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合夥人協議書4篇
在現在社會,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人協議書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夥人協議書 篇1
合夥人甲: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全部,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乙---(從事質量檢測)
(三)合夥人丙---(從事質量檢測)
(四)合夥人丁---(從事質量檢測)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所有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所有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由。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方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方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 篇2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丙方:身份證號:丁方:身份證號:戊方:身份證號: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 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 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 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 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 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 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 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 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 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 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 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 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 篇3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___]市簽訂: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__](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2) [____________](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簡稱"乙方");以及
(3) [____________](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簡稱"丙方")。
甲方、乙方與丙方單稱"一方",合稱"各方"或"三方"。
鑑於: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為三方為共同創業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公司註冊資本金為人民幣[ ]元;
(2) 在公司發生退出事件(見以下定義)前,各方承諾會長期持續全職服務於公司;
(3) 為了讓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長收益,各方擬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分配公司股權。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權比例將會隨公司未來增資或減資行為做相應調整。
有鑑於此,經友好協商,各方特此同意簽訂本協議,以XXX。
第一章 股權分配與預留
第一條 股權結構安排
第二條 三方投資及股權
(一) 三方投資
1.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元作為甲方繳付其在註冊資本金中出資額,____________元作為甲方繳付預留股東激勵股權、預留員工期權中的出資額,剩餘____________元作為公司的流動資金投入公司。
2.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繳付其在註冊資本金中出資額。
3. 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丙方繳付其在註冊資本金中出資額。
(二) 三方投資
各方確認,儘管各方根據本協議、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對公司進行出資,但各方享有相應股權,主要基於各方在公司設立後持續全職提供的服務。如各方未能如約提供相應的服務,各方應根據本協議及其其他相關協議的安排調整其各自持有的股權。
第三條 預留股權
(一) 預留股東激勵股權
1. 鑑於本協議簽訂時,各方將會對公司的貢獻暫時無法準確評估。為激勵股東在為公司服務期間創造更大價值,合理地根據股東貢獻分配股權,各方同意預留[20%]的股權(以下簡稱"預留股東激勵股權")。根據定期對各方業績考核的結果,在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向各方授予相應比例的股權。
2. 已經被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在退出事件發生前,仍由甲方代為持有,但相應的股權權利由被授予相應比例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一方所有。
3. 尚未被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其對應的各項股東的投票權、分紅權、清算分配權以及股權轉讓的價款(如退出事件之前發生股權併購)。
(二) 預留員工期權
1. 為了激勵後續加入的員工,各方同意事後制定期權激勵計劃,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後實施,為此各方同意預留[15%]的股權(以下簡稱"預留員工期權")。經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根據期權激勵計劃向相應員工授予期權。
2.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期權激勵計劃及期權協議另有約定,已經被行權的預留員工期權仍由甲方代為持有,但相應的股權權利由被授予相應比例預留員工期權的員工所有。
3. 尚未被授予及行權的預留員工期權,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其對應的各項股東的投票權、分紅權、清算分配權以及股權轉讓的價款(如退出事件之前發生股權併購)。
第四條 工商備案登記
各方自行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備案登記股東名冊中直接記載相應股東身份、出資額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備案登記股東名冊中登記為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享有該等股權對應的任何股東權利。
第五條 承諾和保證
各方的承諾和保證
(1) 各方具有訂立及履行本協議的權利與能力。
(2) 各方進行出資的資金來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資金及時繳付本協議所述的價款。
(3) 各方簽署及履行本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及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合同的規定。
第二章 各方股權的權利限制
基於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會持續服務於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務獲得公司相應股權。據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設立日起,即對各方享有的股權根據本協議第二章的規定進行相應權利限制。
第六條 各方股權的成熟
(一) 成熟安排
若各方在股權成熟之日持續為公司員工,各方股權按照以下進度在4年內分期成熟:_______________
(1) 自交割日起滿2年,50%的股權成熟;
(2) 自交割日起滿3年,75%的股權成熟;以及
(3) 自交割日起滿4年,100%的股權成熟。
(二) 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發生退出事件,則在退出事件發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情況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標的股權均立即成熟,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間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發生下述(1)項中的退出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標的股權,若發生下述除(1)項以外的其他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其屆時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權比例享有相應收益分配權。
在本協議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_____
(1) 公司的公開發行上市;
(2) 全體股東出售公司全部股權;
(3) 公司出售其全部資產;或
(4)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三) 在成熟期內,乙方或丙方股權如發生被回購情形的,由甲方作為股權回購方受讓股權,乙方或丙方可根據第七條的規定,依據標的股權是否成熟而適用不同的回購價格。
(四) 在成熟期內,甲方股權如發生被回購情形的,由乙方和丙方作為股權回購方受讓股權,甲方可根據第七條的規定,依據標的股權是否成熟而適用不同的回購價格。
(五) 如發生甲方股權被回購的情形,則甲方代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和丙方按照其之間的持股比例分別繼續代為持有。
(六) 任何一方股權被回購的,其被回購的股權進入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範圍,按照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安排進行處置。
(七) 因發生股權回購,或因甲方代為持有的股權由乙方和丙方繼續代為持有的,應在回購款支付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工商登記備案手續。
第七條 回購股權
(一) 因過錯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現下述任何過錯行為之一的,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透過,股權回購方有權以人民幣1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股權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回購該方的全部股權(包括已經成熟的股權及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且該方於此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同意該等回購。自公司董事會決議透過之日起,該方對標的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該等過錯行為包括:_______________
(1) 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3) 洩露公司商業秘密;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失;以及
(5) 違反競業禁止義務;
(6) 捏造事實嚴重損害公司聲譽;
(7) 因買方其他過錯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 終止勞動關係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任何一方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的,包括但不限於該方主動離職,該方與公司協商終止勞動關係,或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則至勞動關係終止之日,除非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_______________
(1) 對於尚未成熟的股權,股權回購方有權以未成熟標的股權對應出資額回購該方未成熟的標的股權。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該方就該部分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2) 對於已經成熟的股權,股權回購方有權利、但沒義務回購已經成熟的全部或部分股權及已經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擬回購股權"),回購價格為擬回購股權對應的出資額的2倍。自股權回購方支付完畢回購價款之日起,該方即對已回購的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若因買方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過錯行為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則股權的回購適用第(一)款的規定。
第八條 標的股權轉讓限制
(一) 限制轉讓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除非董事會另行決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託或其它任何方式,對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定第三人權利。
(二) 優先受讓權
在滿足本協議約定的成熟安排與轉讓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如果各方向三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轉讓標的股權,該方應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條件下,其他方有權以與第三方的同等條件優先購買全部或部分擬轉讓的股權。
第九條 配偶股權處分限制
除非各方另行同意,公司股權結構不因任何創始人股東婚姻狀況的變化而受影響。各方同意:_______________
1. 於本協議簽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結婚後不應將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約定為與配偶的共同財產,但有權自行決定與配偶共享股權帶來的經濟收益。
2. 於本協議簽署之日已婚的一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5日內與配偶簽署如附件一所示的協議,確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為其個人財產,但該方有權決定與配偶共享股權帶來的經濟收益,該等協議應將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3.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若任何一方違反本條第1款的規定,將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或未能依據本條第2款的規定與配偶達成協議的,如果該方與配偶離婚,且該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權被認定為歸配偶所有的,則該方應自離婚之日起30日內購買配偶的股權。若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完成股權購買的,則該方應賠償因此給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十條 繼承股權處分限制
1. 公司存續期間,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權需要由其繼承人繼承的,則須經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則其他各方有義務購買該部分股權或促使公司回購該部分股權。
2. 前款所述購買/回購價格為以下兩者價格中的較高者:_______________(1)該部分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2)該部分股權對應的由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確定的市場公允價值的[70%]。
3. 各股東有義務把本條款寫入章程。
第十一條 全職工作、競業禁止與禁止勸誘
(一) 全職工作
各方承諾,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將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經營、管理中,並結束其他勞動關係或工作關係。
(二) 競業禁止
各方承諾,其在公司任職期間及自離職起2年內,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到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參與、經營、投資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投資於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且投資額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本總額5________%的除外)。
(三) 禁止勸誘
各方承諾,非經公司書面同意,買方不會直接或間接聘用公司的員工,並促使其關聯方不會從事前述行為。
第三章 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授予
第十二條 授予的程式
(一) 授予進度
各方同意,除非董事會另有決定,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分四年授予,每年授予其中的25%。
如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發生增加的,則增加部分平均分配到尚未授予的各期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
(二) 業績考核
各方同意,公司設立後,應立即召開董事會,確定各方下一年度的業績考核標準及各方的激勵股權。在每一考核年度結束後的第一個月內,公司應立即召集董事會,根據業績考核標準考核各方業績表現,並決定是否從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將相應激勵股權授予達到業績標準方。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條 保密
各方應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與內容。各方的保密義務不受本協議終止或失效的影響。
第十四條 修訂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修訂或對某條款的放棄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本協議各方簽字方才生效。
第十五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六條 效力優先
如果本協議與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檔案不一致或相沖突,本協議效力應被優先使用。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未能向股權回購方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辦理相應的工商登記本案手續,則違約方應股權回購方人民幣500萬元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股權回購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全額賠償股權回購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損失。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對其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而向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由一方傳送給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通知")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並按照下列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送達至被通知人,並註明下列各聯絡人的姓名方構成一個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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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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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協議書 篇4
姓名___ ,性別_ ,年紀_,接洽電話______
齡_,聯絡電話______
齡_,接洽電話______
姓名___ ,性別 _,年紀_,接洽電話______
第一條 合夥主旨
各合夥人批准抱著真摯的態度遵照本合同,以公平及正當的同等互利的貿易原則為基本進行經營,並以淘寶網店銷售以及市集銷售而獲得滿足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疇
所有合適銷售的產品(含淘寶店展銷售以及其他方面零售),所有經營專案及範疇需四位合夥人全票透過方可操作履行。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暫定為_兩_年,自_20xx_年_5_月_1_日起,至_20xx_年_5_月_1_日止。 假如合作高興須要順延,由四位合夥人另行協商斷定。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帳戶情形等
1. 各合夥人以1:1:1:1的方法進行出資
合夥人 xxx 電腦(固定資產) 方式出資;記國民幣 3000 元。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7000 元。
合夥人 xxx 以 現金 方法出資,計國民幣 壹萬 元。
合夥人 xxx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國民幣 壹萬 元。
合夥人 xxx 以 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壹萬 元。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好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專案,且依據應用年限進行相應的折舊。
2.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20xx_年_5_月_15_日以前交齊。
3.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4萬_元(人民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便懇求分割。合夥終止後,依據同年收益及開支情況進行清算。
4. 設立存取款聯名戶口,作為每次支出與收進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_1:1:1:1_為根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各合夥人的_投資情勢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 進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贊成;③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力任務。
2. 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三個_月告訴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部合夥人批准;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法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贊成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喪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容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進夥看待,否則以退夥看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力
1. 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許可權是: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治理;進貨治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②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議權
③拓展業務,選擇合適專案;
④ 其他 ;
2.其它合夥人的權力:
① 參予合夥事業的治理,對外開展業務,強化合作事業推廣;
② 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形的報告;
③ 檢討合夥帳冊及經營情形;
④ 共同決議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制止行動
1. 未經全體合夥人贊成,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運動;如其業務獲得好處回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喪失賠償。
2. 制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 制止合夥人再參加其它合夥。
4. 如合夥人違背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喪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部合夥人決議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部合夥人批准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背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依據有關當事人懇求判決解散。
2.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薦清理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理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次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理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產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端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彌補或修正。彌補和修正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
第十三條 其它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五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中間人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略)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