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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礦產品購銷合同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合集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1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是當事人雙方關於一方在協議期限內,根據雙方協商一致的意見,將一定數量的產品或商品銷售或轉移給對方,對方獲得產品或商品後,並按約定支付相應價款的協議。銷售或轉移產品或商品的一方叫供方,獲得產品或商品的一方叫需方,即通常所說的賣方和買方。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是特殊型別的買賣合同。在經濟合同中佔有重大比例和重要地位。我國經濟合同法在列舉的經濟合同時,將購銷合同列在首位。1984年1月23日國務院又釋出了《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並對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違約責任等問題分別作了具體規定。它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範本(一)

  購貨單位: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產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改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 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2

  需方一:______________

  需方二: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合同編號為_____的標準站壓縮機系統及順序控制盤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合同總價萬元人民_____幣。合同產品實際使用者為需方二。因供、需三方各自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供、需三方友好協商,就終止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供、需三方確認,二需方已向供方支付萬元人民幣貨款,供方已將標準站壓縮機系統及順序控制盤等合同產品交由二需方。

  二、應二需方申請,本著長期合作、互諒雙贏的原則,鑑於合同產品質量問題,供方承諾免除二需方剩餘貨款及質保金合計58萬元人民幣的支付義務,上述合同產品所有權歸屬於二需方;供、需三方對合同產品的質量狀況是明知的,二需方在使用合同產品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二需方承擔,不論該責任和損失是本協議書籤署前產生亦或是簽署後產生,與供方vc20xx執行庫下載無涉,二需方將不會向供方提出任何有關合同產品的索賠要求。

  三、本協議書經供、需三方蓋章、簽字後即行生效,協議生效後合同編號為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即行終止。原合同項下供、需雙方權利、義務即行終結。供、需三方再無其他糾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對方提出進一步索賠。

  四、因本協議書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供、需三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本終止協議一式六份,供、需三方各執兩份,效力同等。

  需方一: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需方二: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3

  核心內容:一份標準的工廠產品購銷合同內容必須是完整的,所包含的條款應該是面面俱到的,不僅僅只是包含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技術標準等基本情況,還應該包含有產品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違約責任等條款。接下來為您詳細介紹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的主要條款。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的主要條款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等

  1、產品名稱,是指工礦產品的種類。工礦產品可分為許多種類,如按照工業部門可分為機械工業品、冶金工業品、紡織工業品等;同一工業部門的產品,按其經濟用途相同,實際作用不同,可分為若干大類,如機械工業產品可分為金屬切削機床、礦山裝置、冶金裝置、石油裝置等;冶金工業產品又分為生鐵、鋼錠、鋼材等。

  同一大類產品,按其具體效能和具體用途又可分為小類,如金屬切削機床可分為銑床、車床、刨床、鑽床、磨床等;鋼材可分為大型型鋼、中型型鋼、小型型鋼、重軌、輕軌等。

  各部門大類產品,又分有細目,如銑床又具體分為龍門銑床、仿形銑床、立式銑床、臥式銑床、萬能銑床等;大型型鋼又具體分為圓鋼、方鋼、角鋼、鋼、線材、三角鋼、六角鋼、八角鋼、工字鋼、扁鋼、t字鋼、z字鋼等。為此,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按照部門產品大類產品和明細分類具體填寫。

  2、產品規格,是指同一產品不同度量的標準。由於各種產品的性質、效能、成分、結構和作用的不同,規格也不一樣,如圓鋼產品有直徑為5釐米、10釐米等不同直徑的圓鋼;水泥產品,有500號、800號等不同型號的水泥;白酒,有38度、45度、65度的白酒等等。

  在工礦產品購銷合同中,產品的規格、型號、等級、花色、是否是成套裝置產品等,必須寫得明確、具體、清楚。

  二、產品的技術標準(含質量標準)

  1、產品的技術標準是指國家法律、政策對工礦產品質量、檢驗方法、包裝、運輸等技術要求的統一規定。

  產品技術標準,有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按國家強制性標準執行;沒有國家標準而有其他標準的,按其他標準執行;沒有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行業強制性標準的,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執行。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2、合同要明確規定供方對產品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對成套產品,在合同中應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

  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者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

  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

  有些產品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為檢驗依據。

  3、供方交貨時,應將產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雙方商定的必要技術資料隨同產品或運單交需方據以驗收。

  三、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

  產品數量,由供需雙方協商簽訂。產品數量包括產品總量和分批交貨的數量。

  產品數量的計量,按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

  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寫明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沒有主管部門規定的由當事人商定)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

  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四、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產品的包裝有兩種含義:一種是指盛產品的容器,通常稱為包裝用品或包裝物,如箱、桶、筐、袋、瓶、盒等;另一種是指包紮產品的操作過程。因此,包裝質量既指包裝物的材料,又指包裝操作的好壞。

  包裝分為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兩類:運輸包裝稱為大包裝,其作用是保護產品。銷售包裝又稱小包裝,即與消費者見面的包裝,其作用在於維護產品質量,減少產品損耗,同時也美化產品,有利於銷售。

  2、運輸包裝按國家標準或有關標準規定執行。沒有國家標準或有關標準的,可按承運、託運雙方商定的標準執行,並在合同中加以註明。有特殊要求或採用包裝代用品的,應徵得運輸部門的同意,也要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運輸包裝上的標記由供方印製(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產品在包裝時,必須附著有裝箱清單。

  3、產品的包裝物,一般由供方負責供應,國家規定由需方供應包裝物的某些產品,可由需方供應,除此以外,應由供方負責包裝。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按實際需要商定包裝物回收協議,並作為合同附件。

  五、產品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一般應由供方實行送貨或代運。送貨是由供貨單位將產品(商品)送到需方指定地點。實行送貨的產品,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供需雙方協議執行。代運,是由供貨單位根據合同的決定,將產品委託運輸部門發運到需方指定地點交貨。實行代運的產品,由供方代辦運輸,供方應充分考慮需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某些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必須由需方派人押運或者由有關主管部門簽發裝運證明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送貨、代運確有困難,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產品,經供需雙方商定,也可以由需方自提。自提,是由需方委派或委託他人到供貨單位,憑合同提貨。實行自提的產品,由需方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自提自運。

  2、需方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編報月度要車(船)計劃。遲於上述期限,供需雙方應當立即另行協商處理。

  產品(商品)的運輸方式主要有:鐵路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等。從運輸工具來說,有火車運輸、船舶運輸、汽車運輸、飛機運輸及現代化的管道運輸等。採用何種方式,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

  六、交(提)貨單位或接(提)貨人

  七、交(提)貨期限

  交(提)貨期限一般分為一次交付和分期交付兩種。無論採用哪一種方式交貨,必須在合同中寫明交付的時間和地點。

  1、合同中,產品交(提)貨期限,應寫明月份。有條件的和有季節性的產品,要規定更具體的交貨期限(如旬、日等);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按季度規定交貨期限。屬於年度分配指標的訂貨,必須在本年度內商定具體的交貨期限,除特殊情況外,不得跨年度供貨;生產週期超過一年的大型專業裝置和試製產品,可以由供需雙方商定交貨期限。不得簽訂沒有交貨期限的合同。

  2、規定送貨和代運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供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的日期為準(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者除外);合同規定需方自提的產品,以供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供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需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提)貨。

  八、產品的驗收方法

  驗收方法是指需方收到供方的產品(商品)時,對數量和質量的檢驗方法。對於驗收地點、方法、標準,必須在合同中明確規定。供方必須根據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對產品的質量和包裝質量負責,提供據以驗收的必要的技術資料和實樣。

  產品的質量驗收、檢疫方法,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標準的,由當事人協商確定。

  九、產品的價格

  合同中產品的價格,除國家規定必須執行國家訂價的以外,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如果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的,可以由供需雙方協商暫定價格,並在合同中註明:“按供需雙方最後商定的價格(或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價格)結算,多退少補”。

  外銷轉內銷的工礦產品價格,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十、結算方式、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帳號、結算單位

  1、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應當按照合同中商定的結算方式和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合同中應明確結算方式和雙方的開戶銀行、帳號及帳戶的名稱。

  用託收承付方式的,合同中應當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款(付款)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收、付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大型裝置定貨的付款辦法,按照財政部、人民銀行和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2、當事人雙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的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進行轉帳結算。

  十一、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明確規定違約責任和違約責任的計算標準。

  十二、當事人協商的其他事項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承辦人簽字(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產品分配單或調撥通知單只是簽訂合同的依據,不能代替合同。

  當事人委託其它單位代訂合同時,必須出具委託證明,並明確代理許可權。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4

  合同編號:

  甲方(銷貨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通訊地址:

  乙方(購貨方):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通訊地址: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省_______市區/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產品清單及價格

  產品名稱

  商標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與技術標準和產品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

  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為產品製造商(下稱原廠商)制定的質量技術標準。

  賣方已知悉上述標準,並確認採用該標準的產品能滿足買方對產品的要求。

  2、產品包裝:

  (1)有原廠包裝的,按原廠包裝標準;

  (2)沒有原廠包裝的,按賣方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3)乙方對商品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收貨事項

  1、本合同裝置的到貨日期為:合同生效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

  2、本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 ;()電匯;()銀行匯票;()LC;()T/T。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

  5、乙方未付齊貨款全款(100%)之前,貨物所有權仍歸甲方所有。

  6、定金:_________

  四、包裝、運輸、交貨、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1、貨物包裝為製造商原包裝。

  2、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_________方負責辦理,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3、乙方負責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甲乙雙方應對裝置共同驗收,隨裝置箱內所提供裝箱單作為驗收的標準件,乙方供應貨物在數量、質量和包裝上符合生產廠家的規定,則視為乙方交貨完成。交貨後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發現收到的貨物與規定的不符,應在貨物到達之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收到異議後應在合理期間內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協助甲方解決,直至驗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5、驗收方法:

  五、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於水災、火災、地震、颱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___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主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_______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後果,雙方也可協議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總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總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八、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透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秘密,包括本合同文字,相關技術檔案、相關資料,以及其他有關資訊。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5

  需方: 供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交貨時間及數量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總價(元)

  交貨數量及時間

  合計人民幣(大寫): ¥: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國標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產品質保期為 年。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汽 運, 承擔運費

  六、標的物所有權自付清全款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出賣人所有。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八、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出廠合格證驗收

  九、隨機備品、配件及工具數量: 按隨機裝箱單供應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十三、違約責任:按《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十四、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十五、本合同自 起生效。

  十六、其他約定事項:

  出 賣 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買 受 人

  出賣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鑑(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6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 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三、 (交提)貨地點、方式:供方送貨到工地 。

  四、 運輸方式及到達港和費用負擔:由供方承擔。

  五、 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運輸及裝卸時發生的損耗,由供方承擔。

  六、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包裝完好、包裝物由需方自行處理。

  七、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國家標準驗收。

  八、 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同上。

  九、 結算方式及期限:首付貨款總額的50%作為訂金,貨到工地付貨款總額的90%,餘額待鋪貼完工一次性付清。

  十、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十一、 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負責。

  十二、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如不成,訴工程地法院。

  十三、 其他約定事項:供方收到首付款後,30日內貨到工地,以實際用量結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按部頒標準執行;(3)按企業標準執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

  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檢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 )項方式處理:(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 日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8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產品名稱

  牌號

  商標

  規格

  型號

  生產

  廠家

  計量

  單位

  數

  量

  單

  價

  總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簽定時間: 20_年 1月 10 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需方收到貨後2周內無反饋視產品合格,12個月質保期。

  三、交(提)貨地點和方式:需方指定地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快遞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款到發貨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電 話: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電 話:

  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9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的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港)費用的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其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擔保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他約定的事項

  供方:

  需方:

  鑑(公)證意見: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鑑(公)證機關: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章)

  電話:

  電話: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2.說明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是購銷合同的一種形式,是一種以工礦產品為購銷合同標的的合同。上述格式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字。

  簽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合同主體,即當事人雙方應當寫明供方和需方,不能簡稱為甲方和乙方,以免在合同中引起誤會。

  (2)產品名稱,應當註明牌號、商標、生產廠家、型號、規格、等級、花色品種、是否為成套產品等具體內容,要寫清楚,不能圖省事而略寫或者簡寫。

  (3)產品的質量要求要寫明確,其適用的技術標準要寫明標準的種類、標準號;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要具體。有國家標準的,一定要按照國家標準的要求辦事;沒有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要按照行業標準辦理;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其質量標準由雙方約定。

  (4)合同中交貨或者提貨的方式要寫清楚,是自己提貨,還是供方代辦託運;供方代辦託運是以自己的名義還是以需方的名義,是鐵路運輸還是公路運輸或者水運,到達的車站或者港口,如何驗收以及運輸費用的負擔等,都要在合同中寫清楚。

  (5)對於一些易損易耗的物品,應當規定合理損耗的數量及比例。

  (6)關於包裝條款,不能簡單寫袋裝、瓶裝、桶裝等,而應當註明是什麼材料包裝,包裝要達到什麼要求。

  (7)價款和酬金是合同的主要條款,要寫明如何結算,怎麼結算以及在什麼期限內結算。不能籠統寫貨到清算或者發貨清算。

  (8)對一些重要的產品購銷合同,當事人雙方都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擔保通常應當訂立書面的擔保協議,作為主合同的附件。也可以在主合同中寫明擔保的方式以及擔保的內容。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10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所供磷礦石P2O5≥31%。

  三、交(提)貨時間及數量:供方根據需方要求及貨款到位情況組織發礦。

  四、交(提)貨地點、數量:供方貨場交貨。

  五、運佃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需方自行負擔。

  六、合同損耗及計算方式:需方磅房過磅數量和減少份(晴三雨四)為準。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雙方共同取樣確認。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按《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供方壹份,需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11

  第一條雙方當事人

  受買人(甲方):

  出賣人(乙方):

  第二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出賣人承諾質量三包,質保期1年或 小時,以先達到為準。

  第四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期限:產品質量保修期為驗收合格之日起 內。

  第五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生產廠家出廠標準,整機裸裝)。

  第六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產品交付時轉移。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時間、地點:裝置於 年 月 日前由出賣人自行運輸至 ,並於 年 月 日前驗收合格交付買受人使用。聯絡人: ,聯絡電話: 。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並負責安全。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驗收以裝置試運轉達到生產要求為最終驗收合格標準,由雙方代表共同籤認驗收)。

  第十一條 成套裝置的安裝與除錯:與裝置主體共同安裝,整體除錯;出賣人指導安裝、負責除錯。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銀行轉帳;簽訂合同後 天內付 %定金;裝置全部進場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付合同總額的 %,同時提供全額正式發票;其餘 5 %作質保金,於質保期滿後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免息付清。

  第十三條 出賣人提供的產品侵佔其他機構或個人專利權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由於過失一方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為屬雙方過失的,根據實際情況,雙方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為屬不可抗力因素的,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買受方法人註冊所在地的鐵路法院受理(無鐵路法院的在買受方法人註冊所在地管轄的法院受理)。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定金交付後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基於本合同而產生的債權。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出賣人免費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到買受方現場作操作、維修保養培訓;質量保修期裝置故障24小時內到現場;本合同附表一~四均為此主合同的有效部分;本合同一式 份,出賣人執 份,買受人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12

  1.格式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內容可以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字的表格填寫,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貨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港)費用的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損耗及其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擔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約定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供 方 │ 需 方 │ 鑑(公)證意見 │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 │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經辦人: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鑑(公)證機關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章) │

  │電 話: │電 話: │ 年 月 日 │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外,鑑(公)證實行自│

  │帳 號: │帳 號: │願原則〕 │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

  └───────────┴───────────┴──────────┘

  2.說明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是購銷合同的一種形式,是一種以工礦產品為購銷合同標的的合同。上述格式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字。

  簽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合同主體,即當事人雙方應當寫明供方和需方,不能簡稱為甲方和乙方,以免在合同中引起誤會。

  (2)產品名稱,應當註明牌號、商標、生產廠家、型號、規格、等級、花色品種、是否為成套產品等具體內容,要寫清楚,不能圖省事而略寫或者簡寫。

  (3)產品的質量要求要寫明確,其適用的技術標準要寫明標準的種類、標準號;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要具體。有國家標準的,一定要按照國家標準的要求辦事;沒有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要按照行業標準辦理;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其質量標準由雙方約定。

  (4)合同中交貨或者提貨的方式要寫清楚,是自己提貨,還是供方代辦託運;供方代辦託運是以自己的名義還是以需方的名義,是鐵路運輸還是公路運輸或者水運,到達的車站或者港口,如何驗收以及運輸費用的負擔等,都要在合同中寫清楚。

  (5)對於一些易損易耗的物品,應當規定合理損耗的數量及比例。

  (6)關於包裝條款,不能簡單寫袋裝、瓶裝、桶裝等,而應當註明是什麼材料包裝,包裝要達到什麼要求。

  (7)價款和酬金是合同的主要條款,要寫明如何結算,怎麼結算以及在什麼期限內結算。不能籠統寫貨到清算或者發貨清算。

  (8)對一些重要的產品購銷合同,當事人雙方都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擔保通常應當

  訂立書面的擔保協議,作為主合同的附件。也可以在主合同中寫明擔保的方式以及擔保的內容。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13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訂貨會組織單位名稱及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14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產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改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作為合同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 。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定價執行;

  (2)應由國家定價而尚無定價的產品,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3)不屬於國家定價的產品,或因對產品有特殊技術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價格的,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十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關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隻、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0-3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十五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通用產品的幅度為1-5%,專用產品的幅度為15-30%)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貸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設立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公章)

  代表人: (蓋章)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供貨單位(乙方): (公章)

  代表人: (蓋章)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電話:

  年 月 日訂

工礦產品購銷合同15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大型型鋼

  品種——角鋼

  規格——∠30×30×3,即邊寬為30毫米、邊厚為3毫米的等邊角鋼

  質量——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如分層、結疤、裂縫等,角鋼不得有顯著的扭轉。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1)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按企業標準執行;

  (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50噸

  2.計量單位——噸

  3.計量方法——每米重量=0.00785x(邊寬+邊寬-邊厚)x邊厚

  4.價格——每噸4200元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

  角鋼成捆交貨、其捆紮道次為10層、同捆長度50cm。角鋼裸裝交貨,運輸和儲存均需注意防潮。產品的包裝物,由供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xx有限責任公司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1)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公路運輸

  4.到貨地點——常德高職院旁邊

  接貨單位——xx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20xx年1月25日至20xx年1月30日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2)項執行:

  (1)按物價主管部門的批准價執行;

  (2)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執行。

  (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xx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七條驗收方法

  產品的質量驗收、檢疫方法,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20%的違約xx。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xx,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xx。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20%的違約xx。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xx;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xx,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xx。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xx、賠償xx、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調解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於20xx年12月2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30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