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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協議書

關於股份合作協議書集合五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股份合作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四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光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光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光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光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四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乙方佔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丁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注:丁方實際出資為萬元);四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能夠提取可分得的利潤,甲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丙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丁方可分得利潤的____%(按公司的利潤20%分紅),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務必經四方方同意,並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A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四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夥:

  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夥;如執意退夥,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夥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非經四方同意,如一方不願繼續合夥,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60%進行賠償。

  ②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我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4、股份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糾紛的解決

  5、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能夠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務必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出資,各佔總投資額的25%。六、公司正常運營後,生產所需原材料務必由____方單獨供應。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四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5份,四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四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以下投資人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入股出資 註冊投資公司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投資人基本情況

  二、公司的名稱: 。經營場所位於

  三、經營範圍: 。

  四、經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出資方式及數額:以上投資人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或抽逃。

  六、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 一個年度 進行財務結算,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或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並按比例分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七、退 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共同投資人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4、共同投資人發生難於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退股人退股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合股人並經合股人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合股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給其他合股人造成的損失,由退股人承擔。

  八、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 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代表股東行使公司經營管理事務及日常行政人事、財務管理事務;

  (4) 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 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 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 轉讓共同投資於公司的股份;

  (2)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 更換事務執行人。

  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十、股東權利和義務

  1、依公司章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 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3、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4、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5、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6、對成為公司股東之前的公司經營利潤不享有任何權益、對營業損失及債務亦不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一方成為公司股東之前的債務負有清償的義務,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清償自己的債務,其他股東亦無義務清償債務。

  十一、違約責任

  共同投資的任何一方若遲延支付款項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應按承諾的投資比例給予相應的賠償;若 方因重大過錯,致使公司遭受資金損失的,應當向其他共同投資方承擔相應比例的賠償責任。

  十二、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共同投資人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 份,自 方簽字後生效,每人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XXX(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XXX(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方(以下簡稱三方)共同成立XXXXXX公司,共同開拓開XXX市場,自願簽定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三方共同出資並在XXXX工商局正式註冊成立XXXXX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三方以現金或實物方式出資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佔XX%、乙方XX%、丙方XX%。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三方共同建立公司,以促進網際網路的資訊化發展為目的,其業務主要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甲方責任以及權利:甲方以XXX、XXX、XXX作為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係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XX%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四、乙方責任以及權利:乙方以XXXX、XXXX、XXXX作為出資,負責公司具體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技術力量等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XX%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五、丙方責任以及權利:丙方以XXXX、XXXX

  XXXXX作為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係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XX%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六、三方之間的合作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為基礎,本著開誠佈公、團結合作的原則,公司經營及發展涉及問題以三方商談確定。

  七、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四份,自三方本人簽字之後生效,有效期為五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決定中途退出,另外雙方有優先接受其股份的權力,如果無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決定退出的`雙方可以再另找尋其股份接受方並經股東會同意透過。如果決定退出的這雙方無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則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後,若公司繼續經營,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五年。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4

  一、投資人個人資訊和投資金額

  姓名: 林毅 入股金額:¥ 貳拾陸萬肆千元整 (大寫)

  姓名: 陳金華 入股金額:¥ 壹拾叄萬貳千元整 (大寫)

  姓名: 林新 入股金額:¥ 玖萬陸千元整 (大寫)

  姓名: 童慶榮 入股金額:¥ 壹拾柒萬陸千元整 (大寫)

  姓名: 阮新仁 入股金額:¥ 壹拾叄萬貳千元整 (大寫)

  經過以上投資入股人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基礎上,本著發展產業,共同致富和為社會、國家多做貢獻的原則,投資入股創辦《 安順貿易有限公司加油站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規簽定以下協議:

  二、合同期限、

  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十年合作期滿後,經協商,三個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同意繼續合作時,須另行簽定合作協議,另行簽定協議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內容

  1.企業日常資金管理:每月15號進行資金盤點,每月25號進行加油站流動資金結算。

  2.企業日常資金支出超過:¥伍千元整(大寫)。必須經過3個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3.任何私人向出納借支不得超過本月工資,負責後果出納自負。

  四、條款的完整性

  三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均承認,已閱讀過本合同,並同意:本合同為各方關於投資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約定的全部記載,並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未經三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合同加以變更。

  五、協議(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三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中一人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兩個股東提出書面的修改建議和理由,三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協商同意後才能修改,並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協商修訂的協議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雙方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有合同繼續有效。

  六.企業在日常管理過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東(林毅,林新,陳金華)協商一致後才可實施,除林毅,林新,陳金華三個股東外,其他股東不得干涉,影響。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東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

  X年X月X日

股份合作協議書 篇5

  在投資人平等、自願、誠實、信任的基礎上,經投資人協商一致,現達成以下投資合作協議: 一、

  訂立協議各方當事人: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男, 身份證號碼:

  二、 投資

  1、 投資總額人民幣萬元(大寫2、 投資狀況:

  (1)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2)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3)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4) 出資人民幣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三、 採用共同協商的經營形式

  股東分別負責不一樣的工作資料,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並享用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公司的盈虧共同按照比例分擔職責。真正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檢查,相互信任,透明辦事,共同把公司經營好,把公司業務做大、做強。

  五、 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四人共同參加,如果其本人實在不能到會能夠書面委託他人參加,但會議決議務必經全體股東一致透過方可執行。

  2、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

  6、查閱權。為確保公司的健康發展,實現共同的經營目標,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狀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7、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例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

  8、優先認繳出資權。公司新增資本或投資新專案,股東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在不影響公司正常活動的狀況下有權查閱股東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帳簿。

  9、股東有臨時會議的提議召開權。代表1/2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如有要求,能夠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10、股份轉讓權。股東之間能夠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東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時,務必經得全體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一樣意其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股份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

  11、股份的優先購買權。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份,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轉讓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

  12、剩餘財產的分配請求權。公司清算完結後,公司財產在按照法定清償後,如有剩餘財產,股東有權按照其股份比例請求分配剩餘財產。

  13、其他權利。如公司章程賦予的權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規賦予股東的權利規定。

  (二)義務

  1、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成立後,發現作為出資實物,其它產權功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所定價額的,應由該出資的股東交補其差額。

  2、壹年內不得抽回出資的義務。股東在協議簽訂後,壹年內不得退股或轉讓股份,壹年期滿後,股東有意要退股或轉讓股份的須得到其他原始股東同意,但股東要向原始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務必經得全體原始股東過半數的同意,不一樣意其轉讓的原始股東應當購買該期轉讓的出資額,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則視為同意其轉讓。如轉讓或退股原始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 新投資人入股,經全體合夥人透過方可加入持股成為股東。在入股的第一年內不得退股及轉讓;

  3、遵守公司章程和義務。公司章程是由股東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準則,也是股東行為的準則,因此,公司章程對每個股東都具有約束力。

  4、以其所交納的出資為限承擔公司職責的義務。

  5、對公司其他股東的誠信義務。

  6、保守公司經營相關核心資料的義務。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 股東會職責

  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最高權利機構,有權行使以下職權:

  1、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政策和投資計劃。

  2、 選舉和更換投資專案,職務任免、薪酬待遇等相關事項。

  3、 審議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 修改公司的章程。

  5、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重要事項。

  八、 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股東大會表決採用一人一票和多數透過相結合的協商表決方式,有效表決按優先順序依次為:

  在所佔股份等同的狀況下,以人數佔多的股東一方透過為準。在對下列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務必經全體股東一致透過才能構成決議:

  1、改變公司的名稱和經營專案。

  2、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3、轉讓或處分公司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公司名義為他人帶給擔保。

  6、增加新股東。

  九、 稅後利潤的分配

  按照下列順序先後進行分配:

  1、 按規定所交的滯納金和罰款。

  2、 彌補上年的虧損。

  3、 發放員工獎金後按個人投資股份比例進行分紅。

  十、 退股要求

  1、聲名退股。即自願退股,要求是投資人在入股一年後如出現退股事由,應當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東,在客觀上不會給公司經營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經得全體股東同意後能夠退股。

  2、當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資人因某種客觀狀況並非基於投資人自願而退夥。如投資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無民事潛力人;個人喪賠償潛力;被法院強制執行沒收在公司的全部個人財產份額。當然退股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將某一投資人從公司當中除名,退回(或不退回)

  其全部(或部分)股資,使其退夥的法律行為。將投資人除名的事由為: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執行公司經營事務時不正當行為;以公司經營事務的便利謀取私利;其個人行為給公司經營帶來很壞的聲譽影響;缺乏誠信並惡意詆譭和損害其他股東的正當利益。造成的損失由其全部負責賠償,並且視情節輕重經股東會討論,扣除其股資的50%(或全部股資)。

  公司經股東大會討論決定除名的,務必以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除名生效,在公司退還(或不退還)其股資後完成被除名人退夥形式。如被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可在接到除名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司法保護。 退股(退夥)的結果是退股人脫離由原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不再參與分紅經營事宜,其他股東應當與退股人進行退股結算,根據退股時公司的財產狀況退還其財產份額(能夠退還貨幣,也能夠退還實物),如退股人退股時,公司財產少於公司債務的,退股人應當按照投資合作協議約定的比例分擔虧損部分。

  十一、 其他

  本協議書共 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備查外,各投資人自持一份,經全體投資人簽名(按手印)後生效,至公司破產、解散或個人退股後失效,其他未盡事宜經全體股東討論透過並簽字後生效。如有爭議,能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