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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規章制度

企業規章制度(彙編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規章制度1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於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上班第一時間打掃檔口衛生,整理著裝,必須做到整潔乾淨;員工需畫淡妝,精力充沛 !

  四、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於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七、工作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 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

  八、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於公安部門處理

  九、員工服務態度:

  1、熱情接待每位客戶,做好積極、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

  2、儘快主動了解服裝;以便更好的介紹給客戶 ;

  十、員工獎罰規定:

  1、全勤獎勵每月3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120元,工作時間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 資,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病假必須出具醫院證明,前三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0%,之後每天扣除當日的工資;

  2、每三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業績突出、無客戶投訴者、無拒客者;無)客戶投訴或與客戶發生爭吵將取消本次獎勵,一次扣罰30元;

  3、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上班有客戶在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發簡訊聊天,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違者扣罰5元/次;

  4、必須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 5、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十一、入職條件:

  1、填寫員工入職表,按入職須知執行規定;

  2、需交身份證影印證

  3、工作期間必須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十二、辭職條件: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准後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2、未滿1個月而要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十三、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 :

  1、連續曠工3次/月;

  2、拒客或與客戶發生爭吵3次/月;

  3、洩露本公司機密1次/月;

  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企業規章制度2

  國有施工企業改革創新的重心要放在啟用機制上。當前國有施工企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機構臃腫、人浮於事的弊端,不斷深化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就要先從改革管理機構入手,按照精幹高效原則,採取“定崗、定編、定薪”,實行全員公開競爭上崗,擇優選聘,分流人員,精簡機構。在慎重穩妥清理不在崗人員勞動關係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勞務作業層與企業的分離力度,組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勞務公司,透過市場化的辦法,促使其走上自主經營、自我發展之路;全面理順勞動關係,管理人員也實行勞動用工市場化運作;在控股或參股子公司建立起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型勞動關係,逐步鬆散卸除企業多年的包袱,促使企業輕裝上陣。

  分配是啟用企業經營機制的主要手段。分配製度改革的重點是進一步與市場接軌,體現績效第一的原則,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拓寬分配的思路與方式,重新設計企業的薪酬體系,按照效率優先的原則,充分拉開分配差距,實行貢獻與薪酬掛鉤,業績與薪酬掛鉤,效率與薪酬掛鉤,探索工資、獎金、津貼、股權、學習培訓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分配方式。

  管理制度創新壯大企業經濟實力

  加強合同管理。落實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體系,對合同進行分級、分層、分類管理;建立合同簽訂前的申報備案制度和合同執行過程中資訊反饋制度,並對簽約、履約進行過程監控,實行規範化、程式化管理。加強合同的索賠管理,凡因對方違約造成的損失,落實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組織索賠。

  突出資金管理。強調資金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與作用,資金運用和管理的好壞,直接關係到企業的正常執行和整體效益。在企業內部成立資金結算中心,對資金運作進行集中管理、統一調配、監督控制,所有資金進出均透過結算中心辦理,實行資金計劃排程使用,規範內部資金市場,提高資金的執行效率;制定嚴格的用款制度,大額資金使用採取報批制,重點掌握工程專案資金的來龍去脈。

  深化成本管理。堅持“企業是利潤中心,專案是成本中心”的原則,企業內部成立成本管理中心,制定成本管理辦法,形成一套完整的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系統。加強專案成本的監管工作,落實成本控制責任制,實行材料採購和勞務隊伍公開市場競爭制;對專案部實行分段考核,定期開展經濟分析,將實際成本與目標成本進行對比,分析存在的差異,及時發現問題進行調整,控制和降低各項費用開支;加強監管審計,形成有效的檢查監督機制,以目標成本為依據,從預算收入、主要實物量、價格、分項成本和資金等方面入手,開展對專案成本的稽查工作;嚴格工程專案的事前、事中和竣工審計,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專案虧損。

  落實專案管理。施工專案管理是企業效益的源泉、信譽的視窗,也是企業一切管理的落腳點。企業的管理重心應轉移到專案管理上,實行專案經理授權經營,建立起科學的在建工程施工管理組織體系,推行工程專案強制性標準和專案經理考核獎懲辦法;強調過程控制,加強檢查監督,加大對專案部的運作控制及服務監督力度。總之,專案管理應以合同管理為龍頭,以質量、進度、安全為核心,以成本管理為手段,以經營和社會效益為最終目的,實現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專業化、制度化。實行質量安全目標管理。健全完善質量安全體系的執行保障機制,貫徹實施三大管理標準,實行體系的一體化,透過三大管理體系的整合,將三大管理體系認證與企業的基礎管理有機結合起來,逐步解決兩張皮現象,進一步增強三大管理體系的系統性、針對性和有效性,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全面落實安全質量責任制,結合開展創優奪盃和建立文明標化工地活動,加強安全質量的監督考核。 嚴格聯營承包。實行分包聯營隊伍資格准入制度,加強對分包聯營隊伍的管理與控制,杜絕“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現象,同時,收編經多年合作信譽良好、基礎紮實的聯營隊伍,擴大市場份額與整體競爭力。

  堅持績效考核。針對企業改制實際,建立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實行經營者資產經營責任制,以資本收益率、經營規模、經營效益、安全質量為主要考核指標,董事會與總經理訂立年度《資產經營責任書》,總經理分別與經營班子成員簽訂《經營管理責任書》,經營班子的收入分配與經營業績直接掛鉤。

  組織機制創新增強企業發展動力

  創新經營承包方式。本著加大激勵與加大風險相結合,放開經營與強化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界定責權利關係,實行利益與風險對等,權力與義務並存的經營權租賃承包,在下屬各單位承包班子足額交納風險抵押金,並對其加強監管的前提下,明確承包基數和承包時間,實行獨立核算、確保上交、超額歸己、虧損自負、調動各方經營的積極性。實行經濟責任追究制,凡因管理不善造成虧損的,嚴肅追究承包者的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企業內部全面推行工作和經濟責任制。按照“全面責任制,徹底市場化”的要求,將一切可以按照市場化運作的管理部門推向市場,不能按市場化運作的部門強化經濟責任制,並把職責目標細化,總經理與各部門分別簽訂《經營目標責任書》,以提高工作責任和工作效率。

  不斷調整產業結構。通過出售、租賃、兼併等多種方式,大力推進第三層面的兼併、重組、剝離等改革工作。分別按照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減員增效、啟用機制的不同要求,對現有專業分公司採取不同的思路、途徑與方式進行改革,理順其產權關係,明晰市場主體,整合企業資源,組建“專、精、尖、特”,適應性強、機制靈活的各類專業公司。對涉及企業產業佈局及發展全域性的,如對安裝、鋼構、市政、裝飾等經濟塊進行控股,組建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增強其獨立運作和自我發展能力,從而在突出工程建築這一傳統主業的同時,加快這些領域的發展,以提高企業抵禦風險能力,全面提升企業綜合競爭實力。對企業發展影響不大,且體塊較小的,實行優惠扶持政策,鼓勵經營者和技術業務骨幹持大股放開搞活,減人增效。

  強化主業,分流副業。主動適應市場,積極慎重地推行生活後勤系統的改革剝離,妥善分流原有職工,促使其面向社會自主經營、自食其力,同時將企業有關職能與社會化管理對接。

企業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佈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本企業環境保護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汙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儘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汙染。

  第三條、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迴圈利用,從源頭消滅汙染物。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根據環境保護法,本企業設定環境保護和環境監測機構,由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管理和監測任務,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汙染,並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第五條、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網,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第六條、本企業環境保護機構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並保持相對穩定。設定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並指定若干名專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

  第三章、基本原則

  第七條、本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並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環保事項。

  第八條、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汙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齊抓。

  第九條、環境保護工作關係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第十條、防止"三廢"汙染,所有造成環境汙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本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第十一條、對環保設施、裝置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後驗收制度,保證裝置、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並確保備品備藥的正常儲備量。

  第十二條、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第十三條、凡新建、擴建、改造專案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裝置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藉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裝置、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環保機構職責

  第十四條、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專案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並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境監測,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並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6、加強汙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同時加強節水管理,避免浪費水資源現象。

  7、企業每年邀請環保局監測部門來廠進行監測,持續改進,加強對環境質量的監督管理。

  8、企業環保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對環保設施運轉使用情況及汙染現象進行檢查、指導,並對職工提出的環境問題予以答覆,對於存在的環保問題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9、企業各生產工序應積極採用清潔生產工藝,努力實現廢物綜合利用。

  10、企業每年投入相當比例的資金用於汙染治理及防治,新技術研發應用,持續改善廠區環境狀況。

  第五章、獎勵和懲罰

  第十五條、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十六條、凡本企業員工翫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汙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檔案有牴觸時,按上級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並監督、檢查。

企業規章制度4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保持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週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採用輪班制,無法於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四條管理部門的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採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一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託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訂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

  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係,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後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癒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五)產假——女性從事人員分娩,可請產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併入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一星期。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徵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餘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癒,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准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的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並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准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准,其餘人員均由直屬核准,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准。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的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的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一年者,可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範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假日期後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閒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

企業規章制度5

  1.0目的

  加強企業管理,強化員工的紀律觀念。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員工。

  3.0考核方式及管理

  3.1各部門由考勤員專門負責考勤的原始記錄及月度彙總工作,每張考勤表上要註明部門、崗位及有關詳細說明材料。

  3.2考勤員要實事求是,做到每天考勤,填寫正確、清楚,每月最後一天進行考勤彙總,原始記錄彙總及考勤彙總表填寫後交部門經理稽核簽字,次月2日交總經辦。

  3.3員工應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口頭警告,超過5分鐘以上,每分鐘罰款1元,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論處,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以曠工半天論處,超過三次者以曠工1天論處。員工每曠工一天按照員工日平均工資的2倍扣除工資,同時曠工均開具“過失單”。

  3.4若發現考勤員有弄虛作假行為,一次口頭警告,二次開過失單,三次勸退。由於考勤員失職而造成的差錯,一次口頭警告,二次扣罰考勤員20元,達到三次者發過失單。

  3.5員工因故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按人事許可權逐級呈批,請假單隨考勤表報送,總經辦定期檢查。

  3.6未請假或假滿未及時續假而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曠工均開具過失單,連續曠工三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4.0加班考勤管理

  加班包括節假日、休息日加班及延時加班。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須事前辦理加班手續,否則視為無效加班。

  4.1加班條件

  4.1.1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內不能間斷工作的;

  4.1.2為完成下達的緊急任務而在規定工作時間內無法完成的;

  4.1.3必須利用休息時間或節假日進行裝置維修或因公用設施等臨時故障而進行搶修的;

  4.1.4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加班的;

  4.1.5凡屬工作範圍的事沒能完成而需要加班的,均不作加班。

  4.2加班的審批

  4.2.1加班審批的原則

  4.2.1.1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

  4.2.1.2嚴格遵守加班審批程式;

  4.2.2加班審批的程式

  4.2.2.1零星加班: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需進行加班”。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核准→部門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

  4.2.2.2集體加班:指“為完成公司下達的任務,需以部門或班組為單位組織加班”。部門經理起草加班報告(寫明計劃完成工作量及人員安排)→報總經理核准;

  4.3加班申請單的管理

  4.3.1每月5日前由各部門考勤員將本部門上月《加班申請單》彙總報送總經理辦公室,《加班申請單》一式兩聯,總經理辦公室稽核並加蓋辦公室章印後將其中一聯貼上於當月考勤表,另一聯交於加班當事人作為補休憑據。

  4.4加班補貼及補休的管理

  4.4.1屬法定節假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公司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4.4.2休息日或延時加班的,一般安排補休而不計發加班補貼;

  4.4.3加班後的補休由各部門經理、主管視部門工作的情況妥善安排。補休考勤時以審批後的《加班申請單》抵算出勤。當年度的加班,各部門經理、主管應在當年內給予安排補休;

  4.4.4員工因事補休,須提前辦理補休手續並附繳《加班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4.4.5員工未經辦理相關手續而自行補休者,視同曠工處理;

  4.4.6《加班申請單》當年有效;

  4.5各種假期的報請及核准審批

  4.5.1病假;

  4.5.1.1員工病假需出具指定醫院[南通醫院、人民醫院、中醫院、婦產科醫院、傳染病醫院(限傳染性疾病)、口腔醫院(限口腔疾病)]醫生的病假證明,突發性病況允許就近醫療,過後出具急診證明。

  4.5.1.2患重大疾病需長期治療者,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

  c)醫療期滿後,按勞動合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5.2事假

  4.5.2.1請假審批許可權範圍

  a)請事假在1天之內,由部門經理批准;

  b)請事假在3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

  c)因特殊情況請事假5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d)部門經理以上請事假報總經理批准。

  4.5.2.2請事假一般不得超過5天,原則上全年不得超過十四天。

  4.5.3婚假

  4.5.3.1員工婚假先要寫申請和遞交有關證明,總經辦稽核後再由部門經理批准,方可請假;

  4.5.3.2符合《婚姻法》規定婚假為三天,符合晚婚晚育規定婚假為十五天;

  4.5.3.3婚假一次性休完,不能分開使用。

  4.5.4妊娠

  4.5.4.1女員工妊娠,從四個月起作產前檢查到生產約8-10次。憑醫生出具的證明適當增加;

  4.5.4.2每次檢查,根據醫院出具的產前檢查證明可享受2-4小時公假。

  4.5.5產假

  4.5.5.1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

  可享受產假12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多生一人增加產假15天;

  4.5.5.2符合晚婚晚育者,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天,請護理假時,男方憑女方單位出具的護理證明,經批准後,在嬰兒滿月前一次性休完;

  4.5.5.3對避孕失敗進行人流的員工,根據市級以上醫院的證明及有關規定享受產假。

  4.5.6喪假

  4.5.6.1員工直系親屬(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享受三天喪假。員工請喪假,填請假單,交總經辦稽核,再由部門經理批准後方可休假。

  4.5.7工傷假

  4.5.7.1凡在工作時間內,因意外事故,造成傷殘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有關醫院簽定確認為工傷的,按簽訂的用工及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待遇。

  4.5.8法定假日

  4.5.8.1法定假內,因工作需要,符合加班條件的按《勞動法》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4.5.9出差員工因公出差,應先填寫申請報告,由部門經理稽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方可。

  4.5.10公司實行獎勵年休假制度,對於年度表現優秀的員工和各崗位骨幹獎勵休假作為帶薪工作時間。

  4.6考勤查詢:

  4.6.1員工如遇對考勤有疑問,可向部門考勤員或公司總經辦查詢。

企業規章制度6

  【問題】:該公司的答辯理由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案情介紹】

  某公司 20xx年1月1日對其原有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增加了部分條款,但是該公司並沒有採取任何的民主程式制定,且沒有將新制定的條款向員工進行公開公示。20xx年8月1日,該公司根據自己的規章制度辭退員工胡某,胡某不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胡某提出公司的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式不合法,且公司沒有對新增加的條款向其進行公示,該公司在答辯時表示據以辭退胡某所使用的規章制度條款是在20xx年1月1日前所制定的,可以作為辭退胡某的依據使用。

  【案例分析】:

  在20xx年1月1日前所制定的規章制度,只要合法、無明顯不合理、且公開公示或向員工告知的,可以作為公司的管理工具使用,也可以作為法院及勞動仲裁認定實施的證據。結合本案例該公司只要有證據證明,其辭退胡某所依據的規章制度是在20xx年之前所制定,且內容合法,新增加了部分條款對辭退員工胡某沒有影響的話,對胡某進行過公示就可以作為處罰胡某的依據。

  【律師建議】

  雖然《指導意見》對企業指定規定製度的民主程式的限制有所鬆動,但是依然強調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必須做到內容合法、無明顯不合理、對員工進行公開公示,這樣的員工手冊才能作為企業用工管理的依據,才能在仲裁和訴訟是作為證據使用。

企業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1、為加強企業環保工作,改善礦區生態環境,制定本制度。

  2、礦山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主要任務和目標是:積極推進清潔生產,發展迴圈經濟,努力實現礦產資源集約化、開採方式環保化、生產工藝清潔化、道路運輸無塵化、企業管理制度化、閉坑礦區生態化,促進礦業經濟與生態環境和諧發展。

  3、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領導、員工要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處理企業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係,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認真執行“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積極做好汙染防治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1、建立由法定代表人負責的企業環境保護工作機構,設立環保礦長、明確主管部門、落實企業環保管理人員。

  2、定期召開企業環境保護工作例會,分析企業環保工作形勢,研究決定企業環保工作重大事項。

  第三章主要職責

  1、重視企業生產產生的廢水、粉塵、固體廢物以及噪聲的汙染防治,保護礦區環境。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企業的日常生產管理中。

  2、堅持“誰汙染,誰治理”的原則,積極做好企業生產產生的廢水、粉塵、廢渣和噪聲汙染治理,提出治理規劃,落實治理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汙染治理。

  3、加強對企業環保治理設施的執行和維護管理,落實專人管理,做好運行臺賬記錄,建立應急處理機制,確保各類環保實施正常執行,各項汙染治理措施落實到位。

  4、自覺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申報企業生產和排汙狀況,及時報告有關情況。企業生產工藝和生產規模發生重大改變時,及時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章附則

  1、本制度是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企業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據,企業各級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

企業規章制度8

  1、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適用於生產企業所有成品、材料和倉庫的安全管理

  (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增加倉庫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不安全因素的發生,減少不必要的財產損失。

  (3)所有公司員工必須認真貫徹並嚴格執行本制度。

  (4)倉庫保管員應不定時檢查庫房區內的消防裝置是否完好,如有問題必須及時修理或更換。

  (5)要經常保持倉庫通風,清潔乾淨,無易燃、易爆品存在。

  (6)倉庫內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正常,並且絕緣良好。

  (7)庫房區嚴禁閒人進出,應有“庫房重地,嚴禁煙火”和“庫房重地,閒人免進”的字樣及標誌。

  (8)一切進入材料和成品庫內的工作人員,必須要接受保安人員的監督。不許在庫房內吸菸,更不能把各類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房。

  (10)下班前要對庫存物料進行盤點核對,對門窗進行檢查,門窗要關好鎖好方可離去,必要時要對門衛打招呼,以便進行有效地安全防衛。

  2、庫房管理制度

  (1)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要認真貫徹執行iso9001:標準與《材料領用制度》和《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2)原材料和成品庫內的物品要分類按規定存放,不許亂堆亂放,要保持庫房內清潔乾淨並整齊有序。認真做好防火、防潮和防黴變等工作。

  (3)各類物料及成品要用產品標籤進行分類管理,要有條有序,有產品標識的可追朔性,不允許雜亂無序。認真做好防類屬混亂等工作,做好貴重物料的妥善特殊管理工作。

  (4)原材料和成品庫要有兩套賬進行管理,各套賬據應有庫存,入庫和出庫賬據。

  (5)庫房賬據應隨物料及成品出入庫,隨時記錄,並要字跡清楚,記錄方法科學正確,具有可追朔性。

  (6)原材料和成品的出、入庫要認真貫徹公司已有的制度,嚴格做好庫房的物料控制,庫存物料要每月清點並做好記錄。

  (7)成品要有業務部負責人及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出庫,否則不可出庫,成品出庫時必須兼具“出門證”,以便門衛進行檢查。

  (9)原材料出庫必須有生產部門負責人的簽字,批准後方可放行出庫,否則應於拒絕。

  (10)庫房管理員作為庫房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種庫房制度,實行科學管理,認真總結、學習並研究物料管理制度,嚴格把好物流關。

  3、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保障生產車間安全用電,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及損壞生產裝置,使公司的生產裝置安全有效地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合於公司所有生產流程中的用電裝置及照明和輸電線路,本制度所說的裝置電壓為380v/220v,輸電線路為三相五線制,即中性點直接接地的tn—s接零保護系統。

  (3)上下班必須按時關閉或開關電匣,並隨時檢查用電裝置、電匣觸頭的鬆緊,做到每天對用電裝置進行檢查,有小問題及時處理。

  (4)用電裝置周圍必須保持乾淨、無油漬、無物件及材料。

  (5)車間供電系統的零線(n)必須嚴格與保護零線分開(pe),要做到“三級”保護。

  (6)保護零線不進開關或熔斷器,嚴禁利用大地作零線(n)。

  (7)保護零線的統一標誌為綠/黃雙色,不得用雙色線作相線。

  (8)生產裝置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於4ω。

  (9)嚴禁將380v電壓接入220v用電裝置,或用220v電壓接入380v用電裝置。

企業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1、本手冊是本公司全體員工的指導規範和行為準則。

  2、本手冊解釋權屬中心辦公室。

  3、本手冊自200x年x月x日開始實施生效。

  第二章員工守則

  1.1本公司為健全管理制度和組織功能,特依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法規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冊。

  1.2凡本公司所屬員工,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必須遵守本手冊規定。

  1.3凡本手冊所稱員工,係指正式被聘於本公司並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關係

  2,1.1本公司招聘的物件是資格最符合的個人,無性別、地域、戶口等區別。

  聘用員工在三個月試用期滿後,凡符合錄用條件的外地人員,本公司將按照廣州市人才引進的有關規定,為中級職稱以上符合引進條件的員工辦理引進和戶口轉移手續。

  2.1.2新員工聘用設有三個月的試用期,銷售人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如果磨擦員工的工作表現不能令上司滿意,被證明不符合的錄用條件,公司可以在試用期內終止聘用,或將試用期延長,以作進一步觀察,但延長期最多不超過三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五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終止聘用關係。公司為試用期員工簽訂3-6個月的試用合同。公司為工作關係和戶口關係不能轉入公司的人員及退休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為本公司員工:

  (1)曾經被本公司開除或未經核准而擅自離職者;

  (2)被剝奪公民權利者;

  (3)通緝在案未撤銷者;

  (4)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結案者;

  (5)經指定醫院體檢不合格者;

  (6)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或吸用毒品者;

  (7)未滿16週歲者;

  (8)政府法規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應聘人員面試及體檢合格後,按照公司錄取通知確定的日期、地點、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應繳驗下列證件:

  (1)本人最近一寸證件照片四張;

  (2)本公司指定醫院之合格體檢表;

  (3)學歷、職稱證件、身份證;(正本核對後發還,影印件留存)

  (4)退工單、勞動手冊等前服務單位離職證明。

  經面試甄選合格之應聘之員,未於通知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手續者,視為拒絕接受本公司聘用,該通知則失其效力。

  2.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經預先通知而終止聘用關係,並不級予當事人經濟補償費。

  (1)在欺騙公司的情況下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致本公司誤信造成損失者;

  (2)違反勞動合同或本手冊規則經本公司認定情節重大者;

  (3)營私舞弊,收受賄賂,嚴重失職,對公司造成損害者;

  (4)對本公司各級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而使之受到傷害者;

  (5)故意損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洩露公司技術、經營機密者;

  (6)無故曠工3日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6日以上者;

  (7)被判有期徒弄以上的刑事責任者;

  (8)本公司制度規定的其他嚴肅紀律處分而開除的情形。

  2.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當事人終止聘用關係:

  (1)員工有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或公司瀕臨破產或轉讓,徵得當地勞動行政部同意減員的。

  2.1.7按2.1.6條終止聘用關係的,本公司應按勞動法和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的規定,給予當事人生活或醫療補助費。

  2.1.8本公司為適應生產、經營業務的需要,可以在員工能力所及的範圍內調整工作崗位,員工對此不得拒絕。

  2.2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法,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管理的規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書。以正式確認並保證雙方在聘用過程中的權利的義務。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至少為一年)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二種。

  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行終止。員工與公司雙方同意續約的,雙方應於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續簽勞動合同書。

  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的但勞動聘用關係仍然存在,即視為原合同續延1年。

  2.3工作時間

  員工的工作時間按政府的有關規定,每週工作5天,每天40小時。對銷售人員等不能按固定時間衡量工作任務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2.4培訓(略)

  2.5調職(略)

  2.6離職(略)

  2.7退休(略)

  2.8員工檔案

  員工檔案分為工作檔案和人事(歷史)檔案。工作檔案在員工進入本公司後建立,人事檔案要員工被錄用後二個月內轉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檔案管理機構。若故意不轉移人事檔案的,公司可終止聘用關係。

  2.9人事記錄(略)

  2.9.2公司上崗證:

  (1)簽發(略)

  (2)遺失和補發上崗證(略)

  2.9.3鑰匙(略)

  3.1薪酬政策

  公司實行考核工資制度,效益與工資掛勾,按月發放考核工資。生產或銷售未完面月計劃的60%時,員工發700元,中層幹部發1200元,副總經理級發1500元的生活費,到年終按考核實績結算。

  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工齡工資,公司工齡工資的標準為每年遞增20元。

  員工當月薪資收入已包括國家政策規定的各類生活補貼。

  個人收入所得稅由員工承擔,公司按有關規定代為扣繳。

  3.2發薪日(略)

  3.3加班費

  公司按法定假的7天假(春節3天、元旦1天、五一節1天、國慶節2天)發放加班人員的加班費。加班員工每人每天發加班費100天。除此以外的加班計入考核工資。

  4.1法定假(略)

  4.2公司假(略)

  4.3年休假(略)

  4.3.2年假使用須書面申請,事前部門經理批准,報辦公室備案,可一次或分二次使用。年假應在當年內用完。如因工作原因未用完的年假,需書面報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及交辦公室(人事)批准,方可順延一個季度,否則將視為自行放棄,無任何補償。

  4.3.3員工在享受年休假無故超假的,將作為曠工處理。

  4.4病假

  4.4.1員工因病假不能上班,應提前通知部門經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應儘早與部門經理聯絡。病假須遞交公司指定許可醫院一某些人病假單,並經部門經理批准,辦公室(人事)認可為有效。急診病假不受醫院限制。

  4.4.2病假的工資待遇根據員工的工齡的在本公司服務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資待遇,如下計算(略)

  4.4.3長病假

  當員工因嚴重疾病(需經公司確認)連續病假三個月或年內累計病假180天,並在合同期內的員工,參照國家規定,停發基本工資,適當給予生活補助費,標準為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

  4.5工傷假

  工傷主要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地點且因公(包括在社會上見義勇為、搶險救災等)所遇的負傷、致殘、死亡。被公司經管確認為工傷的假期,其薪資按100%發給。

  4.6事假

  4.6.1員工在用完年休假後,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請假的,可申請無薪事假。

  4.6.2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連續超過去15天。超過15天以上的事假將不被批准。

  4.6.3員工事假期間的工資被扣除,年終獎或專核工資也會按比例扣除。

  4.6.4員工因違反制度而被暫時停職、停工的,按事假處理。

  4.6.5試用期內的員工,一般不得請事假。

  4.6.6事假的審批許可權:

  請假1天,由部門經理批准;

  請假2-3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辦公室(人事)批准;

  請假3天以上或部門經理、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上的,逐級上報,由公司總經理批准。

  4.7婚假(略)

  4.9哺乳假(略)

  4.10探親假

  4.10.1探望配偶(略)

  4.10.2探望父母(略)

  4.10.3路程時間及往返車費(略)

  4.10.4員工每年只能在年公休假、探親假中選休一種假期,並享受期待遇。假期原則上一次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4.10.5探親假審批程式(略)

  4.11喪假(略)

  4.12請假手續、許可權

  4.12.1員工申請各類假期,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下班有關證明,經主管部門經理同意,交辦公室批准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予准假。

  4.12.2員工因突發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續事先請假,則應在當日上班後二小時內用電話通知主管部門經理,說明請假事由,經批准後方為有效。然後在上班後當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4.12.3審批許可權(略)

  4.13醫療

  4.13.1員工因病就診,除急診外,一般在公司指定的xx醫院就診。

  4.13.2員工因病住院,凡參加醫療保險的,按《xx市城鎮企業職工住院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執行。未參加醫療保險的,按公司關於醫療費報銷的有關規定執行。

  4.13.3員工門診醫藥報銷比例為掛號費+醫藥費的60%,個人自負40%。

  4.13.4員工報銷醫院憑醫院費發標,並提供病歷卡,經辦分室稽核批准後到財務部報銷。

  4.17獨生子女(略)

  4.18生活設施(略)

  4.19附則

  4.19.1本章的福利政策是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檔案以及公司的有關規定製度的。

  4.19.2當上級政府部門的福利政策同本公司目前的政策不一致是,先按本公司的政策規定執行。

  4.19.3為了保持政策的統一性和公平性,公司將定期修訂、補充和完善本公司的福利政策。公司向當地政府指定機構的有關保險公司為員工辦理以下保險專案;

  5.1養老保險

  員工退休、享受國家社會保險部門制訂的養老保險待遇。

  5.2待業保險

  員工失業時,可依據國家規定勞動管理機構領取待業救濟金。

  5.3住院保險

  員工生病住院,辦妥政府規定的手續,可獲得國家醫療保險機構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醫療費。

  5.4人身意外保險

  如果員工在公司內上班時,或業務出差時的意外傷害,可獲得公司指定的保險公司一定數額的保險金。

  5.5公積金

  根據政府部門關於住房制度改革的規定,公司為城鎮戶口的員工辦理了住房公積金繳手續。為員工購買商品房提供了有效的保證。

  5.6員工有養老保險、待業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的產交6員工有養老保險、待業保

  險、醫療保險、公積金的產交繳,公司按政府部門所規定的比例,在每月工資發放中代為扣繳。

  6.1績效評估(略)

  6.2考績標準(略)

  6.3升職、加薪(略)

  7.1獎勵(略)

  7、2處罰

  7.2.1紀律處分的目的是懲前毖後,保證維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準,保障公司和員工的權益。在執行紀律處分時,應遵守如下原則:

  (1)處分要有充分的理由的清楚的證據;

  (2)處分的輕重與所犯過失的輕重相符;

  (3)員工應明確必須達到的標準和應遵循的規定,應具有基本的道德規範;

  (4)員工對紀律處分有上訴的權利。總經理可對紀律處分作終裁定。

  7.2.2本公司員工紀律處分有五種:

  (1)口頭警告;

  (2)書面警告;

  (3)書面嚴重警告;

  (4)無薪停職檢查;

  (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

  7.2.3員工處分累計升級制。員工在第一次處分後,12個月內如仍再有處分,則受到累計升級的處分,如:

  (1)口頭警告+口頭警告——書面警告

  (2)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書面嚴重警告

  (3)書面警告+書面嚴重警告——開除(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第一次處分與第二次處分間隔時間超過12個月,則不按累計升級計。

  員工可以將功抵過,如果說在處分後12個月內獲得一次獎勵,則可酌情取消一次或數次處分。

  7.2.4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者,進行處罰:

  (1)在禁菸區內吸菸者,罰款50元;

  (2)進入生產車間不戴安全帽者,罰款50元;

  (3)進入生產車間不穿工作服者,罰款50元;

  (4)進入車間不佩戴上崗證者,罰款50元;

  (5)在生產崗位上睡覺者罰款100元;

  (6)在上班期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紙、雜專者罰款50元;

  (7)考勤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將作曠工一天處理;

  (8)無故竄崗、離崗或幹私活者罰款50元。

  7.2.5可以立即解僱的情況;

  (1)上班時酗酒或任何時候使用毒品;

  (2)傷害其他職工、主管、同事或客人;

  (3)任何種類的偷竊;

  (4)偽造公司檔案;

  (5)在求職申請或其他已簽署的檔案中提供資料;

  (6)故意進行危害公司或其他職工安全的行動和事宜;

  (7)故意給公司的裝置、設施或其他財產造成損害;

  (8)故意違反公司的行為準則;

  (9)向未經授權的人透露專有資料或保密資料;

  (10)暫時或長期精神錯亂(醫療期除外);

  (11)被判任何刑事罪或受嚴重紀律處分。

  7.2.6紀律規定

  員工行為如不符合適當的規範,違反公司制度,一經查實,將受到根據過失程度而執行不同的紀律處分。下面所列舉的過失行為並非包括所有的應採取紀律處分的過失。

  (1)擅自不按規定出勤上班,擅離職守、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規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3)無理拒絕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種類的賄賂;

  (5)利用職權貪汙,侵害公司的經濟利益;

  (6)偽造和塗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

  (7)未經領導允許,擅取公司的任何資料、記錄或物品;

  (8)滋事幹擾公司的管理和業務活動;

  (9)弄虛作假,違反公司的管理規定;

  (10)散佈謠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職守,使公司財務、裝置等遭受不利;

  (12)違反安全規定,或其行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場地、物品、設施;

  (14)在工作時間內幹私活;

  (15)擅自從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職業;

  (16)利用職務營私舞弊,損公利已;

  (17)偷盜公司的財款、資源;

  (18)遺失經管的財物、重要檔案、資料等;

  (19)侮辱、恐嚇、毆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賭博、酗酒或出現有傷風化道德的行為;

  (21)其他違反公司政策、程式、規定的不良行為。

  8、安全與健康

  8.1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關安全、衛生法規和政策管理安全衛生工作,建立整潔有序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8.2員工應遵守公司安全規章、安全操作程式、維護工作場所及生活環境的安全衛生,並防止盜竊、火災及其他災害。

  8.3生產裝置或生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不得擅自修理。

  8.4不得在滅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隨時保持暢通。

  8.5員工應遵守通規則,做到安全行車,開車者要按規定使作安全帶。

  8.6在公司禁菸區內禁止吸菸,在車間設一固定吸菸點,供員工吸菸。

  8.7員工應保管好個人財物,不要將錢包等私人貴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場所。

  8.8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災害的處理,統一由辦公室和經管部負責對內或對外發布。

  8.9員工違反安全衛生規定,依照公司懲罰規定處理。

  9、基本守則(略)

  10、備註

  (1)本手冊規則未盡事宜,均按政府有關法規和本公司的規定處理。

  (2)國務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頒佈的政策規定與本手冊則相悖時,以前者為準。

  (3)本手冊的解釋、修訂和發行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4)本手冊在員工離職時應交還公司辦公室。

企業規章制度10

  企業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管理,維護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明確要求,規範行為,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人事制度

  第三條招聘制度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第四條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8小時。其中,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為工作時間,12:00-13:00為午餐休息。週六,週日實行雙休制度。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實行簽字報道。

  2、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5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前一天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交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

  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五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公告及通告。

  第六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盡忠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從事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商業活動。

  3、不得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4、不得洩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

  5、不得假借職權貪汙舞弊或以本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6、不得私自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入公司。

  7、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包括業務資料及影印本)出公司。

  8、對外接洽業務,態度謙和,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之行為。

  9、上班時間要保持肅靜,不準串崗聊天、嘻鬧、高聲喧譁和爭吵。

  10、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及礦工。

  第四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七條本公司遵循公平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員工薪酬組成:

  (一)基本工資

  1、視工作人員的學歷、經驗、能力、體格及其工作性質而定。

  2、工作人員的年度工資調整方案由人事部擬定,呈總經理核定後調整。

  3、職務工資:依員工所任職務的繁簡與責任的輕重發給。

  (二)獎金

  1、全勤獎金

  (1)全月未請假、遲到、早退者,發給全勤獎金50元。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發給25元。

  全月出勤中,請假4小時(含)以內者,超過4小時以上不發給。

  全月出勤日中,遲到、早退累計未超過三次(含)者,四次以上不發給。

  2、年終獎金

  視本年度利潤狀況發給(給予標準另訂)。服務未滿一年者,以基本工資服務月數1/12的標準發放。

  第九條員工薪酬,採用月工資制,每月工資發放一次,於次月10號發給(如遇假日提前發給),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次月發給;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第十條福利待遇包括:

  (一)休假福利

  為了照顧員工的身心健康,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國家規定的所有假日。

  (二)保險福利

  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五險一金。

  (三)健康福利

  為了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更出色地為企業服務,公司每年出資為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四)補貼福利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企業的實際情況,發給員工餐費補貼、住房補貼及交通補貼,具體補貼金額依具體情況而定。

  以上規章制度在通知之日起實行,望各位員工共同遵守。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制度20xx-09-18 19:22 | #3樓

  勞動保障管理規章制度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3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4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5條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7條員工應聘職位時,應滿18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8條公司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

  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9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10條單位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三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1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12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13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申報勞動部門失業登記備案,符合失業待遇條件的,依法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1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5)

  被勞動教養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5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4)公司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16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3)對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17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19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1條的情形除外)。

  第20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21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22條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制度。

企業規章制度11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店長正常工作時間 至 ,一個星期內店長鬚親自上好雙休日(星期六、星期日)兩天全天班,如發現不在崗者一天扣3分,雙休日調休者扣5分;(暫定為每分10元制罰款標準,以下同)

  2、因事外出,店長鬚先簽到再外出,並事先填寫店鋪人員離崗登記表,如發現未登記或不符合實際情況者,一次扣5分(一般情況下不得無故外出);

  3、如需休息,店長可以自行安排(雙休日、節假日及重要活動期間除外),一個月允許調休兩天,但必須提前一個工作日上報公司批准方可生效,如發現店長未經申請自行調休者,一次扣5分;

  4、每天早上開店時間要嚴格按照公司規定時間開店,如延遲2分鐘扣3分,4分鐘扣4分,以此類推;

  5、店員如需調班必須提前兩個工作日透過書面的形式向所在店長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調班,違者一次扣5分;

  6、上班時間店員如有私事離開賣場應得到店長的批准,同時填寫人員離崗登記表,每次離崗時間不得超過十分鐘,如未登記或不符合實際情況者,發現一次扣3分(一般情況下不得無故外出);

  二、衛生及儀表標準

  1、平時保持店鋪整體衛生整潔(包括地面、貨架、收銀臺、倉庫、櫥窗等),一經發現問題,店員各扣3分,店長扣6分;

  2、所有員工保持個人衛生,身上無異味,工裝乾淨平整,未達標者扣3分;

  3、所有女性導購員上班時間須化淡妝,眉毛及指甲須修理整齊,長髮須盤起,短髮不遮住眉毛及雙耳,一經發現未達標者,一次扣5分;

  4、工作時間所有人員須統一著裝(包括工作服、鞋、胸牌等),不允許隨意穿著外套、襯衣或馬甲,以上違者一經發現,一次扣3分;

  5、工作時間所有工作人員不允許坐著,不允許在店鋪內吃飯(可以在倉庫內進餐),一經發現一次扣3分,店長扣5分;

  三、服務規定

  1、凡顧客或公司工作人員投訴專賣店服務水準不到位或導購員服務不熱情的,一經查實,一次扣5分;

  2、在銷售過程中,須前後面帶微笑完成專業導購語言:“歡迎光臨XX專賣店”和“歡迎下次光臨”;未執行者或做不到位者,一經發現,一次扣3分;

  3、銷售流程必須按導購員守則要求去做,違者一次扣3分;

  4、凡系顧客試穿過的商品須恢復出廠時原樣,如檢查倉庫發現商品未恢復,全體員工一次各扣3分,其中店長扣5分;

  5、認真處理售後服務問題,建立售後服務檔案,如售後問題處理不當引起顧客投訴者,過錯在我們自身,一次扣5分;

  四、陳列標準

  1、平時樣品陳列不到位,樣品出現質量問題,及樣品售出沒有重新出樣者,違者一次扣5分;

  2、賣場樣品必須每半月更換一次新樣品,如:上半月39碼(男)左腳,下半月更換右腳;下月應是40碼左腳,以此類推。如發現未執行者,一次扣導購員3分,其中扣店長5分;

  3、貨賣堆山,出樣一定要豐滿,每個一米二左右的貨架,一次女鞋須出樣八個,男鞋出樣六個以上,如發現未執行者,導購員一次扣3分,其中店長扣5分;(樣品不夠可以重複出樣,樣品櫃可以分片區由專人負責)

  4、凡新到商品未上櫃或倉庫商品出樣不全,本人負責的樣品櫃中樣品出現質量或裝飾品有問題者,一經發現,一次扣導購員3分,其中店長5分;

  5、陳列樣品須呈系列化,同樣款式不同顏色要一起陳列,未達標者一次扣3分,其中店長5分;

  6、換季時展臺及櫥窗不得陳列過季或特價商品,違者一次扣5分;

  7、公司所有季節性的宣傳品,如:弔旗、P0P等須及時執行到位,違者一次導購員扣3分,其中店長扣5分;

  8、平時須保持陳列裝飾品乾淨整潔,不得有陳舊、汙濁、破損、過季,要經常進行調換,專賣店要自行儲存一定數量的裝飾品,未達標者將扣店長5分;

  9、櫥窗陳列須體現品牌特色和季節性的產品亮點,每星期必須換櫥窗陳列,店容店貌、賣場氛圍、音響效果和倉庫整潔等必須達標,其中有做不到位者,扣5分;

  10、賣場音響、燈光、門頭燈光(按導購員守則的門頭燈光開啟時間表)須按各項規定嚴格執行,其中有做不到位者扣店員3分,其中店長5分;

  五、學習要求

  1、及時召開早會、晚會(導購員在5人以上每兩天開一次,人員在4人以下每星期開一次),每次會議須作好會議記錄,開會期間每位到會人員必須發言,沒發言者扣3分,會議記錄由店助執行,未做到位者扣5分,沒有及時開會扣全體人員各3分,其中店長5分;

  2、店長每月召開一次所有員工服務技巧培訓,讓每位員工瞭解專賣店的銷售情況,同時瞭解本地的鞋服流行趨勢,違者導購員扣5分,其中店長扣10分;

  3、所有賣場須有報刊架,如沒有要儘快向公司申請,每個專賣店至少要訂一份報刊,沒做到位的專賣店扣店長10分;

  4、所有促銷活動店長必須組織導購員對活動內容進行深入瞭解與熟悉,每位顧客進來導購員及時作好宣傳工作,做不到位的各扣3分;

  5、店長鬚及時填寫公司下達的各類表格,並按規定時間及時上傳,如有漏報,扣5分,拖延時間者發現一次扣3分,工作日記(每日必須寫工作日記)到下月5日之前必須上交,未上交者扣5分;

  六、其它要求

  1、店長每天須將銷售額存入銀行,不允許有任何藉口(遇到不可抗拒事件必須電話聯絡上級),違者扣20分;

  2、店長要及時、靈活處理各項涉外事件,如工商稅務部門、物價部門等各種檢查,如出現問題要及時聯絡上級,有問題不上報扣3分;

  3、店長鬚及時合理調整庫存,在保證銷量的情況下合理控制庫存,庫存超出公司規定數量的扣5分;

  4、店長鬚對新聘導購員進行培訓,新聘導購員未經培訓上崗的扣店長3分;

  5、如未經上報擅自調整產品價格或隨意打折的,一經發現一次扣5分,情節嚴重者開除;

  6、導購員賒銷、動用本店鋪商品或挪用公款,店長及領班未及時上報,如經發現一次扣5分;

  7、負責商品進庫出庫工作者,發現問題及時向店長或公司上級反映,未及時調整者扣5分;

  8、所有人員上班時間不得在賣場吃東西,違者扣3分,店長或店助聽之任之加倍扣分;

  9、上班時間嚴禁接打手機,違者扣3分;

  10、實行個人提成之店鋪,所有工作人員銷售時,必須嚴格按照先後循序執行,如發現有搶客之現象,扣當事雙方各5分,店長(店助)10分;

  11、同事之間必須保持應有的禮貌。

  一、公司行政機構設定 為滿足公司當前經營和執行的需要,並適應公司將來的發展,公司系統採用集中統一和專業化管理相結合的“直線職能式”結構,以兼公司執行效率和執行質量,發揮最大的群體效能。公司行政機構設定見“行政機構圖”。

  二、公司各部門職責

  (1)營銷中心工作職責

  1進行市場調查、研究及銷售預測,及時整理、分析、反饋同行及競爭品牌的營銷動態;

  2制訂並完成公司中長期營銷企劃,擬定符合市場實際和公司董事會要求的銷售政策及營銷組合策略;

  3制訂公司年度銷售計劃,承擔公司下達的年度銷售任務,並****銷售人員的二次任務分配;

  4制訂公司(品牌)開發計劃,包括新產品(品牌)定位、定價、形象規劃,並推導實施、落實、檢查與總結;

  5制訂公司各品牌年度廣告及促銷計劃,並負責****、策劃、執行,以提升產品銷量和品牌知名度;

  6負責整個中國市場的開拓、客戶資源開發和管理,客戶資料的建檔與運用,代表公司與客戶的聯絡協調和銷售業務的往來;

  7策劃公司訂貨會及參加大型展示招商會;

  8根據市場反饋,及時公司內部召開各類營銷、產品開發及產銷協調等專題會議;

  9每年兩季訂貨會之前,制定公司營銷手冊及各類銷售道具和宣傳品;

  10根據公司的財務制度,執行和負責各項資金回籠、費用結算工作和帳款異常的處理,對貨款安全負責;

  11負責產品儲運管理,確保產品安全存放和運輸,確保帳物相符;

  12負責建立健全營銷檔案管理體系;

  13負責銷系統績效考核方案的制訂,並配合人事部實施考核。

  (2)市場部工作職責

  1.制定並執行市場調查計劃,以及日常市場管理;

  2.進行品牌規劃與管理;

  3.制定並執行公司年度整體市場營銷計劃與預算(參謀);

  4.制定並執行市場推廣計劃與預算;

  5.制定並執行廣告與專賣店、專櫃推廣計劃與預算;

  6.制定並執行公關與促銷活動計劃與預算;

  7.負責市場推廣用品的設計製作;

  8.制定與執行新品牌(產品)上市計劃,並做好產品計劃;

  9. 進行店員、店長培訓;

  10.做好市場檔案資料管理。

  (3)銷售部工作職責

  1. 根據公司總體營銷計劃,制定銷售部及其區域、時間、品牌的銷售計劃與預算,包括銷售額、回款額、市場佔有率、滲透率等指標的擬定;

  2.依據銷售計劃,制定銷售方針、政策,對銷售業務活動的過程及結果進行管理,負責銷售目標、市場佔有率的達成;

  3.依據整體營銷計劃,配合並執行公司、市場部所制訂的各項市場推廣計劃;

  4.負責經銷商、加盟商的開發、選擇、評估與激勵;透過服務性銷售方法,與經銷商、加盟商建立長期穩定的“雙贏”關係;

  5. 負責公司直屬售點、分公司或辦事處的建設和管理(支援、服務和監控);

  6.負責銷售貨款的及時、安全回收;

  7.負責市場資訊的收集、整理、分析與反饋;

  8.負責銷售報表的收集、整理、分析與反饋;

  9. 與市場部溝通和配合,做好銷售計劃的制定,確保銷售計劃的嚴肅性;

  10.負責銷售隊伍建設及管理,依據業務發展,與行政及人力資源部共同制訂銷售部人力資源規劃(人力資源的結構、儲備等)及員工的招聘、培訓、調配、評估與激勵。

  (4)商品部工作職責

  1.定合理的商品生產、調撥、庫存(包括分庫建設)與運輸計劃,確保對銷售部門的產品供應;

  2.制定年度、月度、季度及地區性產品開發、供應、排程計劃;

  3.制定完善的儲運管理制度,確保產品安全存放和運輸;

  4.建立健全貨品出入庫管理制度,嚴格貨品出入庫管理,保證帳、物相符。

  (5)產品開發部工作職責

  1. 根據公司總體戰略規劃及年度經營目標,圍繞商品部制訂的產品計劃,制訂公司各品牌服裝的年度產品開發計劃(款式開發計劃、打板計劃等),並按計劃完成設計、打板任務;

  2. 對公司現有產品與營銷中心溝通,進行銷售跟蹤,根據市場反饋情報資料,及時在設計上進行改良,調整不理想因素,使產品適應市場需求,增加競爭力;

  3.負責產品設計過程中的設計評審,設計驗證和設計確認;

  4.負責相關技術、工藝檔案、標準樣板的制定、審批、歸檔和保管;

  5.建立健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6.負責與設計開發有關的新理念、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情報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6)品管部工作職責:

  1. 負責貫徹落實公司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策劃、****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的執行維護、績效改善;

  2. 責公司各種品質管理制度的訂立與實施,“5S”、“零缺陷”、“全面質量管理”等各種品質活動的與推動;

  3.負責對各部門品質管理工作進行內部質量稽核;

  4.負責進料、在製品、半成品、成品的品質標準、品質檢驗規程和各種質量記錄表單的制訂與執行,對出倉產品質量負全部責任;

  5.負責全員品質教育、培訓;

  6.負責各種質量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各種品質異常的仲裁處理,配合營銷中心對客戶投訴與退貨進行調查處理。

  (7)生產部工作職責

  1.根據銷售部銷售計劃和下達的“製造通知單”(訂單)及自接生產訂單,擬定年度、月度生產計劃,並依訂單情況作出生產計劃和核定訂單交貨期,下達生產命令,控制生產進度,保證按時交貨;

  2.負責生產流程的管制、工作排程、人員安排,制、修訂各項產品工序工時標準和勞動定額,及計件工資標準;

  3. 負責生產工人的管理、教育、培訓和配合人力資源部進行考核、獎懲;

  4. 負責用料管理及異常事項的追蹤、改善;

  5.負責質量管理及異常事項的預防、糾正、改善;

  6.負責生產物料採購及進倉管理;

  7.負責生產裝置、工具儀器的計劃、採購、驗收、建檔、安裝、除錯、維修、保養,生產裝置事故的調查、處理;

  8. 搞好生產現場管理,進行“5S”的持續推行活動;

  9. 負責安全生產,預防各種危險事故的發生;

  10.編制和上報各種生產報表;

  11.負責建立生產系統檔案管理體系。

  (8)財務部工作職責

  1.負責建立公司會計核算的制度和體系;

  2.按期做好年、季、月度財務報表,做到帳表相符、帳證相符、帳帳相符;

  3.做好成本核算,負責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4.負責對各部門資金使用計劃稽核和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管好用好資金;

  5.對往來結算戶隨時清理、督助相關部門及時催收款;

  6. 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審批報銷各種xx單據;

  7. 對公司經濟活動進行財務分析,向總經理提供綜合性財務分析報告和根據工作需要向部門提供專項財務分析報告。

  (9)人力資源部工作職責

  1.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方針、政策和公司系統架構、部門職責,崗位職責、人員編制的制定、推行及檢討、改善、修訂;

  2. 制定、推行與修訂“員工手冊”和其它人事、行政辦公管理規章制度;

  3.辦理員工招聘、錄用、薪資、保險、遷調、考勤、考績、獎懲、離職、人事檔案等業務事項;

  4. 調查處理各種工作失職、違規違紀案件和勞務糾紛;

  5.制定人力資源部招聘、調配、培訓開發計劃並實施;

  6.督促各部門編制各種工作計劃、工作程式、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7.綜合處理公司各種檔案資料,傳真和管理公司印信、檔案;

  8.負責出入管理、警衛、廠區安全維護和異常事件的報告、監控;

  9.負責廠區環境清潔及維護;

  10.負責員工食堂管理。

企業規章制度12

  一、工作態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5、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

  6、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6、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拾遺

  1、在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財產

  公司及各個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公司及各個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我公司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企業規章制度13

  總則

  第1條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xxxxx有限公司;員工是指xxxxx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症的增加100%。

  第2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條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汙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於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1條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裝置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裝置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裝置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裝置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裝置、衛生裝置及其他危險防止裝置,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裝置;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菸,吸菸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檔案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獎勵與懲罰

  第62條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對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於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汙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裝置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裝置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菸區吸菸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裝置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檔案、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係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貪汙、侵佔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洩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70條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71條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72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資訊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實驗資料、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件、操作手冊等等。

  第73條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資訊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專案、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檔案、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74條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75條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檔案、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檔案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檔案櫃中,借用秘密檔案、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檔案。

  第76條秘密檔案、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影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影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條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78條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檔案、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79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範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80條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81條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範圍、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宿舍與食堂管理

  第82條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第83條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84條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准,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85條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後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86條晚上12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並且12時準時熄燈。

  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

  第88條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衛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牆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乾淨。

  第89條、伙房作業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儘量公平均勻。

  第90條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准,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條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譁。

  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夥房打飯、盛菜。

  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條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95條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菸、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附則

  第96條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牴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97條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98條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透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99條、本規章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透過,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且已向全體員工公佈。

  全體員工閱讀後簽名,並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100條本規章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生效

企業規章制度14

  第一章:各崗位職責

  生產車間職責

  崗位名稱:生產車間

  本部門崗位:車間主任、車間副主任、車間工段長、車間班組長、操作工。

  直接上級:生產經理

  1、全面負責車間的安全和生產,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生產部下達的生產任務,並組織員工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

  2、落實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現場衛生管理制度,保持現場生產環境的持續改進。制定車間原輔材料、中間體、成品管理制度。

  3、每週召開車間例會,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質量、裝置、工藝技術的培訓,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4、及時準確傳達公司各項指令,及時反饋和協調解決員工提出的各項具體問題。

  5、執行技術質量管理部門對生產過程中提出的各項改進措施,整改安全主管部門提出的各種生產隱患。

  6、根據生產管理部門制定的生產作業計劃,負責向生產管理部門上報完成生產作業計劃所需的各種原輔材料採購計劃。

  7、參與編制並執行工藝技術規程及崗位安全操作法,負責車間操作記錄的規範和保管。

  8、協助動力車間進行生產改造,在技術質量管理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新產品、新工藝的投料試車。

  9、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裝置、生產及質量事故,及時上報,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及預防措施,編寫事故報告。

  10、執行生產管理部門制定的生產裝置使用管理制度,並建立維護保養臺賬。

  11、負責車間靜裝置的常規維護,負責車間管道的跑、冒、滴、漏的治理。

  12、負責車間所用的監視、測量、運輸等工器具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13、負責車間生產所需的各種原輔材料領用後的儲存與防護,負責成品在入庫前的管理。

  14、負責生產過程中不合格成品、半成品的管理,負責並上報技術質量管理部門,根據技術質量管理部門制定不合格品的處置方案的指示,實施處置方案。

  15、負責車間勞保用品的領用與發放,並建立相應臺賬,監督員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教育員工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16、負責車間成本動態管理,完成目標成本。上報各種統計報表。

  17、制定本部門各項考核管理辦法並實施。

  生產車間主任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車間主任

  直接上級:生產部經理

  1、在公司領導下,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執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法規及制度。

  2、認真執行落實公司下達的生產作業計劃,做好生產車間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車間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批及落實執行情況。

  3、健全車間質量管理體系,貫徹質量否決權,做好車間質量管理工作,確保產品質量。

  4、負責組織解決生產中關鍵技術問題,完成產品質量指標,定期召開成本分析會,定期考核。

  5、定期參加生產排程會,反映基層提出的意見。及時準確向下傳達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的指示。

  6、搞好季節性和突發性事故的搶修處理(停水、電、汽防腐、防凍等),處理好車間與職能部門及輔助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

  7、負責車間內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並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8、負責新工藝或改造後投產方案措施的審定工作,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9、負責車間業務培訓、質量教育、文明建設工作,解決員工學習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難。

  10、建立健全生產考核辦法,充分調動員工生產積極性,確保生產有序進行。

  11、負責車間內裝置正常使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12、完成公司或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車間副主任崗位職責

  1、協助車間主任做好車間的各項工作,車間主任不在時,行使車間主任職責。

  2、負責或參與制定、修改本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應急救援預案等各項管理制度,並檢查車間執行情況。

  3、負責制定車間員工生產考核方案,並負責車間員工的生產考核工作,並建立相應的考核臺賬。

  4、負責制定車間員工月記考核方案,並負責車間員工月記考核工作,並建立相應的考核臺賬。

  5、負責車間裝置管理工作,建立裝置臺賬,制定大中小修計劃,並督促車間員工及保全工按有關規定做好裝置日常保養與維護。

  6、負責車間員工的勞動紀律考核和文明生產考核工作,並建立相應考核臺賬。

  7、負責車間質量管理工作,健全車間質量管理體系,確保產品質量。

  8、協助車間主任解決生產過程中關鍵重點技術問題,保證生產任務順利完成。

  9、協助車間主任做好與其它職能部門的配合與協調工作。

  10、定期參加生產排程會,彙報本部門工作,反映基層意見,並及時準確地向下傳達會議精神,按時完成會議佈置的各項工作。

  11、主持車間班組長會,總結車間各方面工作,指出缺點和不足,提出改進計劃,安排下週工作。

  12、參加車間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負責統計、分析,並上報有關職能部門。

  13、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車間工段長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車間工段長

  直接上級:車間主任或付主任

  1、協助車間主任做好車間的各項工作,車間主任不在時行使車間主任職責。

  負責或參與制定修訂車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應急預案,並負責檢查員工的落實執行情況。

  2、做好日常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及時糾正和制止違章操作,確保生產安全有序進行。

  3、負責新員工及所有員工的車間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4、負責車間動火工作,執行並檢查車間動火專案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動火安全。

  5、做好車間內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保養維護等日常管理工作。

  6、負責車間勞動防護用品的領用、發放和監督使用工作,並建立相應臺賬,檢查班組安全作業執行情況。

  7、建立車間原輔材料及低值易耗品領用臺賬,負責車間原輔材料、中間半成品和產成品以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

  8、負責車間月底各種生產統計報表工作,為生產提供必需的資料。

  9、制定車間物料及現場衛生管理規定,負責員工的現場考核工作,督促員工做好現場衛生及裝置保潔工作。

  10、建立員工個人月記考核臺賬,協助車間作好員工月記考核工作。

  11、負責員工生產考核統計彙總工作,協助車間做好員工生產考核工作。

  12、負責員工考勤的管理、統計和上報工作。

  13、參加車間每週班會,對安全、衛生、物料等方面進行總結,提出改進建議。

  14、協助車間做好裝置基礎管理工作。

  車間班組長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班組長

  上級主管:車間工段長

  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本班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公司及車間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本班所有員工的生產管理,完成車間交辦的各項任務。

  3、負責本班所有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監督檢查本班員工勞動用品的使用和持證上崗情況。

  4、負責新員工的班組安全教育,並對新員工進行班組工藝技術基本操作技能培訓和考核。

  5、按要求參見班組長及車間組織的其它會議,並與會後及時召開班組會,將會議的內容貫徹至班組內的每位員工。

  6、負責監督規範班內所有人員的操作記錄管理工作。

  7、嚴格執行交接班的制度,負責車間工具機器及消防器材的保養管理工作。做好生產裝置,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狀態。

  8、負責每批物料投料前的最終複核及裝置的最終檢查工作。保證投料前裝置正常,所投原輔材料準確無誤。

  9、按規定完成車間指的工作總結等文字性工作。

  10、杜絕班內的各種浪費,保證生產時序正常進行,生產中發現問題必須設法解決,如暫時無法解決,做好交接班。

  11、督促檢查班內員工做好各自責任區及責任裝置的衛生保潔工作。

  12、按規定作好班內裝置巡檢和安全巡檢工作,並認真做好各項巡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13、負責班內員工的安全生產考核工作,並建立相應記錄,臺賬。

  14、徹底掌握生產安全過程,熟悉車間生產裝置,熟悉崗位操作。

  15、負責與其它班組的協調配合工作,保證生產順利進行。

  16、行使班組安全員的崗位職責,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活動。建立本班安全臺賬,記錄班組所有安全工作和安全活動情況。

  車間主操作工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主操作

  直接主管:班組長

  1、車間班組長不在時,行使車間班組長職責。

  2、嚴格遵守公司及車間、班組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

  3、協助班組長搞好班組管理,聽從指揮,努力完成班組長交辦的各項任務。

  4、徹底掌握生產的工藝過程,對於生產工藝的關鍵控制點嚴格監控,作為生產第一負責人去協調和組織生產。

  5、嚴格執行工藝操作法,杜絕違章操作,規範操作過程,及時如實填寫操作記錄。

  6、積極參加公司及車間組織的各項會議,培訓及活動。

  7、嚴格執行公司的交接班制度,規範本崗位的崗位交接。

  8、負責每批投料前的裝置檢查及稱量複核工作,保證投料前裝置正常,所投原料準確無誤。

  車間熟練操作工崗位職責

  崗位名稱:熟練操作工

  直接主管:班組長

  1、嚴格遵守公司、車間及班組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

  2、積極參加公司、車間及班組組織的各項會議、活動及培訓。

  3、嚴格執行工藝操作法,規範操作過程,及時如實填寫操作記錄。

  4、服從班組長安排,對本崗位的工藝操作,記熟於心,能獨立操作。

  5、嚴格執行公司的交接班制度,熟悉本崗位的崗位交接。

  6、負責每批投料前的裝置檢查和稱量工作,保證裝置正常,稱量無誤。

  7、負責本崗位的裝置保養、清潔工作,杜絕跑、冒、滴、漏。

  8、對生產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班長反映並協同處理。

  第二章:考核管理制度

  勞動紀律

  1、當班員工在交接班未完成之前,更換衣服或提前洗澡一次罰款20元,工作時間洗澡,每次罰款30元,班組長加倍處罰。

  2、遲到,早退,發現一次罰款20元/人;當月發現第二次罰款50元。

  3、工作時間睡崗,脫崗,看小說報刊(和工作無關的書籍,非公司班組所訂報刊)、下棋、洗衣服以及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發現一次罰款30元/人,組長50元,二次將辭退(脫崗以檢查時開始15分鐘內未到)。無人值守時,一次罰款200元/人,當月發現第二次將辭退。

  4、車間內禁止洗衣服或晾曬衣物,違規一次罰款25元。(特殊情況如遇噴料等應急性處理除外)。

  5、考勤與請假嚴格按請假制度執行(請假制度凡需休班者按規定填寫請假單,三天以上由經理簽字,如果特殊突發情況儘早設法說明)曠工一日,罰款3倍當日工資,運轉班人員,普通員工未經班組長批准禁止隨意替班,班組長未經上級領導批准禁止隨意替班,否則替班當事人均處20元罰款,班組長加倍。

  6、班前,班上嚴禁喝酒,首次發現每人罰款100元,二次開除。

  7、在工作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重點操作違規一次罰款50元。一般操作違規一次且未造成生產損失罰款25元。造成事故者按公司安全生產第6條處理。操作中應及時填寫各種操作記錄,未填寫一次罰款10元,嚴禁作假記錄,違者加倍罰款。

  8、積極參與公司,部門或車間組織各項會議,培訓及活動,無故不參加一次罰款50元,無故遲到按本規定第2條執行。

  9、打架鬥毆,挑起事端者當事人雙方分別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立即辭退),二次將開除。

  10、班組長及車間領導有權利和義務對當班人員進行勞動紀律管理,員工在工作中應服從領導安排,聽從指揮,努力完成交辦的任務,拒不服從領導管理者,當日以曠工論,並視情節嚴重由主管部門處理。

  安全生產

  1、當班人員不穿戴工作服(包括工作帽,工作鞋)罰款50元;上崗作業不佩戴胸卡或勞保用品穿戴不整齊者違規一次罰款20元。

  2、進入公司嚴禁吸菸,違者罰款200元,第二次將辭退。在公司禁火區內動火必須辦理動火證違者罰款200元。嚴禁攜帶手機(開機)火種進入禁火區,違者罰款200元。

  3、進入禁火區的車輛,必須佩帶防火冒,違規一次罰款100元。

  4、嚴格交接班制度,違反一次罰款50元。(參照交接班要求)。

  5、交接班時如發現成員不全或有變動,一定要在交接班記錄上表明,違反一次將對交接班班長及雙方當事人分別罰款20元,弄虛作假者將從重加倍處罰。

  6、發生一次人身、裝置事故,且未造成重大損失的,當事人視情節處以25-50元罰款。如屬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按以下幾種情況處理:

  (1)造成損失在1000元以內的,罰款200元。

  (2)造成損失在1000-3000元,罰款300元。

  (3)造成損失在3000-5000元,罰款400元。

  (4)造成損失在5000-10000元,罰款500元。

  (5)造成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罰款600-1000元。

  7、嚴格執行“進入容器的八大必須”,違規一次罰款50元。

  8、消防器材按崗位責任制定時維護,檢查,保養,發生一次消防器材不全,罰款20元;發生一次消防器材損壞,罰款20元;,發現消防器材失效而未及時更換,發生一次罰款20元。

  9、定時對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防雷、防靜電、放空管、壓力錶、溫度計、流量計、關鍵控制閥等),並做好檢查、維護記錄,如發現未按時檢查、維護,每項罰款50元;如因此發生事故,按本規章第6條執行。

  10、一般違規罰款25元;重大違規罰款50元。(未造成影響或損失)

  勞動工藝紀律

  1、當班班組按要求達到車間各項指標,因主觀原因未完成。每項扣當班班組長50元。

  2、工藝技術指標嚴格按照安全操作法,重點操作違規一次罰款50元,二次加倍罰款並警告,三次將上交人事部門,一般操作違規一次且未影響生產者罰款25元,二次加倍罰款並警告。

  3、操作記錄填寫及儲存按如下規定執行。

  (1)生產記錄按工藝要求及時認真填寫,未填寫一次罰款10元。

  (2)原始記錄未按規定填寫,每項資料罰款5元。

  (3)作假記錄發現每項資料罰款20元。

  (4)操作超標按實際紀錄,每次罰款5元。

  (5)操作超標未按實際紀錄按(2)、(3)、(4)三項合併扣罰,造成事故追究責任。

  (6)各項紀錄本、冊、臺賬損壞,每頁扣5元,缺頁每頁扣10元(當班人員)。

  (7)當班班組長對本班各項物料消耗做到日清日結,並做好相應的物料平衡記錄,一次未做到罰款20元,各班組應對各種物料消耗,勞保用品,工具領用建立臺賬,一項未做到罰款20元。

  物品管理

  1、各崗位所配工具要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如工具箱不鎖或在現場幹活時丟失等)丟失損壞等均由本班組原價賠償,確因工作需要配新工具時,應申請經同意後領用並建賬,違規未建賬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在工作中員工將工具損壞(指使用得當而導致的損失)在經過申請上級領導同意,方可以舊換新並建賬,違規未建賬發現一次罰款10元。

  3、各班組應每週對車間稱量器具進行一次校核,並做好記錄,一次未做到罰款10元,未記錄罰款5元。

  清潔衛生

  1、各崗所負責衛生區應做到

  (1)門窗潔淨。

  (2)牆面潔淨整潔,禁止亂寫亂劃,禁止亂張貼。

  (3)地面乾淨整潔,無物料,無雜物,無積水,無衛生死角。

  (4)裝置及操作平臺乾淨整潔,無雜物,無灰塵,無物料,無腐蝕。

  (5)記錄桌定位放置,整齊擺放,記錄桌禁放工具、手套物品。

  以上每項未做到,罰當班主操作10元,班組長5元。如果公司檢查不合格,每次罰款20—50元。

  2、交班打掃衛生,交班不打掃,接班人做“老好人”接班後自己負責,並每次雙方各罰款25元。

  3、杜絕常明燈、常流水(非生產使用),發現一次罰款5元,對常明燈部位有關人員罰款,車間臨時用燈後應及時關閉,否則每人罰款5元。

  先進評比及獎勵

  1、對車間安全隱患提出並制定出合理可行整改措施、視貢獻大小給予20元以上獎勵。

  2、對在搶救突發性事故時(如救火、防洪、控制洩漏)等減少公司財產損失,表現突出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50元以上獎勵。

  3、對完成車間或公司交付的任務表現突出人員視情況給予20元以上獎勵。

  4、以班組為單位,動力、庫房各為一個評比單位,車間以班組為單位。

  5、滿分100分,每罰款(獎勵)5元,扣(獎勵)1分。

  6、評分期限:每月一評。(以班組為單位)

  7、每月按分數排序評出前三名,分別給予班組200元、150元、100元的獎勵。前三名月度總分數均不得低於85分,否則無權評比先進班組。

  8、月度總分在60-70分的班組,班組長應寫出書面情況說明,並提出改進措施。在下月的評比中,如還沒有進步,將解除班組長職務。

  9、月度總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的,班組長將被解除職務

  10、評比分數將做為晉級、年終評先進的依據。

企業規章制度15

  一、如何完善修改企業規章制度的程式

  企業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嚴格的程式,企業規章制度的修改與完善,也應當需要嚴格的程式,否則,修改完善的規章制度不具有約束力,就會不能被法庭或仲裁庭採納。 用人單位不斷完善規章制度使企業發展的需要,用人單位指定的規章制度,要進行及時的修改、補充,不能制定好後就不管不問了,根據十佳情況,依法進行修改,在修改時,可以採取如下策略:

  1、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要求,需要修改企業規章制度時,向所有的員工發出書面通知,附上企業的規章制度,請員工閱讀並提出意見或討論建議,同時簽字確認。

  2、對於職工提出的方案,並非所有方案企業都要同意,企業仍舊可以與職工進行平等協商

  3、對於有些修改意見,如果大多數職工同意修改,其中一部分職工不同意修改,職工之間存在分歧,並且該企業沒有職工代表大會的情況下,或者更甚者沒有工會的情況下,企業如何修改完善規章制度,新的勞動合同法並沒有給出明確答覆,屬於空白。因此,對於企業的規章制度,一定需要所有員工簽字認可,否則,將面臨不符合全體員工平等協商確定的必備要件。

  4、對於新入職的員工,可以在新員工入職培訓時,發放企業規章制度,要求員工閱讀並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同時,簽字確認。

  5、對於員工所提出的建議或則意見,不論企業是否接受,都應當給與書面答覆並形成書面紀錄。

  6、如果企業有必要進行對企業規章制度的修改,就要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式制定完善。

  7、對於部分規章制度,企業可以印刷成冊,在最後一頁上面明確寫明,該頁碼是本規章制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企業職工在月都後,將該頁碼撕下來,企業予以儲存,作為職工收到並閱讀的證據。 有些企業的老總看到這裡就會說,太複雜了,但是沒有辦法,否則,就會承擔敗訴責任。

  二、企業規章制度怎樣才有法律效力

  1.規章制度的內容合法、用語規範。許多企業制定規章制度時由於不瞭解或漠視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而致使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某些內容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的單位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一些職位只能有男性擔任,這種規定明顯不合法,侵犯了女性的平等就業權,又如有些企業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女職工不準懷孕的制度,這明顯不合法,又如,本應該由董事會制定的由總經理擬訂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直接制定未經過董事會的批准等等。應有總經理制定的規章制度,總經理辦公室擬定後總經理口頭同意的,單位未蓋章,總經理未簽字批准的,企業依這些內容管理員工而發生爭議,企業自然得不到法律支援。

  2.規章應當經過民主程式確定。許多企業制定規章制度都只是由企業的董事會或總經理甚至是某個部門制定後即實施。法律規定涉及到職工利益的企業規章制度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透過,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3.規章制度確定後應當公示,或直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讓勞動者簽署。許多企業有些規章制度根本不為員工所知,也使這些制度無法得到全面貫徹,建議用書面形式或包括電子檔案形式,必須要向全體員工公示,否則不對員工產生效力。

  4.規章制度應當及時修改、補充。現實生活複雜多變、現行法律不斷推陳出新,制訂當時合法的內容可能現在已不合法或者規章內容已經與實際情況不符。因此企業應當自行或委託有關專家對已有的規章制度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及時修改、補充相關內容。

  三、企業規章制度如何制定

  優秀的規章制度不是憑空產生的,只有根據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製作程式,才能真正製作出滿足企業需要的好規章制度。好的規章制度的制定一般要經歷以下幾個階段:

  1、規章制度需要的形成和議案提出

  董事,經理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可根據企業的狀況和科學合理的預測,發現需要在哪些方面設立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哪些方面需要利用制度推動企業的發展,哪些制度需要變革,並根據企業章程和其他制度規定的各部門的規章制度設立提案權的規定,提出規章制度立、改、廢的議案,提案應說明理由。在這個階段,企業也可藉助專家的力量預測規章制度的需要,如需要哪些勞動規章制度,可諮詢勞動法方面的實務專家,有關質量管理體系方面的規章制度的需要可諮詢iso9000質量認證體系方面的有關專家等。

  2、審查、立項

  企業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室,董事會,及其他有權部門就提出的議案在各自的職權範圍內對提案進行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的,應組織有關人員或部門起草。

  在這個階段,除非一些特別簡單的制度可由企業自己製作外,宜聘請規章制度設計的專業人士介入。

  3、起草

  負責起草規章制度的人員、專家,應仔細研究提案說明,明確要設立的規章制度的目的。然後應用規章制度製作技巧,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

  在這個階段,其他部門應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材料。

  4、討論批准

  草案完成後交有關部門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如有必要,根據討論意見作必要的調整。最後交有關部門批准或透過

  5、公示

  經批准後的規章制度,如涉及到職工的權益,應採取合理的方式向職工公示。以便員工遵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