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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抱母親》優秀教學反思

《第一次抱母親》優秀教學反思

  不少語文老師說語文課越來越難上。好多有識之士大聲疾呼要“簡簡單單上語文”,可是就連許多特級教師似乎也沒有把語文課上簡單。為什麼簡單的事反而搞複雜了?老師們說:怕別人說沒有“新意”,沒有“亮點”。沒有“亮點”意味著什麼?它雖然不能和失敗畫等號,至少意味著平庸。

  以往,我的許多徒弟,每拿到一篇課文,還沒讀兩遍,便考慮怎樣上出“彩“來——做什麼樣的課件,哪裡可以表演,哪裡可以“小組合作”,哪裡可以拓展、發散,哪裡可以“多元解讀”,如此等等。企圖以花架子來製造“亮點”。

  語文教學的真正亮點在哪裡?

  前不久,我在西安執教了《第一次抱母親》。既沒有做課件,也沒有表演,卻獲得了師生的好評。如果說獲得師生掌聲和讚歎之處是亮點的話,那麼,歸納一下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我的朗讀,二是學生的朗讀,三是我對關鍵詞語的理解和處理。其他還有一些,如老師的講解和板書的字等。

  由此我覺得,語文教學的所謂“亮點”,首先應該在朗讀上。老師讀得正確、流利、有感情,並引導學生讀得正確、流利、有感情,是一種美妙的境界。葉聖陶先生說:“閱讀教學總得讀。”張田若先生說:“閱讀教學,第一是讀,第二是讀,第三還是讀。”學生把課文讀得正確、流利、有感情,就證明課文的內涵理解了,文章的思想感情體會出來了。把課文的內容和感情透過自己的聲音再現出來,這是一種再創造,是賦予作品以生命。師生能讀得入情入境的語文課堂,一定是充滿生機、充滿靈性、充滿情趣的語文課堂。老師的範讀能引起學生的共鳴,深深地打動他們,學生的朗讀能入情入境,並博得大家的掌聲,能說不是亮點?

  朗讀的亮點,不僅體現在學生朗讀得聲情並茂上,即“結果”上,更體現在老師的引導上,即“過程”上。

  引導學生把課文讀正確、讀流利就不容易,更不要說讀得有感情了。我把讀正確、讀流利當作硬任務。它是“保底工程”,要求人人做到。為確保每個學生達到讀正確、讀流利,我是嚴字當頭,“一字未宜忽”,就連標點符號也不放過,逗號和句號要讀出區別來,歎號和問號要讀出不同來。第一節課我是逐段逐段地“過”的,必要時我作了示範,甚至於領讀。儘管他們是四年級了,但該領讀的還要領讀。做任何事情不能從概念出發,要從實際出發。張田若先生說:“評價一節課成功與否,首先看全班同學是否把課文讀熟了。”第二節課是“精讀”,所謂“精讀”,就是進一步引導學生把課文讀懂,讀出字面背後的意思,進而把課文讀出感情來。這期間離不開老師的必要講解和朗讀示範。不要以為老師範讀只是為了讓學生模仿。老師的範讀也能起到幫助學生理解課文的作用。因此,為了幫助學生理解好、朗讀好,萬萬不可缺少了老師的範讀。課後有位老師對我說:“怎樣使學生把課文讀得有感情,看起來,就是‘跟我讀’。”我說:“對的。”課堂上我和學生經常互讀,互相朗讀是“對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能把“對話”只是理解為“你說我說”,也包括“你讀我讀”。

  過程真的比結果更重要。有過程,才有方法可言,才有能力可言。指導學生把書讀好的“過程”,更是我追求的亮點。

  過去,我很重視“披文入情”“披文得意”。但如果只是始於“披文”,止於“得意”,就失落了語文的`本體。“在語文閱讀中,文字語言具有雙重身份。一方面,它仍然是資訊的載體,認識的工具,學生必須以它為憑藉,披文得意,入情悟理,學習思想,接受薰陶;另一方面,它又是認識、學習的物件,閱讀時不僅要接受資訊,更要認識掌握載體本身。”(《小學語文課程與教學論》)這裡說的“載體”即語言文字。閱讀教學一方面是引導學生“披文得意”,在閱讀中掌握讀書方法,另一方面(這是更重要的方面)是引導學生品味、消化、積累、運用課文的語言。“意文兼顧”,才能體現語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統一。

  《第一次抱母親》中有這樣的一個情節——護士見“我”竟然不知道母親有多重,以至於抱母親時差一點摔倒,便“責怪說:‘你使那麼大勁幹什麼?’”責怪是什麼意思?當學生明白了是埋怨中帶有一點責備的意思,我便問/;這裡為什麼不用“責備”,也不用“埋怨”?學生說:用“責備”,不符合護士的身份,太重了,因為他們畢竟素不相識;用“埋怨”,又輕了,不足表達護士對母親的關愛。有了這樣的理解,我又問:護士說的這句話該怎樣讀?怎樣讀才能把“責怪”的意思讀出來?——這樣做,是不是就“意文兼顧”了?

  《第一次抱母親》中有一段話:“在我記憶中,母親總是手裡拉著我,背上揹著妹妹,肩上再挑100多斤重的擔子翻山越嶺。這樣,年復一年,直到我們長大。我們長大後,可以幹活了,但逢有重擔,母親總是叫我們放下,讓她來挑。我一直以為母親力大無窮,沒想到她是用80多斤的身體,去承受那麼重的擔子。”這段話中的“越”是生字,所以我先教“越”字。當學生知道了“越”在這兒作“跨”講的時候,自然就知道了“翻山越嶺”的意思是翻過一道道山跨過一道道嶺了。接著,我抓住了“重擔”這個詞。我說:“歌德說過,會讀書的人,用兩隻眼睛看,一隻眼睛看到紙面上的文字,另一隻眼睛看到紙的背後。當我們用兩隻眼睛去看“重擔”的時候,你就會發現,它絕不僅僅是指挑在肩上的那副100多斤重的擔子。”在我的啟發下,學生的發言熱烈而精彩。是啊,母親肩上挑的實際上是大半邊天啊!這時,我指著板書“翻山越嶺”說:“那麼,現在你對‘翻山越嶺’這個詞又是怎麼理解的?”學生說:“翻山越嶺指的是母親為了子女、家庭和社會所走過的艱辛道路。”

  這就是品味。語文課本中所選的都是文質兼美的文章,真的需要我們引導學生去品味。不品味,語文教學就索然無味了。味同嚼臘的語文教學,閱讀能力和興趣的培養就無從談起,自然也不會受到高尚情操與趣味的薰陶。

  這樣品味過之後,接著我讓學生把自己的理解和感受帶進課文中——透過朗讀把自己的感受和理解表達出來。這時?學生的朗讀生動而感人。——最後的落腳點還是讀。

  語文教學的亮點在哪裡?語文的味道在哪裡?在關鍵的詞句裡,在理解後的朗讀裡。

  課的最後,指導學生寫字。我先請學生“讀帖”,“讀”完後,描紅,然後“臨帖”。臨寫完了,我請兩位學生在黑板上分別寫“越”和“疚”字。但兩人寫得都不規範。“越”字的右邊的第一筆“橫”,起筆高了;“疚”字裡邊的“撇”寫長了,而“捺”又寫短了,且沒有“腳”。於是,我請學生再“讀帖”,看“越”字右邊的第一筆——“橫”,在哪兒起筆。學生這才發現,它在左邊“走”字的第二橫處起筆。接著,我邊講邊在黑板上範寫了這兩個字。學生們靜靜地聽,靜靜地看,聽課老師也靜靜地看,靜靜地聽。當我範寫完了,師生髮出由衷的讚歎。他們只是讚歎我寫的字漂亮嗎?

  指導學生把字寫好,是不是也是語文教學的亮點?

  總之,語文教學的亮點在“語文”裡,再說具體一點,是在“字詞句段篇、聽說讀寫書”裡。

  所以,我現在每教一篇課文總是在鑽研教材上下功夫,在朗讀上下功夫;課文中的每個新詞務必弄清它的意思,要求運用的,務必弄明白使用範圍,首先自己造幾個句子;每個生字以及要板書的詞語,力求寫得規範,做到筆順規範,間架結構符合楷書的要求。

  特級教師李夢衿說過:“這法兒那法兒,鑽研不好教材就沒有法兒。”確實如此。當我把教材真正讀懂了,讀出味兒來了,教學方法也就隨之而來了,自然語文課也上得較簡單了。

  最後要說的是,我這樣說,絕不是否定多媒體、否定表演等手段。如果運用得恰到好處,這些手段自然會為語文教學增光添彩,現在,該用我也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