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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幼兒園安全工作規章制度3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安全工作規章制度1

  1、園長安全工作職責

  主持制定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和重大制度措施。佈置落實上級提出的安全工作任務和要求。掌握幼兒園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督促完善相應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落實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和人員,解決工作經費和必需的工作條件。與幼兒園職能部門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工作職責和要求。保證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幼兒園發生事故時,要立即到達現場,認真組織搶救和善後工作,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幼兒園領導班子安全工作職責

  建立與本園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職責和經費。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幼兒園安全事故預防和事故搶險預案。制定本園安全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工作。負責與本園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有關人員,並考核其執行情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定期排查校園危房,保證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

  3、幼兒園主管安全副園長工作職責

  根據上級部門和幼兒園對安全工作的要求,考慮貫徹實施方案,指導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掌握職責範圍幼兒園安全工作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有關部門有針對性的制定措施,加強檢查、監控及整改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及時研究安全工作中的問題,總結推廣基層工作經驗,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

  幼兒園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到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4、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工作職責

  根據幼兒園工作部署,結合實際把安全工作融入到業務工作中。同時研究、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健全具體的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人頭,使每一位同志都明確自己的職責。而且知道應該怎樣做。組織對制度實施情況進行有效的檢查監督。隨時掌握職責範圍的安全工作動態,並按規定及時上報。依照幼兒園有關規定,實施對職工的獎懲工作。

  5、具體崗位職責

  A、幼兒園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一)認真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職責。把幼兒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二)注意掌握幼兒動態,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並採取相應的方式或者報告。

  (三)積極學習,努力提高安全意識,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主動把有關安全工作內容日常工作中。

  B、押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一)押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押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押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後,幼兒下車,押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

  (二)押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三)押車教師在開車前後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並根據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

  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戶不要開啟的過大。

  (四)押車教師保證各班聯絡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給家長;並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五)押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並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於家長。

  (六)押車教師除按家長通知外,還要結合接待室溝通後方能處理幼兒的往返乘車並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

  (七)押車教師應守在車門處,守護好乘車的幼兒,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及其他事故;防止其衣帽、書包和其他東西丟失,圓滿將幼兒送交給家長。

  (八)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押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後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後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後不要奔跑,等車走後再走。

  (九)行車途中,不得與司機交談。

  C、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職責

  (一)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二)校車司機負責全園乘車幼兒的'早晚接送,全心全意為幼兒和家長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幼兒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如車輛途中遇到突發問題要及時同有關部門及園領導聯絡,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

  (三)遵守交通規則,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安全正點接送幼兒。文明行車,非緊急情況不踩急剎車,幼兒坐穩後才開車,不吸菸,行車前不喝酒。

  (四)每次出車前檢查好車況,開車前確定車門已關好,並不得讓幼兒擅自開啟車門。

  (五)在幼兒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教師做好安全工作。

  (六)幼兒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七)熱心為家長和幼兒服務,與接送車教師密切配合,對幼兒耐心照顧,若有家長漏接,司機應將幼兒帶回幼兒園等待,有情況及時向園長報告。

  (八)出車前提前15分鐘做好準備,並負責安排幼兒座位,協助接送車教師記錄考勤,分工合作,做到準確無誤,準時發車。

  D、門衛人員安全工作職責

  (一)負責幼兒園的門衛安全工作,嚴防幼兒走失。

  (二)負責外來檔案、報刊、雜誌、信件等的登記送發,不得有任何遺失;接聽電話,並及時傳達有關人員。

  (三)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詢問、解釋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和園領導聯絡,嚴禁推銷商品人員入內。

  (四)堅守崗位,幼兒入離園時在門前巡視,防止事故,嚴格掌握幼兒離園開門時間,沒人頂班不能離崗。熟悉火警、匪警、急救電話號碼,會使用滅火栓.

  (五)離開崗位時門要上鎖,未經批准各種車輛均不得入園,嚴格檢查出入車輛所載物品,防止幼兒園的物品丟失。

  (六)搞好傳達室內外衛生和門衛責任區衛生,及時清理積雪、雨水、雜草等。

  (七)外人車、物不能寄存園內。

  (八)負責播放幼兒活動音樂、教師簽到。

  (九)有權查詢本園職工、外來人員攜帶可疑物品,職工帶公物出門,應有相應的憑證.帶大件物品出園者要查問清楚並做好記錄.

  (十)及時靜園,禁止園外人員在園內逗留和玩耍.

幼兒園安全工作規章制度2

  一、嚴格遵守我園作息時間,上午7:40分迎接幼兒入園、下午5:30分幼兒離園。

  二、嚴格實行早晨入園晨檢制度,由行政值班人員、保健醫生、門衛把關,密切觀察幼兒身體情況、嚴防不法人員混入、防止鬧情緒幼兒跑出等情況。

  三、門衛、保衛人員嚴格把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有權對攜帶大小包裹入園的人員進行開包檢查。對公事來訪者問清事由後仍需進行指定登記(來訪單位、人數、來去時間等)。教職工上班時間嚴禁私人會客,嚴禁私人串門者及推銷人員進入園內,幼兒在園時間段我園實行封閉式管理。

  四、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卡制度,幼兒家長進出園門一律出示接送卡,特殊情況由別人代接送的,更應認真檢查接送卡和隨身物品,否則一律不予放行。

  五、門衛、保衛人員上班時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隨意串崗,擅離職守。幼兒上課期間幼兒園大門、小門必須上鎖,出現意外必須及時彙報,不得隱瞞。

  六、嚴禁上課期間教師帶幼兒外出散步,在操場進行戶外活動前講明要求,清點人數,注意安全,以防事故發生。

  七、嚴禁教師安排幼兒獨自送餐具到廚房或倒垃圾以及到園內任何辦公室替老師辦事。

  八、實行全天制行政值班人員輪流值班,處理突發事件。

  九、教師必須加強對幼兒進行各方面安全知識教育和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教育幼兒知道幼兒園名稱、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單位及電話號碼。

  十、教育幼兒不得帶尖銳和危險物品入園,有因帶病帶藥入園的幼兒早晨入園時家長必須親自將藥物交給班級教師。幼兒午睡時間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長送藥。保健醫生、教師對帶藥幼兒作好記錄,以免服錯藥。

  十一、如果發生緊急突發事件,教師必須保護好周圍的幼兒。

  十二、我園安全保衛領導小組對園內房屋結構,裝置、桌椅、床、玩具等每週檢查一次,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修理,消除不安全隱患。

  十三、禁止腐爛、變質等一切不符合衛生要求及幼兒生長髮育的食物進入幼兒食堂。

  十四、全園教職工必須按照崗位職責和規章制度工作,強化安全意識,有責任、有義務同一切不法行為作鬥爭。

  xx年五月十三日

幼兒園安全工作規章制度3

  一、設全年全勤獎300元:無一次缺勤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和其他請假),無一次遲到和中途請假。

  二、設安全獎,年獎300元:月獎每月設100元,當月出現小問題,如抓傷,擦傷和家長溝通問題,一次扣10元;如隱瞞不報扣20元,不扣年獎。

  如出現大問題,咬傷打針,摔傷縫針,碰傷照CT取消年獎300元和當月安全獎,如重複發生大事故按醫藥費50%賠付。

  三、一人當班出事扣1人,兩人當班扣2人,在看孩子時交接班安全要交待清楚,如果在扯不清責任的情況下,各按情節扣款。

  四、出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處理得當,和園長講明事因,如園長不在園,自己和家長溝通好,本著誠懇和藹的態度道歉,說明事因,取得家長諒解,千萬要注意別影響幼兒園形象。

  如出現問題,隱瞞,遮掩,造成不良影響,根據情節重罰。

  五、如果在安全上,全年超過三次大事故,全體工作人員取消全年安全獎。

  六、缺勤者扣基本工資,上班中途請假無年終獎,全勤獎。

  七、每月除老師自己考評外,一切工作情況由副園長記載寫出記1

  錄單,交給園長,做當月計算工資和年終獎的依據。

  做到公正,公平如實記錄,發現記載不實或不記扣款50元。

  八、設每月全勤獎100元,安全獎100元,教學獎100元。

  一月中工作人員不打手機,不閒談,不串班,不看報及其他書籍,不在園內備課,不挑撥是非,不扯東拉西,不說不利工作不利團結的話,完成好工作學習任務,聽從園長安排。

  違反以上任何一條即扣除當月相應獎金。

  九、老師和工作人員間有矛盾要和園長交談,得到解決,不準在園內發生爭執,如違反則均扣除當月安全獎。

  和家長髮生爭執另罰50元,當月安全獎無。

  十、未剪指甲扣1分;戶外活動扎堆、嬉戲、打鬧扣1分;體罰、變相體罰、怒斥幼兒扣5分;老師疏忽造成幼兒發生事故扣10分;幼兒發生摔傷、抓傷、皮傷、破皮、滲血等未及時處理引起家長意見的扣1分;各班教師負責門窗開關,離園後發現有窗未關,扣1分;做好晨檢、午檢工作和教室及輔助用房通風、消毒工作,發現違規1次扣1分。