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管理規章制度(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餐飲管理規章制度1
1、餐飲服務經營單位負責人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貫徹落實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認真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及時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並將餐飲服務許可證懸掛於醒目處。
3、食品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先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證明及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工作人員上班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並保持個人衛生,加工食品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4、保持廚房內外環境衛生整潔,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食品用工具、容器應做到生熟分開,定位存放,防止交叉汙染。冷藏設施標識清楚,食品應按原料、半成品和熟食品等順序分櫃存放,不得混淆。搞好“三防”工作,垃圾桶應加蓋,及時處理垃圾,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
5、食品工具每天用後應洗淨,保持潔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衝”(化學消毒法)、“五保潔”。
6、嚴把食品及原料採購關,採購員採購食品必須按規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許可證影印件及購物憑證,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爛變質、有毒、有害、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7、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隔牆,定期檢查,及時清理;食品倉庫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有害有毒物質。
8、食物要燒熟煮透,隔餐隔夜熟製品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加工冷盤、冷拼食品時必須做到“五專”(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設施),搞好操作間衛生。
餐飲管理規章制度2
1、餐廳距離糞坑、汙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汙染源應在25米以上,並設定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汙染源的影響範圍之外。
2、餐廳、包間要保持整潔,餐具擺臺後或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要回收。
3、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餐廳服務人員應當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4、銷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別傳遞食品,專用工具要消毒後使用,定位存放。傳遞食品與收款應分開(專人、專用工具),防止汙染。
5、供顧客自取的調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貯存和使用要求。
6、必須使用消毒後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
7、設有充足的用餐者專用洗手設施,有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潔設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8、端菜手指不接觸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觸顧客,遞小毛巾用夾具,用後及時收回清洗消毒,用過的餐飲具及時撤回,並清潔檯面。
9、及時做好檯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掃工作,盛裝垃圾的容器應密閉,垃圾及時處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潔衛生。
餐飲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促進公司餐飲製作規範化管理,保障公司職工飲食衛生安全和飲食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包括餐飲日常工作、食品衛生安全、餐具洗消、食品原材料和廚房機械裝置等管理內容。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餐飲管理。
第二章、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第一節、從業職工的資質要求
第四條、從業職工必須到市疾病控制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方可上崗。
從業職工需經公司企業文化、專業理論、職業道德、相關法律法規、食品衛生知識及崗位技能的培訓。
從業職工需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並取得當年健康證後方可繼續從事餐飲工作。
第五條、發現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安全的疾病者,應暫停餐飲工作或調離餐飲工作崗位。
從業職工發現自己染病須及時報告,暫停工作。
第二節、從業職工個人衛生管理
第六條、從業職工必須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勤換洗工作服,不得戴歪帽、斜穿衣或不扣鈕釦。
第七條、製作食品前要用洗手液洗手,不得用手直接拿放熟食;供餐時必須戴好口罩、手套。
第八條、不得在廚房、餐廳、工作間等工作場所內吸菸,隨地吐痰,嚴禁在洗碗(菜)池內洗滌衣物鞋襪及其它物品。
第三節、食品採購索證管理
第九條、食品原料必須定點採購,採購定型包裝食品時,必須認真檢查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要索取食品的衛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檢驗合格證或化驗單等。
第十條、採購肉、禽類食品要索取檢疫證明。嚴防採購腐爛、變質、摻雜、摻假的偽劣食品,不得采購“三無”食品和未經檢驗的食品。
第十一條、每次採購食物均要向貨主索要收據,並儲存收據至食品進食後無異常。
第四節、食材管理
第十二條、食品原材料要經過驗收合格後才能入庫。後勤應不定期抽查食材驗收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見附件《食材出入庫管理流程圖》
第十三條、倉庫必須保持通風、乾燥,做好防鼠、防蟲、防黴措施。食材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0mm以上,貼有原料採購時間、保質期等內容標籤,並定期檢查,領用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按程式作報廢處理。
第十四條、食材必須保持清潔,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
倉庫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第十五條、倉庫建立出入庫臺帳,做好出入庫登記,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食品冷藏、冷凍貯藏的溫度必須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範圍要求。
第十六條、鼓勵職工對食堂食品原材料採購和所售食品的質量、數量、價格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可透過口頭、書面或電話等方式,向後勤保障中心反映。
第十七條、必須做到不購買腐爛變質的原料,不驗收腐爛變質的原料,不加工腐爛變質的原料,不售賣腐爛變質的食品。
第五節、食品加工管理
第十八條、食堂刀、砧板、鍋、鏟、盆、桶等廚具在使用前後要清洗乾淨,按規定消毒處理;刀、砧板要生熟分開,熟食刀要天天用沸水消毒510分鐘,砧板每週必須用沸水消毒兩次,每次30分鐘。
第十九條、蔬菜一般應當天購進當天食用,不得放Z兩天以上,發現變質立即丟棄處理,初加工要去掉老、黃葉;大米要多次淘洗直至白淨,無砂粒才能進蒸櫃;瓜果要去皮、洗淨。
第二十條、食品原料嚴格實行生與熟分開。成品與半成品分開。食品與雜物分開。食品與藥物分開。
第二十一條、食堂工作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加工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產品不受汙染,符合衛生標準。
第二十二條、經常保持生產環境整潔,工作前後必須清掃,不得
堆放雜物、垃圾。廢棄物、泔水應有密閉容品存放,當天清理完畢。
第六節、食品品嚐留樣
第二十三條、食堂每餐銷售的主副食品必須留樣,留樣工作由輪值廚師和食堂主管具體負責。若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等情況時,可及時提供樣品。
第二十四條、食品留樣必須Z入獨立乾燥密閉的容器,註明日期和加工人員姓名與菜名,放入乾淨的保鮮櫃或冷凍櫃,並與其它物品分隔開。
第二十五條、食品留樣時間為24小時,24小時後由食堂主管處理。並做好記錄。嚴禁任何人私自更換或處理樣品。
第二十六條、食品出售前必須安排專人進行質量檢查和品嚐,並簽字確認,嚴禁問題食品售出。
第七節、餐具管理
第二十七條、餐飲具必須嚴格實行一刮、二洗、三衝、四消毒、五保潔制度,做到清洗、沖刷、消毒、保潔四過關。
第二十八條、定期檢查消毒裝置、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並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九條、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用具使用前應洗淨並消毒餐具等必須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第三十條、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櫃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並對存放櫃定期進行清洗消毒。
第八節、冰箱冰櫃管理
第三十一條、冰櫃、冰箱確定專人管理,定期清洗冰箱雪櫃,每週兩次對冰箱雪櫃大清潔,天天兩次小清理,並做好記錄,保證清潔衛生。
第三十二條、食材貯存要做到生熟食品、半成品分層分開存放、分類存放,擺放整齊,並設熟食專用冰箱。所有冰櫃、冰箱必須貼有標籤,標明儲藏食品名稱。
第三十三條、每天檢查冷藏冷凍食品質量,先進先出,保證新鮮,無變味變質。
第九節、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十四條、食堂內外要有防鼠防蠅措施,有計劃地消滅蒼蠅、蟑螂,要有消殺記錄。殺菌劑和洗滌劑不得與殺蟲劑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質要標明,指定專人管理。
第三十五條、食堂剩飯菜和垃圾要及時清運。
第三十六條、食堂隔油池垃圾要聯絡有資質的專業餐廚垃圾回收清運公司或專人定期回收,要簽訂協議,註明回收用途,有必要可跟蹤查明其用途。
處理隔油池垃圾時要做好記錄,註明處理時間,數量、去向、及參加人員等。
第三十七條、發現有把隔油池垃圾作為他用或二次回收使用等違法行為,立即彙報或向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舉報。
第三章、工作餐管理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職工工作餐由所在部門申報,經綜合管理部稽核,由後勤保障中心按月核發放工作餐票,職工憑票領取工作餐。
第三十九條、各車間職工工作餐週一至週五由車間綜合員負責按本車間當天實際上班人數訂餐。週六、週日工作餐由各車間當班班長(或指定負責人)按本班組當天實際上班人數如實電話訂餐。
第四十條、食堂按各車間上報訂餐數送餐,各車間須指定負責人領餐簽字確認,彙總後須各車間負責人簽字確認,並經生產執行部稽核簽字。
第四十一條、後勤保障中心須關注訂餐數量變化,發現變化過大要及時與生產執行部核實。綜合管理部隨機抽查各車間訂餐數量與當班職工是否一致,並列入考核。
第四十二條、各車間應積極配合食堂做好餐盒回收工作,需指定負責人在食堂工作餐盒回收記錄統計表上確認簽字。餐盒確認丟失或損毀,車間負責追償,賠償標準以餐盒採購價為準。
第四章、公務接待
第四十三條、公司級公務接待用餐由綜合管理部前臺秘書確認,綜合管理部領導核准後向後勤保障中心下達《公務接待餐審批單》。
第四十四條、各部門、車間級的公務接待,需向綜合管理部提出申請,由綜合管理部領導核准,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向後勤保障中心下達《公務接待餐審批單》。
第四十五條、為確保公務接待餐質量,綜合管理部前臺秘書應與後勤保障中心溝通,5人以下應在開餐一小時前下達《公務接待餐審批單》,5人以上應提前一天下達《公務接待餐審批單》。
第五章、應急與資訊報送
第四十六條、發現飲食事故或食物中毒反應等情況時,立即逐級彙報,必要時可越級請示。視情況輕重緩急,啟動應急預案。
第四十七條、對可疑食品控制處理。封存可疑食品,保護現場。追回已售出可疑食品。
第四十八條、消毒接觸不良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裝置和場地,加工人員也需消毒。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制度由後勤保障中心起草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餐飲管理規章制度4
一、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著裝,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準嬉笑打鬧,不準聊天、幹私活、吃零食、看電視、打手機。
四、不準與顧客發生糾紛。
五、工作中做到“三輕”(動作輕、說話輕、走路輕)、“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規定用餐,不準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請假,按服務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執行。
八、愛護設施、裝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九、落例項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餐飲管理規章制度5
1、遵守酒店各項規章制度。
2、主動、熱情、禮貌、耐心、細緻。周到的為賓客服務,不做有損賓客利益和部門聲譽的事。
3、熟悉酒店的主要服務專案,能隨即應答賓客的有關問題。
4、酒店的一切工作用具,定期維護保養,不得損壞公物、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前提下,節約各類材料。用劑,降低費用,延長裝置壽命。
5、嚴格按照各部位班次表上班。休假,提前到崗上班,以便有足夠的時間更換制服,準時簽到。
6、不能無故礦工因有事不能前來工作(或在崗因有事不能繼續工作),應事先向主管請假,如果遲到要先向主管說明理由方能上崗、調班必須經過主管同意。
7、如有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婚姻狀況。嬰兒出生。學歷等私人情況發生變化,應及時向餐飲部彙報。
8、凡是個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要首先向領班報告,假若不能解決,再由領班向餐飲部彙報解決。
9、堅守工作崗位,不擅自進入其它工作區域與其他服務員一起工作或交談(遇有特急任務得到主管委派除外)。
10、非工作時間不得在工作區域和酒店其他工作區域逗留和休息,影響他人工作。
11、服務員不得攜帶大宗包裹出入工作區域,客人遺留物品一律交餐飲部。
12、工作中注意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13、談吐得體。態度溫和。不得高聲喧譁或扎堆聊天,不得與賓客爭辯,賓客有無禮言行時,應剋制忍讓,報告上級妥善處理。14、對部門工作有意見或建議應透過正當渠道向上反映,不亂做評論,不得造謠中傷其他員工。
14、根據時間有禮貌的向賓客打招呼,儘量能稱呼客人姓氏和職稱。
15、接到外線打來的員工私人電話只作記錄,不能轉接。
16、在酒店看到任何雜物均有意識拾起。
17、保持工作區域任何一個地方乾淨。整齊。包括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及員工出入口。
18、餐廳內發現任何物品損壞,丟失或其他異常現象立即報告領班。
19、不得向客人或無關人員提供有關酒店技術和管理及其他客人的資料、秘密。
20、嚴禁向客人索要或變相索要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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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查工具、用具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
二、按崗位要求規範操作,保證質量。
三、愛護公物,不吃、拿後廚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間保管好後廚物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後廚。
五、落實各項安全防範制度,確保後廚的設施、裝置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紀律,有事提前一天請假。
七、落例項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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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人員必須有本人健康證明,持證上崗。
二、按規定著裝,工作服必須乾淨,無汙漬。
三、工作時不許戴首飾和各種飾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終保持手部清潔。
五、不準在食品區或客人面前打噴嚏、摳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準吃異味食品,不準喝含酒精飲料。
餐飲管理規章制度8
1、除公司司機記帳外,其他員工憑飯票就餐,一律不準欠帳。
2、未經行政副總或經營副總批准,客人、租車司機不準就餐。
3、不準提前開飯,到下班時間後方可開飯。
4、打飯必須自覺排隊,任何人不允許插空或讓人替打。
5、員工應自覺保持食堂衛生,不準隨意在桌上或地上潑水、倒飯、亂扔贓物等。
6、伙房裡屋內,閒人不準進入。
7、餐廳座上,一律不站人。
8、餐廳電視機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準亂動。
9、餐廳大桶開水,只許飲用,不準刷碗。
10、食堂炊具必須保持清潔,應經常刷洗。
11、炊事員必須保證員工的開水供應。
12、炊事員需每日飯後打掃衛生,應做到地面、桌上無饃皮、飯菜等。
13、嚴禁出售變質飯菜,必須保證飯菜的質量、數量及價格。
14、炊事員必須保持個人衛生,開飯前需系圍裙並洗手。
15、食堂剩餘飯菜若不變質,可以出售,但價格必須減少,且需向員工說明。
16、炊事員應每月向員工公佈本月盈虧情況。
17、炊事員必須提前向員工公佈下一餐菜譜。
18、就餐時必須按號入座,錯號錯位罰款5元。
19、員工剩餘飯菜應倒入餐廳外大缸內,不準亂潑。
20、餐廳衛生從有責,以上十九條規定,若有違反視其嚴重性予以5――1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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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餐廳管理工作,共同營造一個衛生、美觀、優雅、有序的用餐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的適用範圍為在公司餐廳就餐的全體員工與餐廳工作人員。
三、餐廳經營:
餐廳為無利潤經營,公司為餐廳工作提供必要的硬體保證。
四、管理部門及職責
4.1.綜管部為餐廳的管理部門,
4.1.1負責餐廳的日常管理,保證餐廳各項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
4.1.2.負責對廚師員的工作態度、工作效率、飯菜質量、餐廳安全與衛生、成本控制等進行考核,。
4.1.3負責餐廳接待(招待)管理。
4.1.4.負責對餐廳的費用結算管理。
4.1.5.負責餐廳物品採買
4.1.6.員工飯卡充值及其它涉及餐廳內部有關事項
4.2.計劃財務部為餐廳的財務管理部門
4.2.1.負責對餐廳日常開銷進行統計,結算,負責員工就餐卡餘額統計,結算等涉及餐廳財務有關事項;
五、餐廳管理
5.1員工餐廳實行公司與員工共同監督的管理機制,由綜合管理部代表公司,負責餐廳的監督管理工作,同時廣大員工有權對就餐廳的運營、服務等方面問題提出建議、意見及投訴;
5.2綜合管理部對食用油、肉類製品等進行不定期檢查、抽查,食堂應努力增加和調整飯菜口味及品種,嚴格核算成本,文明服務;
5.3設立意見薄和公告欄,張貼每週菜譜。收集員工有關飯菜質量、服務態度、衛生等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5.4做好安全工作。使用廚具和工具要充分掌握各類廚具的正確使用說明,且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發生事故;嚴禁隨便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儲藏室;
5.5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裝置等。且定期對餐廳及廚房放置的滅火器進行定期檢查,且做好檢查記錄。餐廳管理人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六、廚師上崗要求與工作要求
6.1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熱情主動,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做到飯熟菜香,味美可口,飯菜定量;
6.2做好廚師的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嚴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為;
6.3廚師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6.4葷、素、生食品要揀淨洗清,盛器整潔,分類擺放,不觸地、不疊底;生熟盛器、抹布、砧板分開,有明顯標誌;冷藏、冷凍食品,生、熟、半成品分開,魚禽肉豆製品分開,擺放整齊,標誌明顯;
6.5各種菜餚做到燒熟煮透,鹹淡適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證菜的營養成份;拒燒腐敗變質的原料,隔餐菜應回鍋燒透;烹調操作時不抽菸、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6.6負責工具、機械、廚具整理及清潔,保持廚房及用具的清潔整齊,無油膩,無積灰;
七、餐廳物品管理
7.1餐廳的一切裝置、設施、餐具、廚具均要建立物品臺帳,廚師為第一責任人,做到專物專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向外出借、出售餐廳物品。
7.2對過失損壞各類裝置、設施、餐具、廚具的要照價賠償;
八、食物的採購與管理
8.1公司餐廳所需食物,必須透過公司指定的供貨商進行採購,並保留收銀小票以備查驗。,
8.2必須根據每日員工就餐數量,進行有計劃的採購,防止浪費;
8.3嚴禁採購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8.4食物應在保質期內使用,嚴禁使用過期食物。
8.5不得將已購進餐廳的食品,向外出售或私自帶走,一經發現按內盜論處。
九、就餐人員管理
9.1公司餐廳僅在工作日內提供中餐,(晚餐僅提供集控中心員工)。
9.2就餐時間:午餐:12:00-13:00;晚餐:18:30-19:30;
9.3公司員工就餐實行預約制,由餐廳管理人員統計當天用餐人數。
9.4餐廳開業後,將具備簡單內部接待功能,各單位可根據需求提前一天填寫《內部餐廳接待告知單》,提交至餐廳管理員處,餐廳管理員負責根據需求採買準備,並告知廚師準備。接待完成後,由餐廳管理員出具《內部餐廳接待結算單》,經申請接待部門領導及總經理部分管領導簽字後,交餐廳會計此費用將計入申請單位招待費用。總部、兄弟單位及風電場來呼辦事人員就餐,由接待單位或辦事人員在《辦事人員就餐登記表》中填寫相應資訊,本人或接待人員簽字確認後,費用將從相應單位接待費中扣減。
9.5員工就餐實行自助餐制,不得無故浪費。
9.6員工進入餐廳必須攜帶就餐磁卡,按序排隊,實行先刷卡後就餐。
9.7員工就餐不準離開餐廳,在就餐時須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廳衛生,保持地面清潔;就餐後的殘物、牙籤、紙巾等雜物不能隨地亂丟,須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並把餐具放置在指定位置。
9.8員工就餐時須保持安靜,做到文明用餐,不得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就餐。
9.9員工的磁卡一旦刷出,則視為就餐處理。
十、伙食費的核算與管理
10.1員工應妥善保管個人就餐磁卡,不得隨意轉借他人。如遇丟失等情況,請及時聯絡餐廳管理人員,並進行登出和補卡。
10.2目前,職工餐廳暫只具備提供員工午餐服務,並針對集控中心員工提供晚餐服務。由於目前餐廳尚未開業,午餐暫定15元/人次(提供四菜一湯及水果),晚餐暫定10元/人次(提供簡易晚餐及水果),以上價格將根據餐廳經營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10.3餐廳成立後,所有享受分公司機關在職員工及檢修在機關辦公人員將由補助報銷模式改為補助充值模式,即所有涉及人員補助將按每月滿勤金額充入卡內,用於餐廳
內消費使用。每季度末,餐廳將統一提供市場流通食品批發價格(含稅),員工可根據需求使用卡內餘額在餐廳內購買所需食品。
10.4餐廳房租、勞務人員工資、餐具及配套設施等費用,均由分公司行政費用支援,所涉及費用暫只涉及食品費用,由餐廳管理員根據日常消費實報實銷即可。
十一、餐廳營業時間
每天上午9點半前由餐廳管理員統計各部門中午吃飯人員數量,報廚師準備適量飯菜。集控中心晚餐事宜由當值人員直接與廚師協商聯絡即可。
工作日:午餐:12:00-13:00;
晚餐:18:30-19:30;(只提供集控中心員工)
節假日只提供集控中心當值人員午、晚餐。其它如有臨時接待工作,提前與餐廳管理員聯絡。
十二、本制度由綜管部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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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加強財務管理,有效控制資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節約成本。
一、財務借款及核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借款人首先要填制借款憑證寫明借款用途,由部門主管簽字,主管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到財務部領款。
第二條費用發生後,持報銷票據到財務報帳,消除借款,否則從工資扣除。
第三條報銷票據要提供合法報銷單據(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條提供零星多張小單據,需將多張單據以階梯方式貼在一張空白紙上,並結出金額合計,需要入庫的要附上入庫單。
第五條報銷一律用碳素筆,寫明報銷日期並附總經理的簽名。
第六條財務部要對報銷單重新稽核,確認金額與審批人簽字無誤後方可付款,並加蓋付訖章。
第七條借款人因公借款辦事,要本著當日借當日報的原則,特殊情況必須在借款三日內進行核銷。
二、會計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採用借貸記帳法。
第二條會計年度採用歷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條記帳的`貨幣單位為人民幣。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文。
第四條會計憑證。使用自制原始憑證和外來原始憑證兩種。
(1)自制原始憑證指:入庫單、出庫單、旅費報銷單、費用支出證明單、申購單、收款收據、請款單等。
(2)外來原始憑證指:我單位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業務、勞務關係時由對方開給本單位的憑證、發票、收據等。
(3)會計憑證保管期限為15年。
第五條會計報表,依財政、稅務部門和公司財務部的要求及時填制申報。
三、成本核算管理辦法
第一條營業成本的計算應根據每項業務活動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如材料、物料、購進時的包裝費、運雜費、稅金等應在該原料、物料的進價中加計成本。
第二條餐廳的食品原料中,還應把加工和製做的各種菜品時預計出現的損耗量之價值加入產品成本中。
第三條客房裝置的損耗、辦公用品、客用零備品消耗等應做為直接成本。
第五條車輛折舊、燃油耗用、養路費、過橋費可作為成本核算。
第六條各業務部門在經營活動中所耗用的水、氣、電、熱能以及員工的工資、福利費應做為營業費用處理。
四、現金及流動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庫存現金額在財務部及公司領導同意下按一定額度留存,超過部分當天存入銀行。
第二條現金支付範圍:工資、補貼、福利、差旅費、備用金、採購金、轉帳起點下的現金支出。
第三條現金收付的手續和規定:
在現金收付時必須認真,詳細審查現金收付憑證是否符合手續規定,審查開支是否合理,領導是否批准,經辦人和證明人是否簽章,是否有齊全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四條在收付現金後,必須在發票、收付款單據或原始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
第五條主管會計每天必須核對現金數額,檢查出納庫存現金情況。
第六條流動資金即要保證需要又要節約使用,在保證批准供應營業活動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較少的佔有資金,取得較大的經濟效果。
第七條要求各部門在編制計劃時,嚴格控制並減少庫存物品。
五、盤點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為保證存貨及財產盤點的正確性,使盤點工作處理有章遵循,並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以達到財產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盤點範圍
(一)存貨盤點:裝置、設施、商品、擺件、餐輔料、工程材料、零件保養材料等。
(二)財務盤點:係指現金、票據。
(三)財產盤點:係指固定資產、代保管資產、低值易耗品等的盤點。
1.固定資產:包括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生產器具等。
2.代保管資產:系由供貨商提供,使用後結帳的物品。
3.低值易耗品:購入的價值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等。
第三條盤點方式、時間
(一)年中、年終盤點
1.存貨:由各管理部門、採購員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行全面總清點一次,時間為:年中盤點時間是6月20日—30日;年終盤點時間是12月20日—30日。
2.財務:由財務部主管會計盤點。
3.財產:由各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於年(中)終時,實施全面清點。
(二)月末盤點
每月末所有存貨,由各部門及財務部實施全面清點一次,時間為每月30日。
第四條人員的指派與職責
1.總盤人:由總經理任命、負責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上報。
2.主盤人: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負責實際盤點工作的推動和實施。
3.盤點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點計數量。
4.會點人:由財務部指派,負責會點並記錄,與盤點人分段核對,確實資料工作。
5.協盤人:由各部門指派,負責盤點時料品搬運及整理工作。
6.特定專案按月盤點及不定期抽點的盤點工作,亦應設定盤點人、會點人、抽點人,其職責相同。
第五條盤點前的準備事項
(一)盤點編組:由財務部於每次盤點前,事先依盤點種類、專案編排《盤點人員編組表》、盤點時間等,交總經理審批後,公佈實施。
(二)各部門將應用於盤點的工具預先準備妥當,所需盤點表格,由財務部準備。
1.存貨的堆置,應力求整齊、集中、分類。
2.現金、票據等,應按類別整理並列清單。
3.各項財產卡依編號順序,事先準備妥當,以備盤點。
4.各項財產帳冊應於盤點前登記完畢,並將有關單據如:入庫單、領料單等裝訂成冊(一月一本)。
第六條盤點實施要求
1.要求主盤人、盤點人、會點人等嚴格按照盤點程式進行,不得徇私舞弊。
2.盤點時要力求物品的安全。
3.盤點結束時,要求盤點小組各成員均按職責劃分簽名確認。
4.盤點結束後,由財務部將盤點情況進行總結,上報總經理,特殊情況要著重指出,盤點結果進行存檔。
5.根據盤點情況,對盤虧盤盈等情況做出處理決定,並存檔。
六、內部審計管理規定
第一條認真複核前臺收銀員的營業日報、帳單,發現差錯及時糾正,以保證收入準確無誤。對己複核過的報表,必須簽名以示負責。
第二條稽核記帳的完整和合法依據,包括科目、對應關係,借貸是否平衡。同時稽核記帳憑證所附原始單據是否齊全和符合規定,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原始單據是否與記帳內容一致。
第三條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對一切不符合規定的開支和違反收支原則的結算,拒絕辦理。
第四條稽核原料的購入憑證及採購員的在報銷單據的簽名。
第五條每日及時核算成本,要求成本核算必須合理、準確、並計算出每月成本利潤率。
第六條要監管倉庫的月末盤點,並按盤點表與保管帳核對,出現差異要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報批。
七、出入庫管理辦法
第一條物資的領用、發放,須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出庫時間定為每天下午2點至6點(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條辦理出庫必須憑《申領申購單》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確認簽字後方可出庫。
第三條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辦理入庫手續,並且要有入庫經手人的簽名。原材料中的菜品要直撥入廚房,只需要辦理驗收手續即可。
第四條固定資產購入驗收後直撥入使用部門,直接填制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寫入庫單。
第五條保管員要對入庫物品保質期、外觀質量進行監督,發現問題應不與辦理入庫手續。
八、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條公司全部固定資產,包括所有包房、廚房、倉庫、其他機械裝置、汽車的帳務管理和計提折舊等,由財務部負責。實物管理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分工。
第二條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值金額、購建日期、使用年限、產地及存放地點。
第三條折舊年限:房屋15年、汽車10年、機械裝置、電話系統折舊期為8年、空調、音響折舊年限為6年、電腦和其他為5年。
第四條折舊計提方法採用使用年限法。
九、廚房原材料及其他物品採購管理辦法
第一條由廚師長根據樓面經營情況參照廚房庫存,提出採購計劃送交採購。
第二條採購員要負責將價格真實、準確、清楚的記錄在請購單上。
第三條採購員購買後,將原材料分類直接撥入廚房或入庫,由保管員協同廚師長共同驗收並簽字。
第四條驗收後採購員將簽字的請購單連同《申領申購單》、採購發票送財務報帳。
第五條其他物品的採購,由各部門提出申請採購計劃,交財務部保管員稽核,主管會計簽字,交總經理批准後,交給採購員採購。
廚房原材料採購流程圖
結合樓面經營預銷售計劃——提出申請——樓面經理、廚師長簽字——採購員採買——廚師長和保管員驗收——直接撥入廚房或入庫——採購員持驗收憑證、發票到財務核帳——經總經理簽字後——財務報帳
其他物品採購流程圖
各部門填寫《申領申購單》提出採購計劃——保管員複核——主管會計——總經理審批後——採購員憑單採買——保管員和採購員驗收——入庫——採購員持驗收憑證、發票核帳報帳
十、保管員工作規範
第一條負責記好公司所有物資、商品的收發存保管帳目,將倉庫前一天的物資入庫單和出庫單,整理歸類後入帳。
第二條定期做好物資、商品的盤點工作,做到帳、貨、卡三相符。
第三條貨物入庫時,一定要真實、準確的按照入庫單上所列專案認真填寫,確保準確無誤。
第四條出庫物品,必須要由總經理簽字方可出庫。
第五條入庫物資必須按照類別,按固定位置整齊擺放。
第六條及時報告物資儲存情況,除特殊情況外不得先出庫後補手續。
十一、報損、報廢管理規定
第一條各業務部門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廢、毀損要由主管會計提出處理意見,然後送交總經理批示並由財務部備案。
第二條報損、報廢的金額走營業外支出科目。
十二、廚房成本的控制和管理
第一條廚房成本的核算程式:廚房期初剩餘物品的金額+本期購進菜品總價+廚房本期領用的調料總價—期末盤點菜品總價=本期廚房的直接菜品成本。
第二條廚房成本的控制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嚴格控制菜品出品率,確保投料準確,廚房要有專人負責,投料後的材料邊腳,投到員工餐,以改善員工伙食。
2.採購員採購的直撥到廚房的菜品要由廚師長、保管員驗明斤兩簽字後方可辦理入庫,入庫的菜品廚房要有專人負責管理,並且要對菜品進行分級管理,對價值高、儲存期限要求嚴格的物品要單獨保管。
3.對廚房的水、電、燃氣要本著節約使用的原則。
4.對調料的使用也要嚴格按著投料標準,在確保菜品風味的同時,節約一分就為酒店多創造一分效益。
5.對廚房月末盤點時要做到斤兩準確、價格合理,以確保本期營業成本的準確。
6.廚師長要對廚房每日剩餘的菜品做到心中有數,既要確保營業需要,又要使廚房庫存成本壓縮到最低限度,減少流動資金佔有量,達到降低經營總成本的目的。
7.財務人員每天要對廚房出品率進行抽查,以監督廚師長的各項工作。
8.每個營業期終了,要對菜品收入和菜品成本的比率作出統計。
9.廚房出品的平均毛利應達到50%以上。
餐飲管理規章制度11
第一章人事管理
第一節員工聘用及入職
一、員工招聘及用工合同
1、部門負責人每月彙總各部門人員配備的基本情況,做出人事計劃,根據實際需要提出招聘計劃,經部門經理核准後開展招聘工作。
2、招聘原則:招聘按崗位要求採取公開招聘、實施擇優錄取的原則。
3、招聘程式:應聘者經由部門負責人及有關部門的初試、複試、體檢等程式,稽核合格後,與公司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4、經試用及考核合格的員工,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1)勞動用工合同由本公司與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
(2)第一次勞動用工合同期限為一年;第二次勞動用工合同期限由雙方共同約定。
(3)公司員工需仔細閱讀勞動用工合同條款,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
二、員工聘用的基本條件
1、員工聘用必須年滿18週歲以上。
2、應聘時必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1張,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3、聘用員工均須簽定工作承諾書,服從公司各項管理規定。
三、員工招聘基本要求
1、應聘人必須確保提供資料資訊真實,無違法、違紀行為,。
2、填寫工作履歷,並進行自我評估。
3、具有勝任所應聘工作崗位的能力。
4、必須具備基本的服務禮儀、禮貌知識,並接受公司的培訓。
5、具備一定的溝通能力、執行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6、具有從事餐飲事業的興趣,及與公司共同發展的意願。
四、試工、試用
(一)試工。員工透過面試以後需要在具體工作崗位上試工。
1、部門負責人為新來員工填寫《員工入職表》。
2、試工期為3天,試工被錄用者試工期有薪,未被錄用者試工期無薪。
3、試工人員在工作場所需穿著統一的員工服,試工者均須佩戴“實習生”工牌。
4、試工考核
(1)試工結束的當天,部門負責人必須給出評價並簽字確認是否合格錄用。
(2)若試工不合格,不被錄用,在結束試工當天即時撤離試工崗位。
(3)經試工合格者,憑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員工入職表》辦理錄用入職手續。為新員工辦理錄入考勤指紋、領取工號牌、《員工手冊》,並由部門負責人介紹《員工手冊》及其相關管理規定,辦齊入職手續。
(4)員工隨身行李自備。
(二)試用。員工透過試工期以後需要在具體工作崗位上試用。
1、員工自入店工作之日(含試崗7天)起進入試用期,除管理工種外,員工入職試用期均為1—3個月。
2、員工在試用期需要接受最基本的技能培訓,直接上級需指定專人對其進行培訓指導使其儘快達到崗位要求。
3、所有員工須辦齊入職手續,辦理有二證(身份證、健康證)方可上崗(入職後15天內須辦理)。
4、在試用期間,公司與受僱員工雙方均可隨時解除聘用關係。
5、試用期間由部門負責人介紹《員工手冊》及其相關管理規定,辦理試工手續。
第二節員工離職
一、員工辭職
1、員工正常辭職,須按正常程式審批。辭職者須向部門負責人領取《員工離職申請表》填寫後交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後上報,部門負責人需在一個月內補充人員。
2、員工辭職未獲批准的,由部門負責人在一個月內給予說明。
3、員工辭職獲批准的,按實際工作時間進行薪資結算,
二、員工自動離職
1、未經任何批准,員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3天以上(含3天),按自動離職處理,不計發工資。
2、對於自動離職人員,各店不得重新聘用其工作。
三、員工勸退
1、員工能力因不勝任本職工作,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經批准可解除聘用關係。
2、勸退員工須由部門負責人向員工說明原因,發放《離職通知單》。
3、員工勸退經批准後,按照實際工作時間結算薪資。薪資結算時間為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7天內。
4、對於因重大責任事故或事件被辭退的員工,公司保留追加經濟處罰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四、開除
1、員工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相關規定,重大責任事故或事件,經部門負責人上報批准後被開除的員工,公司保留追加經濟處罰及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開除員工不計發工資。
五、離職程式
1、離職人員須退還領用工作物品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離職後2天內須搬離宿舍。
六、崗位調整和晉升
1、員工可以透過對自身能力、特長和興趣、愛好客觀評估,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崗位調動。
2、公司透過對員工進行考核、評估,根據員工的能力、特長和興趣、愛好“因人而用”,對員工進行崗位晉升或崗位調整。
3、公司應不定期組織競聘活動,從現有的員工中選拔和培養優秀的管理人員,優先考慮能力和業績優異的人員。
4、凡獲得晉升或調職員工,在新崗位的試用期為三個月。
第三節員工考勤及休假
一、考勤規定
1、公司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任何遲到、早退、曠工及擅離職守均屬於違紀行為。
2、員工上下班要進行指紋考勤,作為發放工資的依據,考勤記錄由部門負責人按考勤記錄簽字確認。
3、員工外出辦公事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打考勤的的,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屬於正常出勤不算遲到和早退。
二、遲到、早退
1、凡遲到、早退5分鐘(含5分鐘)內,且超過兩次的,每超過1次扣款2元。
2、凡遲到、早退5——10分鐘(含10分鐘),每次扣款5元。
3、凡遲到、早退10——30分鐘(含30分鐘),每次扣款10元。
4、凡遲到、早退30——60分鐘,按缺勤半天處理。
5、凡遲到、早退超過一個小時的,按照曠工1天處理。
三、曠工
1、以下情況視為曠工:
(1)工作期間擅自離崗者。
(2)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未到崗者。
(3)假期已滿不按時歸崗者。
2、凡曠工半天以上,均按曠工一天進行處理。
3、凡曠工1天以上,扣三天工資。
4、連續曠工3天(含3天),按照無薪處理,給予開除。
四、員工請假
(一)病假
1、員工在崗因病離店,須部門負責人確認。
2、請病假一天以上須持醫院開據的診斷書(急診在病好後上班時補交診斷書)。
3、病假按實際天數扣除相應工資。
4、一些小病不用醫院治療的,可填寫病假單,由主管領導簽字,只限三天之內。
(二)事假
1、員工因事休假,須提前1天做出書面申請(特殊情況須事後補辦手續),不得電話請假。
2、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安排具體情況,決定批准或不批准員工請事假。
五、休假制度
(一)工作休假
1、新員工入職,當月工作滿10天可享帶薪休息一天。
2、在職員工,當月滿7天休息1天。如休息超過以上規定的,按照無薪休假處理。
3、當月休息不能累積到次月,否則次月自動清零,因公司工作需要原因當月不能安排到的除外。
4、所有員工不得提前休假。
(二)婚假
1、員工結婚,可以申請婚假。
2、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安排的具體情況,決定批准員工婚假期限。
3、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者可享受有帶薪婚假五天,二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七天,三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婚假十天,超假或不滿一年者經部門負責人、執行總經理簽字同意,按實際天數扣除相應工資。
(三)法定假期
所有員工每年均可享受如下帶薪假期:
1、元旦節:1天
2、春節:3天
3、清明節:1天
4、端午節:1天
5、勞動節:1天
6、中秋節:1天
7、國慶節:3天
第四節員工制服制度
一、制服管理
1、員工上班期間必須穿統一的制服,並保持制服的清潔與平整。
2、公司制服按照2套/人的標準配發。
3、每天員工上班前需換好制服。
4、員工制服需妥善保管、愛護,任何個人原因造成的制服損壞、丟失需照價賠償。在此情況下需再交納賠償款後,方可予以補發制服。
第五節相關證件與費用
一、證件管理
1、身份證:員工需要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對於沒辦理身份證的,在補辦身份證期間可提供本人戶口證件,但戶口證件要有本人身份證號碼方為有效。
2、健康證: 《健康證》是國家衛生部門規定持有的證件。對於拒絕辦理或經健康檢查不合格者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予錄用。員工入職前須辦理健康證方可上崗。公司可以組織安排員工辦理上述證件。
3、培訓合格證:《培訓合格證》是國家衛生部門規定餐飲從業人員須持有的證件。員工上崗前須辦理《培訓合格證》,對於拒絕辦理或者參加培訓不合格者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予錄用。
二、證件費用
1、健康體檢或者培訓不合格者,辦理《健康證》以及《培訓合格證》費用自理。
2、員工辦理《健康證》,如工作滿一年以上者,該費用由公司報銷。按照工作時間進行相應折算,工作未滿三個月,該費用公司不報銷。
第六節員工申訴
1、員工對上級領導指派的任務如有異議,遵照先服從、後申訴的原則。
2、員工若對處分有不滿意或有疑問,應向其部門負責人提出。若對部門負責人的答覆或決定感到不滿,可向上一級負責人提出書面意見。若以書面形式,須註明員工姓名及所屬部門,否則不予處理。申訴員工要求保密者,公司有責任予以保密處理,調查人在進行調查後給予書面答覆,若對部門負責人的答覆不滿意,可向總經理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的裁決為最後裁決。
第七節薪金及福利待遇
一、薪金制度原則
公司根據員工的崗位、職位級別、工作表現、行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員工的工資收入標準。
二、薪金髮放
1、員工薪金於每月10-15日發放,以轉存到銀行卡或現金方式支付。員工需自行查明其所收數目是否無誤,如發現錯誤應立即向上級彙報,以便有關部門稽核查詢。
2、正常離職員工薪金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下月10——15日發放。
3、新入職員工工作日未滿一個月(離職或勸退情況除外),按實際工作日計發薪金。
4、勸退員工薪金在辦理離職手續後7天內發放。
三、工作餐
凡本公司員工,均可享受免費工作餐。
第二章員工行為規範
一、儀容、儀表
1、保持工服整潔,所有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著裝標準穿著工作服,不得穿有洞、掉邊、開縫的工服上崗,紐扣必須在上崗前扣好,衣袖褲腳均不可捲起。
2、所有員工必須佩帶工作牌上崗,工作牌佩戴在左胸前。
3、頭髮必須保持整齊、清潔、不可頭髮蓬鬆或留新潮髮型,染髮只限黑色。男員工頭髮不可蓋過耳朵及衣領,女員工長髮必須盤起,不可戴太豔麗頭飾。
4、男員工不準留鬍鬚,不準在手臂上刺花,女員工要化淡妝,不可濃妝豔抹,所有員工不可配戴任何首飾(耳環、戒指、項鍊等)上崗,避免使用味濃的香水。
5、面部及手部保持清潔不得有汙垢,經常洗澡保持身體清潔、無異味,經常修剪指甲,女員工不準塗指甲油。
6、收銀員必須化淡妝。
7、保持口腔清潔無異味,上崗前禁吃氣味濃重的食品(如蔥、蒜等)。
8、按公司要求穿端莊大方的黑色皮鞋,保持整潔光亮。穿深顏色的襪子,勤洗勤換;夏季女員工按規定穿長襪或連褲襪,顏色要同膚色統一,要求無漏洞、無抽絲等現象。
二、禮貌、禮節
1、員工在崗期間必須講禮貌(包括客人、上級領導、員工之間)。
2、對待客人要有問必答、百問不厭,堅決杜絕態度生硬、語言冷淡、回答問題含糊不清等現象的發生。
3、行走中遇到客人,要主動避讓,微笑問好,如遇客人提拿較多物品時要主動上前幫助,在與客人同行時,要走在客人後邊,如有急事須先走,應禮貌請求借過。
4、禁止私下對客人品頭論足,議論是非。
5、在工作中要主動靈活的運用以下語言:稱呼語(先生、女士等),問候語(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等)
6、服務員要認真準確的使用餐前服務禮貌用語及靈活有效的運用餐中禮貌服務用語。
三、紀律規定
1、拾遺:員工在營業範圍內拾到物品必須立即通知或上交,私藏拾到物品的按盜竊顧客財物處理。如有客人遺失私人物品,請立即通知上級。
2、吸菸:員工在上崗期間不允許外出吸菸,下崗或休息期間吸菸,應到指定的吸菸區域。
3、私人電話:工作時間員工不得接聽或撥打私人電話,如有緊急事情,需請示直接上司並徵得同意後方可接聽或撥打。
4、因員工故意或疏忽而導致公司損失,公司保留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經濟賠償的權利。
5、任何員工未經許可,不得利用職權向客戶、供應商、同事、上下級或其它與公司業務有關的人士索取或收受任何私人利益。(包括禮金、禮物、回扣)
四、保障餐廳利益
1、禁止私自攝取公司的任何物品自用或圖利。
2、不可對外洩露公司內部的政策、行政構架、技術工藝、資訊、客戶資料等商業機密。
3、員工因故意或疏忽導致公司蒙受經濟等方面的損失,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相應的處理。
4、員工應避免參與與公司利益有衝突的事務活動。
五、愛護環境、保護設施
公司的良好環境,需要全體員工共同努力,愛護公司一磚一瓦,一草一木是每一位員工的義務。
1、不準隨地吐痰;
2、不準亂仍雜物;
3、不準亂塗亂畫;
4、不準在公共場合吸菸。
六、保護公司的裝置、設施是每一名員工的責任
1、餐廳的裝置、設施採取專人負責制,即由各部門、各崗位的管理人員負責監管員工使用和保養。
2、員工在使用裝置設施前,要了解其用途、掌握操作程式,並嚴格按正確的方法操作及使用。
3、員工在使用裝置設施前,要對其進行檢查,如發現損壞應立即報予工程部門維修,避免因裝置、設施損壞而影響到客人的使用,以及直接或間接的給餐廳帶來經濟損失。
4、員工應在管理人員指導下,定期對裝置、設施進行維護和保養。
七、節能降耗
為了使公司更好的控制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節能降耗人人有責。
1、節約用水,規定水龍頭開啟的時間,並由專人負責,杜絕長流水現象。
2、節約用電,無人時關閉電燈,並按店內規定的時間開、關電器裝置,做好節電工作。
3、按店內要求及時開關燃油、燃氣裝置,做好節油節氣工作。
4、低值易耗品要節約和控制使用,按店內要求結合現場情況合理使用,禁止浪費、私拿、私用。
5、半成品要進行嚴格管理。冰箱、冰櫃、冷庫記憶體放的各種原料必須專人負責,按要求定位、分類擺放。使用時先舊後新,定時清理、保持內外衛生,避免浪費。
八、公司管理人員“十不準”
1、不準犯自由主義和不按規章制度辦事。
2、不準利用職權在本公司謀私和作風不檢點。
3、不準儀容儀表不整和說與身份不符的話,或散佈有損公司的言論。
4、不準拉幫結夥,搞不正當的人際關係。
5、不準在不調查、不瞭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亂髮表意見和處理問題。
6、不準出現事故隱匿不報或推卸責任。
7、不準帶消極情緒或牴觸情緒工作。
8、不準所負責的工作停滯不前,久無成績。
9、不準打罵員工和不關心員工。
10、不準對領導交辦的工作相互推諉,執行緩慢。
第三章員工獎勵與違紀處罰
第一節員工獎勵
一、滿勤獎
1、獲獎資格:當月所有工作日(工休除外)全部出勤(出勤100%),無任何請假。
2、全勤獎隨當月工資一同發放。
二、員工如有下列表現,公司將給予適當的表彰、獎勵
1、工作兢兢業業,業績突出,起模範帶頭作用者。
2、妥善處理客戶關係為公司爭得榮譽者。
3、為增加公司經營效益做出突出貢獻者。
4、為公司節能降耗、降低成本有突出貢獻者。
5、愛護環境,維護設施、裝置表現突出者。
6、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並取得明顯效果者。
7、堅決阻止不法行為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為公司挽回損失者。
8、防止災情事故的發生或搶險救災過程中有特殊貢獻者。
9、圓滿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工作任務,為公司爭得榮譽者。
10、檢舉違規、損害公司利益行為,情況屬實者。
11、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議或改進方案,經採納施行,卓有成效者。
12、能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或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者。
三、獎勵形式
1、發放獎金、獎品,酌情確定獎勵標準。
2、表揚、授予榮譽稱號、通報表彰等。
3、晉級、晉職、加薪等。
四、獎勵申報審批程式
部門填寫獎勵申請表,詳細闡述先進事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公司領導籤批獎勵意見。
第二節違紀處罰
一、處罰形式
1、警告:適用於輕微過失(口頭警告、書面記過)
2、扣分:適用於違法公司常規相關制度、標準(違規違紀實行扣分制,每分2元)
3、勸退:適用於經常違法公司制度、標準或嚴重違反公司相關制度
4、開除:適用於嚴重違反公司制度或對公司造成較大損失
二、警告:(第一次口頭警告、書面記過,第二次按照規定扣分)
1、不按規定著裝,儀容儀表不達到公司要求標準,扣1分。
2、不按規定佩戴工作牌,扣1分。
3、員工之間不使用敬語,互說髒話,扣2分。
4、見到客人不問好、不禮讓,扣1分。
5、責任區內衛生兩處不合格,扣1分。
6、隨地吐痰、亂扔雜物,扣2分。
7、上崗時間擅自接聽或撥打私人電話,扣2分。
8、服務程式或服務操作不規範,扣2分
9、收銀臺、庫房、服務區記憶體放個人物品,扣2分
三、扣分(違反下列條例除扣分外,對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視具體情況做賠償處理)
1、上崗期間閒聊,扣2分。
2、跟隨背景音樂哼唱、吹口哨,扣2分。
3、對客人品頭論足、議論客人缺陷,扣2分。
4、不經准許私自串崗、串班,扣2分。
5、下班後在店內無故逗留,扣2分。
6、收銀員因複核單據審查不細,加錯單據或漏加單據造成少收客人錢款,根據情節扣1-5分,並賠償損失。
7、值班時睡覺,扣5分。
8、不經請示,無故脫崗,扣5分。
9、服務不到位被客人投拆,扣3-10分,嚴重開除。
10、在營業區域大聲喧譁影響客人就餐,扣5分。
11、浪費員工餐扣10分
12、無故不服從上級領導指揮調動,扣20分。
13、違反安全制度或部門常規,扣1-5分。
14、不按規範程式使用、保養設施、裝置,扣1-5分。
15、未經批准使用餐廳器具、裝置、扣5分。
16、不在規定區域內吸菸,扣2-20分。
17、浪費低值易耗品,扣5-10分。
18、菜品衛生質量達不到標準,出現事故,扣10-20分,並賠由此造成的損失。
19、加工間所備成品及半成品出現衛生、質量問題、扣5——10分,如造成損失,包賠成本。 20、因為人為保管不當食品出現腐爛、變質等現象,扣5——10分,幷包賠成本。
21、不合理加工或加工時原料浪費過大,扣5-10分。
22、冰箱擺放不整齊或生熟不分,扣5分。
23、收銀在工作中多付或少付酒水,造成帳物不符,扣1-5分,幷包賠損失。
24、保管員不盤點或進貨不合理,導致產品庫存積壓變質,由保管員賠償損失,並加扣5-10分。
25、驗收員、保管員驗貨不認真,致使食品質量不合格、斤量不符,扣5-10分,並賠償損失。
26、採購員採購的物品質量不過關,不能及時退換,造成的損失由採購員包賠,在市場不脫銷的情況下,沒能及時採購影響營業,扣5-10分。
四、勸退(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做勸退處理)
1、酒後上崗,勸退處理。
2、帶消極情緒或牴觸情緒工作,視情節扣10-25分,經教育無悔改者勸退處理。
3、業務技能達不到崗位要求,透過限期學習或培訓仍不能達標,視情況降級或勸退。
4、服務態度生硬,與客人爭吵,做勸退直至做開除處理。
五、開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刻做開除處理)
1、利用工作之便營私舞弊,扣5-20分,直至開除。
2、發現客人遺失錢物不及時上交私自截留,做開除處理,觸犯法律或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
3、偷吃、偷拿公司食品或物品者開除,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4、威脅上級或其他員工,毆打他人或相互毆打者做開除處理,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5、在餐廳內賭博,按開除處理。
6、篡改票據,利用職務之便收取回扣,損害公司利益,給予開除處分,並視情節罰款。
7、散佈流言蜚語、損害公司形象、給公司造成不利影響,做開除處理。
8、拉幫結派,請客送禮,搞不正之風影響公司正常管理秩序者,按開除處理。
9、因違規操作給公司造成損失,做勸退直至開除處理,並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嚴重者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安全保障
一、報告緊急情況的步驟
1、當遇到緊急情況,請立即撥打電話通知上級。
(1)通報本人姓名;
(2)說明緊急情況事項;
(3)報告發生地點。
二、消防及報警步驟
1、所有員工必須掌握消防知識,瞭解消防通道位臵,熟悉滅火器材存放地點及使用方法。
2、立即向上級領導彙報。
(1)報個人姓名和地點;
(2)報告火災地點;
(3)如果可能的話,估計一下火災情況。
3、儘量保持冷靜和幫助別人。
4、在確保自身利益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守衛現場等消防人員或主管到達現場。
5、爆炸事件及警告。
(1)發現有爆炸物可疑物時,切勿移動;
(2)立即通知上級領導、保安部或報警;
(3)在上級領導或專業人員到達後立即撤離,同時協助疏散顧客撤離現場。
三、盜竊時間預防
1、在大廳內,不用餐等人的可疑人物多注意。
2、提醒客人帶好隨身攜帶物品。
第五章衛生管理制度
一、衛生工作基本要求
根據《食品衛生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特制定以下各項規定。基本要求:衛生隨時要保持乾淨,做到每日一小搞,每週一中搞,每月一大搞。防止食品汙染和有害因素對人體的危害,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
二、個人衛生
1、凡患“五疾”和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均不得從事食品製作和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工作。(五疾: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
2、全體人員必須做好個人“四勤”衛生。
3、上班穿戴工作服帽,在規定位臵佩戴工號牌或工作證。服裝要乾淨整潔,工作時間不得裸背敞胸、穿怪裝和便裝,不得穿拖鞋。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區域或相關地點穿戴,不得進入工作區以外的地方。 5.在店內不能抽菸。
三、食品衛生
1、嚴格執行食品“四不”制度,確保食品原料使用安全。
2、食品加工製作的工具、用具、盛具、裝置,使用前必須進行嚴格的清潔衛生和消毒工作。
3、加工製作時對原料進行嚴格的檢查、沖洗,侵泡消毒、漂洗,保證食品安全。
4、生熟原料加工場所必須嚴格分用實行工具,用盛具專用制。
5、外購食品做好各項驗收工作,合格後方可製作和出售,已加工或已成品的食品必須做好保潔,防止汙染。
6、嚴格執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食品新增劑使用範圍和使用量”的頒發規定標準,嚴禁超標。
7、原料、食品與半成品保管執行“四隔離”制度,以保證使用安全。
四、環境衛生
1、店內必須無“四害”,無蛛網,無灰塵。
2、保持店內各種設施裝置清潔明亮,下內側及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防止殘留食物。
3、營業場所必須保持地面、牆壁、天花板、天窗、玻璃乾淨清潔,無油膩。
4、貨架,冰櫃內的物料、成品按分類分開,堆放整齊。
5、店內垃圾桶要保持外部清潔,每天清理,並將內側洗乾淨。
6、保持空調和電風扇的清潔,定期清洗,保證網簾和外部潔淨光亮。
7、本店要求做到無鼠、無蠅、無蟑螂、無蚊蟲、保證各方不受汙染。
8、店內所有清潔工具必須每天清洗,保持清潔衛生。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菜墩、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保管嚴格分類分別放在專用的盛具內,儲於專用冰櫃及保鮮房內貨架上,並標明存放類別標誌。
9、成品銷售前必須用衛生、消毒合格的專用盛具並嚴格做好保潔工作,防止蚊蠅蟲和其它生物的汙染。
五、廚房衛生管理規定
1、廚房烹調加工食物用過的廢水必須及時排除。
2、每月定期清洗抽油煙裝置。
3、工作廚臺,櫥櫃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防止殘留食物腐蝕。
4、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操作加工,並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
5、食物應保持新鮮、清潔、衛生、並於清洗後分類用塑膠袋包緊、或裝在蓋容器內分別儲放冷藏區或冷凍區、要確保勿將食物在常溫中暴露太久。
6、凡易腐敗的食物,應儲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內,生、熟食物分開儲放,防止食物互相串味。
7、調味品應以適當容器裝盛,使用後隨即加蓋,所有器皿及菜點均不得與地面或汙垢接觸。
8、應備有密蓋汙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當夜倒除,不在廚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則應用桶蓋隔離,潲水桶四周應經常保持乾淨。
9、員工工作時,不得留長髮、長指甲,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成品食物與盛器,儘量利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0、在廚房工作時,不得在工作域抽菸、咳嗽、吐口水,打噴嚏等要避開食物。
11、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方便後應徹底洗手,保持雙手的清浩。
12、廚房清潔掃除用具應集中處臵,殺蟲劑應與洗滌劑分開放臵,並指定專人管理。
13、不得在廚房內隨便懸掛衣物及放臵私人雜物等。
14、有傳染病時,應在家中或醫院治療,停止一切廚房工作。
15、廚房出菜。由各崗位操作廚師負責,如菜品出現口味方面的問題(如鹹、糊)造成退菜的,由操作廚師按價賠償100%。
16、切配人員必須把好貨品關,要物盡其用,肉類、水鮮、禽類等必須處理乾淨,傳送要快,認真完成交給的各項任務。
17、洗菜間的青菜要擺放合理、適當,要保證無腐壞、雜草、水鏽等現象,必須保證菜品的乾淨和衛生,應該去皮的菜要及時去皮,必須保證砧板取貨供應,否則處罰款10元以上。
18、洗碗間必須做到四過關(一洗二涮三衝四消毒),餐具要保持光亮、乾淨,掌握好餐具用量,避免工作,出現錯誤要按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19、配餐間人員負責菜品托盤的擺放,做好菜品的保溫和衛生工作,當天的菜要爭取用完,不新鮮的不要上,如有違規的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20、廚房整體衛生要各盡其責,操作廚師每天隨時清潔衛生,廚房每週大掃除一次(包括天棚、地面、門窗、四壁、各死角、按臺),店長隨時檢查,不合格者進行每次10元以上不同程度的處罰。
第六章附則
關於《員工手冊》的管理規定
1、公司可根據需要,隨時修訂本手冊的條款。
2、手冊涉及到的有關問題,解釋權歸廣西廣西歆崇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所有。
3、凡本公司員工不得在手冊上亂塗亂畫,離開公司的員工應將手冊交回,如有遺失或損壞,賠償工本費20元。
餐飲管理規章制度12
第一條 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僱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以上程度,並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裝置的操作,運轉、製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製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並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排程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僱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僱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僱用及解僱
第五條 僱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採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籤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僱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僱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後依據試用成績,籤請正式僱用或解僱。
第八條 僱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僱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並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僱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於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僱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並填繳下列書表,由僱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還。
a) 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檔案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於新僱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稽核,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僱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並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僱:
1. 有犯罪行為經**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證人退保或通知調換保人後,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為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透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僱或解僱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並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於查對,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並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籤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後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宣告理由並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准後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登出。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並公佈。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後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後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事件呈請准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於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並隨時與勞務或警衛主管單位聯絡。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准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後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後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督進行。工作完畢後,由監督人員於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後,加班員工應於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註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工會同意後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並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籤派單,呈經主管核准後,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於原籤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於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醫務室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療外並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並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務主管核准後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於事後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籤請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或各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卹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卹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於事前呈經主管核准: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後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裡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工會理幹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務主管核准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務室求診經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特准給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但逾限一年後尚未痊癒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僱。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願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後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籤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於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係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於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晉級,優先轉類並報本公司敘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於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併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閒、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鬥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菸處以外之處所吸菸者。
(八)不注重環境衛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重大者。
(三)發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佈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於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藉端聚眾**、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透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務主管或警衛主管單位籤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並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於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考評專案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餘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後,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透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後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並優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後,依照原支工資改敘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於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後,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事項於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學。3.常識(各佔10分)。
(二)本業智慧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其餘按畢業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後公佈。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徵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後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於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並於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衛生
第九十條 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癒後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卹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准後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則自呈奉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餐飲管理規章制度13
一、餐具經消毒後必須存放在保潔櫃內。
二、員工不準私自使用餐廳各種餐具。
三、保潔櫃內不得存放個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乾淨、衛生,無手印、水跡、菜漬、灰塵。
五、經常檢查餐具的完好狀況,對殘損餐具要及時更換。
餐飲管理規章制度14
一、目的
為加強酒店管理,嚴格貫徹《食品衛生法》,確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潔衛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資料
(一)食品衛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產、加工、貯存、運輸、銷售的場所及周圍環境務必乾淨、衛生,並有良好的防蠅、防鼠、防塵和其他防汙染措施。 2、食品從業人員務必持健康證上崗。凡患有瘡癤、化膿性創傷(個性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腸道疾病或健康帶菌者,一律不準從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從業人員應講究個人衛生。當班時穿戴工作服帽,並持續潔淨;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後務必洗手消毒。
(二)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飯菜的原料務必新鮮,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類、死蛤蜊、死扇貝及其製品;不使用變質原料;不買不賣腐爛變質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汙染。
生熟食品要嚴格分開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盤、桶、碗等容器要嚴格分開。執行“生與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物與雜物隔離;食物與天然冰隔離”的“四隔離”制度。嚴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與半成品混放,海鮮與肉類混放。加工生海產品務必嚴防生海產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汙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產品用過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員的手臂要及時洗刷消毒5分鐘。涼拌菜務必在專用冷拼間操作加工。設定專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備流水洗手消毒、空氣殺菌設施。紫外線燈要吊在工作臺上方1。5-2米處。非冷拼間人員不準隨便入內,冷拼間內不準存放未洗乾淨的水果、蔬菜、生魚、生肉及其他雜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盤、碗等容器,使用前務必洗淨,用開水煮沸3-5分鐘,或使用蒸汽消毒櫃蒸15-20分鐘。不耐熱的,可用藥物消毒,但務必將殘留藥物用水衝淨。廚房菜墩要隨用隨刮,並殺菌消毒。不使用時務必徹底清潔,放於指定位置。凡接觸食品的員工,加工操作前務必用皂液洗手,並用流水衝淨。熟食間的工作臺面、水龍頭開關、冷拼間把手及冰箱門拉手等,應定期消毒;直接接觸汙染物時,務必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時加保鮮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務必煮熟炸透,徹底滅菌,嚴防裡生外熟。雞蛋煮沸8分鐘,鴨蛋煮沸10分鐘,各類海產品及肉食品加熱溫度及時光務必保證其蛋白質凝固。
5、熟食要低溫、短時貯存。熱菜及製作涼拌菜的醬肉、火腿等,務必在10攝氏度以下的條件貯存。凡超過4小時以上的飯菜、熟肉製品、熟海產品等,務必回鍋蒸煮後再供食用。新購進的上述食品如不瞭解帶菌狀況,食用前應加熱滅菌。
6、熱菜及涼拌菜製作完畢應立即供給客人食用,嚴禁提前加工。為大型會議超多準備的飯菜及涼拌菜加工後存放時光不能超過1小時。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後務必進行消毒。
2、消毒程式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進行消毒時,按1:200的比例稀釋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內,再將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鐘後取出,用消毒抹布揩乾,放入保潔櫃內保潔。
4、使用消毒櫃消毒時,先將器皿上殘渣刮淨,用水沖刷乾淨後放入蒸箱內高溫消毒(溫度不低於90攝氏度,時光不少於15分鐘),用消毒抹布揩乾,放入保潔櫃內保潔。
(四)預防毒性動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魚。
2、嚴禁使用豬甲狀腺、毒蘑菇、洋金花、發芽馬鈴薯,未煮熟的豆角、雲豆、黴豆角、扁豆等,未蒸煮乾製的鮮黃花菜。
(五)預防化學及農藥中毒
1、勿將亞硝酸鹽當作食鹽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應反覆用水冼淨,可去皮食物儘量去皮。
三、考核
1、凡違反本規定的,給予職責部門或職責人10元至重大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職責人停職檢查至開除處理。
2、按酒店相關處罰規定執行。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餐飲管理規章制度15
一、餐廳基本管理制度
1、儀容儀表制度
a、上班期間需穿著配備工作服,帽子,口罩,時刻保持整潔乾淨。
b、頭髮需整齊乾淨,女性不宜披肩及劉海過長。男性頭髮標準為前不遮眼,後不蓋領,兩側不過耳。
c、不得留長指甲,指甲要清潔不得藏汙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無色
d、男的鬍子需修剪整齊乾淨。
e、上班期間不允許佩戴項鍊,戒指等各種首飾。f。言行舉止應表出現愉快,殷勤而有禮,女員工適宜淡妝
2、更衣櫃制度:
a、每位員工配有一個更衣櫃,由員工使用
b、衣櫃鑰匙由辦公室統一發放,如丟失不得擅自更換鎖,統一由辦公室安排並照價賠償。
c、個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櫃,不得帶入工作區。
d、不得將錢財及其它貴重物品存放在衣櫃內,若發生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e、不得與他人私自更換更衣櫃。
f、保持更衣室清潔。破壞更衣櫃或更衣室內其它設施的,照價賠償。
g、離店時應將衣櫃鑰匙交還公司。
3、準備工作
a、整理儀表;上崗前按要求著裝,化妝並互相檢查校正,嚴格按要求清潔個人衛生、特別注意頭、,指甲、手指、口氣等敏感的衛生環節。
b、調節心情;靜氣地調節好不愉快的情緒。以愉悅、自覺、自信、豪邁的狀態投入工作。
c、為保證公平、公正、合理,參加評選人選為經理、大堂經理、部長、服務員代表,評選時間為每月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