電話。
成立臨時指揮部
4.1物業現場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接到火警報告後,應該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消防專管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物業總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物業總經理尚未到場時,由保安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代任總指揮。
4.3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並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啟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和中央空調執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採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開啟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後,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後工作。
人員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災發生後,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為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並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儘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並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透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並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疏散順序為: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後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在火場上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警戒
6.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迅速成立警戒組,佈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貴重物資。
6.4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善後工作
7.1火災撲滅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後,工程部,消防監控室應迅速將小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保安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滅火指揮部及現場總負責人。
7.4綜合管理部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使用者進行慰問,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清潔綠化部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7.7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絡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發生重大火災的應急預案6
為了及時滅火和疏散人員,避免造成人員的傷亡和財產的損失,特制定此預案。
一、組織結構
“一部、六組”即:指揮部、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安全防護組、救護組和後勤保障組。
(一)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人:保安部經理
成員:綜合辦公室主任、工程部經理、客物部經理、中控室主管、保安部主管
地點:由指揮部人員設定
電話:人員聯絡電話要進行登記備案
(二)各組組成人員、負責人及職責
1、滅火行動組:由警隊20人擔任
負責人:保安部帶班主管、警隊班長為義務消防隊隊長
職責:撲滅火災和防止火勢蔓延
2、疏散引導組:各客戶行政負責人25人,客物部4人
負責人:客物部帶班經理、各客戶主管行政負責人
職責:引導客戶從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免擁擠損傷
負責人:中控室主管、客戶行政負責人、保安部
職責:保證各組與指揮部的通訊聯絡及情況的反饋
3、安全防護組:警隊5人
負責人:由警隊副隊長負責
職責:守護大廈各個出口,防止壞人進行破壞
4、救護組:工程部綜合維修4人、綜合辦公室2人、財務部2人
負責人:綜合辦公室主任
職責:救護受傷人員
5、後勤保障部:工程部10人
負責人:工程部帶班經理或主管
職責:提供水、供火場用滅火器、斷電及搶險工具等
二、處置程式
(一)指揮部應急程式和措施
1、指揮部人員集合,指揮部成員(成員不在崗的,由帶班主管代替)接到通知後立即到消防中控室(根據具體情況可直接在火場適當位置組成臨時指揮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揮)。
2、調集滅火組控制火點消滅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3、下達疏導客戶指令。根據現場火情情況,利用應急廣播或電話通知疏導組到現場疏導客戶撤離現場。
4、下達啟動消防設施指令。
5、調集物業公司各部門人員搶險救災,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報“119”和封樓。
(二)滅火組應急程式和措施
1、滅火區域的單位領導和義務消防隊員要立即用滅火器、消火栓撲救初期火災。
2、警隊後勤人員接到通知後立即到火場滅火。
3、滅火區域相鄰單位有關人員將易燃物品按統一指揮及時搬到安全地點防止火勢蔓延。同時聽從指揮。
4、消防中控室根據火場情況和指揮部的指令進行啟動相應的消防設施。
(三)疏散組的應急程式和措施
1、發生火災後,疏散組負責人和著火單位疏散組負責人立即到火災現場組織疏散。
2、其他相鄰單位疏散組負責人協助著火單位疏散人員並作好本單位的疏散準備。
3、警隊5人分別到各出入口維護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進入大廈。
4、中控室向客戶進行廣播(廣播詞附後)。在緊急情況下中控室可直接啟動應急廣播進行疏散。
(四)報警、接警處置及通訊、聯絡等應急程式和措施
1、發生火警後,發現人立即向消防中控室報警或向行政負責人報警。
2、消防中控室接到報警並確認火情後立即通知保安部經理和公司領導及指揮部其他成員到消防中控室集合。
3、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員、監控值班經理(公司總值班人員)各單位通訊組人員隨時向指揮部轉達火場資訊和傳達指揮部命令。
4、指揮部成員、各單位行政保衛負責人將聯絡電話和手機號碼留存中控室以便隨時聯絡。
5、各行動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執行任務的情況。
(五)安全防護組應急程式和措施
1、大廈發生火災後,外勤警員立即到大廈正門和地下車庫門口布置警力進行警戒,防止外人進入大廈。
2、幫助撤出人員撤離大廈,並進行安置。
3、指揮引導消防車進入大廈外圍,停靠至適合滅火位置。
4、疏導圍觀群眾,不要堵塞道路。
5、大廈車場停靠的車輛,要及時通知客戶開駛離走,以免損壞。
(六)救護組應急程式和措施
1、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
2、對受傷嚴重的要及時撥打“120”急救中心電話。
(七)後勤保障組的應急程式和措施
1、向火場運送滅火器以及其它所用工具。火區煙霧大時,應向滅火搶險人員提供溼毛巾。
2、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執行。
3、及時排除消防設施故障。
三、要求
1、在搶險救火中,各客戶都要積極發揮主動作用,作好配合滅火和疏散工作。
2、所有參戰人員都要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接到命令迅速到達指定地點。
3、各級人員要協同合作,共同完成緊急情況下的各項任務。
4、煙霧較大時搶險人員應用隨身帶的溼毛巾將口、鼻捂住並身體貼近地面行走,撤離火場時要沿著安全出口指示燈的方向撤離。
5、本預案中指揮部及各客戶負責人員如未在班,由代班人員履行其職責。
6、由總值班室收集各客戶負責人員聯絡電話,以備緊急聯絡。
四、注意事項
1、預案貫徹。公司員工及各客戶要認真學習本預案,熟悉各自的職責和任務。
2、預案各組的組成。本預案要求各組的組員也是上一級滅火組的組成人員。例:樓層級滅火員也是大廈物業公司級滅火組人員。
3、預案啟動。在火警發生時,立即投入滅火,並根據具體情況逐級啟動警隊、客戶級滅火,疏散預案,全力將火災控制在初期階段。如火災難以控制,立即啟動本預案。
發生重大火災的應急預案7
為了避免火災事故發生造成現場混亂,貽誤救災時機,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火災發生時的職責和分工,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為了統籌指揮,公司確定註冊安全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的全盤指揮工作。註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公司行政副總擔任;節假日期間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保安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總指揮、副指揮和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後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為配合滅火搶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保安員和各車間的基層骨幹組成。在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滅火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排程,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1、在本部門(或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當班保安和安全負責人(本司由人資部主管擔任);
3、當班保安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全廠警戒並通知保安組長迅速調集全體保安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並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和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4、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水栓,並安排報警——119,(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和具體位置、燃燒物資、人員圍困情況、聯絡電話和姓名等資訊),並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和儘快抵達,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後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指揮裝置維修組把電梯迫降到底層,並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各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火災警報拉響後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並組織本部門(或車間)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7、人資部立即組織司機疏散本廠內停放的車輛和廠門口的障礙物,以確保救災現場的暢通和車輛用急。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1、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搶救組、供水組、後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人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裝置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並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絡以彙報情況;
2、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員詳細彙報火災情況,協助消防隊制訂滅火撲救方案;
3、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於救火”,“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各部門(或車間)的主管人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並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排程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並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參與人員的急救護理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火災撲滅後,各部門(或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或車間)的人員和受損物資,儘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並向廠安委會彙報,安委會應做好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2、人資部應儘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以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裝置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或車間)人員對受損裝置儘快安排修復並投入生產產使用;
4、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安委會做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儘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透過陽臺,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入險地: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簡易防護,掩鼻匍匐:往過有煙霧的路線,可採用溼毛巾或溼毯子掩鼻匍匐撤離;
5、善用通道,莫入電梯:發生火情儘量使用樓梯,或利用陽臺、窗臺、屋頂等攀到安全地點,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樓脫險;不可進入電梯逃生;
6、避難場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內側手摸房門,感到燙手,千萬不能開門,應關緊迎火的門窗,開啟背火的窗門,用溼毛巾塞住門縫,不停用水淋溼防止煙火滲入,固守房間,等待救援;
7、傳遞訊號,尋求援助:被煙火圍困時儘量在陽臺、視窗(白天可用鮮豔的衣物在視窗晃動,晚上可用手電等物閃動或敲擊物品發出聲音求救)傳遞訊號求救;
8、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旺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9、緩降逃生,滑繩自救:高層樓層起火後迅速利用身邊的繩索、床單、窗簾等製成簡易繩並用水打溼後,從窗戶或陽臺沿繩滑至下面樓層逃生。即使跳樓應在消防員準備好逃生氣墊並且要求樓層在四層以下才考慮這一方式。還可選擇水池、軟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應先丟下大量棉被,沙發墊或開啟大傘跳下。
發生重大火災的應急預案8
一、目的和依據
為了在發生突發事件的時候能夠及時、有效的組織救援,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公司要求,結合餐廳實際情況,擬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職工餐廳廚房、食品庫房。
三、基本情況
職工餐廳分為餐廳、廚房、小賣部和包間及裡面所有房間。
四、火災的發現
火災的發生一般會出現:煙、味、光等現象,任何人在餐廳區域內發現火情後,都應迅速做到以下事項: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質(電器、油火、物品)火勢情況,報告餐廳管理員;
(2)迅速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滅火,阻止火勢蔓延;
(3)當部分起火發展到整體著火後,根據現場最高指揮員的指令,撥消防火警專用電話119通知消防隊支援滅火;
(4)報告火情時應報明火警具體位置,火勢情況和自己的身份,報告詞應迅速、準確、清楚。
五、消防滅火方法和注意事項:
(1)先救人,後滅火的原則。
(2)“火警就是命令”,食堂員工無論在任何場所發現火情,都應勇敢迅速地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或滅火物品撲滅火災,決不能臨陣脫逃;
(3)指揮小組的成員既是滅火責任人,又是現場指揮員,應迅速組織員工撲滅火災,將火災控制在起火階段;
(4)消防滅火時,首先應關閉排風機、鼓風機、餐廳空調開關,切斷火源,根據火勢情況切斷電源,關閉防火門,防止火勢蔓延;
(5)正確使用消防器材,迅速有效地撲滅火災。一般火災採用滅火器噴射滅火,較大火災應用高壓水龍噴射滅火,但要切記。廚房油鍋著火或電器著火,嚴禁用水滅火,以免油鍋溢位散佈火苗擴大火災面積或損壞電器;
(6)職工必須懂得“三懂三會”。三懂(懂得哪些是生產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險隱患、懂得火災預防措施、懂得撲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會(會報警,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之火)。
六、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項
(1)疏散時機:現場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員安全,應組織人員疏散。
(2)疏散方式:火勢較大無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體人員的安全,應組織全體人員疏散。
(3)疏散指令的發出:疏散指令的發出由中心經理或現場最高領導者根據火情發展情況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報訊號。
(4)釋出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員通知疏散小組的人員,疏散人員用口頭通知用餐客人撤離餐廳。
(5)餐廳的疏散:餐廳管理員負責人員疏散的總協調;工作人員負責組織餐廳人員疏散;
(6)物資的疏散:保管員負責利用最近的疏散門把重要物資搬離火災現場。
(7)要掌握好疏散時機和疏散方式,過早疏散易造成影響,過遲疏散可能造成損失;
(8)疏散必須統一指揮,統一組織,有秩序地進行,防止混亂,疏散指令的發出必須由總指揮或現場最高領導決定發出,任何人不得隨意發出疏散指令,餐廳服務人員接到疏散指令後,應迅速組織不得遲疑,以免造成損失;
(9)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程式進行,保持安靜,避免驚憂周圍不該疏散的人員,以免造成影響,並且要先保證職工、後餐廳工作人員;
(10)疏散時必須嚴格按照疏散方案組織實施,防止遺漏,應確保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11)疏散後,應關閉所有的門窗和防火門,關閉所有電源燈光、電器裝置,熄滅所有的爐火和菸頭。
(12)事件發生隔天,與學生的溝通沒有進展時,該食堂暫停正常的大量供餐,但不許停業,應做好員工的思想工作,並加強與學校各食堂的聯絡,團結協作,隨時準備恢復正常供餐。
七、核實上報
根據事故發展情況核實清楚由行政部餐廳主管向行政部分管領導彙報。行政部分管領導接報後,根據情況決策,佈置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進行搶救,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搶救需要向公司領導彙報,必要時趕往現場或以其它適當方式領導搶救工作。
八、搶救結束後的處置
1、事發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及時將事發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2、保護好現場以便調查火災原因。
3、對冷藏、冷凍食品經防疫部門檢驗後方可食用。
4、事故處理完畢後,由行政部餐廳負責人總結應急搶救工作的`經驗教訓,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完善預案。
發生重大火災的應急預案9
為加強我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餐廳員工對突發火災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及處置能力,維護廣大顧客及我餐廳員工的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餐廳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嚴格執行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充分調動每名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參與消防工作。發生緊急情況時,每名員工都能處事不驚,有條不紊的開展報警、滅火和疏散工作,各負其責、各盡其職,最大限度地控制火災、疏散人員,全力保障人員及財產安全。
二、組織及主要職責
1、組織機構:餐廳成立消防應急中心,下設滅火、通訊、疏散、救護四個職能小組。
主管消防安全責任人:XXX
消防安全管理員:XXX
通訊聯絡組:XXX
疏散引導組:XXX
安全救護組:XXX
滅火行動組:XXX
2、主要職責:
①消防應急指揮中心:平時指導餐廳滅火和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戰時指揮協調各職能小組開展工作,迅速果斷將火災撲滅在初期階段;協助配合到達火場的公安消防隊開展各項滅火救援行動;協助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做好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其他有關工作。
②滅火行動組:根據火場情況,熟練應用各類滅火器材和工作,正確實施滅火工作。
③通訊聯絡組:及時實施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細則,迅速報告“119”接警中心,準確反映情況,並派人接車。進行通訊聯絡並及時反饋資訊,傳達上級命令,瞭解火場的資訊,上傳下達,保證通訊順暢有序。
④疏散引導組:負責組織火災區域人員從疏散通道和安全口迅速撤離火場。
⑤安全防護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並對火場中出現的各種需求及時解決。
三、滅火戰鬥力量形成流程(滅火救援基本處置程式)
1、滅火第一戰鬥力量的形成
①任何人發現火災應立即報警並呼喊附近員工參加滅火救援。
②火災現場或附近區域的工作人員聽到呼叫後應立即趕往失火地點,自發組成滅火第一戰鬥力量。哪裡發生火災,就在哪裡形成第一戰鬥力量,開展初期火災的報警、撲救和人員疏散。具體任務要求是:第一發現火災的員工就近使用滅火器材滅火,並大聲呼叫周邊員工報警、增援;距起火點近的員工負責利用滅火器和室內消火栓滅火;距電話或火災報警點近的員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警;距安全通道或出口近的員工立即引導顧客向安全地點疏散。
2、滅火第二戰鬥力量的形成:
①消防安全責任人接到報警後,應立即按照《餐廳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程式》處置。確認火警後,開展滅火救援工作,並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餐廳值班領導。
②本餐廳員工和消防應急指揮部的滅火、通訊、疏散、救護等各個職能小組成員在接到火警通知後,接應第一戰鬥力量進行滅火、救援。第二戰鬥力量應聽從消防應急中心的統一指揮,並按本預案規定程式和要求實施滅火、救援。第一戰鬥力量應協助第二戰鬥力量工作。
四、報警和接警處置的基本要求
1、無論任何部門或人員(本餐廳)發現火災,應立即向“119”公安消防隊報警。
2、報火警時要沉著冷靜,應講清以下內容(特別是向公安消防隊“119”報警時):
①失火場所的準確地理位置。
②儘可能地說明失火現場情況,如起火時間、燃燒特徵、火勢大小、有無被困人員、有無重要物品、失火周圍有何重要建築、行車路線、消防車和消防隊員如何方便進入或接近火災現場等。
③報警人姓名、住址、工作餐廳、聯絡電話。
④耐心回答接警人員的詢問。
五、應急疏散組織措施與基本要求
1、疏散引導組應首先疏散被火熱圍困的顧客,然後再疏散火場周圍的物資。疏散出的物資要放在不影響消防通道和遠離火場的安全地點。疏散引導組應注意自己的安全,提前作好必要的防護。
2、引導人員疏散時要不斷用手勢和喊話的方式引導穩定被困人員的情緒,維護秩序。例如:對周圍驚慌失措的人喊“請往那邊走,那裡安全”,並正確指示疏散方向;或大聲呼喊“請跟我走”,採用正確方式帶領受困人員到達安全地帶。
3、引導人員疏散應利用消防安全通道,或其他能夠到達安全地點的途徑,將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線引導到場外。疏散引導組人員應仔細檢查,以防疏漏人員。
4、消防隊到達火場後,應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指揮進行疏散工作。
六、滅火的基本要求
1、負責滅火職能的工作人員(或滅火行動組)應迅速趕往失火地點,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滅火器材迅速撲救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2、發現有人員被火熱圍困,應先救人、後滅火;發現有易燃易爆危險品受到火勢威脅時,應迅速組織人員將易燃易爆危險品轉移到安全地點。
3、滅火人員應聽從消防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在公安消防隊到到火場後,應積極配合其滅火。
七、通訊聯絡、安全防護等基本要求
1、通訊聯絡組
①通訊聯絡組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餐廳消防應指揮部及各行動小組到達火災現場;
②根據消防責任人的要求,將停電、供水、車輛調配、滅火措施等指令傳達到火災現場的各行動小組;
③及時反饋火場進行情況,保障火災現場與外界的資訊暢通,擔負尋求相鄰餐廳支援的聯絡工作。
2、安全防護組
①安全防護組接到指令後,應快速趕赴火災現場、進行現場保護、控制局面,同時控制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火場,並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清理火場周圍停放的車輛遠離火場。
②火災撲滅後,要全面檢查現場,消滅遺留火種,派人保護好火災現場,並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八、演練程式及基本要求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由飯店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組織實施,全員參與。演練前做好充分的作。
當餐廳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下達“假設餐廳廚房(以此為例,具體演練地點隨機確定)發現初期火災”的緊急資訊後,演練工作按照下列程式實施。
1、餐廳廚房的員工及附近部門的員工應按照餐廳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分工要求,迅速形成第一戰鬥力量,開展滅火、救援行動並做到三個同時:
①滅火:距起火點近的員工立即取用身邊的滅火器迅速跑向假設起火部位,擺好滅火姿勢,做好滅火準備;距室內消火栓近的員工迅速接好水帶、水槍,並鋪開水帶跑向起火部位,對準假設起火點,擺好姿勢,做好滅火準備。
②疏散:距安全出口近的員工立即跑向附近的疏散出口處,做出手勢,呼叫、引導現場人員透過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
③報警:距電話或火災報警點近的員工迅速透過電話向“119”消防大隊報警。
2、消防安全責任人確認火災(假設)的報警資訊後,迅速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各項處置程式與要求,向“119”報警。
3、餐廳員工接警後,要迅速向失火地點集結,並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分工要求,形成滅火第二戰鬥力量,開展滅火救援工作:
①滅火行動組:立即跑向假設起火部位現場增援滅火。到達現場後,就近啟用室內消火栓,接好水帶、水槍和鋪好水帶後,對準假設的起火點,擺好姿勢,作好滅火準備。
②疏散引導組:按照分工分別跑向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處,做出手勢,呼叫、引導室內人員緊急疏散。
③通訊聯絡組:瞭解火場資訊,上傳下達,保證通訊順暢有序。
④其他工作組:按本預案要求開展工作。
4、透過現場演練,達到下列要求:當餐廳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下達假設部位發生初期火災的緊急指令後,滅火第一戰鬥力量應在30秒內完成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撲救初期火災、報警、引導人員疏散的任務;滅火第二戰鬥力量接到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指令後,應在2分鐘內圓滿完成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確定的撲救初期火災、報警、引導人員疏散的任務。
5、演練組織者或指定人員留守火災(假設)現場,擔任演練裁判,對有關人員、職能小組的演練動作、時間等情況進行有效性裁定和記錄。演練結束後,進行講評,研究改進措施。
發生重大火災的應急預案10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確保學校安定,維護師生員工生命與公共財物安全,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堅決消除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及時有效地撲滅火災,迅速穩妥地疏散人員與物資,將火災控制在最小範圍,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指揮系統及職責
總指揮:書記兼校長
副總指揮:分管安全副校長
成員:政教處正副主任、年級主任、總務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指導日常消防安全、應急疏散、滅火的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在發生火災時指導各部門開展工作,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配合到達現場的消防人員開展滅火行動。協助消防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與善後處理。
2、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組長:後勤校長
副組長:年級主任
成員: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組成。
職責是:負責平日貨場自救、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具體事務。發生火災時負責組織人員與物資的疏散撤離、自救工作。
3、消防滅火組及職責
組長:分管安全校長
副組長:政教主任、總務主任
成員:政教副主任、保衛科長、教輔人員
職責:平時進行經常性的滅火戰術、技能與快速反應能力的培訓、演練,滅火器材、工具、裝置的管理、維護。火災發生時協同消防部門開展滅火救護等工作。
4、後勤保障組及職責
由辦公室、後勤相關人員組成。負責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電話控制、水源保障、醫療救護等工作。
二、報警和接警
1、報警:火災發生時,在場人員應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報警程式:
(1)要沉著冷靜,不撥錯電話,以免誤事。
(2)講清著火部位,詳細地點和行走路線。
(3)說明燃燒的是什麼物質,火勢如何,有無被困人員,必要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要在第一時間組織滅火和疏散人員和物資,引導被困人員逃生自救。
2、接警:全校教職工接到報警後,迅速到達現場按各組分工情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後勤保障組值班人員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三、人員疏散
1、上課時發生火災,任課教師要及時疏散學生,並向領導彙報。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負責指揮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發生,把學生疏散到安全處。
2、就寢時發生火災,舍務教師迅速開啟所有通道出口,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和學校值班室。把學生撤離到安全處,指揮部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安排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發生。
四、人員搶救
1、火災發生時如有被困人員,要立即組織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進入火場救人時,煙霧較大、視線不清,可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細聽、觸控等方式,若無防毒面具,可用溼毛巾捂嘴,用浸溼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防止灼傷,甚至死亡。
3、救人時要注意自身安全,被救人員不能行走時要背、拖出火場。
五、物資搶救
火場物資搶救室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檔案、資料及貴重物品。疏散出來的物品要存放到安全地點,指派專人看管,以防萬一。
六、火災善後工作
1.事故調查:在學校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由政教處、保衛科有關部門組織,消防部門配合進行災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具體責任及財產損失等情況。
2.事故結論:依據火災原因及調查結果,由消防部門作出事故結論。
3.事故處理:根據調查結果和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由以上各組共同研究,以書面材料報學校領導。
4.事故通報:根據處理結果和校領導的指示,由學校發文進行通報,以示警示。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必須上報市教育局。
七、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是第一可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