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規章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司機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司機規章制度1
第一章目的
第1條本制度旨在加強對公司司機的管理,本制度為涉及事項按照其他有關規定管理。
第二章行為規範
第2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3條敬業、駕駛作風端正,遵循職業道德。所有司機必須遵守本公司制訂的相關規章制度。
第4條嚴格遵守公司用車規定,拒絕乘車員工公幹期間辦私事的要求。
第5條上班時間不出車時,司機必須在司機班等候工作,若臨時有事離開須向班長說明去向和時間。
第6條司機請假,必須經相關人員批准,專車司機須經領同意後,方可請假。
第7條所有司機應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者一律按礦工處理,司機不聽從安排,耽誤公事,嚴重者給與開除處理。
第8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9條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司機均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者聯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
第10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11條司機應經常檢查所開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
第12條車內不準吸菸,公司員工車內吸菸時應禮貌制止,公司外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3條嚴禁在車內賭博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第一次給與嚴重警告,第二次報治安管理部門查處。
第14條司機下班後,車輛需回庫。第一次違者,批評教育並罰款,第二次起,每次加倍處罰,車輛附件一切損失由司機負責,如車輛失竊,司機須負一定的賠償責任。
第15條離開車輛時,司機應注意以下兩項。
(1)離開車輛時,必須關好車窗,鎖好車門。
(2)車內放有物品檔案,司機必須離開時,應放置在安全區域內。
第16條出發前,司機應做好出車準備,收車後做好相關的工作。
(1)出發前,應確定路線和目的地,選擇最佳行車路線。
(2)收車後,應填寫《車輛使用日誌表》,包括目的地、乘車人、行車時間等。
(3)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和相關管理人員報告。
第16條所開車輛經總經理批准後,才能進行車輛大修,修理完畢後,應做好確認工作。
第17條出現事故時,司機應能做出應急處理,並向辦公室和總經理報告。
第三章禮儀規範
第18條司機應注意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
(1)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2)注意頭髮、手部的清潔
(3)個人言行得體大方
(4)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的姿勢
第19條司機對乘車人員要熱情、禮貌、說話文明
(1)司機應熱情接待,小心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2)司機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領導)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並親自為乘車人開關車門。
(3)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等候時不得有任何不耐煩的表示,應選擇好停車位將車停好等候,等候時不要遠離車輛,不得在車上睡覺,不得翻看乘車人放在車上的物品,更不得用喇叭催人。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上車時,應予以幫助。
第20條載客時,車內客人談話時,不準隨便插嘴。客人問話,應禮貌回答。
第21條司機必須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的內容,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嚴重者嚴肅處理。
第22條司機不得在車內脫鞋。
第23條接送公司客人時,應主動打招呼並自我介紹,然後開啟車門將客人讓進門內,關車門是注意客人的身體和衣物,防止被車門擠壓。
第24條行車過程中應及時使用冷熱風。聽收音機或者音樂應徵得乘車人的同意,聲音不要太大,以免影響乘車人的思考和休息。
第25條在接送貴賓中,司機對待賓客要彬彬有禮、不卑不亢,態度自然大方。如對方打招呼,可按一般禮貌同其握手、交談。
第26條司機不得向公司客人索要禮品,或者示意索要禮品,對不宜拒絕的禮品可以接受,回公司後應上交至辦公室統一登記、處理。
第27條公司專車司機須保證車內隨時有飲用熱水供公司客人和領導飲用。
第四章車輛保護規範
第28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時間對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29條司機每天應保證車輛的清潔,做到晴天停車無灰塵,雨雪停車後無泥點。前後擋風玻璃和車門玻璃要保持清潔,輪胎外側和防護罩要經常清洗,做到無積塵。
第30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31條出車前,應搞好車衛生,車外要抹洗乾淨,車內要勤打掃,保持車內的整潔美觀。
第32條出車前,要堅持“三檢四勤”制,做到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的安全、可靠,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安全狀態。
第33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燃料、潤滑油、剎車油、助力油是否足夠,檢查輪胎氣壓和輪胎緊固情況,檢查喇叭、燈光是否良好。
第34條出車前嚴禁酗酒,行駛中注意力要高度集中,嚴禁吸菸、談笑、接打電話等有其他有礙駕駛的動作。
第35條行車過程中,密切的注意道路上其他車輛和行人的動態,與前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遇到對方車輛違章行駛,應主動避讓,避免發生事故。
第五章違章與事故處理
第36條違反交通規則,因司機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造成的人身傷害,其賠償金額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第37條除認定司機是故意或者是其本人重大過失的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時,其處理辦法如下。
(1)違章停車、證件不全、超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等罰款,由當事人負擔全額罰金。
(2)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害時,如屬公司車輛損害保險範圍,當事人可免除責任。但在保險範圍之外,當事人應負責損失實額與保險金差額的1/2。
(3)公司車輛違章的罰金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第38條酒後駕駛損壞車輛者,由司機負責維修費用,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用外,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第39條當發生交通事故時,在事故現場,司機應做到。
(1)迅速與公司聯絡,接受公司的相關指示。
(2)如發生人身傷害,應將傷者送到最近的醫院進行治療。
(3)應記錄下對方車輛的行駛證號、車牌號和發動機號,做好事故報告單
(4)從對方駕駛證上,記錄下對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單位、電話、身份證號碼等有效資訊
(5)儘量取得對方名片,以便事後聯絡事宜
(6)牢記對方車輛損壞的部位和程度,條件許可時,可用手機、相機進行拍照
(7)記錄現場目擊者的姓名、電話和住址等等資料
(8)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不得隨意回答交警的詢問
(9)除完全認定是自己的責任外,不得將責任攬於一身
第六章第六章附則
第40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第41條本制度經呈總經理審批,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司機規章制度2
一、組織架構
二、駕駛員行為規範
1.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及《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2.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各項規定和細則。
3.服從領導,聽從工作安排,做到“愛車、守紀、安全、節約”。
4.做好當天的行車記錄,保留好當天所產生的各類費用的票據,並在票據後簽名確認。
5.車輛的管理、排程和安排工作統一由司機班長負責。
6.各駕駛員要準時、準地點的安全完成所分配的任務,要服從司機班長的工作安排和車輛調配。對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車輛管理排程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7.各駕駛員有事請假、換休、換班和會議無法參加者需經班長同意後方可執行。
8.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負責所駕駛車輛的維修保養的申請和車輛故障資訊反饋。
9.對車輛的隨車證件和按規定配備的各種維修工具、材料、裝置做到不浪費、不遺失,並做好相關的領用登記。
10.每日上班前必須按照行車技術標準和車容標準、司機儀容儀表標準進行自檢。
11.全車外形完整無損,車身光澤明亮,無浮塵、油汙、泥水痕跡,全車前後擋風車窗玻璃明亮。
12.車廂內無浮塵、雜物,保潔箱內無隔夜垃圾,車內空氣無異味。
13.嚴禁駕駛員在等客戶期間長時間發動車輛開空調(具體時間為10分鐘)。
14.及時接聽和回覆公司的電話(5分鐘內),通訊裝置必須處於24小時接通狀態。
15.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16.司機駕車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等)。
17.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8.發生意外後,在兩天內提交肇事報告,詳述事情經過及車輛、人員的損傷情況。
19.根據肇事司機的過失責任大小,由行政部發出“違規通知書”,處理結果錄入員工檔案。
三、駕駛員服務要求
1.對客戶要面帶笑容,使用敬語,堅持“客戶至上,服務第一”的待客宗旨。
2.堅持微笑服務,給客戶以親切、愉快、輕鬆和安全的感覺。
3.急客戶所急,熱情為客戶排憂解難,給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
4.對客戶一視同仁,決不能厚此薄彼。
5.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攙扶老弱病殘者上車。
6.樹立良好的駕駛作風,不爭先搶道,堅持文明行車。
7.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見到客戶揚手即停(交通條件不允許時除外)。
8.遇到客戶有意刁難時,應採取剋制的態度,緊記“客戶總是對的”,決不允許和客人發生爭吵,更不準大打出手。
9.各司機執行任務時,應穿著公司配發的工服,工服要平整,不得起皺,襯衣及衣領袖口要潔淨。
10.皮鞋要上油檫亮,上班期間不準吃有異味的食品,以保持口腔氣味清新。
11.駕駛員不得在車內或行駛中向車外亂吐亂扔。
12.行駛中遇客戶趕時間,司機不能違反交通法所規定的行車速度而超速行駛,以免發生意外,同時做好解釋工作。
13.車內不準吸菸,如乘客在車內吸菸時,應禮貌婉轉告知。
14.司機對乘客要熱情、有禮,說話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應隨便插話。
四、駕駛員崗位職責
1.班長
以身作則,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帶領全班積極完成各項任務。
定期向領導彙報司機班的工作、安全行車及車輛技術狀況。
準時參加人事行政部會議並向本班傳達會議精神。
編制司機的排班表,分配車輛,評估其工作表現。
組織班內每週的安全、業務學習,並做好考勤記錄。
督促本班員工遵紀守法、愛護車輛,提高服務質量,注意行車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編排車輛維修保養計劃,記錄車輛的維修保養情況。
建立健全的車輛記錄和維修保養週期
每天進行一次安全、車容車貌和衛生檢查。
登記司機出車情況及車輛動態,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上報。
做好車輛相關費用的稽核、監控。
2.班車、小車司機
出車前必須對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病車上路。
每次出車須提前十分鐘準備車輛到達用車地點,不得用喇叭催客戶上車。
與客戶見面時,要面帶笑容,熱情問好,以禮相待,請客戶上車。
注意行車平穩,遇上不平的路面要提醒客戶坐好扶穩。
遇到交通堵塞時,須徵得客戶同意後,方可繞道行駛。
遇到客戶要求在禁停路段停車,要耐心解釋以求客戶諒解。
候車時必須留在車上,嚴禁翻動客戶物品。
嚴格執行部門的各項規定,不計較個人得失。
提醒客戶帶齊行李下車。
客戶下車後,馬上檢查車上有否遺留物品。
客戶遺留物品應迅速設法歸還客戶,未能歸還的必須交人事行政部處理。
酒後及服用影響駕駛的藥物後禁止駕駛車輛。
證件失效或不完備禁止駕駛車輛。
堅守崗位,候客時不準無故離開車位,不準打瞌睡、抽菸或看書報,因事獲准離開時,熄火併關好車門。
每月整理車輛行駛記錄交司機班長進行綜合管理和記錄。
五、車輛日常檢查、維修及保養管理規定
1.車輛保養由班長按月出計劃、有步驟的組織實施。實行車輛保養定人、定位、定專案、定工具,並根據維修保養專案的大小、費用等情況向人事行政部及時彙報,待人事行政部同意後方可執行。
2.各駕駛員負責自己駕駛車輛的日常檢查和保養。車輛的保養和維修由駕駛員申請,班長協調同意後方可執行。當班司機駕駛機動車輛正常工作,未當班司機跟蹤修理廠所維修保養的專案。(注:跟蹤的目的在於確認修理的專案、換件、修理時間無拖延能按時取車,保證正常工作的排程執行。)
3.各駕駛員要做好車輛的保養和清潔工作。
4.班長每週不定期檢查車輛的保養、清潔和維護工作。對一次保養清潔不到位者提出口頭警告,對兩次以上者給予書面警告。屢教不改者給予辭退處理。
5.班長需每月向人事行政部彙報一次一月工作總結,包括各駕駛員工作情況、車輛情況、出車情況等。
6.行駛中,如發現車輛有異常,應馬上選擇安全的地方停車檢修。若不能解決,應即設法向班長或人事行政部講明情況,由班長或人事行政部派專人處理。
7.檢查燃料、潤滑油、冷卻液、電瓶液是否足夠,制動器、離合器、總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8.檢查輪胎氣壓是否符合標準,輪胎螺絲是否緊固。
9.檢查手、腳制動器效能是否良好,各連線管道是否漏油。
10.檢查方向機、轉動軸及轉向橫直拉桿連線是否緊固,有效。
11.檢查喇叭、燈光、雨刮器是否正常,電瓶連線線、搭鐵線是否牢固清潔。
12.檢查發電機皮帶、風扇皮帶是否正常。
13.檢查票證、隨車工具是否齊全。
14.按照操作規程起動車輛,察聽發動機聲音是否正常。
15.車輛發動後,檢查各儀表、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若發現故障,馬上熄車並向班長報告。
16.檢查發動機潤滑油、冷卻液。
17.檢查傳動皮帶繞度和完好情況。
18.檢查輪胎氣壓,清除嵌在輪胎內間及表面的雜物。
19.排除行駛中發現的故障。
20.放盡儲氣筒及油水分離器內的積水和汙物。
21.收車後按車容標準清潔車輛,然後把車開回停車場停放好。熄燈、熄車、人排檔位,拉緊手制動器。
22.收車後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尾蓋,鎖好防盜鎖。
六、駕駛員獎罰條例
(一)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甲類過失。
1.不按時上班、工作時間擅自離開公司、不按規定請假者(超過3小時作曠工處理);
2.未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或同意,私自出車、辦私事或將車輛私自開出、停放或過夜者;
3.在出車前和回來後不檢查車輛,發現故障不立即向車隊班長或主管領導報告情況和申請維修者(若造成車輛機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當事人負完全責任,並予以辭退);
4.駕駛車輛行駛過程中不按照車輛規定的行駛速度使用檔位或操作其它裝置者(若造成車輛損壞的由駕駛員承擔全部維修費用);
5.遺失車輛相關證件或車輛鑰匙者(相關補證費用及相關補證手續由當事人負責承擔);
6.車廂內、外部不清潔、不乾淨者;
7.車頭菸灰盒堆滿菸灰或菸蒂的駕駛室髒亂不堪、亂吐、亂扔者;
8.不保持個人衛生整潔的,穿著不整齊的,上班時穿拖鞋出入辦公區域或駕駛車輛者;
9.無故不參加公司組織的有關檔案和安全注意事項學習者。
10.不按規定停車,長時間啟動車輛吹空調者。
11.不按規定程式申請及核定車輛狀況,擅自進行維修,發生的費用不予報銷。
(二)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乙類過失。
1.不服從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者;
2.不按規定接聽電話和回覆公司電話,手機不按規定24小時開通者(扣罰當月通訊費,若屢次重犯,按照違紀予以辭退);
(三)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丙類過失。
1.未經領導批准,私自使用公司車輛運載私人物品、非公司人員及政府規定的違禁物品者(若造成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或人員傷亡的,由當事人負全部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並予以辭退);
2.未按規定報銷,弄虛作假,侵害公司利益者,一經發現按超出部分的10倍罰款,並予以辭退。
(四)事故處理及其他相關獎懲條例
1.駕駛員在公司工作期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做到:
立即停車,保持車輛肇事狀態,亮危險應急燈,並設定障礙標誌,如有傷者,應把傷者送附近院搶救(傷者移動時應標明位置);
利用一切通訊工具或攔截過往車輛向當地公安交警報案,同時打電話回公司回報情況,將時間、地點、傷亡情況、車輛損失情況及貨物損失情況詳細報告,以便獲得公司領導的指導意見;
如有死亡,應保護現場,並儘量尋找現場目擊證人,想辦法要求證人留下姓名、聯絡電話以便聯絡取證;
在公司安全人員或事故處理人員未到達現場前,應聽從交警指揮,協助處理現場,並記下對方車牌號碼,事故處理經辦人姓名、事故處理單位、聯絡地址、聯絡電話,以便處理。
2.造成交通事故的,駕駛員負完全法律責任,並按車輛事故規定承擔經濟賠償則任,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經濟賠償承擔比例按公安機關的事故處理責任認定書的結果區分,具體規定如下:
負完全責任的按保險賠付後經濟損失的200%賠償;
負主要責任的按保險賠付後的經濟損失的150%賠償;
負同等責任的按保險賠付後經濟損失的100%賠償;
無責任、且駕駛員相關證件齊全的,無須賠償。
3.駕駛員因違反交通法規或其它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進行執法和處理的,一切罰款和費用自行承擔。
司機規章制度3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同時還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司機應愛惜公司的車輛,平時要注意對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的車進行檢修,確保其正常行駛。
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的車,以保持車的清潔(包括車內、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5、司機發現所駕的車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送廠維修。
6、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時,要上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有效。
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後駕車。
9、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10、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1、條內不準吸菸。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2、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文明、禮貌。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13、接著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14、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行政人事部等候出車,不準擅離辦公室。有事確需離開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行政人事部報到。
15、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行政人事部經理反映。
16、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並說明原因。
17、不論什麼時間,司機必須攜帶手機或傳呼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傳呼,應儘快復機。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復機的,事後一定要說明原因。
18、下班後,應將車停放在公司車庫或其他指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9、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20、行政人事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作為每月獎金髮放的依據。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業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司機規章制度4
第一條所有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
第二條按車輛保養的基本要求及時進行沖洗、擦拭、加油、加液、車內衛生整理等,使車輛始終保持清潔、漂亮、效能良好。
第三條發現故障及時維修,小修不出廠自己動手幹;大修報請領導批准,要派專人負責維修,杜絕病車上路,確保車輛安全不出事故。每週定期向領導彙報車輛情況,確保車輛安全上路,否則後果自負。
第四條司機要認真填寫行車記錄,全方位記載出車情況,要做到一次一記,具體、準確無誤,為財務成本核算和追查事故提供依據。同時辦公室做好每輛車的出車記錄,出現違章、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第五條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相關行政法規,絕不違章開車。嚴禁酒駕,酒駕產生的一切後果司機負全責。
第六條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厚違章,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使用人承擔一切後果。
第七條加油一般實行定點制,由財務辦理油卡,特殊情況由加油站憑證直接報銷。嚴禁將加油卡私用,一經發現按挪用金額的雙倍進行處理,視情節嚴重情況處理。
第八條司機在開車之餘,應首先做好車輛的保養和小修,此外,應服從辦公室統一安排,從事廠內環境衛生或其他雜活等工作。做到忙時跑外,閒時忙內。
第九條公司員工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用公車學習駕駛,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出差或外地施工期間工資待遇的規定
為規範出差或外地施工期間的工資待遇,經研究特作如下規定:
司機出差補助:出差補助是指司機單獨出差應給的生活補貼,其標準按從辛集到目的地的直線里程分為不同檔次。每日補助數額為:100公里以內10元,100公里以上300公里以內為20元,300公里以上500公里以內40元,500公里以上50元。與領導同車出差,飯費報銷,則不能領取補助。外出施工期間如工地統一管飯,也不能領取補助。
加班工資:司機除開車外,在工地幹活視為加班。加班工資(含基本工資)由帶班領導根據
實際情況確定,統一上報財務。帶班領導規定司機按工地工人工資標準執行,與工人同等待遇,但不能再領取基本工資。
司機規章制度5
司機管理規定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司機規章制度6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窟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十一條車內不準吸菸。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條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第十三條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第十四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司機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
第十五條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總辦主任反映。
第十六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並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不論什麼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傳呼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傳呼,應儘快回覆。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覆的,事後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八條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九條司機未經領導批准,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第二十條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獎勵5冊元。
第二十一條總辦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等級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依據。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記功、晉級等獎勵;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記過、降級直至除名處理。
一、使用物件及緣由:
(一)、物件是指全域性職工及配偶、子女、父母,離退休人員。
(二)、緣由是指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
1、病重、病危急需就醫的:
2、病重、病危急需轉院的;
3、病重、病危急需請外地專家會診的。
二、審批程式及許可權:
(一)、由本人或家屬向本單位領導提出申請,單位領導向分管局領導或主管領導請示批准。
(二)、縣外省內的,由分管局領導批准;跨省外的,由局主管領導批准。
(三)、使用前,應向縣局後勤科領取並填寫《因私用車審批表》,但在突發性緊急情況下,也可先使用後補填。
三、符合因私用車條件,經請示領導同意的,費用由縣局承擔。
四、對擅自私用公車的,一經查實,根據有關規定,視情給予處理。
五、本規定自二o二0年三月十日起施行。本局原有的規定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六、本規定由局後勤科負責解釋。
司機規章制度7
(一)自覺遵守和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全操作規程。
(二)負責按照指定路線,安全、準時接送員工上下班。
(三)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及清潔工作。
(四)負責車輛使用狀況的經常性檢查。
(五)負責車輛維修工作的監督檢查
(六)負責車輛的定期年檢。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1、駕駛員必須服從管理與排程、聽從安排,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專職司機應愛車、護車。各車專職駕駛員有義務搞好所駕車輛的內、外清潔衛生,做到整車清潔、室內舒適。
2、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舉止文明、禮貌待人、優質服務、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作風。駕駛員必須愛車、護車,時刻保持車輛的良好技術狀況。
3、新、舊車輛室內裝修,需配正常物品,駕駛員須向車隊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才能辦理。車輛實行定人定車管理,所有車輛及隨車所有證件和工具均由責任駕駛員負責妥善管理。如遇新、舊車交接,原車駕駛員必須將車鑰匙、所有證件和隨車專用工具全部移交給另一位司機,有義務說明原車輛技術狀況。
4、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聯絡暢通,隨時聽從公司及車隊安排出車任務,亦可直接聽從領導的吩咐出車。自覺服從上級的管理和調派,因事因病或車輛故障,不能承擔出車任務時,應及時報告,不得無故拒絕出車。
5、加強安全學習,加強行車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嚴禁駕駛員違反操作規程,嚴禁駕駛員違法違規行車、停車,預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做到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箴言駕駛、不得怠慢丟棄乘客,不得私自出車,嚴禁酒後駕車。
6、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及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7、駕駛員完成當日任務後,應將車輛及時入庫,停放安全可靠,不得私自將車在外停放、寄宿,防止車輛被盜和損壞。嚴禁駕駛員擅自出車。
8、行駛途中不得隨意改變行車路線,嚴格執行維護修理制度,落實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的“三檢”制度;愛護車輛裝置及隨車工具,(丟失工具照價賠償)確保車輛特別是安全系統的完好有效。
9、待人和氣、搞好團結,相互之間不得撥弄是非,維護車隊團結,維護車隊集體利益。
司機規章制度8
1、司機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服從領導,聽從分配。
2、司機在入職時必須交一定的風險擔保金或有當地人員擔保,如果沒有能力交風險擔保金,必須扣押前兩個月50%的工資作為交予公司的風險擔保金。風險保證金在年底給予退還。
3、司機隨車輛出入必須在行政部有關負責人處領取車輛放行單,並按規定填好車輛放行單,然後保安根據出車原因進行檢查,檢查無誤給予放行。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必須在門衛室或辦公室待命,以便聽從公司的出車安排。
5、必須熟知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指揮,接受交通檢查,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否則因違章行車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司機個人負責。
6、司機應熟知所駕使車輛的效能,對車輛應按月進行兩次檢查和一級保養,確保車輛安全執行,因檢查失誤,出現事故,後果由司機負責。
7、車輛需要維修時,要先和領導打好招呼,經同意後方可修理。如果實行零件拆舊換新,應在指定點維修站修理,簽單時應寫清配件名稱、價格、功用、修理工簽字,再帶回憑證單到財務掛帳,無特殊情況,未經領導批准,不準私自修車。
8、未經領導同意,不準私自出車或外借他人,不許拉私活、帶客,不許酒後駕車,否則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司機本人負責。
9、開車精力集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不許超速行駛,不許強行超車,野蠻行車,儘量減少損耗,減少油耗。
10、出車要填好行車記錄,節約用油,如有發現虛報油票、燃油外漏現象,扣發當月工資。
11、妥善保管好隨車工具和各種證件,出車時保證證件齊全,如有丟失由司機照價賠償和補辦,因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12、司機應每週兩次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引擎的清潔);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效能是否正常,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檢修;下班後,將車輛開進廠區保管,鎖好開車和貨廂的門;車輛停駛後,有空閒時間,司機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要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
13、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領導反映。
14、司機每月電話費用補貼(100)元,根據開機率和出車率來處罰和獎勵,為此司機應每天24小時開機,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呼叫,應儘快回覆。如不開機者一次扣罰20元;如果在每月上班時間內不開機五次不補貼電話費。如果經公司多次聯絡不接電話者每次扣罰30元;多次不接電話者不發年終獎勵。
15、司機如果不服從相關領導管理,每次罰款20元,如果三次不服從相關領導管理除扣發60元外並給予辭退。
16、如果司機在送貨物期間丟失貨物、開回的單據數量不對、沒有註明付款方式、發生送錯現象等;損失應由自己承擔,而且還要給予相應的處罰或辭退。
17、如果司機在出車期間由於以下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⑴由於自身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
①未有人員傷亡,只造成車輛損壞的,司機應負責一切損失和責任(包括公司車輛維修費用)。
②有人員傷亡的,應根據相關法律裁定來劃分責任和承擔相關費用。
⑵由於客觀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來承擔責任。
18、如果司機利用自己出車之便偷盜公司物品、弄虛作假、欺騙公司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的損失,並扣發一個月工作給予辭退。
19、司機晚上必須服從加班,晚上10點前下班第二天早上照常8:00上班;晚上22:00以後班的,第二天上午10:00鐘上班。
20、車輛加油必須提出申請,經公司同意派專人和司機一起加油;嚴止私自加油。
21、司機出車在外必須以工作為重,不得在外面辦自己的私事或消極怠工,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如果一個月內有三次怠工現象給予辭退。
22、對於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送貨未出差錯的,年終給予獎勵(3000)元。
司機規章制度9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確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並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專案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擇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時,要銷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開車,不準酒後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爬坡、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十一條車內不準吸菸。本公司員工在車內吸菸時,應有禮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菸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