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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書

精選合夥協議書模板集合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夥協議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夥協議書 篇1

  訂立合同合夥人:

  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住址______

  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住址______

  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住址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合夥承包運作定南縣鵝公鎮大鳳等六個村土地整理專案。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半年,自20xx年5月01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合夥人---------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合夥人____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2.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其他合夥人如出資補齊合夥資金,則差額股份歸出資人所有。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份額為依據,均分。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份額為據,均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二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共同行使的權利

  ①對外訂立合同;②購進常用貨物及工程用材料;③支付合夥債務;④其他涉及經營的重大事項。

  2.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②落實工程質量、進度;③代表合夥對外協調;④資金呼叫的決定權。

  3.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 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

  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合夥人共同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合夥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

  合夥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2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a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 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資義務;

  b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結算。

合夥協議書 篇3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先生(或女士,下同)

  (以下簡稱“甲方”)與 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單位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儲存守甲方與客戶的私人秘密,不得因乙方原因洩露甲方或客戶私人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資訊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資訊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資訊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一.總則

  合夥企業名稱:創衣文化T恤定製有限公司

  企業住所:杭州市江乾區學林街清雅苑1-3-1701

  合夥宗旨:誠信互利 創新創業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T恤定製

  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二.合夥人、出資及出資方式、期限

  1.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1) 巫金俊 杭州市江乾區學林街清雅苑 1-3-1701,

  (2) 陳 偉 杭州市江乾區學林街清雅苑 1-3-1701,

  (3) 戴 薇 杭州市江乾區學林街清雅苑 9-3-401 ,

  2.合夥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合夥企業出資本總額10萬元人民幣。

  (1) 巫金俊,出資額6萬 ,出資方式為現金出資、固定資產出資 。

  (2) 陳 偉,出資額2萬 ,出資方式為現金出資。

  (3) 戴 薇,出資額2萬 ,出資方式為現金出資。

  3.出資日期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股份所佔比例如下:巫金俊60%,陳偉20%,戴薇20%。

  本合夥人承認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勞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出資的有效性

  三.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為有限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巫金俊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陳偉、戴薇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所佔股份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2. 盈餘分配,以各合夥人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盈利啟始分配日期為20xx年4月20日。公司總盈利應該拿出_____作為職工保險、公司福利、對外入股、獎勵等用途,具體有股東大會決定。

  2.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許可權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夥人個人承擔。

  3.本合夥推舉巫金俊為企業負責人,合夥負責人依照合夥章程或合夥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夥人負責。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陳偉主要負責銷售、T恤製作;戴薇主要負責網路市場推廣與活動策劃。

  4.在執行合夥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5.合夥存續期間,各合夥人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夥財產,供共有併為合夥經營使用。

  6. 合夥終止後,如果合夥期間虧損,則各合夥人不能撤出投資資產;如果合夥期間盈利,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7.合夥財產在普通合夥清算前不得分割。

  8.各合夥人對合夥事務按一人一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9.合夥事務決定權由簡單多數法則決定,但以下事項須全體同意:

  (1)修改合夥協議;

  (2)申請貸款;

  (3)接納新合夥人: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4)處分合夥財產。

  (5)解散合約: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本合同自全體股東簽字起即日生效,各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合夥人_____ 日期_____ 合夥人_____ 日期_____

  合夥人_____ 日期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