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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訴冤屈》文言文翻譯覺譯文

《馬訴冤屈》文言文翻譯覺譯文

  馬訴冤屈

  劉承節奉命赴任,自浙至贛,但與一子一僕乘馬而行。至貴溪,午駐逆旅,逢數客亦投宿,劉篋中銀可百兩,為客所窺。諸客皆盜也,夜久操杖入劉室,劉本從軍,有膂力,揮刃斷其一臂,眾懼而散走。劉促僕起,即去至高岡下,與盜遇,雖與拒鬥,而寡不敵眾,並子僕死焉。所乘馬躑躅於道,適主簿出按田,馬迎之車前,局足如拜,已退復進,凡六七返,主簿怪之,曰:“是必有冤訴。”遣數輩隨馬行,到岡畔坡坨下,馬佇立不前滿地血點。三尸在穴,肢體尚暖,立督里正訪捕,不竟日而盜悉禽。

  (選自洪邁《夷堅志》)

  【註釋】

  1赴:前往2貴溪:古地名,今江西境內。3駐:停,歇4逆旅:旅店。5躑躅(zhízhú):來回走動。6主簿:縣令的屬官,負責文書印章。7遁:逃跑。8眾寡不敵:同“寡不敵眾”。9適:到了。10窺:偷看。11但:僅;只。12與:和。13贛:指江西,也是江西的.簡稱。14悉:都。

  【文學常識】

  《夷堅志》《夷堅志》中國宋代志怪小說集,取材繁雜,凡夢幻雜藝,冤對報應,仙鬼神怪,醫卜妖巫,忠臣孝子,釋道淫祀,貪謀詐騙,詩詞雜著,風俗習尚等等,無不收錄,大多神奇詭異,虛誕荒幻。所以宋末周密就曾批評此書“貪多務得,不免妄誕”(《癸辛雜識序》)。但也有不少故事反映了當時的現實生活,或屬於軼聞、掌故、民俗、醫藥,提供了不少可資考證的材料。

  【譯文】

  劉承節奉命去擔任官職,從浙江到江西,只帶著一個兒子一個僕人騎馬上路。到了貴溪,中午在旅店停下車馬,遇到幾個客人也來投宿。劉承節箱子中大約有一百兩銀子,被客人偷偷看見了。那幾個客人都是強盜,那天夜裡攜帶著杖棒到劉承節屋子裡。劉承節本來是參軍的,手臂很有力,揮起刀砍斷了他一條手臂,強盜們害怕就分散逃跑了。劉承節叫醒兒子和僕人起床,快速離去,然而在貴溪城外的高山下,又遇到了強盜,雖然和他們反抗搏鬥,然而寡不敵眾,連同兒子僕人死了。所乘的馬在道路上來回走動,遇到主簿外出,馬迎到他車前,彎下腳好象跪拜,人走它又跟上來,共六七次。主簿為此感到奇怪,說:“這一定是有冤情要訴說。”於是就派遣幾個人跟著馬走,到了高岡的下坡上,馬站住不再前進,看到滿地血跡,三具屍體趴在洞穴裡,肢體還溫暖。主簿派人追訪搜捕,不到一天小偷全都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