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過和教會物理教學反思
我們常常會發現這樣的現象:這個知識、這個問題講過了,學生還是不會,有的做不對。其實這涉及到一個“教過”和“教會”的矛盾。
教學過程中必有教師“講”的環節,“教過”是指教師已完成這個環節,如果教師已向學生講解、分析過有關知識,我們就說這知識是“教過”的。“教會”是指教師不僅講解、分析過有關知識。而且透過教師和學生的雙邊活動,使學生掌握並能運用有關知識。有一種說法,有沒有教過是教師的責任,學不學得會是學生的.責任。這種說法顯然是曲解了教師的責任。教學活動的結果要引起學生的行為改變,如果只教,而不負責會不會,學生的行為並沒有真正改變,就談不上教學的效能。“會”才是教學的有效成分。新課程標準指出:課堂教學的出發點和最終目標都是”學生對知識的掌握程度和能力發展的程度”。也就是說,評價教師的教學,並不是指教師講得好不好、多不多或教得認真不認真,而是指學生有沒有學到什麼或學得好不好,如果學生不想學或學了沒有收穫,即使老師再辛苦,也是無效教學。要真正提高學生思維品質,必須在“會”字上做文章。
為了使學生“會”,筆者認為首先應該讓學生從思想上引起重視,讓其知道學習的重要,學科的重要性;其次應該從心理上讓學生喜歡你,進而喜歡這門學科,俗話說:親其師而信其道;第三,應該抓兩個環節:一個是練習,一個是檢查。只有練習才能鞏固知識,並加深對知識的理解,學習運用知識的方法。課內有講有練,並且注意練習題的設計,以達到好的訓練思維的效果,課外再進行有針對性的練習,使學生有充分的練習機會,以達到“會”的境界。檢查則是落實“會”的重要手段,作業是檢查的一種形式,認真逐條地批改作業,並且進行講評是很有必要的。考試是檢查的另一種形式,透過考試所獲得了反饋資訊後,一定要設法講評並給以矯正。
相信透過多方努力,讓老師的“教過”變為“教會”,讓學生的“學過”變為“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