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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合同

精選加工合同錦集7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加工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正常的夏糧收購市場秩序,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購小麥具體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收購地點、數量

  收購地點: 。收購數量:新產的小麥,以實際收購數量為準。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購新產小麥,甲方支付乙方代購費用 元/公斤。

  三、代購費用須在收購結束前按實際收購數量結清下欠手續費。

  四、乙方必須確保甲方委託收購的小麥數量真實,質量良好,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購小麥的價格,以當地國有糧食收儲企業掛牌收購價格即政府公佈的市場參考價格為準。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收購小麥所需收購資金貸款,由甲方提供,按具體收購地點,根據收購量提前一星期劃撥到乙方所在地農發行帳戶,作為專項代收購資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給甲方代收的小麥品質必須達到三等以上標準,甲方派員監督化驗全過程,出庫時在乙方代購點檢斤驗質,(調撥化驗單和發貨明細表必須由雙方人員簽字)。

  七、根據收購進度和乙方安排的調出計劃,拉運車輛由甲方自行解決,包裝、裝車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在收購期間,由乙方負責收購期間各環節的安全生產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在拉運期間甲方應嚴格按規程操作,糧食出庫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根據需要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首先應透過協商友好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依據《合同法》有關條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合同 篇2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加工農產品及______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農產品及______產品,加工數量、規格、標準、質量、交付時間、價格等事項,以雙方協商另行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為準。雙方簽訂的本形式確定。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每次以訂單合同形式委託乙方為甲方加工農產品及______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檔案。

  3、每次訂單向乙方提供加工品規格、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委託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6、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甲乙雙方確定的標準及要求進行驗收貨品食品代加工協議書食品代加工協議書。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提供。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按照甲方確定的規格、數量、質量、生產標準等進行生產,生產的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要求。

  3、乙方驗收甲方新到包裝袋和禮盒及瓶罐等,因驗收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損壞,應承擔相應賠償及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乙方應保證按時完成交貨,如出現延遲交貨乙方每日賠償甲方此批訂單總值的1%的違約金,並儘快完成訂單,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

  6、製造材料交付乙方後,乙方應自費承擔儲存和保管,如造成損壞和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7、乙方應將各種原輔料損耗率控制在雙方商定的範圍內,損耗超出正常損耗率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應給甲方人員提供監控生產過程的便利和協助。

  9、乙方不得將甲方包材、原料、印刷有甲方標識的物品用於為甲方加工之外的事項中。

  10、在合同有效期間,乙方保證在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下不單方面拒絕甲方加工要求,為甲方加工生產所需的資質和生產條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並在資質和生產條件更改時及時告知甲方。

  11、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12、乙方應對生產加工環節造成的質量問題負責,因乙方造成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對甲方損失進行賠償。

  13、乙方使用食品新增劑應該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若產品的安全、質量出現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4、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產品,乙方不得將該產品投向市場,銷售權歸甲方所有。

  15、在生產過程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財產損失,應有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 甲方包材、印刷

  有甲方標識的物品和其他甲方交付給乙方的物品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 付款方式、交貨地點和交貨時間

  由甲乙雙方商討後以實際簽訂委託加工合同為準。

  第六條 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由甲乙雙方商討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以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為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商討後以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為準。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他未盡事宜另行以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為準。

  第九條 其他

  1、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與本合同同等有效,如有重複和矛盾之處以另行實際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為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如遇合同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工合同 篇3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加工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承攬合同一般來說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複製合同、測試合同和檢驗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攬人用自己的裝置、技術、材料和勞力,應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製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並支付報酬的合同。定作合同與買賣合同經常被混淆。

  一、買賣合同與承攬合同的區分標準。

  法律之所以區分各種有名合同,並在實體法和訴訟法中針對各類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規定,原因在於立法者對各種契約關係中的利益關注程度不同。首先,從實體法即《合同法》的規定來看,雖然二者具有相似性,但定作合同還是有著與買賣合同的顯著區別:比如合同法規定定作人對承攬人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定作人有單方改變定作方案的權利,有單方要求承攬人停止加工行為的權利,承攬方未經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等。法律賦予定作人如此諸多的權利,也就是讓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反過來也就是說,只有定作人控制整個加工過程的合同,法律才確認其為承攬合同。從合同當事人的角度來解釋也就是說,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產人生產過程、而相關商品生產人也同意定作人對自己的生產過程進行必要控制時,雙方才稱得上達成了“加工承攬”的.合意。在現實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諸如“留置權”的約定,但如果該合同中沒有定作方控制生產過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該合同明確排斥定作方對生產方的必要控制,則不

  論雙方在合同中如何約定留置權,都不能認定雙方簽定的合同是承攬合同。 其次,從訴訟程式法來看。最高法在關於民事訴訟法的適用解釋中,明確將承攬合同的加工地作為承攬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訴訟管轄地,做如此規定,是為了達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透過訴訟管轄權的制

  度構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實的發生地,以方便辦案。這說明司法機關關注的也是承攬合同的加工過程,審查的重點也是加工過程中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行使和履行。從這一方面來看,說明法院系統亦認為注重加工過程約定的合同才是承攬合同,反過來解釋就是,不注重加工過程而只注重標的物交付和轉讓的合同的應當是買賣合同。

  由此可見,二者的區別關鍵在於:在承攬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對生產過程的控制和監督;如果一個合同規定了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的控制權,而且這些控制權顯然屬於該合同的重要部分,則該合同應屬於承攬合同,反之則屬於買賣合同。

  二、其他具體區別:

  1、買賣合同以轉移所有權為目的,出賣人的主要義務是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承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目的,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只是承攬人完成工作後的一項附隨義務。

  2、在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物件都是一定的物;在承攬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物件主要是一定的行為。

  3、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是雙方約定的出賣人應交付的物;承攬合同中

  的標的物只能是承攬人嚴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

  4、買賣合同的標的物可以是種類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攬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工作成果,這種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著特定的尺寸和功能。

  5、承攬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隨時可以解除合同;而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並無此權利。

  6、買賣合同中當事人可以約定自合同成立起標的物意外滅失的風險,可由買受人承擔,也可以由出賣人承擔。承攬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攬人自己承擔工作物意外滅失的風險。

  因此,實務中最重要的是審查該合同有無意在強調標的物的接受人對生產進行控制的內容。比如審查合同有沒有約定標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選材或者生產過程的監督檢查權、是不是享有單方設計變更權或終止定作權。這些約定不一定全部具備,但是必須能顯示出定作人對生產過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沒有體現對生產過程的控制,應認定為買賣合同。反之則認定為承攬合同。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 ]系列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加工產品範疇

  1、產品品名:

  2、產品規格為:

  3、如增加產品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二條 委託加工訂單

  1、甲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於每月日以書面或傳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訂單,明確訂單的數量和供貨時間,乙方如有異議,應在接訂單後1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2、乙方按確認的訂單提供產品,甲方可視具體情況對訂單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計劃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調整幅度(量)不得超過計劃的25%,若超過25%,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應盡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滿足甲方訂單的要求。

  第三條 加工產品質量及責任

  1、乙方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配方和工藝製作,產品質量符合國家食品衛生標準。

  2、加工產品包裝上標註乙方廠名和廠址,同時註明乙方系受甲方委託生產,附 商標使用授權書。

  3、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批次性質量問題,經由雙方確認或國家檢驗檢測機構簽定屬乙方製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擔該批有質量問題產品(需雙方清點數量)的責任外,乙方還應按該批有質量問題產品總值的30%以實物形式(加工產品)補償給甲方;

  4、乙方交付的產品如在市場流通中,因品質問題而導致甲方利益受損時,經雙方鑑定或經公證單位鑑定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甲方直接損失賠償責任:

  (1)加工產品的投訴賠償問題,甲方在預先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書面為準)可以先行賠付消費者,消費者簽收確認,由乙方負擔賠償,賠款在加工費中扣除;當乙方對甲方處理有異議的,甲方可委託乙方協助甲方處理;

  (2)在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處理質量投訴,但不負責對終端使用者(即甲方客戶)提供售後服務;

  (3)少量的包裝破損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調換;

  (4)若屬甲方運輸或出廠以後因保管不當導致產品變質,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5、乙方應按產品標準要求對每批次產品進行抽檢及留樣,並嚴格遵循三檢制度。

  6、乙方應根據甲方銷售需要提供加蓋公章的工商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生產、衛生許可證影印件,相應批次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單。

  第四條 原輔料及包裝材料供應

  1、產品的商標圖案、標識設計圖案和外包裝設計圖案由甲方提供給乙方,這些圖案及其組合的智慧財產權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負責採購加工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並確保所採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要求。

  3、乙方應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裝紙箱、標籤等不能流入市場。

  第五條 產品交付與驗收

  1、產品實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點為乙方工廠倉庫,物流運輸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裝車。

  2、產品交貨按甲方訂單履行,若有變動,雙方應提前約定。

  3、產品在出廠之前,由甲方駐廠代表開具質量驗收單,並在乙方出庫單上簽字。

  4、產品驗收依據為經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檔案及國家相應標準。

  5、如甲方認為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及成品出現不良現象(如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標準,成品有破損現象等)時,可向乙方提出異議,並有權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

  6、交貨時間:自訂貨計劃在乙方確認(計劃確認時間為乙方收到傳真後1天內)後第七天開始供貨,日供貨量為:月訂貨量 萬箱以內的,第天不低於 萬箱,月訂貨量 萬箱的,每天不低於 萬箱, 萬箱以上的,每天 萬箱。

  第六條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條件

  2、爭議解決途徑

  3、合同生效時間

  委託方 加工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有限公司(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加工合同 篇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資訊)、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______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檔案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資訊)、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檔案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資訊)、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____________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____________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__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______萬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______%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加工方) 乙方: (委託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後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遵照執行:

  一、加工方式、生產要求:

  1、乙方公司所需產品( 岩棉板 )在甲方工廠加工生產,由乙方負責提供品牌標籤材料。甲方提供產品原料進行生產、加工、包裝。

  2、甲方根據乙方所要求的質量等級、規格等負責生產,所生產出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質檢等權威部門的產品質量要求和認證。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所生產出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質檢等權威部門的產品質量要求和認證。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均由甲方全權負責。

  2、在合作生產加工期內,甲方所生產出的乙方產品外包裝上需印刷乙方的廠名、廠址、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等相關資訊,並以此作為乙方對外宣傳所在的生產基地,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宣傳。

  3、乙方負責產品在所售區域的政府送檢工作,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並免費提供樣品,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訂貨需提前五天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七天內負責把產品交付給乙方。

  5、乙方收到產品後,應立即驗收。如有數量不符,產品質量等問題,乙方須在七天之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核實確認後負責調換符合要求的數量、質量給乙方,並負責調換產品的往返運費。

  6、合約期間,乙方在付完訂金後,甲方到乙方處提取包材並有義務保護和維護好乙方包材。如在生產期間出現包材破損(不合格品除外)由甲方負責(具體以甲乙雙方協商為準)。

  三、價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乙方所需的產品規格、標準等生產加工,所需生產加工費用及運輸費用等由雙方協商後以每次乙方的蓋有公章的書面生產加工單為結算依據。

  2、乙方訂貨須預付貨款總額的 % 作為定金,剩餘貨款分期支付或貨到現場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乙方只能將貨款訂金和貨物尾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公司帳號,賬號: 戶名: 開戶行: 。

  4、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產品原材料上漲等原因,甲方要求上漲價格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在甲方通知乙方前已經下過訂單的產品甲方不得漲價。

  四、合同的續簽和終止:

  1、協議到期後,乙方若有意續簽須提前30日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本合同因下列情況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一方宣告破產或宣告解散;

  3、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與代理銷售有關的甲方任何的標識及智慧財產權。

  五、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之後作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稱貨物)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通知生產:乙方根據自己的生產需要分批次下訂單,每次下單定做貨物時乙方要提前天將貨物的規格、數量以信函或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產。

  二、貨物單價:單價由雙方根據交易時的市場情況協商確定,商定後在訂 貨單和送貨單中註明。

  三、貨物質量:按照甲方的企業標準執行。

  四、貨款結算:

  1、雙方每月的日對帳一次,由甲方按乙方當月下達的訂單及乙方指定 送貨地的簽收送貨單據進行彙總,出具對帳單,乙方應積極配合核對,五日內必須完成對帳工作,對賬結果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事先經過傳真對帳的,須在事後當面確認)。

  2、貨款按月結算,當月貨款在當月對賬後付清。

  五、交貨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的生產通知後,在 天內組織生產並交貨完畢,甲方將貨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公司倉庫,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員簽收貨物,送貨單要明確收貨數量、單價、總額等內容,送貨單作為結算的憑證。經雙方協商可以改變交貨地點及方式。

  2、交貨地點由乙方指定,顯示在每次的訂單中,指定收貨人名單由乙方提供(加蓋乙方公章),如需變更指定收貨人,應提前將變更宣告寄給甲方。

  六、貨物包裝: 。

  七、驗收及異議期:

  1、乙方在收貨時應當對貨物的數量、質量、包裝及等進行全面的檢查驗收,如無異議的,由指定收貨人簽章確認;

  2、貨物驗收後 天為異議期,乙方如在質量異議期內不向甲方提出書 面異議的,則視為貨物的應檢查驗收專案全部符合本合同約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貨值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貨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3、乙方逾期付款超過十天或者乙方開具的支票因乙方原因無法兌付,甲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加倍(即每天萬分之十)支付違約金。

  九、爭議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生產通知單(訂單)、送貨單、乙方收貨人身份證影印件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經辦人: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